空調安裝工程施工合同(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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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7460
2022-11-17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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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空調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積極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條 工程項目一、工程名稱: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范圍和內容:室內部分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及變更圖紙施工,并算計工程量,機房部分按乙方設計的機房圖,乙方的施工圖經甲方確認后施工并計算工程量 (見附件)四、工程總造價:約元)。第二條 施工準備一、甲方應在開工前上3日做好以下各項準備工作:1、甲方須按乙方要求提供和接通施工現場2、施工用水源、電源(包括配電箱)以及管線路安裝,應保證具備空調系統正常運行用電條件和空調系統試水條件。甲方應提供施工現場施工用電(電源220V、380V、50HZ),并滿足施工期間用水、用電的需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末級箱乙方自備)2、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等。3、清除施工場地范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設施、管線等障礙物;負責提供機組設備安裝所需的基礎(地基)、配合風口安裝的木框等與土建和裝修有關的事宜。4、提供工地現場辦公室及零部件加工場地。5、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2份,并于合同簽訂后20日內組織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6、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3、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后4日內予以簽章確認,逾期視為默認。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安排施工進度計劃,做好一切施工準備。第三條 工程期限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經雙方商定,室內工程工期為120天,按甲方書面通知開工之日計。二、進場開工前48小時,乙方向甲方發出進場開工通知書。三、如遇下列情況,工期相應順延;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書面協議。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完成相應的施工準備工作而影響進場施工;2、凡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等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施工進度;3、因甲方變更4、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4、非乙方原因,甲方(或監理方)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5、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款、設備款而影響施工:6、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4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2天以上(每次連續2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7、由于第三方(如消防部門、土建、裝修方等)不配合乙方工作而影響施工的,工期順延,并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8、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而延誤工期。第四條 材料和設備供應一、甲方須在空調等設備運到后當日對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觀質量、包裝等予以驗收并在驗收單上簽章確認。甲方在驗收時發現乙方所供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5、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應代為妥善保管,并須在收到設備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設備,甲方須在安裝運轉后7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質量異議。如乙方所供設備確有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處理解決。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后未提出任何書面異議的,視為默認所交設備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原因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第五條 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甲乙雙方以實際施工圖紙及變更圖紙依據2007年安裝工程下浮15%計算工程總造價。(主機、末端不在下浮范圍內)二、工程款支付與結算辦法:1、本合同簽訂之后,乙方向甲方支6、付合同保證金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人民幣。該保證金于2011年1月31日前退還給乙方。2、在甲方通知乙方進機房設備時間前3個月(約)2011年1月3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設備總造價的20%訂貨款。3、其他工程款按月進度工程量結算,25號報單月工程量,次月5號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總造價的80進度款;4、工程完工驗收后10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全部工程總造價的85;5、工程完工驗收后3個月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全部工程總造價的95;6、留工程總造價的5為質保金,質保期到期7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一、乙方應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7、工,要全部達到合格。二、要堅持按施工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停工、誤工、返工、材料的積壓等經濟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1、甲方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應在進入現場開工前三日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后,方準施工。2、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時,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日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3、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及時向對方提出,并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8、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5、在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有權中途停建、緩建,工期相應順延;甲方應償付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三、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變更,應進行協商并簽訂書面協議,并做出工程變更的預算報告,作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經雙方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支付。第七條 工程驗收、結算和保修一、乙方材料、設備進場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驗收并在驗收單上簽章確認。二、隱蔽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單項工程達到中間驗收部位前48小時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進行下一工9、序的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及時整改后重新驗收。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行確定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且延期驗收不得超過48小時。甲方未按上述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須承認驗收記錄。工程質量符合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驗收合格,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三、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現行有效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前2日向甲方提供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3日內組織乙方和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210、4小時內對竣工驗收報告予以簽章確認或捉出修改意見。甲方在上述期限內不組織驗收、驗收后不在上述期限內對竣工驗收報告予以簽章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甲方認可,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四、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日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造價和工程變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乙方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之日起3日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逾期視為默認;并且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五、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后10日內,將工程實體和有關施工技術資料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結算價款或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的,11、應由甲方承擔。六、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組織竣工驗收,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和支付的費用。七、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根據雙方議定的整改措施和期限進行整改。經重新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八、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或其他特殊情況,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九、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施工的空調安裝工程質量負責保修兩年。主機類空調產品的質保期限為乙方發貨之日起18個月或開機調試運行之日起12個月,以兩者中先到者為準。12、在保修期內,確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或產品本身的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因甲方責任造成的工程(或產品)質量問題或者保修期限屆滿后出現的工程(或產品)質量問題可由乙方負責維修,由甲方承擔維修費用。第八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相應的義務,除工期順延外,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二、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甲方應積極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誤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三、乙方未將工程實體移交給甲方之前,甲方不得使用。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13、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四、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驗收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五、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造價總額的萬分之捌向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六、因乙方責任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工程造價總額的萬分之捌向甲方償付逾期違約金。第九條 工程負責人和工傷事故一、甲方派方清齊為駐現場負責人,乙方派潘瑞續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隱蔽工程、中間交工工程和工程竣工驗收手續及其他有關事宜。二、乙方有責任教育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發14、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引發的傷亡事故 (乙方人為使用不當的除外),由甲方負責: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第十條 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與其他施工方施工配合費用由甲方包干,乙方只承擔合理水電費用及垂直升降費。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包括:一、施工圖預算二、全部施工圖紙三、有關協議;上述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