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木綠化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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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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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 議 書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主干道綠化(喬木部分)工程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主干道黃菠籮的種植二、工程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所確認的范圍:行道樹 105 棵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年04 月 20 日竣工日期: 年05 月20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30 天 四、質量標準1、 工程質量標準優良,在滿足甲方和圖紙要求的基礎上,保證植物二年內100%的成活率。2、2、 質量要求:規格:依據設計要求的樹高(6米)、合理樹冠(3米),胸徑1315厘米。質量: 徑、樹干、枝條要求1)、應無病蟲害,并無導致樹木死亡的病原體;2)、無突出的疤痕;3)、應去除已死亡的木材;4)、所有的徑或樹干應有較好的形態,穩固切根系良好。樹冠要求1)、應無病蟲害,并無導致樹木死亡的病原體;2)、應無缺綠病、枯黃或缺乏葉綠素等癥狀及其它人工、化學病原體或蟲害導致的植株膨脹及枯萎;3)、應無化學藥劑的殘余物;4)、應有足夠的枝葉以展現該樹種之形態;5)、葉冠的寬度應從葉冠的主要冠面為準,不包括偶然支出的枝條。根系要求發育良好,無病蟲害和病原體。起苗:為確保樹種的成活和良好生長,起苗時必3、須確保根系不受損傷,帶好原土球。包裝:用草繩等物品扎緊土球。運輸:裝卸及運輸要輕拿輕放,不要損傷樹、皮、枝葉。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RMB 千元 (甲方確認的樹種和數量,附確認清單。此價格不含種植土和自然標高至設計標高內的填方費用) ¥: 元六、付款方式開工時付20%,以后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時付至70% ,另10%在竣工驗收合格并決算后三個月內付清,留取20%的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二年),在交付使用滿一年后支付10%,滿二年后15日內支付另10%。第二年保修只保證樹木成活,若有死亡樹木,承包方承擔重新種植的費用,除此發生其它的維護費用由甲方承擔。七、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4、包括:1、本協議書2、合同條件3、國家和長春市有關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4、圖紙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八、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九、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04月15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發包人(公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郵政編碼: 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5、: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合 同 條 件詞語定義:1.發 包 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2.承 包 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3.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6.工 程 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6、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7.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8.工 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9.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的項。10.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11.費 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12.工 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13.7、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14.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15.圖 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16.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1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19.索 賠:指在合同8、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20.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1.小時或天:本合同是規定按小時計算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小時。第一部分合同文件第一條、合同文件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1.1 協議書1.2 協議條款1.3 合同條件1.49、 圖紙2.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第二條、合同文件使用的標準1. 乙方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指定的標準、規范或國家標準、規范;當文件中要求的標準、規范出現不一致時,需即通知甲方,必須采用較高要求的標準及規范,任何因此引致的工程延誤及額外支出,乙方需負全責。2.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和在特別工程規范及圖紙中都沒有清楚指定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第三條、合同范圍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圍及介紹只是概括的,并不能視為完整無缺的。投標單位應研究其他10、有關文件、規范、技術要求指標及設計說明、特別是圖紙,去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實際范圍。長春 綠化植物和相關的土方工程以及植物二年內的養護工作。第四條、圖紙1. 甲方在3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圖紙一份。2. 乙方需根據施工圖和甲方確認樹種、范圍施工。3. 本圖紙的版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將圖紙提供他人使用或參照該圖紙在其他自己承包的工程中使用。4. 乙方須核實施工圖紙中數量與現場實際相吻合后寸方可采購苗木,如發現有不一致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予以更正,一切由于乙方沒有核實施工圖紙引致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展。5. 乙方在接獲圖紙后,應立即進行研究及審查,若發現圖紙和指定的樹種、標準11、與長春本地不適宜時,須立刻通知甲方予以更正。6. 如果圖紙上標注與實際位置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予以調整。第二部分雙方一般責任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授權者可對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應即予執行。1.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三天內給予書面確認。2. 甲方、其代表和甲方指派的人員有權隨時進入工地,或介入乙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準備工作。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執行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1. 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理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21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第七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1. 辦理施工中應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2. 按合同付款甲方不履行上述各種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費用,應對乙方的損失給予賠償。第八條、乙方工作1根據甲方提供之施工圖紙和確認的范圍施工。2乙方采用之植物必須經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3. 視察工地現場,并使自己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特點、和工作區,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不了解現場情況為借口提出額外賠償或延長工期的要求。4. 乙方需要自費進行任何必要的測量,并在發現任13、何與圖紙不符問題時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申請解決。5. 乙方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各方面都能滿足甲方并執行及完成合同圖紙所繪畫和規范及合同條款所說明的本工程。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施工作用的照明、看守等。7. 遵守地方政策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車輛運輸、碴土清運等管理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承擔此費用,乙方承擔其責任造成的罰款。8. 乙方由本工程開始到竣工負全責保護本工程,包括已竣工未交付甲方的項目,在工地上或送至及安裝在工地上,與本工程有關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物料或任何其他物件。相應乙方負責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9. 所有由乙方供應之苗木到工地,必須由甲方代表校對是否為已14、批準之苗木,以鑒定該批苗木是否合乎標準,因該等苗木不合乎標準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10.負責為所有工人及工程人員解決住房問題及向有關政策部門申辦暫住證及其他必須之證件。11.乙方若出現協議書、合同圖紙和規范或其他合同文件之內或互相之間有任何差異,須立刻以書面通知甲方,說明差異之處,而甲方須給予指令。12.乙方須時刻都有一稱職的工地總管長駐工地。甲方給予他的任何指令將視為有效地給了乙方。工地總管的人選須由甲方批準。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的費用,應對甲方的損失給予賠償。第三部分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第九條、進度計劃1. 乙方在3月20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15、方代表。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審核或提出修改意見。2. 乙方必須按經甲方審核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自行提出修改及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待甲方代表批審執行。第十條、緩期施工甲方可對任何按本合同應執行的工作發出緩期執行的指令。第十一條、工期延展若本工程的進度明顯地延遲了,乙方須立刻以書面通知甲方延遲的原因,對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評審及確認,本工程的完成可能或已經因此而延遲至超過協議所列的完工日或超過以前曾按本節延展了的完工日,工期相應順延。1. 不可抗力;2. 乙方未能在應當的時間從16、甲方處得到必需的指令、圖紙、細節或標高,而乙方曾在適當日期書面向甲方要求該等資料;3. 合同中約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唯乙方提供與甲方以作出可能延展日期的評估,甲方在乙方提供資料及他能夠估計超過前述日期的延遲時,須盡快以書面對本工程的完工給予公平和合理的延長。但乙方須經常作出最大努力及措施去預防及減少延遲,并須在甲方滿意的情況下繼續執行本工程一切合理所需的工作。第四部分質量與驗收第十二條、檢查和返工1.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及其他委派人員的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17、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2. 以上檢驗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第十三條、苗木技術質量等級1. 工程、物料和技術質量應達到合約有要求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合格條件。達不到圖紙或規范約定條件及上述的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的部份,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代表要求時間內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2. 甲方可發出指令,要求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苗木遠離工地。第十四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18、再通知甲方,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第五部分合同價款與支付第十五條、合同總價及調整1. 合同總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調整。2. 調 整: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方提出重大設計變更,可對合同價格進行相應調整。第十六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1. 合同圖紙或規范的任何字眼上或數量上的錯誤或遺漏皆不能使合同失效,亦不會免除乙方按照合同圖紙、規范執行全部或部份工程應承擔的責任。有關錯漏須予以更正,當作是甲方要求的工程變更處理。2. 甲方提供的工程量僅作為參考,甲方不保證其準確性,實際工程量將以施工完成后具體數量確定,但乙方的單價將作為核算總價的依據,在合同簽訂后將不作更改。19、工程量清單是本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之一第十七條、工程款中期支付任何因工程付款而對工程量的核實,純粹作為付款用,不能視為工程已驗收合格的依據。第六部分苗木供應第十八條、乙方采購苗木1. 所有苗木由施工單位負責采購,甲方確認。2. 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苗木,并提供苗木的合格證明。在苗木到場后既通知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和本協議要求不符的苗木,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根據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苗木,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3. 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代用苗木。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20、使用時,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第七部份工程變更第十九條、工程更改和預留款甲方有權對原設計進行變更,向乙方發出變更指令,乙方按通知進行變更,任何甲方要求的設計變更皆不會使本合同失效。1. 合同圖紙所繪和規范所說明的本工程在設計、質量上的改變,包括工作的加、減或更換,本工程用物料類別、標準的改變,和已完成或送至的工作或物料的遠離工地(不合規格的工作或物料除外)。2. 更改有關部份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3. 增加工作需要的附加工作;4. 改變有關工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第八部份竣工與結算第二十條、竣工驗收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合約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在協議條款約定21、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2.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第二十一條、竣工結算1. 本工程的決算須在協議條款所列的決算期內完成,在決算期完結前或按第三十五條款發出最后證書之前,乙方應獲給予工程更改結算表一份,結算付款方式見第一部分第六條。2. 在實際完工前或完工后合理時間內,乙方須將決算所需的所有資料呈交甲方。在甲方要求時,乙方須提交物料或分包費用的發票、收據等正本及副本一份正本在核對副本后可獲發還。3. 乙方須負責計算工程更改費及決算的開支。第二十二條22、保修、養護1. 由竣工證書所注明的竣工日期后開始計算,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范圍、期限及保修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起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最后一項工程驗收完成起計算保修期。2. 保修期間,乙方應派專門人員對所種植苗木進行澆水、施肥、修剪等工作,并將死亡的苗木重新種植。如乙方在保修期沒有盡到以上保修義務,造成苗木死亡等損失所發生一切直接和間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份,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3. 若甲方認為按本條款提出要求保修的項目已獲保修,便須發出“保修完成證書23、”以資證明,證書注明的日期便視為保修責任完成日。4乙方負責工程范圍內的苗木竣工后二年內的修剪、澆水、保活等養護工作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第九部分爭議違約和索賠第二十三條、爭議1.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要求調解。仲裁、起訴的,可按協議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幾種方式解決:1.1 向協議條款約定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1.2 向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1.3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2. 發生爭議后,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成工程:2.1 合同確已無法履行;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2.4 仲裁機關要求停24、止施工;2.5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第二十四條、過期完工賠償及質量未達標賠償若乙方未能在合同協議條款的完工前或按第十二條款延長了的工期之內完成本工程,而甲方證明他認為本工程本應已完成,則乙方須按合同協議的過期賠償率和本工程未能完成的期間,計算賠償給甲方,而甲方可從應付或將會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該賠償。過期賠償率按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合同總價的2%;達不到優良質量標準和甲方及圖紙要求,扣合同總價的5%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1. 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生效之日起生效。2. 在協議條款所列保修期后,或按第二十二條款保修完工后,或收到按第二十一條款要求的資料后(以較后時間為準)三個月內,甲方須盡快25、發出最后證明:2.1 本合同已付的款項,和2.2 按本合同條款調整后的合同總價。上述兩數目如有差額,須在證書內相應地列明是甲方欠乙方的,還是乙方欠甲方的。除非按本合同有其他的扣除,乙方可在量交最后證書給甲方后十四天內收款,或按情況而定,乙方須在十四天內把欠款支付與甲方。3. 除非雙方在最后證書發出前或乙方在證書發出后十四天內要求仲裁,最后證書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按合同協議書進行仲裁或其他),將視為總結性的證據,證明本工程是按本合同正確地執行和完成,及證明本合同任何需要調整合同總價的規定已獲考慮,除非證書所列的金額因下列事件而有錯誤:3.1與本工程或其部分有關的或與該證書所處理的任何事宜有關的舞26、弊、欺詐蓄意隱瞞。3.2 本工程進行時或證書發出前,未能發現損壞(包括遺漏)。3.3 計算中錯誤地包括刪除了任何工作、物料或數字,或算術錯誤。4. 除上所述,任何甲方所發出的證書,皆不能視為總結性的證據證明與該證書有關的工作及物料是符合本合同的。第二十六條、甲方終止雇用1. 若乙方犯有如下的違約事項:1.1 本工程完成前無理停工:或1.2 未能有規律和連續地施工;或1.3 拒絕遵從或頑固地漠視甲方要求移走不合規格工作或物料之書面指令,而使本工程受到實質之影響;或1.4 重復地拒絕執行甲方代表發出的批示或工程變更。2. 若乙方破產、或與其債權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盤命令、或通過自動清盤決定(為重組而27、清盤則除外)、或委派了接管人或管理人、或流動質權債券的抵押物業已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表接管,則乙方按本合同的雇用將自動停止,但若甲乙雙方,其破產托管人、清盤人、接管人或管理人達成協議則乙方的雇用可以恢復及繼續。3. 若乙方的任用如前述終止了,在未有恢復和繼續時,甲乙雙方的個別權利和義務如下:3.1 甲方可雇用及支付其他人士去執行和完成本工程,該等人士可出入工地,并可使用送至和放布工地上或鄰近或乙方提供的中轉場地供本工程用的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亦可以購買執行和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3.2 除非終止雇用的原因是乙方破產或收表清盤命令或通過自動清盤決定(為重組而清盤則除外),若甲方28、在終止雇用后十四天內作出要求,乙方須將任何為本工程供應物料及/或施工的合同之利益免費轉讓給甲方,但有關供貨人或分包人有權對甲方的任何再轉讓提出合理的反對。在任何情況下,為本工程而送到的物料或執行了的工作的費用,只要乙方未予支付,甲方便可以支付給供貨人或分包人。3.3 乙方在甲方要求時(但不能在要求之前)須將他擁有或租賃的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遠離工地。若在提出要求后合理時間內,乙方仍未執行,甲方可以(不必對任何損失或破壞負責)遠離和出售乙方任何前的物業,并將出售所得減除費用后,由甲方為乙方代管。3.4 乙方須依下述的方式補償甲方因終止雇用乙方所招致的任何直接損失和/或破壞。在本節129、段所述的工程完成前,甲方不必再付任何款項給乙方,但在該工程完成及其帳目在合理時間內結算完畢后,甲方須證明其本身正當所花的費用金額和因終止雇用所蒙受的直接損失和/或破壞的金額,若該等金額加上終止雇用前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超過假若本合同正常完成時應支付的款項時,兩者差額將成為乙方須清還給甲方的債項;如若前述的金額總數是少過前述的款項時,兩者差額將成為甲方須清還給乙方的款項。第二十七條、乙方終止雇用 1. 若甲方破產、或與其債權人作安排、或收到清盤命令、或通過自動清盤決定(為重組而清盤則除外)、或委派了接管人或管理人、或流動質權債券的抵押物業已由債券持有人或其代表按管,則乙方按本合同的雇用將自動停止,但30、若甲乙雙方,其破產托管人、清盤人、接管人或管理人達成協議則乙方的雇用可以恢復及繼續。2. 雇用終止后,在不影響雙方應有的權益或補償或第卅八條款所指的責任的同時(不論該責任是發生在乙方或其分包人遠離其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或物料之前或同時),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如下:2.1 在不影響本節(2)段()項的規定下,乙方須將所有臨時建筑物、機械、工具、設備或物料遠離工地,并協助其分包人同樣的行動,遠離時要迅速行動并施行一切預防措施防止第卅七條款所指的傷亡或損壞是乙方在終止雇用須向甲方負責的)。乙方須將已完成的工程及已開工但仍未完成之工程及按合同條款應歸甲方所有的所有物料移交給甲方。2.2 在工程31、及物料移交完成后,甲方須立刻付給乙方下列各款項減去按本合同已付之款項后之余額: 終止雇用日已完成工程的總費用。 終止雇用日已開工但仍未定之工程的費用,該工程當作是甲方要求的工程更改,根據第二十(2)條款計算費用。 按本合同第二十(3)條款確定之直接損失及/或費用(不論在終止雇用前或后確定)。 乙方已經或必須支付的為本工程訂購之物料的費用,在甲方付款后,該等物料歸甲方所有。 依本節(1)段進行遠離的合理費用。第十部分保險第二十八條、人身財產的損傷和甲方的保障1. 乙方須承擔與本工程有關或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傷亡的費用、責任、損失、索償或訴訟的法律責任,并須保障甲方免負該等責任,除32、非有關傷亡是甲方或其應負責的人所引致的。2. 乙方須承擔與本工程有關或本工程進行期間發生或本工程引致財產損壞的費用、責任、損失、索償或訴訟的法律責任,并須保障甲方免負該等責任,惟有關損壞必須是乙方、其雇員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的疏忽、遺漏或過失所引致的。第二十九條、雇員賠償保險乙方須對工作人員的意外或傷亡負全責。第三十部分其他第三十一條、安全施工1. 乙方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足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2.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33、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第三十二條、分包及轉讓1. 除非甲方特別許可,乙方不能將本工程分包。甲方有絕對權力不批準分包。2. 本工程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減輕乙方的承擔或責任,乙方仍須對分包人及其任員或代理人的任何行動、錯誤或疏忽當作是自己做成地負全責。3. 乙方未得甲方的同意不能將本合同轉讓他人。第三十三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3. 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4. 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約定。第三十四條、34、其它約定事項1. 一般責任1.1 人力甲方有權反對及要求乙方及任何分包單位調離不遵守行為或不稱職或疏忽或甲方認為其雇用是不恰當的人員。1.2 施工時間除政府法規的規定外,本工程沒有施工時間或噪音的限制。乙方應自費供應為進行夜間施工和超時工作的一切所需和額外的勞務,包括在合同期間為工作人員完成工程可能所需的一切人工照明等。1.3 參觀者不得允許未經甲方批準的參觀者進入工地。1.4 所有工程項目的保護和清潔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遵守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對工程現場的安全規章和要求。1.5 在工程進行期間清除垃圾在工程進行期間,盡快而經常地從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撐、多余物料等,使不阻凝通道和方便檢查35、所有工程。遵從甲方的任何關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不可在工地上燃燒垃圾。1.6 完工前的準備在離完工日期前一段相當時間進行所有完工驗收的準備工作。1.7 完工后的缺陷根據合同條款修補在保修期出現的任何缺陷或其他錯失。2. 臨時工程及設施2.1 工程用水甲方提供一切必需之工程用水源,乙方負責架設及在不再需要時拆除臨時供水及儲水設施,并支付所有費用。任何供水的延誤不能使工期延長。2.2 照明甲方提供電源,乙方負責:一切必需之工程用臨時照明。提供及安裝一切臨時電線、附件及在不再需要時拆除一切臨時裝置,修復受影響的地方,并支付所有費用。任何供電的延誤不能使工期延長。2.3 廣告限制除名板上所示者及36、甲方書面允許外,在工地不得有廣告。甲方可指示乙方拆除廣告,不論是否為乙方所設。有關本工程之新聞公報應先向甲方提交及批準。3. 施工時限3.1 接收工地在接收工地時,乙方會獲得不少于五天的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注明接收日期。乙方不能因工地上有任何問題而拒絕接收;若工地上的實際情況足以造成延誤,工期延長須由甲方審批。乙方在接收工地后須立刻展開工作。甲方可能作出安排使部分工地暫定接收日期前交給乙方作初期準備工作或微量施工,但這段時間將不包括在合同工期內。而乙方須在接收此部分工地后負責合約上乙方需負之責任,如安排保險等。3.2 竣工(參閱投標表格)乙方須按其位于投標表格填寫所需要工期的或雙方接納了的工期37、之內或按合同文件而延長了的工期之內完成本工程。工期乃由接收工地之日開始計算,包括無法作業日,星期日及假期,即以日歷天計算。發包方驗收工程時,按施工圖進行驗收,數量按合同工程量清單結算,有設計修改時,只作增減調整。4. 公共財產的保護采取各種的預防措施來保護鄰近財產不受損壞,并承擔修復因疏忽造成損壞所需的一切費用。5. 工程項目5.1工程量計算按甲方確認的圖紙范圍計算。5.2 為方便工程中期付款和計算設計變更造成的工作量增減,工作量清單要盡量詳細。5.3 工程量清單和單價清單的形式由承包方自行設計,并保證清晰明了。5.4 貨幣計價單位為人民幣。發包人(公章):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郵政編碼: 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