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設計合同(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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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8348
2022-11-17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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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合同編號:設計證書等級:發 包 人: 設計人:簽訂日期:發包人:設計人: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及投資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工程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投資/萬元初步放設計施工圖1XX樓盤基坑支護工程支護高度約4m9m、支護長度約690m確定初步方案并進行初步設計,通過專家評審2、論證會的論證在初步方案及專家論證評審會的意見進行方案優化和完善,形成施工圖設計,滿足施工的需要.00第三條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備注1擬建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圖、基礎圖、現場場地標高圖12010年11月1日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2基坑周邊30m范圍之內的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圖及重要建筑物的基礎圖12010年11月1日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3坐標控制圖12010年11月1日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4場地地質勘察報告12010年11月1日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5設計任務書及委托書12010年11月1日提供紙質版第四條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3、交日期備注1初步設計方案22010年11月5日提供紙質版2施工圖設計52010年11月10日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以¥元整)進行包干。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10%(定金)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第二次付費50%初步設計方案提交后三日內第三次付費40%施工圖設計提交后三日內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3、設計費總額已總價包干形式進行確定。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第六條雙方責任6.1發包人責任: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4、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的,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5、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6.2設計人責任: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設計人采用的主要6、技術標準是:(1)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8);(2)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范(GB50330-2002);(3)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J5007-2002);(4)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1-200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1年。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評審論證,并根據評審論證意見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若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設計人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若在一年內項目尚7、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第七條違約責任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8、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20。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9、雙倍返還定金。第八條其他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10、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8.7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8.8本合同一式八份,發包人四份,設計人四份。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約定事項:無。發包人名稱: 設計人名稱: (蓋章) (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住所: 住所: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鑒證意見:(蓋章) (蓋章)備案號: 經辦人:備案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