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電站工程環境檢測、環保專項驗收技術服務委托合同(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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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十二
編號:618983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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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編號:DTWP/QT012-2014技 術 服 務 合 同項 目 名 稱: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簽 訂 地 點: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 系 方 式: 通 訊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 系 方 式:通 訊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 電 子 信 箱: /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進行開展環保檢測及專項驗收的專項技術服務工作,并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2、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技術服務的目標、內容、方式如下:1、技術服務的目標:完成 項目的環境檢測工作、并編制檢測報告,組織開展工程環評專家評審及驗收會、并通過環評專項驗收,最終取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2、技術服務的內容:開展 的環境檢測工作、編制環境監測報告,并上報相關環保行政部門,編制環保驗收報告,組織開展工程環評專家評審及驗收會。3、技術服務的方式:根據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環境保護監測要求,對項目區進行環保監測工作,編寫項目區施工期、運行期環保監測年度報告及環保監測總結報告,并上報相關環保行政部門,編制環保驗收3、報告,組織開展工程環評專家評審及驗收會。第二條 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完成技術服務工作:1、技術服務地點: ;2、技術服務期限: 2015年01月至報告通過自治區環保廳的審查;3、技術服務進度:合同簽訂后15日,現場開展 的環境檢測工作、編制環境監測報告,并上報相關環保行政部門,編制環保驗收報告,協調相關環保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組織開展工程環評專家評審及驗收會,于2015年 月 日前提交驗收報告至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環評處。4、乙方交付的技術服務質量應當達到以下要求:根據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4號)】及有關法規要求,通過環境主管們的審查。5、技術服務質量期限要求:無;第三條4、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1、提供技術資料:(1) 環評報告及批復 ;(2) 相關設計資料、管理資料 ;(3)企業環境管理機構及制度 ;(4) 企業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2、提供工作條件:(1) 配合現場勘察、環境監測 ;(2) 配合與環境主管部門溝通協調 。3、其他: 無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2015年 月底前向乙方提供項目基本情況資料。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1、技術服務費總額為: 元(大寫:人民幣 整); 2、技術服務費由甲方 分期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1)合同簽訂,5、乙方開具發票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的 %,作為乙方監測進場費、設備設施建設費、工作費等,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2)乙方完成監測報告、竣工報告,召開環境專項驗收審查會,提交的竣工驗收調查報告通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合格,開具發票后,甲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款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3)甲方取得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乙方開具發票后,甲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剩余尾款,即¥ 元(大寫:人民幣: 整)。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帳號: 第五條 保密1、雙方一致同意,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6、中所知悉的對方的技術和商業秘密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未經對方事先書面授權或出于執行本合同的合理需要,任一方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個人或組織泄露、拷貝、或復制傳播。2、因執行本合同向本方項目組成員、項目管理人員、項目成果直接應用人員、本方領導人員及為執行本合同必須知悉該保密信息的人員透露或使其接觸合同內容及有關秘密,不受本條第一款限制。3、雙方同意,雙方無需對對方的保密行為另外付費。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生效后,雙方均應嚴格執行,如有違反,違約方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提交資料而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乙方完成工作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2、甲方如變更本合同約7、定的服務目標、內容或基礎資料(基礎資料有誤)造成乙方返工或者重作時,甲方應承擔因返工或者重作增加的費用。3、乙方應于資料取得齊全后 日內提交環保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給甲方。4、合同中任何一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現場踏勘,環境監測,編制環境監測報告、編制環保驗收調查報告、組織召開環保驗收會,通過環境主管部門的專家審查會。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8、準:至最終通過環境主管部門的專家審查會,取得環保驗收批復。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至最終通過環境主管部門的專家審查會,取得環保驗收批復。4、驗收的時間和地點: 。第九條 雙方同意: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2、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第十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1、 溝通項目實施情況 2、 協調環境主管部門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按照合同首部所列通訊地址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9、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3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 單 位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人)簽字: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單 位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人)簽字:簽訂日期:
合同表格
上傳時間:2021-05-14
1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