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供熱工程設施建設合同協議書(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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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十二
編號:618031
2022-11-17
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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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編號:_項目鍋爐房供熱工程設施建設合同 甲 方:_乙 方: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用熱單位(甲方): 供熱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市供熱采暖管理辦法(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協商訂立本合同。乙方為甲方 項目鍋爐房供熱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包括:鍋爐設備、輔機設備、控制系統、鍋爐房內管網、配電設備、排煙系統及設備和系統的安裝、調試、維修及更換。建設完成后,鍋爐房工程設施的供熱運營由乙方承包負責。承包范圍包括:供熱鍋爐房向用戶提供采暖,及供熱過程中所消耗的天然氣費、水費、電費、人工費、維護及材料費,并保證向用戶提供合同規定的2、供熱溫度需求。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的前期建設配套費用。甲方向乙方市規定的每個采暖期的采暖費。甲方負責內容:鍋爐房土建、燃氣管線的接入、熱源中心(鍋爐房)總配電、給水、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照明系統、二次管網的改造及維護。該項內容已經乙方現場踏勘滿足條件。具體條款如下:第一條 供熱、采暖地點、采暖計費面積1.供熱設施地點: 。采暖區域: 。甲方采暖建筑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建筑物節能標準情況: 符合節能標準; 正在實施節能改造; 不符合節能標準; 其他: 。 2.采暖計費總面積為 建筑平方米,包括:全部建筑(1)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上僅記載使用面積的,應3、當按房管部門規定的系數折算成建筑面積后計收采暖費。(2)對此部分建筑面積有爭議的,以甲方委托的房屋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數據為準。3. 供熱采暖設施管護責任分界點:鍋爐房或熱交換站內;第二條 采暖期及承包期限執行呼和浩特市法定的采暖期,即: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共計180天。采暖期調整應當按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決定執行。甲方或用戶用熱需求超過國家標準供暖時間180天,按呼和浩特市提前、推后采暖收費標準,7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相關采暖費用。如呼和浩特市暫無相關收費標準,則按照呼和浩特市規定供熱價格折算成每天收費標準后以實際超期供熱天數計算,7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相關采暖費用。采暖承包期限4、為 年。承包期限內乙方擁有所建設范圍內的使用權和經營權,并擁有所建設范圍內乙方建設設備和系統的所有權。承包期過后,甲方可與乙方簽署續約合同屆時具體手續及合同雙方協商并簽訂。第三條 供熱質量要求及保障條件1、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所提供用戶室內溫度不低于20(2)。當室外日平均氣溫在12以下(含)時,室內溫度應當不低于18(2)。2.甲方建筑供熱采暖系統及相關設施應當符合設計規范和乙方運行調節方式的要求。甲方需要調整運行工況的,應當符合乙方的運行調度要求。3.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采暖建筑信息資料和實際用熱狀況,按國家和本市建筑采暖耗熱量指標,核算甲方建筑采暖用熱量,制定熱能供應方案。熱能供應方案應當包5、括但不限于下列內容:建筑物所遵守的節能設計標準;建筑物設計熱負荷和耗熱量指標;應對氣候變化的熱量調整等。采暖期內,乙方根據采暖期氣象情況,做好熱量供應保障。第四條 采暖費收繳標準、期限及方式1.收繳費標準非居民采暖標準為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單層建筑高度超過3.2米的部分,繳費標準為;按市政標準執行。采暖費總計: 元/采暖季。如遇呼和浩特市價格主管部門調整采暖費繳費標準的,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后的標準計算采暖費。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的前期建設配套費用。2收繳辦法:按建筑面積由甲方繳納全額采暖費。3.繳費期限每年10月1日之前,甲方應當將本采暖季(當年10月6、15日至次年4月15日)的采暖費足額繳納給乙方。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供熱或暫緩供熱,并且自當年10月15日起按合同約定繳納采暖費本金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4.采暖費采取下列方式繳納:直接向乙方繳納。第五條 供熱采暖設施的建設、維修范圍及責任1.甲乙雙方約定,供熱采暖設施管護責任分界點為: 。甲乙雙方按分界點承擔各自負責的供熱設施的建設、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具體劃分如下:(1) 從熱源至雙方約定的管理分界點之間的供熱設施的運行、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 從雙方約定的管理分界點至甲方戶內散熱設備之7、間的供熱采暖設施管理、維修、更新改造的責任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可以委托乙方承擔相應的供熱采暖設施管理、維修的責任,相關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地點、時間、熱能供應方案供熱,并對乙方的供熱服務質量進行監督。2.采暖期內,應當指派具有供熱運行調節、維修技能的人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供熱專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要求,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采暖系統進行調節,執行乙方的供熱調度指令,做好節能工作。采暖期內,甲方負責運行管理的人員應當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采暖系統填寫運行調節、維修記錄,按乙方要求提交有關供熱運行參數。3.有責任和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和金8、額向乙方繳納采暖費。4.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供熱采暖設施進行管護,排查安全隱患,對超出使用年限、影響采暖質量、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應當及時更新、改造。5.負責管護責任范圍內供熱采暖設施的應急處置。按本市供熱管理、應急管理法規、規章的要求,制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與保障供熱安全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在采暖期內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在應急處置中,需要乙方提供援助的,應當及時告知乙方。6.不得擅自增加、拆除、移動或改裝供熱采暖設施、熱計量裝置、擴大采暖面積或增加散熱設備。確需改動供熱采暖設施、增加采暖面積和采暖設施的,應當按乙方要求辦理相應的手續。7.依據9、本市有關規定,在管護責任區域內公告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安排;如乙方進行維修、排氣、室溫抽測、查表、收費或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需要入戶作業時,應當予以配合。8.乙方根據計量管理、供熱管理等法律、法規、規章、政府主管部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以及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等)要求,需要改動、更換熱計量裝置的,甲方應當予以配合。9甲方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用戶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用戶資料。10.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本協議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11. 甲方負責協調天然氣公司、用水、用電、等相關事務。12. 協助乙方做好供熱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13. 負責協調乙10、方和相關部門的關系。14. 應當遵守供熱設施安全使用方面的規定,履行辦法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當由其承擔的義務。15.在甲方管護責任范圍內因甲方違規操作或過失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1.乙方在承擔的運營期內,應當指派具有供熱運行調節、維修技能的人員,按國家和本市有關供熱專業技術標準(規程、規范)要求,對管護責任范圍內的采暖設備及系統進行運行、調節、維護及維修。2.應當按合同約定的地點、時間和熱能供應方案要求,向甲方和用戶提供安全、穩定的供熱服務,加強運行工況調節,保證供熱參數符合雙方的約定。3.承擔并支付鍋爐房運營過程中所需的費用,費用包括:天然氣費用、水費、電費、人工費11、維護及材料費 (繳費協議另訂)。4.有權對甲方和用戶實際用熱情況進行核查,有權對超標準、超范圍用熱行為進行收費。5.對甲方的供熱采暖設施運行進行指導。發現甲方供熱采暖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或甲方存在影響其他用熱人正常采暖、運行管理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偽造運行記錄、自行改變房屋結構以及其他違反辦法和本合同約定行為的,有權要求甲方予以糾正或整改。6.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和用戶收取采暖費,乙方開具發票。7.供暖前30日,應當與甲方溝通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及試運行等工作安排,并與甲方約定相關工作的時間進度。8.供暖期內規范提供服務:公布、值班、值班電話,并在采暖期內安排人員24小時鍋爐房運行值守。9.采12、暖期內,乙方因所管護的供熱設施故障、事故等情況影響甲方正常采暖的,應當及時公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影響。10.應甲方要求,協助、配合供熱采暖設施搶險、搶修作業。11.履行辦法及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應當由其承擔的義務。第八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數額繳納采暖費,經乙方書面催交仍未繳納的,除須按合同約定繳納采暖費本金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供熱或暫緩供熱。2.甲方擅自拆改供熱采暖設施產生泄漏或影響其他用熱人采暖、增加采暖面積或采暖設施、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應當由其承擔的設施管護義務13、私自取用供熱系統用水、拒絕乙方入戶作業、拒絕乙方提出的設施隱患整改建議,或發生其他違反辦法和本合同規定的用熱行為,經乙方制止逾期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權對甲方限制供熱或暫緩供熱;造成自身、其他用熱人、乙方或公共利益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3.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擅自或單方面停止或取消乙方的經營權和鍋爐房使用權,甲方需賠償乙方入網費2倍的違約金。(二)乙方違約責任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和用戶供熱的,應當按未供熱天數退還相應采暖費。經雙方共同確認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認定,甲方和用戶室內溫度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的,應當按照不符合約定標準的比例退還相應的采暖費。2. 乙方14、在承包期內擅自或單方面停止或取消對甲方項目供熱及運營,應向甲方賠償入網費2倍的違約金。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1.如單方面需變更合同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合同。2采暖建筑物的產權關系或房屋租賃關系變更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告知乙方,并有義務協助產權方或租賃方與乙方簽署供熱移交合同,屆時甲方與乙方解除本合同,采暖費用一并結清。如產權方或租賃方未能簽署供熱移交合同,甲方按本合同違約條款對乙方進行賠償。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訂立新合同15、的,本合同自動延續。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熱協會、供熱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解決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本合同正文及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甲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2、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 營業執照號/法人登記證書號: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