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合同(8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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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十二
編號:618098
2022-11-17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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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市政工程施工合同項目名稱:發 包 方:承 包 方:簽訂日期:年月日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發包方(全稱):承包方(全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承包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現就項目小市政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條款。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1.1 工程名稱:1.2 工程地點:1.3 工程編號:1.4工程范圍:【系統名稱、與其它專業的分界點(如明確與室內有關系統出墻管道界面劃分、與園林綠化專業的施工界面劃分及與大市政工程的界面劃分等)、主要工作內容等信息(除常規內容外,還應特別明確是否包含與室內有關系統出墻管道的接口對接工作、與園林綠化專業的施工界面收口及與大市2、政工程的勾頭及收口等)?!?.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工期、包安全第二條工程期限2.1 開工日期:年月日(實際日期以甲方發出的開工通知單為準)2.2 竣工日期:年月日2.3 合同工期總天數日歷天。2.4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2.4.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2.4.2因發包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2.4.3因發包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甲供部分、如有)、供設備(甲供部分、如有)或所需材料、設備(甲供部分、如有)不符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的。第三條技術要求本工程應以國家及3、地方政府頒發的現行有效的施工驗收規范、技術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進行施工。除此以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由合同起草部門填寫完成】3.1 市政道路工程3.1.1 3.1.2 3.1.4其他:_ _ 3.2.雨污水工程3.2.1 3.2.2 3.2.4其他:_ _ 3.3.上水、中水工程3.3.1 3.3.2 3.3.4其他:_ _3.4.熱力工程3.4.1 3.4.2 3.4.4其他:_ _3.5 外電源工程3.5.1 3.5.2 3.5.4其他:3.6 3.6.1 3.6.2 當上述各類標準及規范的具體要求相互之間產生不一致時,按要求較嚴格的執行。第四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4.14、 合同價款類型:4.2 合同總價:(大寫):_ _ 元整(小寫):元,后附合同中標預算書4.3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具體內容可根據實際談判結果進行適當調整)4.3.1本工程無預付款;4.3.2承包方每月25 日前提報本月月完成產值,經監理審核后上報發包方審核確認,經發包方審核確認后按月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進度款;4.3.3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扣除未施工部分)的70%;4.3.4待工程結算完畢后,發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4.3.5本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兩年期滿并且經確認無質量問題后發包方一次性付清,不計利息。4.3.6 付款同時,5、承包方需向發包方提供等額的發包方認可的合法發票,因未提供發票而產生的延期付款,發包方不承擔違約責任。4.3.7當工程進度達到合同約定的進度款付款條件時,承包方應首先向發包方提出書面付款申請。第五條結算方式5.1 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5.2 本工程實行圖紙范圍內一次性包干。5.3合同價包括施工期間工料機的價格變化、承包方施工方案的調整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由承包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所需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承包方履行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所需的費用等。5.4中標預算中的項目漏項或組價漏項的,均視為承包方讓利,結算時不予調整;合同內未施項目6、據實核減。5.5本工程范圍內因發包方原因產生的設計變更、洽商,經審核后確認因同一變更或洽商事件引起的分部分項工程一次增減金額在5000 元以上(不含5000 元)的,按實際調整,低于此標準的只作為技術變更洽商,不進行經濟調整。在施工過程中本工程范圍內圖紙上的變化(包括設計院重新出圖)等同于設計變更,亦需遵照本條執行。5.6 凡符合第5.5 款約定的洽商變更及設計變更,其費用應計入合同結算總價,計價按下列方式執行:5.6.1憑借設計變更洽商簽證按圖紙計算,中標費率貫穿結算始終。5.6.2中標預算中有單價的,按中標預算執行;中標預算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單價的,由承包方提出單價上報發包方,經發包方確認后7、執行。5.6 凡符合第5.5 款約定的洽商變更及設計變更,同一事件其變更費用不得重復計算,各專業(道路、給排水及電氣等專業)之間不得合并計算。5.7由于承包方未按設計要求和現行有關規范、標準施工,造成工程量增減或返工等,其責任由承包方自負。5.8 總包配合費按分包合同總價(不含設備費)的 1.5%計取,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中,由承包方進場施工前與總包單位簽訂進場施工配合協議書,并自行繳納總包配合費。5.9 水電費由承包方自行掛表單獨計量,費用自付。并自行承擔進場后的居住及食宿費用。第六條施工與設計變更6.1 承包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68、.2承包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6.3承包方如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與發包方溝通,由發包方在 7 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后,方可施工。6.4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承發包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6.5承包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做出記錄,經驗收合格后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9、由承包方書面通知發包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6.6 承發包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增項,應及時辦理工程洽商記錄,作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6.7 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6.7.1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由承包方全面負責,發包方對于承包方承包范圍內的一切安全事故不承擔任何責任。6.7.2承包方應當遵守施工當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及按發包方、監理方的管理規定組織施工。6.7.3承包方應嚴格遵守政府部門及發包方對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污水排放、環境衛生、揚塵治理等的管理規定及辦理相關手續。6.7.4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及造成10、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包括由此引起的停工、返工、材料和質量問題的損失。第七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7.1 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發包方屆時驗收,如發包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承包方,另行確定驗收日期。7.2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7 天內,承包方應與發包方確定辦理工程移交手續的具體日期。工程項目正式移交給發包方之前,承包方對經驗收合格的全部已完工程仍負有保護責任。7.3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發包方的,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7.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11、不符合合同約定及國家現行規范、標準規定,承包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期限內完成,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合格的,工程結算價不超過合同價款的80%,且需整改至合格為止。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承包方應償付給發包方按合同價每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7.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7.6工程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術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承包方應在驗收前10 天向發包方提供以下文件:7.6.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12、錄;7.6.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7.7 承包方在單項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應于竣工驗收后30 天內將竣工結算資料送交發包方進行審查。發包方與承包方在3 個工作日內辦理結算資料文字移交手續。如承包方未能如期報送結算資料,發包方審核日期相應順延。7.8 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3 套竣工資料(含竣工圖),且竣工資料費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7.9 工程竣工驗收后,保修期為2 年。在保修期內,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質量事故,承包方應負責無償修理。7.10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第八條違約責任和仲裁8.1由于承包方責任未13、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即實際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落后于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應償付給發包方按合同價日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8.2 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承發包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8.3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圖紙、技術方案、工程預算書、效果圖、電子文檔及類似文件,屬發包方商業機密,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按相關法律追究泄密人的法律責任。8.4在雙方合作期間,承包方不得給予發包方工作人員、監理或涉及發包方利益的第三方任何形式(金錢、財物或其他)的商業賄賂,如因此承包方獲得了非正常的利益,發包方除從應支付承包方的款項中雙倍扣回非正常收益外,同時要求14、承包方對發包方所遭受的損失負經濟賠償責任及相關法律責任。8.5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九條附則9.1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招標文件及其答疑文件,可作為本合同之附件。9.2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9.2.1 9.2.2 9.2.3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10.1 本合同正本一式_ 二 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10.2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10.3 若正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10.4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移交手續完成后,除與工程保修相關的條款和保密條款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且發包方已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保修金后,與工程保修相關的條款終止。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章):承包方(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開戶銀行:開戶銀行:賬號:賬號:郵編:郵編:電話:電話: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