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合同樣本(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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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8419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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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合同( 建設項目)發包方(全稱): 承包方(全稱): 簽 訂 日 期:2014年08月04日發包方: 經友好協商,發包方同意將 交給承包方承做,并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第一條 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范圍:詳見合約標單及投標圖紙。1.4工程總價:人民幣: 0元 )第二條 合約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圖紙2.1合約語言:中文。2.2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2.3發包方提供設計圖紙;圖紙提供日期:開工前;2.3.2圖紙提供套數:1份;2.3.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非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合約內容之全部或部分透2、露給第三者。保密措施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第三條 雙方的一般義務3.1發包方的一般義務駐工地代表提交規定:于開工前書面通知承包方。3.1.2向承包方提供設備安裝技術資料時間:簽訂合約前。3.2承包方的一般義務3.2.1駐工地代表提交規定:承包方駐工地代表及主要工作人員名單于開工前一日提交發包方。承包方須派員長駐施工場地。3.2.2辦理施工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進場施工前。3.2.3工程事故及不可抗力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提交,但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報告本身無法出具時除外。3.2.4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承包方須于各單項工程施工前完成。承包方應嚴把工程質量關,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3、合要求的,承包方應承 責任。3.3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時間:簽訂合約后二周內。第四條 施工組織設計 承包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簽約后。第五條 合約工期5.合約工期5.1合約工期預計為開工日:2014年 月 日到竣工日:2014年 月 日,工期如有延誤經甲乙雙方協商合理解決。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方正式通知載明的日期為準。(僅此日期可以手寫)5.2施工管理:發包、承包雙方用聯絡單進行。第六條 合約價款支付6.1 竣工驗收合格后(60天內)支付工程總價的100%。即人民幣: 整 (小寫:¥ 0元 )至此,本工程總價內的所有工程款支付完畢。第八條4、 工程管理8.1委派工地代表 承包方在工程進行期間,應派富有工程經驗及可靠之代表,常駐守工地,除非由于法律或實際原因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應嚴格按照合同進行工程的協調、施工和維修,以達到業主滿意的程度,遇有事離開工地時,應委托人代理,并通知發包方監工人員。第九條 保險承包方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注意保護。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造成損害的,承包方應承擔其過錯范圍內的責任,并交發包方備案。第十條 配合工程10.1發包方負責協調承包方施工所需水、電接駁點,承包方自行負責施工臨時水、電設施接駁工程。10.2發包方負責5、開通主要交通干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10.3承包方負責相關單位的溝通,以期相互配合。第十一條 圖紙及工程變更11.1本合同簽訂前,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所需全部工程施工圖紙。因發包方逾期提供圖紙造成承包方不能正常開工的,工期應相應順延。因本工程圖紙之修改由承包方負責,為此,施工前后所承擔的責任均由承包方負責。11.2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方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11.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施工圖紙的更改及對材料、6、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方同意。11.4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后3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方確認后執行。11.5發包方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3天內予以確認,發包方在此期限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修改意見的,則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經發包方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第十二條:合同解除與終止7、失。(1)合同簽訂后逾三個月,因發包方原因或發包方其它分包商原因使得承包方不能全面開工者;(2)發包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以上者;(3)工程施工期間因發包方原因無法部分施工而需全面停工,一次連續二十天以上或停工累積達三個月以上者;(4)發包方未按期付款兩次以上,或超過一個月未付清當期應付款的,或未付款累計超過應付款項的50時。第十三條 竣工驗收13.0本工程不含消防檢測與驗收。13.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發包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3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13.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8、待甲方組織驗收13.3工程竣工日是指質監部門竣工核定單簽發之日。工程按發包方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修改后提請發包方驗收的日期。13.4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13.5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方不得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第十四條 竣工結算14.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后,承包方應在驗收報告認可后10天內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14.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9、意見。發包方在上述期限內既不確認又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發包方確認承包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發包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竣工結算價款。14.3發包方應在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7天內支付結算款,到期沒有支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14.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認可后7天內,承包方未能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應當交付。否則,承包方屬于違約。14.5對合約內未施工或增減的工作量在審價中調整。第十五條 違約16.1違約金的數額:承包方每遲延竣工一日,應罰本工程總價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發包方從給付承包方工程款10、中扣抵,承包方不得異議。16.2發包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發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任一方有權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八條 附則18.1合約附件:工程報價單。18.2合約份數18.2.1合約份數:三份;18.2.2合約副本分送的責任:無;18.2.3合約書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擔。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19.1本合約正文若有任何手寫添加或刪減部分,須經雙方蓋章后方可有效。19.2合約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約。合約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本合約附件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經蓋章后與本合約具同等效力。本合約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xx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帳號:合約簽定時間:2014年08月4日(以下無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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