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合同(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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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十二
編號:618052
2022-11-17
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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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民用建筑工程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合同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 供熱單位(乙方): 使用說明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集中供熱民用建筑的開發建設單位與供熱單位對供熱計量裝置的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2.開發建設單位和供熱單位應當在新建建筑項目的規劃階段簽訂本合同。3.簽訂本合同前,雙方均應當向對方出示與訂立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4.本合同條款中的橫線處均可由雙方自行協商約定具體內容。對于未實際發生或不作約定的,應當在橫線處劃,以示刪除。后為待選內容,應當以劃方式選定。5.雙方可以根據2、實際情況約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6. 本合同中有關用語的含義:(1)供熱計量是指采用集中供熱方式的熱計量,包括熱源、熱力站供熱量以及建筑物(熱力入口)、用戶用熱量的計量。(2)供熱計量裝置是指熱量表以及對熱量表的計量值進行熱分攤的、用以計量用戶消費熱量的儀表。(3)熱量結算點是指供熱方和用熱方之間通過熱量表計量的熱量值,直接進行貿易結算的位置。7.合同雙方應當妥善保存本合同,以備有關部門查驗。民用建筑工程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合同開發建設單位(甲方): 供熱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供熱采暖管理辦法、民用建筑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公共建筑熱計量管理3、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筑供熱計量裝置的規劃設計、選用、購置、安裝和運行維護等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用熱地點、用熱面積、供熱方式等1.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 2.供熱建筑面積: 平方米。3.規劃用途: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其他: 4.熱源建設型式: 外接熱源 自建熱源 其他: 5.熱源種類: 城市熱力 燃氣鍋爐 燃煤鍋爐 其他6.建筑物遵守的節能設計標準、設計熱負荷和耗熱量指標: 。 7.室內供熱系統型式: 散熱器 地板輻射采暖 空調 其他: 第二條 供熱計量方式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相關標準規范和技術要求,約定供熱計量方式如4、下:1.在建筑熱力入口、相應熱力站應當安裝熱量表和流量調控裝置。2.熱量結算方式:公共建筑:采取樓棟計量用熱量的方式,以設置在( 熱力站 建筑熱力入口)的熱量表作為用熱量結算點。居住建筑:采取樓棟計量、按戶分攤用熱量的方式,以設置在建筑熱力入口的熱量表作為用熱量結算點,以單棟樓為整體進行熱量結算,建筑物內采用分戶熱計量技術進行熱量分攤。3.樓棟熱量表類型 : 超聲波熱量表 電磁式熱量表 其他類型: ;樓棟熱量表安裝在建筑熱力入口專用表計小室中,專用表計小室設置在: 建筑地下室 建筑樓梯間 其他位置: 。4.居住建筑分戶熱計量技術為: 通斷時間面積法:通斷執行器類型: 。數據采集方式: 手抄表式5、 遠傳式 其他類型: 。 散熱器熱分配計法:熱分配計類型: 蒸發式 電子式 電子遠傳式 其他: 。 戶用熱量表法:戶用熱量表類型: 超聲波熱量表 電磁式熱量表 其他類型: 。 流量溫度法。如國家和的相關規定對供熱計量方式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5.室溫調控方式: 散熱器恒溫控制閥 地板輻射采暖恒溫控制閥 空調室溫自動控制系統 其他: 。第三條 供熱計量裝置的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和安裝供熱計量裝置的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和安裝,除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外,經雙方協商,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乙方依據有關節能設計標準和產品標準,結合運行管理實際,根據計量精確、技術先進、方便使用和維護的原則,對供6、熱計量裝置的技術指標、質量標準和施工安裝等方面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出具書面技術要求,作為合同附件一。甲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供熱系統技術資料,并保證資料的完整、真實、準確。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技術要求進行復核,并經雙方確認簽字。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技術要求委托設計,在工程開工前組織乙方和有關單位進行技術交底。2.乙方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采購及首次檢定供熱計量裝置,并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供熱計量裝置采購及首次檢定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當在乙方簽訂進貨采購合同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貨款。供熱計量裝置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相關標準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管理規定,在進場安裝時由乙方負責7、驗證,并將進場驗證情況書面告知甲方。乙方應當保證所采購的熱計量裝置質量合格,保證熱計量裝置按約定的時間到貨。發生因進場驗證不合格而退貨所產生重新進貨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向供貨方追償。3.乙方應當與供熱計量裝置的生產或銷售單位簽訂書面進貨采購合同。合同中應當約定產品質量、保修內容、保修期限、售后服務以及因產品質量造成乙方損失的賠償責任、各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等事項。4.供熱計量裝置的安裝單位由甲方通過招標方式確定,乙方負責指導。5.甲方負責做好乙方與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的協調工作。第四條 項目驗收和移交管理1.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甲方應當提前 日通知乙方參加采暖節能工程分項驗收,驗收合格后8、乙方在采暖節能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匯總表(附件二)上簽署意見并蓋章。供熱計量裝置沒有按照附件一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工程建設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安裝的,甲乙雙方不得通過驗收。沒有通過采暖節能工程分項驗收的,甲方不得組織總體竣工驗收。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有關工程檔案資料。自移交之日起,乙方負責供熱計量裝置的運行、檢定、維護、維修和更新改造。 。造出照乙3.本合同約定的供熱計量方式,由甲方寫入房屋銷售合同,由乙方寫入供熱采暖合同。第五條 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圖紙、文件資料,造成建筑無法按時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責任。2.甲方未履行合同約定,造成項目無法實現供熱計9、量收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產生的各種費用,并負責對建筑和供熱系統進行改造,使項目滿足熱計量的要求。3.乙方采購的熱計量裝置不合格或未按約定時間安排熱計量裝置進場,造成建筑無法按時竣工驗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熱計量裝置貨款 的違約金。4.乙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履行相關義務或者行使相關權利或由于乙方過失,造成建筑無法實現供熱計量收費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5.甲方不得拖欠各種應付款項。應付款項每逾期支付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應付款 的違約金。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組織)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按10、照第 種方式解決: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第七條 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正文、表格、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 供熱計量裝置專項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工程名稱檢驗批數量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分包單位分包單位負責人分包項目經理序號檢驗批部位區段、系統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123456789101112131415施工單位檢查結論: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供熱單位意見:單位公章:負責人:年 月 日建設單位驗收結論: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附件二: 采暖節能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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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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