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科技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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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18936
2022-11-17
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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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F19990201 編號: 建 設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稱:博物館、科技館工程地點: 制 定監制部門:說 明一、本合同系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打印;二、標準文本原文一律用黑體和仿宋字體;三、填寫的內容一律用楷體字并在下面加橫杠。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博物館、科技館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施工圖紙范圍內土建工程、水電安裝工程及普通裝飾工程。總建筑面積2、36447m2,地下一層,地上三層。資金來源:自籌。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按 設計的博物館、科技館施工圖紙的所有內容。 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以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400 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標準。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 (人民幣) ¥: 元六、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招投標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技術要求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3、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它應當支付的款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2010年4月25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略)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一、詞語定義及合同4、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 (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招標文件,(4)投標書及其附件,(5)本合同專用條款,(6)本合同通用條款,(7)標準、規范及相關技術文件,(8)圖紙,(9)工程量清單,(10)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 語言文字。3.2適用的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本工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3.3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頒發的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及安徽省、 有關規定。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承包人自備國內現行適用5、的標準、規范。4、圖紙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簽訂合同3日內,提供全套施工圖八套(包含竣工圖)。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復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員泄漏有關圖紙內容,工程竣工后,原圖全部收回。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工程質量的監督權;工程上使用材料的檢驗、監督權和施工質量檢驗權、確認權批準;工程施工進度、安全的檢查、監督權;工程款支付的審核權;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建議權;發包人和承包人間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撤換不合格的工程建設分包單位和注冊建造師及有關人員的建議權;分包單位資6、質及能力的審查權。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工程變更、簽證的確認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權。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職權: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的審批權;工程變更、簽證的確認權;批準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權;工程款的審查權和支付權;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藝和材料發包及指定分包權;建筑材料價格的確認權;合同的解釋。7、注冊建造師姓名: 證號: 職務:投標文件中明確的項目注冊建造師及本工程項目管理機構的主要技術人員非經招標人書面同意不得變更。8、發包人工作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時間:提供施工所需的紅線內場地,并在計7、算工期前將施工現場各種障礙物清除;其他料場、辦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決。將所需的水、電、通訊線路接至施工現場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施工用水接點位于輔助用房東南角距施工場地約15米處,承包人自行接入現場。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計算工期前負責公共道路的暢通。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計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計算工期前辦妥相關開工手續。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提供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按施工圖由發包人、承包人、監理現場交驗,交驗后,承包人應妥善保護場內水準點與控制點,任意破壞或遺失應由承包人負8、責恢復的費用。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現場另行確定。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護工作。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協商處理。8.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另訂協議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無約定。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進場后一周內提供材料計劃,每月15日、30日前分別向發包人和監理方提供詳細的施工計劃、已完成工程量報表(含工程變更及簽證預算)、甲供材料清單、乙購材料清單、材料進場計劃、勞動力及用款計9、劃等資料,分享的施工組織設計開工前向發包人提供。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報監和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向發包方無償提供不少于30平方米的辦公及生活用房:向監理方無償提供工地辦公用房。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上述手續,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施工中建筑垃圾需運出施工現場外時,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城管部門要求運輸并在指定地點放置。承包人違反交管、城管、環衛、環保等有關管理的規定,被處以罰款的,由承包人承擔。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10、求及費用承擔: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驗收之前的成品保護由承包人負責,費用由承包人負責;發包人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做好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和觀測工作,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施工現場清潔衛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員進入工地后必須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規范施工。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另訂協議。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10、進度計劃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后一周內提供標后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師確11、認的時間:發包人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應于收到承包人資料一周內予以確認,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準。承包人必須按照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發包人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應提供修改,調整后的進度計劃及相應的措施報發包人代表批準后執行。10.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13、工期延誤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由于發包人的原因或非承包人的責任停工的,工期順延。當承包人施工進度明顯無法達到原定計劃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提出更換注冊建造師。四、質量與驗收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工程具備隱蔽條12、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承包人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方代表和監理單位參加。通知應包含承包人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人代表及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重新驗收。承包人不服從質量管理的,發包人有權清退其出場,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19、工程試車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執行通用條款。五、安全施工1.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人承擔。六、合同價款與支付23、合同價款及調整23.2本合同價款采用 方式確定。采用固定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13、險范圍:施工期間的政策性調整及市場風險。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施工期間的政策性調整一律不予調整;風險范圍內的單價及有關費用的報價,不再調整,一次性包干。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見合同補充條款。結算價=中標價工程量變更綜合單價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數量審定簽證綜合單價(中標價/控制價)措施項目主要材料(半成品)價格調整合理工程索賠。 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 采用風險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4、工程預付款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的比例:無。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無。 25、工程量的確認25.1承14、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送發包人和監理,其余按通用條款第25條執行。26、工程款(進度款)的支付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a、按工程形象進度分:基礎、每層結構主體、屋面、樓地面、門窗、內、外裝飾、安裝等分部付款,按實際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付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竣工結算審核完成后付至結算總價的95%,剩余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期滿二周內付清;b、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規定對乙方的罰款及甲供材料款;c、施工過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發付款證書后甲方方可支付;d、甲方支付乙方15、工程款后,乙方也應及時支付各方工資、費用及材料等款項。七、材料設備供應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按實際供應的材料單價為準。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應準確提供規格和數量,因承包人提供的時間、規格和數量不準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按時提供數量、規格后,因發包人臨時變更或改變設計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調劑串換。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方負責。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方負責。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協商16、處理。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按給定價格扣除材料款。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28.1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雙方約定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有關規范、設計圖紙規定的質量要求,且需經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認可后方可進場;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必須按規定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八、工程變更工程變更需經承包人、監理及發包人及跟蹤審計單位簽字確認,按量調整。九、竣工驗收與結算32、竣工驗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免費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圖和竣工結算及其資料。32.2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按通用條款執行。十、違約、索賠和爭議35、17、違約35.1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第26.4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通用條款執行。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按通用條款執行。35.2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條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合同工期按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工期執行,如工期延誤,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賠償費,賠償費支付辦法按合同工期延誤一天賠償合同價款的萬分之三,違約金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款的3%。此賠償費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應完成工程的責任和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條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本工18、程應達到發包人要求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應按照現行的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資料評定標準施工;如第一次工程竣工驗收時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時,發包人將沒收承包人50%的履約保證金;第二次工程竣工驗收時工程質量仍達不到合格標準時,發包人將沒收余下履約保證金。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按投標文件承諾及通用條款有關規定執行。37、爭議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 2 方式解決:提交 / 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非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本工程轉包或分包,承包19、人如有違反,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退場,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電梯、弱電系統、暖通系統、消防系統、二次裝飾工程等須由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進行二次招標工作,總包服務費按結算總價的5%收取。 39、不可抗力39.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按本合同通用條款執行。40、保險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發包人投保內容:法律規定的保險承包人投保內容:承擔合同履行期間所有按規定由乙方投保的內容。41、擔保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方式為: 無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方式為: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中標價的10%。履約保證金在完成基礎驗收合20、格7天內返還50%,主題結構驗收合格7天內返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7天內返還剩余20%。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46、合同份數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六份 47、補充條款47.1中標價中所包含的預留金由發包人全權處理。47.2本工程實行跟蹤審計制度,審計師有權: 1、對工程調整及變更、簽證部分的造價提出意見,并確定該部分的工程量、材料、價格等,2、參與對甲供材料及設備的采購,對甲供材料及設備的采購對象、材料及設備品種、規格及價格提出意見,3、對預付工程款及進度款的支付提出審核意見,4、參與對隱蔽工程的驗收,并做好相關臺帳,5、對完工的單向工程技師開展資料的整理和結算,對結算21、價格提出審計意見,6、對監理出具的有關單據進行再監督。 473合同以外價款調整方法:4 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的調整內容包括:工程量、綜合單價、主材(半成品)價格、措施項目變更、合理工程索賠。具體方法如下:4 工程量的調整工程實施過程中遇下列情況,應按實調整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的數量;47.3. 工程量清單數量誤差在3%以上或漏項的;47.3. 設計變更引起清單項目工程量的增減;47.3. 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4 綜合單價的調整,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應按照下列辦法確定:47.3.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有誤,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清單項目的工程量增減,執行合同原有的綜合單價。47.22、3.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項目,其相應綜合單價的確定方法為:(1)合同中有類似工程項目綜合單價的,可參照合同中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確定。(2)合同中沒有類似工程項目綜合單價的,由承包人參考安徽省“清單計價依據”提出適當的綜合單價,經發包人及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注冊造價工程師審定后乘以相應的投標讓利幅度作為結算依據。(投標讓利幅度=中標價/控制價)(3)清單項目中項目特征或工程內容發生部分變更的,應以原綜合單價為基礎,僅就變更部分調整其綜合單價。4 材料市場價格波動引起合同價的調整,執行招標文件第一章投標須知第23.5條規定。47. 3.1.4 措施項目變23、動引起合同價的調整 47. 3. 由于承包人改變施工技術措施,造成的價格變動,合同價不予調整。 47.3. 因發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減改變原來施工技術措施,造成的價格變動的,應扣減相應的原施工技術措施合同價后,按工程量清單漏項的合同價調整方式,進行合同價調整。 4 工程索賠引起合同價的調整工程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由于對方責任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要求經濟補償的行為。索賠方依據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索賠處理的原則和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包括索賠事件、索賠理由、索賠費用及有效證據的索賠報告,被索賠方或其委托方應及時對索賠事件、費用、理由、證據進行調查、分析、判斷及計算,核定索賠費用。凡索賠成立的,應按工程量清單項目漏項的合同價調整方式,進行調整。47.3.2所有專業工程分包單位的選擇必須經業主認可方為有效。47.3.3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常駐工程施工現場,并且每個月在現場時間不得少于20天,每天不少于8小時。若中標的建造師不到位,即為違約并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50%;若技術負責人不到位,即為違約并從履約保證金中扣合同總價30%;施工員、質檢員、安檢員、材料員、資料員應常駐施工現場,未經業主同意,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否則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人次。48.本合同文本未盡事宜,由合同簽訂雙方在發生時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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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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