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鋼結構工程施工合同(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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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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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土建、鋼結構工程(其中:不包含水電、門,鋼結構中鋼梁改為兩道、水溝材質改為1.2mm厚201不銹鋼) 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土建、鋼結構工程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天數 晴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 合 格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2、寫): 元整(人民幣) 【¥: 萬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協議書、補充協議及其附件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5、施工圖紙6、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 后生效。3、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省略)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1)本合同協議書、補充協議及附件;(2)本合同專用條款;(3)本合同通用條款;(4)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5)施工圖紙;(6)經雙方確認的工程量調整后形成的造價文件;如發生爭議解釋順序為從(1)到(6)。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不再使用4、其它語言文字。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江蘇省和市及寶應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發布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現行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及規范及其它相關規范性文件。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無 。 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簽訂施工合同后3日內提供4套施工圖紙。圖紙按發包方提供的揚州沃爾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圖進行施工,圖紙所有權由東信電力江蘇有限公司擁有。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執行通用條款。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執行通用條款及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簽發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批準工程延期及涉及向承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的事項。 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 名: 職務: 職 權: 1、工程變更簽發;2、工期順延的審核;3、核發停工令、緩建指令;4、工程款支付簽證權;等合同規定的發包人權利。 7、項目經理姓 名: 職 務: 8、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具備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6、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已接至施工現場指定位置。從指定位置接到施工或辦公現場由承包人負責。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已開通。(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如果需要可在提供施工圖紙時提供。(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由發包人在開工前辦理,如需要承包人協助則由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支持。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執行工程師書面指令。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承包人收到圖紙后3日內,具體要求由發包人通知。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以上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7、相應費用。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執行本專用條款及監理工程師指令。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承包人承擔;因為本項職責不履行或履行中由于過錯給發包人及相關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聲管理等手續:按規定執行(6)已完工程成品保8、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負責其工程范圍內的成品保護,相關費用已經計入合同總價。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負責周圍地下、地上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財產人員的保護;承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達到文明工地標準,承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合同備案、安全監督備案等工作;工程竣工后,由乙方負責將建筑垃圾、工程設備及時運出至場外并將完成路面及現場清理干凈、以滿足驗收要求為準,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9、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前7日內。施工單位應按照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提供進度計劃。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后7日內。 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 。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執行“通用條款”。 四、質量與驗收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中間驗收部位包括基礎工程、主體工程、隱蔽工程及按照規范要求的其它中間驗收工程;政府質監部門有特殊檢測要求的(如室內環境檢測),執行其要求,費用由發包人承擔。19、工程試車(調試)19.5試車(調試)費用的承擔:試車(調試)需要由承包人配合的,承包人予以配合,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五、安全10、施工執行通用條款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省市安全文明施工規定,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防護費用和安全責任均由承包人承擔,與發包方無關。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本條(1)方式確定。(1) (1)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本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和政策性調整,按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偏差在5%范圍內不調整,預算價與市場價的偏差在5%范圍外竣工結算按實調整。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承包人已考慮了工程中使用的物資(暫估價材料設備除外)、勞務市場價格變化、措施費用、施工過程中安全問題及其它施工過程中可以預見的其它風險。承包人已自行估算上述11、風險費用并計入了合同總價。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只有出現下列事項才對合同單價進行調整: l 設計變更;l 現場簽證;l 合同文件中約定的暫估價部分。價格調整按照以下方法進行:l 設計變更、現場簽證部分單價調整方法: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已有適用于變更項目的價格,按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已有的價格確定;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參照類似價格確定,但僅換算材料的價格和用量,人工費及機械費用不進行調整。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雙方協商后確定,其工程量計量規則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2009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江12、蘇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指引、2003年江蘇省建筑與裝飾工程計價表和江蘇省安裝工程計價表相關分冊執行。招標文件中的暫估價材料、設備單價及數量調整方法:/(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不采用。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不采用。 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比例:/。 25、工程量的確認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分部分項工程(實體工程)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時間:工程師接到承包人的申請報告后2日內審核完畢,并經發包人批準開具工程款支付證書;發13、包人接到工程師簽發的工程款支付證書后5日內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由承包人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請,甲方代表和監理簽發付款支付證書,甲方依據合同約定付款給乙方。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無。 27.6發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14、約定:承包人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在進場前,應提供樣品及質量保證資料并得到招標人及監理的認可后方采購、進場。承包人須對承包范圍內的所有材料進行實驗、檢驗。其實驗方案包括次數、方法及程序等須符合國家及部門的規范、規定等。 八、工程變更在竣工驗收前的任何時間,工程師可通過發布指令或要求承包人提供建議書的方式提出變更。所有工程變更需經發包人認可,承包人不得對工程擅自變更。除為避免危及安全外,承包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工程師指令。如果工程師發出指令進行變更完全是由于承包人的違約或由他負責的原因造成,則任何此類違約或錯誤造成的費用應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應認真閱讀施工圖紙并就圖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交工程變15、更建議。因沒有發現明顯存在的錯誤或因應發現而未發現錯誤的或發現而未提出工程變更建議的原因造成工程價款調整和工程延期的,相關付款申請和工程延期申請將不予批準。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無。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義務,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建筑工程造價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本合同通用16、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無。 35.2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1)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2)調節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或依法向 當地 人民法院起訴。第一種: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第二種:依法向 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本工程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一切發現,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包單位承擔。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執行通用條款。 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1)發包人投保內容: 無 。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無 。 (2)承包人投保內容:執行國家及地方規定。 41、擔保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為:/(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3)雙方約定的其它擔保事項:無。 46、合同份數46.1雙方約定合同正、副本的份數:合同4份,其中正本2份,各執一份。 47、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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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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