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弱電系統工程施工合同(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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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18045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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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簡稱“工程”)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1條 工程概況1.1 工程名稱:弱電工程1.2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監控系統 承包范圍:本合同所述全部工程內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2 工程性質:弱電工程1.3 定額工期總天數_ 天。1.4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201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201 年 月 日竣工。1.5 質量等級:合格(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1.6 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價為人民幣 _元。 金額大寫_(詳見附件)1.7付款方式2、:1.7.1.合同生效后兩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首付款, 即總價的35%,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_),乙方提供相應等額發票;1.7.2.項目材料.器材.設備.到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第二筆款,即合同總價的50%,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_元),乙方提供相應等額發票。1.7.3.工程竣工備案并完成工程竣工結算后支付第三筆款,即合同總價的15%,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第2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工程師) 2.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_第3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經理)3.1 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_ _第4條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3、下工作: 41 施工現場達到施工條件,如倉庫、辦公室、工人住宿等,完成時間: 201 年 月 日以前;42 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并保證已敷設好的管路、橋架暢通,完成時間: 201 年 月 日以前;43 施工現場與公共道路的通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44網絡機房、監控中心電源進線和地線敷設到位;土建按照乙方要求砌筑結構墻和預留門洞。完成時間: 201 年 月 日以前。第5條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51 提供施工計劃、工程相關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01 年 月 日前52 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須遵守北京4、市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后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53 施工現場整潔衛生的要求: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第6條 進度計劃6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201 年 月 日前;62 甲方代表(或“總監理工程師”,下同)確認乙方在6.1條中提供的材料的時間: 201 年 月 日。第7條 延期開工無 第8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應通過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5、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書面批準后繼續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代表不及時做出答復,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9條 工期延誤 無 第10條 質量檢查和返工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書面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6、表及委派人員合理的書面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檢查檢驗不合格而影響正常施工,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11條 工程質量111 約定的工程質量等級:合格。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112 違約責任: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書面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工期不做順延。 因甲方原因使工程達不到約定7、條件的,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 113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通過上述方法仍不能解決的,按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辦法解決。第12條 安裝調試121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安裝調試條件,乙方組織安裝調試,并在安裝調試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內容包括安裝調試內容、時間、地點。由乙方準備安裝調試記錄。甲方應當為安裝調試提供必要條件。安裝調試通過,甲方代表應當在安裝調試記錄上簽字。 122 雙方責任: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使安裝調試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安裝調試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修改意見8、。乙方修改后重新安裝調試,并承擔修改和重新安裝調試的合理費用。 甲方代表未在規定時間提出修理意見,或安裝調試合格未在安裝調試記錄上簽字,安裝調試結束24小時后,記錄自行生效,乙方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第13條 安裝調試與驗收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或安裝調試,須在開始驗收或安裝調試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書面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或安裝調試,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或安裝調試,甲方應承認驗收或安裝調試記錄。 第14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如有變動)工程承包造價已由雙方確認,不可調整。 可另行補簽協議。第15條 乙方采購材料設備。151 乙方按照本合9、同及附件中的規定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 152 違約責任: 對乙方采購材料設備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規定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可以拒絕驗收,并出具拒絕驗收的書面理由;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的,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將不符的產品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經乙方和有關單位書面同意后,應在變更前1個工作日(重大設計變更前3個工作日)向乙方發出書面變更通知,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10、應順延,甲乙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合同。 施工中乙方對原設計提出的變更要求,經甲方和有關單位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乙方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變更設計,否則,因變更導致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第17條 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并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在 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并在驗收后 3 日內給予驗收合格批準即在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 3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3 日內11、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書面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屆時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1.7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工程款。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驗收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責任及應支付的保管費用。 第18條 竣工結算甲方批準乙方的竣工驗收報告,即驗收合格后,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式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 乙方收到工程結算尾款后 5_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擔工程保修責任。第19條 保修 乙方應對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12、)。保修工作的實施: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實施為期 1年的保修責任(群體工程以單位工程為準第 20 條 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或因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可進行變更。合同任何內容的變更需經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意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5)13、任何一方已經或行將破產,出現清算、解散、收購等情況;(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在發生上述6種情況,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同時,可依實際情況,守約方有主張合同權利、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第21條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發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第22條 違約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支付時間到期后10日內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導致14、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違約責任。每延期一日,甲方需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違約金的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書面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或發生其它因乙方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按本合15、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每延期一日,乙方需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作為違約金,違約金的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5%。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守約方應提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23條 索賠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等,乙方可以書面形式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后20日內16、,向甲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后10日內給予書面同意,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10日內未予答復,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同意。 第24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應以國家和本市有關主管部門正式發布為準。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日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有不可抗力發生之情形,甲乙雙方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否則因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責任方應在擴大損失的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17、的,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影響持續的期間內,免除其遲延履行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本合同當事人應當在該事件后果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合同約定。 第25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由于政策變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18、件,支付以上的保管、運輸等經濟支出,并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履約,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乙方擁有因履行合同為本項目所創作的技術資料、技術訣竅及其文檔的知識產權,甲方享有為本項目需要對該等知識產權的使用權。第26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第27條 其他27.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補充協議。27.2 本合同附加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3 本合同附件包括: 27.4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執 一份。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授權人:授權人:電話: 電話: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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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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