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土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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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17989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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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項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決定將 項目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1、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的土石方工程所包含之全部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土石方開挖、鑿除、修邊、場內轉運、場外運輸、倒土場費用、道路清理、協調當地政府關系等等。2、工程承包范圍2.1包括圖紙、標單所示之全部土石方工程2、,含一切人工、材料、機械設備、折舊、工程管理、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檢測費及稅費、利潤等。稅金由乙方承擔,甲方在結算時代扣代繳。工程內容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下內容:地下室基坑挖、鑿土石方并外運,工程量按圖紙所示面積乘以實際開挖深度計算。開挖深度按現場甲方要求。所挖、鑿土、石方類別乙方在報價時自行考慮,所報綜合單價視為挖、鑿土石方綜合單價,實際施工時不再因現場任何實際情況調整綜合單價。外運距離及倒土場乙方自行考慮,其費用一并計入報價的綜合單價中。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土場進行堆土且乙方中標單價仍然維持原價,不另計任何費用。2.2本合同為閉口單價合同。乙方報價書中的綜合單3、價為固定綜合單價,不隨市場人工、材料、機械、燃料等的變動而變動。3、合同工期3.1本工程工期為 天。3.2甲方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工期相應可以順延,但不計任何停工費用及其他任何補償費用;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并承擔違約金50000元/天,工期不予延長。3.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不可抗力、惡劣天氣(依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可停止工作)及由此產生影響達二天以上的;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24小時內,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在收到報告后五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即可辦理延期要求4、,延展工期由甲方核定,乙方不得異議。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須承擔延期違約金,延期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違約金為工程總價的千分之五,工期違約金限額為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五。4、施工質量要求4.1土石方開挖須按甲方審定的施工組織要求分區分層開挖。4.2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4.3乙方對工程質量有異議時,應先請甲方代表解釋,若仍有重大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時,由雙方根據責任分別承擔。5、合同綜合單價:本合同綜合單價為:5、 元/立方米。 6、合同文本及解釋6.1合同文本包括:本工程投標須知本合同含契約條款及附加條款、補充說明、施工圖。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確定工程造價的施工圖紙、經批準的變更及修改通知。標準、規范和其他有關技術數據、技術要求。6.1.6投標前澄清解釋文件7、甲方職責甲方在開工前提供開工條件,開工后按照工程施工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7.1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對工程工期和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聯系電話: 。7.2按合同條款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7.3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資料。如由于乙方措施不當,管理不善造成地下管網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和損失。如工程地6、質或地下管網資料與實際不符而造成地下管網損壞影響施工正常進行,乙方需提供非乙方責任的證明資料。7.4確認乙方提出的施工方案,解釋乙方提出的圖紙疑義。8、乙方職責8.1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解決具體事宜。聯系電話: 。 8.2按合同約定完成約定之工作。8.3開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詳細的施工進度表、施工計劃及施工質量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必須服從甲方、業主及監理人員的施工安排、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8.3土石方開挖應與圍護施工協調一致,不允許超標開挖。8.4施工期間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環衛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8.5保證施7、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有專門的保潔人員。如因保潔不能滿足地方規定而發生的罰沒款項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8.6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法規及繳交所有稅費(包括地方附加稅等),亦應履行及遵守政府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后果、損失及罰款皆由乙方負責。8.7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為由停工并與甲方發生爭議。如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有權終止合同。9、文明施工 9.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規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罰款、停工整改等處罰,其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甲方保留暫緩支付工程款的權8、利。 9.2、堅持“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做到工完場清。同時,應按甲方的CI戰略中對企業形象的具體要求,實施企業形象工程, 保證現場內環境整潔,道路暢通。 9.3、如在達標檢查中達不到文明工地的要求,乙方必須整改至達標,進入現場必須滿足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土方車在運送和回歸的過程中,造成污染道路,被相關部門罰款和導致我項目部被相關部門罰款,均由土方施工隊承擔全部費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我項目評省文明工地而帶來的影響責任。導致甲方被罰款項,甲方有權在乙方工程款內扣除。10、付款方式10.1本工程無預付款,付款采取按合同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的方式:土石方開挖完成驗收合格支付工程總價的80%,地下室外9、圍回填完成驗收合格支付工程總價的20%。乙方在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時應向甲方提供同等數額的發票。11、設計和工程變更11.1乙方對已確認設計進行變更,須經甲方代表同意。施工中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發出對已確認設計進行變更的通知,乙方須按通知進行變更。11.2無論何種原因,在設計變更通知生效后,乙方將做出下列配合: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3)、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4)、綜合單價不調整。因以上變更,工程變更總量達到10%以上工期可相應順延,順延工期的確定由甲、乙雙方商定。因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施工造成質量事故、錯誤定位等事故所引起的或乙方自身原因導致10、的工程變動,乙方自行承擔有關費用,并承擔因工期延長而應承擔的違約金。12、決算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工報告,甲方批準后3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辦理完工決算。甲方相關部門收到決算報告后30天內審核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決算完畢,甲方應按合同支付款項。13、違約處理13.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支付甲方違約金(按合同總價的2%計算)。13.2發生違約事件后,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3.3如乙11、方在施工過程中已明顯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時(主要體現為乙方不能按約定節點完成工程量),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所完成工程量按60%予以結算,工程款在全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予以支付。乙方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為由做出任何不利于工程事情。14、施工安全及保險1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杜絕事故的發生。特別是在開挖工程中、裝運土方倒車時更要注意安全,避免地下管線及人員傷亡。 12.2乙方應做好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實施的監督檢查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12.3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12、擔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人身或物資的損傷或損壞,并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與此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它開支,但下述各方面或與之有關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1)、經甲方驗收完成的工程。2)、甲方或非乙方雇員或其它承包人的行為疏忽所造成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壞與損傷,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及損害賠償。3)、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無法避免的財產損壞或損傷。15、地下障礙物和文物15.1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應在1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和采取有效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4小時內對乙方采取13、的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15.2其它無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障礙物須由乙方負責清除,不構成工期延誤的理由。16、工程分包乙方不得將所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17、保險17.1乙方和乙方聘用人員和機械設備保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由乙方負責,如有意外及天災造成工程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17.2乙方人員的身體在現場受到任何損傷,無論乙方是否已申請賠償,乙方必須立即將事件書面通知甲方代表,但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17.3乙方使用的勞務人員應按規定繳納綜合保險費。 18、爭議18.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14、同時發生爭議,應先以和解方式解決。如雙方不能和解可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玉溪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1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該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19、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后結清工程款自行終止。20、解除合同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隨時終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失,乙方應負全部責任。1)、乙方私自將工程轉包他人;2)15、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開工、復工,或開工、復工后進行遲緩,或人工、材料、機具設備不足,甲方認為不能按期完工;3)、乙方違背合同,或有偷工事實,經甲方書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者,或發生變故,不能履行合同責任時;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負責人不聽甲方工程監理人員指揮,而釀成糾紛,情節重大者。甲方終止合同后,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所完成之工程待工程完工再行結算。21、其它事項21.1夜間加班:本工程施工時間安排為24小時不間斷施工,乙方必須按照此要求擬訂施工進度并承擔因夜間加班所需一切設備及增加之開支。21.2工地管理:21.2.1乙方保證甲方代表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屬人員若有對甲方16、代表的人身攻擊,除應負責完全賠償責任外,并放棄先訴抗辯權。21.2.2乙方必須委派富有工程經驗的工地負責代表人,常駐工地,負責督促工地施工,并應約束工人,嚴守紀律,如有越軌行動,或觸犯地方治安法令引起的糾葛,概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元/每次糾紛的違約金。21.2.3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應由乙方料理,與甲方無涉。21.2.4乙方所派工地代表人,非經甲方代表同意,不得擅離工地;如甲方認為乙方所派工地負責人不稱職時,要求乙方撤換,乙方不得異議并立即更換。21.2.5乙方工程人員數量、組織機構等須經甲方核實認可。21.3工程進行中,如發現下列事情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乙17、方將承擔違約責任。1)、乙方派駐工地的負責人及工程人員未能稱職,致工地秩序混亂,施工草率,經通知更換而延遲不履行者;2)、工作遲緩,不能依照預定進度進行,經通知改進而無績效者;3)、甲方代表或有關人員督辦之事項,乙方施工人員概不履行者。22本合同所發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及罰金,甲方有權在給付乙方工程款時扣除。 23、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署時間: 安全生產協議書為確保 項目工程安全生產,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項目部和 (簡稱乙方)根據有關規定共同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書,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1、18、本安全協議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效力。2、乙方工程負責人 應對本工程安全生產負責。3、甲方根據乙方承包工程的項目向乙方提出施工的目的和注意事項。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根據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針對工程項目特點,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生產制度,組織有關安全檢查活動。5、乙方施工人員中,禁止無證、違章操作。6、乙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生產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承擔安全生產教育費用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7、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及甲方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8、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發生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等其他安全事故應立即呈報當地的勞務部門和甲方安全部門,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有幫助搶救的義務,并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9、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署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