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施工合同(1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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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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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1999-0201(工程名稱: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合同(合同編號:DMKY-GC-201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 定國 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簡稱發包人)承包人(全稱):(簡稱承包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工程地點: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及銀行貸款二、工程承包范圍(1)東明礦業辦公樓2、宿舍樓、調度樓的網絡、電話、有線電視綜合布線施工、安裝、測試;(2)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的光纖、通訊電纜的鋪設(包含光跳線到網絡和語音設備)、安裝和調試;(3)三棟樓由網絡接入交換機到用戶側電腦終端的網絡綜合布線;(4)三棟樓由語音交換機到用戶側電話終端的語音綜合布線;(5)由Poe交換機到辦公樓、宿舍樓所有視頻監控點的綜合布線;(6)辦公樓、宿舍樓所有電視系統的綜合布線;(7)發包人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三、合同工期調度樓開工日期:2012 年 2 月 20 日調度樓竣工日期:2012 年 2 月 27 日調度樓總工期:8日歷天辦公樓、宿舍樓開工日期:2012 年 4 月 1 日 (視辦公樓3、復工進度,暫定此時間,具體時間發包人通知承包人入場施工)。辦公樓、宿舍樓竣工日期:2012 年 4 月 30 日辦公樓、宿舍樓總工期:30日歷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五、合同價款固定合同金額(大寫):整(人民幣)¥:,.0 元(人民幣)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為:1、本合同協議書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4、發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關制度(含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制定或修訂的相關制度)5、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6、圖紙7、工程報價單并經發包人批準的預算書8、承包人與發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協議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4、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2012年 2 月日合同訂立地點:_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林旭楠法定代表人:胡洪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帳號:帳號:郵政編碼:郵政編碼:第二部分通用條款此部分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5、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三部分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3.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等國家、部委、地方等有關建筑、安裝工程的法律、法規。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相關行業國家標準規范,詳見技術附件。4.圖紙提供:合同簽訂三日內,承包人應提供施工圖紙一式六份。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職務:_發包人現場代表 _ 職權:_行使發包人部分權利和義務,負6、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HSE、經濟簽證全面管理。7項目經理姓名:職務:項目經理職權:_負責承包人關于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HSE、經濟簽證全面管理。8、發包人工作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已具備(2)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圖紙提交后五日內由發包人組織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及時完成相關工作。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時間:合同簽訂之后7日之內提供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并提交發包人審核。12、暫停施工12.1 雙方約定暫停施工情7、況:施工過程中如需暫停施工,承包人應提前20 天發包人現場代表,由發包人審批同意,方可執行。13、工期延誤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按通用條款 第 13 條執行;因發包人原因,工期順延,費用索賠不計;13.2 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誤:13.2.1 根據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總工期延誤,誤期賠償費金額2000 元/天,誤期賠償費限額:合同價的10。四、質量與驗收15、工程質量:詳見技術附件。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條款第20、21、22 條執行;承包人進入施工現場,應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概由責任方負責。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8、相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和發包方的要求,認真做好場地清潔衛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時外運,發包人隨機檢查安全文明及HSE管理,發現不符合規定的,一次扣違約金3000 元。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1 本合同價款采用固定合同價方式確定23.2 本工程如有增加部分,并不超過工程合同總價的5%,合同總價不做調整。23.3 本工程如有增加部分,超過工程合同總價的5%,按以下方法調整合同價款:一、費用計算依據:建筑工程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基礎價格(2004版);裝飾裝修工程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基礎價格(2004版);安裝工程執行內9、蒙古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基礎價格(2004版);配套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價格(2004版);配套執行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工程費用計算規則(2004版);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關于調整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費用計算規則部分費用計算方法的通知(內建工2006166 號);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廳關于調整定額人工費和材料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建工2008319 號);二、配套執行文件依據:1)建筑安裝工程均執行與定額(含費用定額)配套的內蒙古自治區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調整文件,與定額(含費用定額)配套的相關文件執行的截止日期為合同簽定日期,合同簽定日以后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調價文件(含人工10、費調整文件)均不執行。2)發包人關于工程建設經濟簽證等有關規定的通知。3)發包人書面確認的主要材料、設備等單價。4)工程結算時,所有費用的調整,均按材料批價、經濟簽證、設計變更、材料代換等為依據,按發包人批準的施工方案作為參考進入結算。無有效書面依據不得進入結算。三、其他1)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涉及到費用的內容必須是現場實際采用并辦理相關簽證后方能進入工程結算。2)甲供材料和發包人確認需要批價的主要材料外的其余材料按定額基價執行。3)施工用水、用電:按東明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相關文件執行。水費、電費 按上述單價及用量經雙方核實后,由發包人在工程進度款中按月扣除。24.工程預付款雙方約定,發包人向11、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簽訂合同后7 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作為預付款,即金額為:整人民幣(¥元)。25、工程量確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并報送發包人審核。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26.1所有設備到場,報發包人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總價款30%,即金額為:人民幣(¥元)。26.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扣除5%的質量保修金,一次性支付工程余款。七、材料設備供應27.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發包人指定材料設備的品牌、型號、數量,承包人應按材料設備清單采購,承包人如有異議的須在 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沒有指定品牌型號的材料,承包人要與發包人協商,發包人同12、意后方可采購;1)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改材料、設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限期將其清退出場,承包人除應按要求重新組織采購外,另每發生一次,按.元(元整)支付違約金。所發生的工期延期和經濟損失概由承包人負責。八、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按通用條款執行(第32.8 條除外)33.竣工結算33.1 工程竣工驗收后 28 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條款約定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3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90 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辦理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手續13、。33.3 發包人應在竣工結算報告審定后28 天內支付工程結算款。否則從第 29 天起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33.4 工程竣工驗收 28 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提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33.5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7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33.6 竣工驗收合格交清工程竣工資料,并經檔案部門驗收合格,結算二次審定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 95,剩余 5留作質量保修金。相關內容,按工程質量保修書執行14、。33.7 竣工結算辦法,具體約定如下:1)承包人在工程驗收后5 個工作日內出具批準的施工竣工圖,并在 28 天內編制竣工結算資料,并報發包人。逾期承包人承擔違約金元/天。2)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時報送結算,導致的資金撥付出現問題時,相應責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7.爭議37.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1)、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8、工程轉包、分包:未經發包人的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以任何形式轉包或分包。若發現轉包或分包,發包人除對承包人扣違約金萬元(元整)外,并立即終止合同,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39、不可15、抗力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按通用條款 第39條執行。認定標準為:風力8級(含8級)以上大風;暴雨持續 4小時以上;地震按施工圖設計標準。40.保險按通用條款第 39條執行。41.擔保合同簽訂前 7日承包人提供投標文件承諾的履約擔保(銀行履約保函)。45、合同終止:除由承包違約而與發包人終止合同外,發包人和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權利和義務,本合同即告終止。46.合同份數:一式八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五份),發包人執六份(其中正本二份)。47 其他條款47.1、發包人書面委托的其它工程內容適用于本合同條款的相關約定。47.2、合同附件:工程廉政合同、工程質量保修書、建筑施工環境安全管理協議16、防火管理協議書。47.3 本合同與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7.4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并生效。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林旭楠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日期:二一二年月日日期:二一二年月日信息化系統工程質量保修書(合同編號:DMKY-GC-2012-00 1)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工 程 名 稱: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至,對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17、正常使用,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質量保修范圍包括本工程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含視頻會議系統、安防監控監視系統等,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工程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內容。二、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1、綜合布線設備為 1 年;2、綜合布線系統為 2 年。三、質量保修責18、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 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其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工程竣工結算總造價的 5.0%。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工程投用一年期滿后,如無施工質量問題,發包人根據發包人代表檢查并出具的證明書,在14 日內將剩余保修金返還承包人。質量保修金支付完畢后,不免除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六、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19、保修事故:(無)。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施工環境安全管理協議(合同編號:DMKY-GC-2012-001)發包人:承包人:_ 工 程 名 稱: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為協調環境、安全與經濟發展,深化管理工作,按照 ISO14000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滿足環境保護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不斷規范企業環境行為,對有關環境資源等進行有效管理。同時,為確保環保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承包方須切實履行甲方質量、環境管理體系文件中的有關規定。二、承包方施工前需對每個人傳達有關發包人的各項環境、安全規章管理制度。三、承包方承20、諾在施工區域范圍內的作業活動遵守發包方環境、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后方能施工。四、承包方在發包方區域作業活動的人員進行有關環境、安全保護意識及作業環境保護要求的培訓與教育。五、承包方在生產、施工過程中,應優先考慮采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生產工藝、生產與施工設備、先進的施工方法。在施工過程中,應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聲、廢水、廢氣及揚塵污染,并達到國家控制要求,對施工現場的廢棄物妥善處置。具體事項應嚴格按下述要求進行控制和處理:1、回收的材料應該在每個施工工序完成后5 日內回收統一堆放及處理。2、施工廢水、清掃衛生用廢水需要統一有序排放,不允許到處散流。3、噪音的防治應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21、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中的相關條款。六、原材料的購置與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綠色環保的有關規定。七、發包方有義務為承包方提供相關的管理規定以及咨詢服務。八、發包方、承包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有關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九、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提請相關機構仲裁或施工所在地法院解決。工程廉政合同根據國家建設部、監察部關于在工程建設中深入開展反對腐敗和反對不正當競爭的通知和中共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建設廳關于在全自治區建設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雙合同”機制的通知精神,為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本項目發包人 (以下稱甲22、方)與承包人(以下稱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工程建設廉政合同。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內蒙古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二)嚴格執行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三)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之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規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五)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六)發現對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23、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及好處費,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三)甲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和其他親屬不得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不得要求24、乙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第三條 乙方義務(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甲方和相關單位報銷應由對方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三)乙方不得接受或暗示為甲方、相關單位或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為甲方、相關單位或個人組織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五)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第四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25、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單方終止與乙方的合同,并將其列入“黑名單”,今后不再與其有任何合作。第五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監察機構負責監督執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監察機關約請乙方或乙方上級單位監察機構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第六條 本合同作為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合26、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防火管理協議書發包人:承包人:工程名稱:辦公樓、宿舍樓、調度樓綜合布線安裝工程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發生草場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書:1、承包人必須擁有基本安全技術資質,必須實行防火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崗位也要設立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2、承包人在施工前應按規定進行消防申報工作。3、施工中不得改變原消防設計,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項27、目,必須征得設計和發包人的同意。4、施工現場要制定相應的草原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施工前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施工中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并建立防火臺帳。5、施工中不得違章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章使用電熱器具,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帶電的部分,電線頭應包以絕緣。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專業電工應持有效證件上崗。6、電焊,氣焊,氣割作業所用設備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內使用乙炔氣瓶,乙炔發生器,氧氣鋼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非焊工不得從事焊接作業,專業焊工應應持有效證件上崗。7、施工現場不得吸煙。8、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疏散門前,門后不得堆物28、堆料,不得妨礙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堆放整齊,保持防火距離。9、露天配電盤及開關裝置應有防雨措施。10、當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廢料的堆放地與用火作業區間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須專庫儲存,建設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11、現場臨時照明燈,不得任意挪動充作行燈使用。12、建筑施工現場均應設置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并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13、施工現場臨時建筑及倉庫,應按有關防火規范的規定管理。14、施工現場收工后,應做好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不得遺留火種(特別注意暗火隱患)。15、現場危險作業區域,如射線作業區,化學危險品區,加油站等,應做好消防預案,并指派有安全經驗的人檢查、看守,遇有緊急情況能夠及時正確處理。16、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接受發包人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認真整改。17、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18、施工現場因責任事故發生火災的,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由火災造成的全部損失。19、承包人在施工中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發包人有權提出批評,并要求立即改正;堅持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發包人每次可扣除不超過2000 元的違約金。20、本協議作為本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