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委托合同(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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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18105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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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委 托 合 同招標編號: 工程名稱: 招標單位: 招標代理: 日 期: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委托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代理人)就 的招標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二、委托代理范圍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的在中打):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理,具2、體包括: 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約 萬元。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代擬發包方案;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投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標底;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協助委托人簽訂合同;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三、委托人的權利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3、的具體工作內容。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四、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地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項目審批手續、資金證明、設計文件等)。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7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雙方協商解決。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 作為委托人的代表。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4、提前7 日書面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雙方協商解決。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7、承擔由于委托人單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8、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五、代理人的權利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人為干預。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六、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2、5、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4、代理人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6、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 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7、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8、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計取1、根據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6、980號)和國家發改委辦公廳關于招標代理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的取費政策,本工程按招標單項中標金額應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 收取。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 方式。(1) 由委托人支付。(2) 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八、委托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內容的時間要求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7、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選擇以下 方式解決爭議:(1)雙方約定向 人民法院申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 、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補充條款:無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8、: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開戶: 開戶: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E-mail: E-mail: 附件一: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 (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 (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代擬發包方案;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編制資格預審文件;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工程標底;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草擬工程合同;編制招投標情況9、書面報告;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招標代理人在代理招標過程中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需經委托人簽署。代理人無轉委托權。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特此聲明。 委托人:(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計價格 20021980號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10-15發布) 第一條為規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行為,維護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10、。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各類招標代理服務的收費行為,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接受招標人委托,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和標底),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并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以及提供招標前期咨詢、協調合同的簽訂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第四條招標代理機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并收取服務費用的,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資質。第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符合招標人的技術、質量要求。第六條招標代理服務應當遵循公開、公正、11、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嚴格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招標人強制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或強制具有自行招標資格的單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費用。第七條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招標代理業務性質分為:(一)各類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設備安裝、管道線路敷設、裝飾裝修等建設以及附帶服務的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二)原材料、產品、設備和固態、液態或氣態物體和電力等貨物及其附帶服務的貨物招標代理服務收費。(三)工程勘察、設計、咨詢、監理,礦業權、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和保險等工程和貨物以外的服務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第八條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第九條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標準按本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12、幅度不超過20。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托人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第十條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托誰付費。工程招標委托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托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第十一條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收取代理費用和出售招標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標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第十二條招標代理業務中有超過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要求的,招標代理機構可與招標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協商確定服務費用。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處理。第十四條各級政府13、有關部門或者其授權、委托的單位,按照國務院關于招標投標管理職能分工規定履行監督職能,要求招標投標當事人履行審批、備案及其他手續的,一律不得收費。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以及收取管理性費用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政府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國家計委負責解釋。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國家計委及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凡與本辦法相抵觸的,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廢止。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 費 率) 服務類型 中標金額(萬元)貨14、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萬元0.552.75萬元 (50001000)萬元0.3514萬元 (60005000)萬元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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