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1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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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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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施工總包合同發包方(全稱):(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全稱):(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有限公司高新材料項目 1.2 工程地點:工業園區 1.3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1.4 合同形式:按實結算1.5 建筑面積:施工建筑面積約平方米(實際建筑面積按竣工圖及有關計算規則計算確定)。1.6 竣工驗收后根據合同相關條款按實結算工程總造價。1.7 工程暫定合同總價:人民幣萬元整(¥0.002、)。1.8項目開工日期:以項目發包方的書面通知或監理工程師的開工令為準。第二條工程施工承包內容2.1 施工內容以甲方確認的施工圖及其說明、施工圖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通知為準(須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2.2 具體施工范圍:-2-2.2.1 土建工程(含基礎):主體結構、施工范圍內道路、施工范圍內圍墻、門衛及施工范圍內室外其它土建附屬工程;2.2.2 裝飾工程:包括施工圖設計說明范圍;2.2.3安裝工程:水衛、電氣、弱電管道工程、(弱電部分管內穿線纜除外),所有管道均施工至出外墻面1.5 米處。2.2.4其它工程:室內外消防系統、景觀、綠化部分、辦公樓及宿舍樓室內裝修。(本項工程內容的造價結算方式另3、行協議商定)2.2.5發包方根據設計進度與施工進度,逐一安排施工任務。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無法滿足甲方提出的進度要求的,甲方有權將該合同中的相關工程任務發包予其他施工隊伍。第三條工程造價竣工結算3.1 竣工結算依據3.1.1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3.1.2 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宣貫材料;3.1.3 省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指導;3.1.4 省建筑工程消耗量預算定額(2005 版);3.1.5 省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2005 版);3.1.6 省安裝工程消耗量預算定額(2012 版);3.1.7 省市政工程消耗量預算定額(2005 版);3.1.8 省建4、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16 版);3.1.9 施工合同簽訂日前省已頒布實施的現仍然有效的有關工程造價的各項政策、法規予以執行,但本工程合同簽訂后所有新-3-出臺的政策性規定均不予調整,人工費調整及材料信息價除外。3.2 工程量結算依據及順序3.2.1 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現場簽證資料確定;3.2.2 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竣工圖及有關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確定;3.2.3 竣工圖及簽證資料均無法明確的工程量,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或由審核機構會同甲、乙雙方結合現場施工實際情況確定。3.3 項目(材料)單價確定辦法3.3.1 本工程材料結算價格按20年月份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市信息價 取定,邵武市信息價缺5、項的材料價格按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市信息價取定。以上兩市信息價均缺項的材料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詢價取定。3.3.2 機械臺班費用按 2017 年第二季度施工機械臺班單價取定。3.3.3 根據建設工期要求,允許使用塔吊、施工電梯,費用按標準定額計取,使用時間須由甲、乙雙方簽證確認。(建議參照原條款)3.3.4本工程使用各種品牌規格的鋼材、水泥材料結算價格以甲方簽證確認的品牌、信息價為準。詳見施工合同附件.3.3.5 甲方指定品牌并由甲方進行市場詢價的材料,若由乙方負責購買的,結算價格按甲方市場詢價作為定額套價材料結算價格,定額套價后并計取相應的費率不下浮。3.3.6若本工程出現無法直接套用定額6、的項目,依據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的價格做為結算價格(此類結算價格計稅、不計費、不下浮)。-4-3.3.7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對鋼筋大幅度上漲或下降在5%以內(含5%)的、商品混凝土和水泥大幅度上漲或下降在10%以內(含 10%)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鋼筋大幅度上漲或下降在5%(不含 5%)以外的、商品混凝土和水泥上漲幅度或下降幅度在10%(不含 10%)以外的,超過部分的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差價=(施工期間使用材料用量及信息價(以進場驗收時間為準)的加權平均價-基準控制價的信息價格2017 年 6月份)實際使用量,發生的價差只計取差價和稅金,不計取其他費用。7、3.4 其他與工程造價結算相關事項3.4.1 竣工結算時甲供材料計入工程造價,按規定計取有關費用。3.4.2 按照上述依據計算確定的工程總造價,經甲、乙雙方約定以稅前可競爭部分造價下浮%后作為本工程(審前)結算造價(即審前結算總造價=可競爭部分工程結算稅前造價*%+不可競爭部分+稅金)。其中:甲乙雙方通過各種方式確定的項目單價或材料單價不下浮。3.4.3 本工程項目按照本條款確定的依據及辦法按實結算,工程實際施工方式、所用材料應當與計價依據設定的內容相一致,否則應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其中工程措施項目除外。3.4.4 乙方在辦妥其本身應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資料后一個月內須向甲方報送竣工結算資料,乙8、方如需補充與本工程造價結算相關資料的,應在提交竣工結算資料后一個月內補齊,逾期則按已提交的合同、竣工圖、簽證資料等計算確定,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竣-5-工結算資料包括:3.4.4.1 施工合同 及加蓋公章的完整竣工圖;3.4.4.2 經甲方確認并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的經濟簽證及設計變更資料;3.4.4.3 竣工工程結算書,工程量計算書(含鋼筋計算書)。工程結算書必須由有預算資質的人員編制,編制的工程結算書必須加蓋有效的預算員資格章和乙方公章;3.4.4.4 上述竣工結算資料應同時提交書面資料及電子版資料。3.4.5乙方在提交竣工工程造價竣工結算資料時應作出書面承諾,承諾其編制提交9、的竣工工程結算總造價其誤差率嚴格控制在6%以內(含6%),如審定的工程總造價與乙方報送的工程總造價對比誤差率在 6%以上的,乙方承擔該項目的所有審計費支付,此罰金由甲方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3.4.6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工程造價審核事項,乙方必須在收到 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征求意見稿)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核對確認手續,或提出對工程造價審核有異議的項目。3.4.6.1 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由甲方負責送達乙方,乙方必須派結算書上加蓋預算員資質證書有效證章的本人親自核對,且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核對確認。如無異議,逾期視同乙方無異議。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10、定的結算條款進行確認,乙方應對此確認結果視為同意;3.4.6.2 乙方對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征求意見稿)若有異議,可提供有效證據,經甲方、審核機構確認后予以調整。乙方對-6-調整后 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若仍有異議的,乙方可以對異議部分另行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重新審核,其委托費用由乙方承擔。但最終結果必須與甲方、原審核機構共同確認;3.4.6.3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約定時間內辦清結算的,結算時間順延;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送審后的三個月內辦清結算的,甲方應付款至 報審工程造價 的 90%。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送審后的六個月內辦清結算的,視同甲方認可乙方上報的結算價款,并在一個月內付至工程造價11、的95%。3.4.7 本合同條款作為本工程價款結算依據,其他未提及的事項依照現行國家法律法規或通用做法辦理。第四條工程進度款支 付方式4.1 本工程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萬元整,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在此次工程 合同內的(綜合樓、廠房、倉庫、廠房2、動力車間、倉庫)工程封頂后15 日內退還乙方50%,另 50%到一期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 日內退還乙方。4.2 所有工程款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稅務機關開具的同等金額的建安工程 增值稅 專用發票(因甲方原因導致該項目乙方尚無法開具專用發票的除外)。4.3 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的75%付進度款。進度款申報時間為每月的 25 號左右,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12、進度申請后需7 日內完成批復,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批復,甲方應按乙方提交的工程進度款支付。甲方批復后3 日內工程款全部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4.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清理退場后,按照質量監督站、檔案館等有關部門要求,提交屬于乙方應提交的完整的工程內業資料給甲方-7-后,付至工程 合同 總造價的 85%。待竣工結算審核確認后14 天內付至審定工程總造價的95%,留 5%作為質量保修金,兩年后如未出現質量問題,剩余款項7 日內一次性不計息按實結清。4.5甲方若超過約定時間不支付工程進度款及返還履約保證金,可與乙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如延期支付時間超過 壹個月而影響其工程施工13、的,則該工程工期相應順延,甲方并須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月2%的滯納金。4.6 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至本合同審定工程總造價的95%時,乙方當日內應無條件出具無欠款證明書面材料,若乙方不按時出具此無欠款證明,甲方按每延誤一日對乙方處以5000 元罰金。4.7乙方應按時足額給付相關費用并負責協調現場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矛盾,若發現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以及拖欠供應商材料款等問題上訪至甲方以及甲方關聯方事件的,甲方按每起事件對乙方處以 5 萬元罰金。第五條工期約定5.1 開工日期: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一般以基礎開挖時間為起算點,總有效工期日歷天。因甲方場地平整,施工設計延誤、外界施工干擾等非14、乙方因素以及不可抗拒力造成乙方無法施工的,則工期順延。5.2 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簽證確認并加蓋公章后,工期相應順延。5.2.1 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的;5.2.2 不屬包干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8-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的;5.2.3 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 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 3 天以上(每次連續4 個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的;5.2.4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誤的;5.2.5 若由甲方其他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5.3 甲方原則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15、內竣工,若乙方提前完工,甲方無須支付趕工技術措施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必須按每延誤一天2000 元賠償甲方損失。5.4 主體工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封頂的情況下,在不影響甲方設備安裝、調試,一期生產試運行的條件下,部分工程(如室內外裝修等),可與設備工程交叉施工。如乙方未影響甲方生產運行,甲方不追究乙方相關違約責任。5.5 乙方在施工中應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備足夠的技術、管理人員和足夠的施工人員。如甲方認為乙方影響甲方的建設進度,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進度安排計劃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機械、加班加點趕工,因趕工增加的費用乙方自付。如乙方仍不能按時完工時,甲方有權從乙方承包范圍內拿出部16、分工程,委托第三方進行施工或終止合同,另擇施工單位施工。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從乙方的已完工程費用中全額支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第六條設計變更6.1 乙方要認真做好圖紙的自審、會審,如發現圖紙中有錯誤、不符合規定和使用要求的,乙方要在圖紙會審中提出。-9-6.2 甲方交付的設計圖及其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四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設計資料及會審紀要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6.3 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乙雙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成本給予乙方20%的獎勵。17、6.4 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確認:6.4.1 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的;6.4.2 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的;6.4.3 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6.4.4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按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甲方承擔,確認必須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其他方式無效;6.5 施工過程中未經甲方加蓋公章同意,乙方不得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所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費用由甲方扣除,乙方還須賠償因擅18、自變更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第七條甲、乙 雙方負責事項7.1 甲方:7.1.1 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10-7.1.2關于提供施工現場的條件,包括:道路已通暢;場地平整已完成;施工現場已打好臨時用水井并滿足施工用水;施工用電已聯系好供電局,乙方需從路邊電桿供電局配電箱處牽引,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需乙方自費。如電量不足,則增容費由甲方支付。施工使用過程中的水、電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7.1.3 合同簽訂后向乙方提供4 套施工圖紙;7.1.4 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注,水19、準點和坐標控制點;7.1.5 組織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分送有關單位;7.1.6 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7.1.7 派駐施工現場的甲方工程師或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施工圖中有關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7.1.8 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及資料歸檔,并按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竣工工程財務結算、并結清工程尾款。7.2 乙方:7.2.1 施工場地30cm以內土方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要做好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7.2.2 編制20、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申請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提送甲方及有關單位;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未經甲方加蓋企業公章認可便擅自施工,造成的-11-后果及需補救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工期不予延長;7.2.3 按甲、乙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7.2.4 嚴格按照施工圖及相關規范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7.2.5 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施工產品的衛生;7.2.6 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含竣工圖)、辦理竣工結算,參21、加竣工驗收;8.2.7 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乙方責任的工程質量問題,負責無償維修。第八條安全生產8.1 乙方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定與規范施工,乙方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部責任;如若出現安全問題,乙方除承擔所有的責任與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按每起安全事故向甲方賠償510萬元的間接經濟損失。8.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安全生產,若乙方違規作業應無條件接受甲方及 監理 提出的整改意見。8.3 在搭設鋼管腳手架時,乙方應嚴格按各種規范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搭設,并按規定布好密目網與竹榀,做好預防墜落措施。8.4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以上持有效證件的安全員加強對工程安全與文明施工的管理。第九條工程 質22、量及保修-12-9.1 建安產品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規定及有關國家標準的合格質量要求,爭創市優。9.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及監理 的監督。9.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9.3.1乙方應按質量評定標準對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報送監理及甲方。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甲方、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9.3.2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所有水電器材、裝飾材料乙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有關合格證明,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則,甲方有權不予使用。23、乙方如擅自使用一些未經甲方同意的品牌材料,甲方有權不予確認該工程量;9.3.3 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各種損失,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概由乙方負責。9.4 待竣工結算審核確認后14天內付至審定工程總造價的95%,留 5%作為相應工程的質量保修金。9.5 交房前后,在規定的維保期內,合同范圍內產生的維修問題,乙方必須及時按規范要求認真維修到位,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委派其他人員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應支付的工程款中雙倍扣除。9.6 在規定的維保期內,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甲方發生訴訟或賠償的,乙方必須按實際損失額的雙倍賠償給甲方,若造成本項目在社會上負面影響的,甲方還可以對乙方處以110 24、萬元的罰金。-13-9.7 保修期滿質量保證金按規定結清后,乙方仍應按建筑行業有關規定對所承建的建筑物負有保修義務。一般情況下,具體工程保修期如下:9.7.1 土建主體結構工程:50 年;9.7.2 屋面防水工程:3 年;9.7.3 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2 年;9.7.4 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公用工程:1 年。第十條現場管理10.1 乙方必須提供一間(約20M2)并配有辦公桌椅的現場辦公室供監理單位使用。10.2 乙方項目經理每個月必須蹲點現場22 天以上,否則每缺少一天甲方對乙方處以500 元的罰款。10.3 禁止乙方施工人員在工地賭博、斗毆及施工期間酒后上崗,若出現違反社會治25、安管理條例的行為,視情節輕重對參與者每人每次處以 500 元及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須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10.4 乙方進場職工必須有身份證,并按規定登記上報備案;特殊崗位應持證上崗,若發現無證上崗的,按有關規定處理。10.5 乙方負責工地內的社會治安、防火安全及外來人口登記管理工作,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或問題的,應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10.6 建筑垃圾處置,建筑噪聲排污費等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按規定繳納,若乙方未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給甲方造成額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10.7 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按實計量(分26、攤管道及線路損耗),-14-單價以當地相關部門實際收費單價為準,甲、乙雙方每月確認一次,從應支付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或乙方自行到指定單位繳費)。10.8 所有經濟簽證,從簽證內容發生至簽證送達甲方,時間不能超過 15 天,否則,甲方有權不予確認,責任由乙方自負;簽證從送達甲方之日期起7 天內,甲方負責將結果反饋至乙方,逾期乙方有權向甲方提起申訴。逾期15 日,則視為認可已確認。10.9 工程建設過程中所有的函件聯系須加蓋甲、乙雙方公章和項目代表簽字(或經甲、乙雙方授權的項目印章)后有效;所有經濟簽證一律須加蓋甲方公章,否則視為無效。10.10 在甲方具備配合檔案歸檔前提下,檔案歸檔應在甲方通知27、乙方之日起半個月內完成,甲方負責向檔案管理部門的歸檔工作,否則每延誤一日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日賠償1000 元的損失。第十一條附則11.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11.2本合同壹式伍份,發包方叁份,承包方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所有條款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11.3 本合同所涉及的款項一律以人民幣進行結算。乙方承擔的費用、賠款或乙方應繳納的罰款、罰金一律由甲方從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11.4 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1.5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15-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訂立日期:訂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