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樓打樁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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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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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 樁 工 程 承 包 合 同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工 程 概 況1.1 工程名稱: 科研綜合樓項目樁基工程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范圍及內容: 預應力高強砼樁,型號PHC-AB-500-100,樁長34米,計433根;樁長40米,計4根;總樁長14882米 。1.4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范圍及內容做出增減或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余項目合同2、單位和總價做出調整的理由。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和包協調管理的施工總承包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系。第二條 合同工期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后 5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2.2 合同工期:開工時間: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共計 57 個日歷天。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合同總價的 仟分之二 處罰,按天累計。2.4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同意書面簽字蓋章認可后,工期順延。(1)因不可抗力的影響;(2)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3、行;(3)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時間連續8小時以上。(4)甲方原因的工期調整。2.5 發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責任積極組織搶補措施并相應調整計劃,盡一切可能保證工期。2.6 發生不可抗力的費用承擔: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第三條 工 程 質量3.1 乙方必須嚴格按經設計院、甲方認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為 一次性驗收合格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本合同總價的3% 處罰。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3.4 4、除不可抗力因素如戰爭、地震、火災、自然災害等及人為破壞和使用不當之因素情況外,乙方保證對所供材料在工程全面竣工后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使用性能不變,并提供原生產廠家簽署的同等期限的產品質量保證書。第四條 合同造價4.1 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的工期、質量等級和合同條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條承包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本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對本次合同發包范圍內的工程內容(扣除暫定、指定項目和暫定、指定材料)實行總價包干。如無設計變更或修改且中標單位完成本次招標發包范圍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時,或者當累計工程變更價款總額在合同價(扣除暫定、指定項目和暫定、指定材料)的+3%以內(含+3%)時,合同價即結算價。5、當累計工程變更價款總額超出合同價(扣除暫定、指定項目和暫定、指定材料)的+3%時,按累計工程變更價款總額超出合同價(扣除暫定、指定項目和暫定、指定材料)的+3%以外的費用總額調整合同價作為工程的結算價。措施項目應根據相關規定計報,閉口包干、不得調整。4.2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4.3由于下列原因合同價款可作調整:1) 甲方或監理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2) 甲方或監理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4.4 本合同綜合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內容:施工準備、場地平整、樁位測量定位、樁頂標高的控制、樁機作業場地處理至符合樁機作業標準、場地鋪道渣、砼樁卸車、堆樁、試樁機械及設備的機械進出6、場費、打樁機械及設備的機械進出場費、部分樁的場內二次駁運、樁的保管、定位、吊樁、安卸樁帽、樁尖、校正、喂樁、壓樁、接樁、送樁、填樁孔等所有相關內容、原材料及成品的檢驗測試費、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費、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土石方樁基分中心的交易費、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文明施工、治安通市容環衛環保巡警申報和協調費、夜間施工的夜間施工申報、乙方合理的管理費、利潤、稅金、相關配合工作(開工放線、驗收、樁基檢測等的配合工作)等一切費用。4.5 乙方在簽約前已認真踏勘施工現場,熟悉施工現場的一切情況進場后不得以不熟悉現場情況和施工圖紙為由提出單價調整或工期延長的要求。4.6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費用由雙方協商簽證7、確定。4.7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圖紙、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工程報價單、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等。第五條 材料供應5.1 工程所用的材料、設備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但供應商必須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錄內。如乙方另行選擇供應商的,則應事先收集該供應商的相關資料(經營執照、產品生產許可證、準用證、合格證等),報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采購。甲方有權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5.2 工程所用材料均須得到甲方及監理的確認,乙方在正式采購和施工前須將材料的樣品提前送甲方及監理,且需得到甲方及監理認可并且封存樣品后,方可開始采購。5.3 一旦材料的樣品得到甲8、方及監理認可并且封存樣品后,未經甲方及監理同意,不得作任何變更。5.4 甲方有權于材料出廠前測試檢驗,乙方須在各批材料出廠前3天通知甲方。5.5 乙方自行采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符合圖紙設計要求且和甲方、監理、乙方共同確認的樣品相一致,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質量標準,并必須向甲方提供出廠合格證明、質量保證書、以及有復驗要求的試驗資料并經甲方、監理驗收通過后方可使用。第六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6.1 甲方委派 同志為駐施工現場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有關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項目專用章后方有效,并視其為甲方意見的有效表達。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9、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和承擔自己的部分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7.1 乙方委派 同志為駐施工現場項目經理,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職責。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須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項目章后方為有效,并視其為乙方意見的有效表達。7.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員易人,乙方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甲方,但需甲方認可,繼任者必須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第八條 甲方責任8.1 負責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8.2 在開工前7天負責向乙方提供樁位施工圖 4 套,并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水文資料及地下管線圖及其他相應的資料。8.3 在乙方開始施工前,向乙方進10、行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8.4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經監理復核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8.5 在施工期間提供乙方施工用電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時相應扣除乙方施工用水、電費。8.6 負責對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尺寸、標高復核工作,甲方對乙方的尺寸、標高的復核并不免除乙方對最終工程質量的責任。8.7 甲方接乙方材料及半成品進場報告、隱蔽工程驗收報告、中間驗收報告、工程竣工報告后,及時組織監理、乙方進行驗收。第九條 乙方責任9.1 工程開工前,應向甲方報送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進度計劃及其它有關施工文件包括經甲方同意的動火、電焊11、氣焊、危險品設置的批復文件。9.2 開工前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熟悉施工現場環境,按照經甲方、監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9.3 工程開工前,乙方應負責到上海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土石方樁基分中心辦理交易手續并付清相應的費用(費用已包括在合同單價中)。9.4 乙方負責樁機作業場地的處理至符合樁機作業標準。9.5 由于地下障礙物造成不能正常施工,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時提出處理方案,甲方收到通知和處理方案后24小時內給予回復,以保證施工正常進行。9.6 乙方嚴格按照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壓樁過程中發現貫12、入度劇變或嚴重回彈、或樁身傾斜、破壞等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嚴禁擅自處理。乙方在施工時由于非他人原因造成的樁斷裂等現象,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9.7 乙方在施工時對危險區域應設立警戒線,確保第三者的安全。9.8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原始記錄,樁位測量報告,沉樁中發生的異常現象等書面報告。9.9 乙方在施工全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9.10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應遵照有關文件規定組織施工,并承擔對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范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9.13、11 認真、及時、負責做好施工期間工地內的材料、設備設施的防火、防盜工作。9.12從甲方提供的電源開始至施工部位的電纜、電線及流動電纜,由乙方自行配備,并必須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用電規范及文明工地要求。9.13 乙方須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期間及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必須落實行之有效的產品保護措施,產品保護措施方案須得到甲方批準方可實施,產品保護費用由乙方承擔。9.14 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質量事故,由乙方負責,并應及時報告甲方提出事故處理方案,經甲方、設計、監理等單位共同研究認可后,由乙方組織實施,并承擔一切費用。9.15 因設計變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14、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彌補措施,減少損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經濟損失,乙方應在3天內將經濟損失的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給甲方,經甲方核實同意后給予補償。9.16 乙方的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因無證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9.17 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施工人員不得使用不滿18周歲未成年工及55周歲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質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一切責任。9.18 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針對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確保工程施工的安全。9.19 發生重大質量、安全15、人身傷亡事故除應及時向上級單位報告外,還應在半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并以書面形式詳細報告,一般事故應在2天內將詳細書面情況上報給甲方。9.20 在施工期間,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如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的義務。對其善后處理由乙方對傷亡職工全面負責,所涉及的費用由乙方全面解決。9.21 乙方必須貫徹上海市建委、市勞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對職工加強安全知識教育,配備專職安全員執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9.22 乙方自備的設施、設備、機械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標準及要求,必須向甲方報驗后方可進場,在使用前須通過甲方的驗收,在施工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16、定期檢修保養制度,并納入甲方機械管理范圍,如因乙方自備設施、設備、機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9.23 乙方須按有關規范和規定做好材料報驗、隱蔽工程驗收及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工作。9.24 乙方須在質監站竣工驗收前將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達到驗收標準。第十條 履約擔保 10.1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供經認可的銀行履約保函(應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經營的市級支行以上的銀行開具)一份。銀行履約保函的保額為合同造價的10%,提交時間為合同簽訂后7天內,該保函自保函出具時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失效。因辦理履約擔保而引起的任何費用被視為已包含在承包總價中。10.2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17、完成合同全部義務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第十一條 付款方式及結算方法11.1 預付款(發包人收到履約保函后14天內):按合同金額的20%(包括臨時設施、環境保護、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四項措施費用)付款;打樁工程完成7500米工程量:按合同金額的30%(同上)付款;打樁工程竣工驗收(憑竣工驗收備案表):按合同金額的30%(同上)付款;審計完(憑審計報告)支付扣除5%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尾款;按審計價的5%作為保修金,竣工驗收滿二年后,經甲18、方確認工程無質量缺陷時,付清全部保修金余款。 11.2 因變更等原因產生新的工作項目的綜合單價取定原則如下:(1)施工條件及性質與工程量清單內項目相同的工作應以工程量清單內的價格為準; (2)施工條件及性質與工程量清單的項目類似的工作,則上述價格應盡可能在合理范圍內成為該項工作的價格基礎,原則上只調整主材價格;(3)當工作不屬前述的類似性質或在類似條件下施工時,工程量清單內無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應根據清單計價計量規定參照上海市建筑和裝飾工程預算定額(2000)定額消耗量及投標文件內的材料、人工單價和費率填報補充綜合單價。11.3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19、整的結算資料,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后1個月內進行內部核價,并報崇明縣審計局進行審計。第十二條 隱蔽驗收、中間驗收、竣工驗收12.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約定的中間驗收條件,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和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如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12.2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盡快做好竣工驗收的20、一切準備工作,包括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12.3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后及時組織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并給予乙方批復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工期不順延。12.4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所有施工并經甲方、監理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達到要求的,應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請甲方驗收并經甲方、監理簽字驗收通過的日期。第十三條 工程保修13.1 保修期限:乙方對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保修期從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開始算起。13.2 在保修期內,由于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21、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接到報修通知后48小時內落實維修工作并維修完畢。13.3 乙方對工程有永久維修的責任。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14.1 乙方不得對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如發生此情況,屬違約,甲方一經發現,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14.2 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14.3 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22、方須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1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按本合同第二條執行。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14.5 乙方在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乙方賠償。14.6 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于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14.7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4.8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款不能足額支付的,由甲方承擔乙方相應損失,并順延相應工期。第十五條 其它條款15.1 安23、全生產協議書、治安防火協議書、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簽訂。15.2 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向合同簽約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15.4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15.5 本合同一式 陸 份,雙方各執正本 壹 份,副本 貳 份。(本頁無正文)合同簽訂單位: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城橋鎮南門路128號電信大樓12樓電話:624、9692596 電話: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建 設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科研綜合樓項目樁基工程 發包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地點: 基地內 安全生產責任協議書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管理要求,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一、甲方在施工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場地,明確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區域和要求,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責任單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其相關文件報甲方備案。二、甲方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達標活動;及時傳達和部署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精神和要求,定期聽取乙方的意見和要求。加強安全生25、產的指導和協調。三、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安全規范作業、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乙方及有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物資獎勵。對乙方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在安全生產、文明等創優達標活動中不積極配合的,甲方有權制止教育、責成其限期整改。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500-5000元不等。對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節嚴重的,對責任單位每次處罰1萬-5萬元不等。四、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甲方派員參與勞動行政部門、司法機關調查處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響,對責任單位以按責任違約給予一次性經濟的處理。事故造成的經濟損26、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五、乙方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79號“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編號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業規范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進入工地后應明確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根據建設部辦公廳227、000年10號文件要求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即施工人員超過50人的工地必須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工地,必須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人員;工程造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工地,要按專業設置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將名單報甲方備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包括獎懲制度);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負責單位內部和施工責任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八、乙方對各分包單位及外聘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的范圍,明確要求,簽訂管理協議;要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28、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進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十、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組織的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甲方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有異議可要求復核。對甲方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29、揭發,要求處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規定時限向甲方和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匯報,不得遲報瞞報。十二、本協議中未涉及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十三、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約日期:治安、防火責任協議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場地治安30、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要求告知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信息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布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可按責任違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4乙31、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1)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嚴格按施工現場動用明火管理規定進行動火作業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斗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像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4)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后附)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電熨斗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的。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響,32、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2000-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在進入工地后,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干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絡,書面報甲方備案。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33、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服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3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三、其他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34、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2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約日期:廉 潔 協 議立協議單位甲方: 乙方: 為了在工程建設中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建設工程承發包和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以及上海市建設工程承發包雙方簽訂廉潔協議的暫行規定,結合工程建設的特點,特訂立本協議如下:一、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和上海市關于建設工程承發包工作規則以及有關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35、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三、甲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乙方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四、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執行公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五、甲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向乙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七、乙方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業務工作,不得為獲取某些不正當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為謀取私利擅自與甲方工作人員就工程承包、工程費36、用、材料設備供應、工程量變動、工程驗收、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等進行私下商談或者達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談業務、簽訂經濟合同為借口,邀請甲方工作人員外出旅游和進入營業性高檔娛樂場所。十、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者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家電、高檔辦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甲方領導或者甲方上級單位舉報。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對乙方進行報復。甲方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給予承接后續工程的優先邀請投標權。十二、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協議或者采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甲方工作人員,甲方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價l-5的違約金。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單位予以追繳。十三、本廉潔協議作為 科研綜合樓項目樁基 工程承發包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承發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協議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見證部門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簽約日期: 年 月 日見證部門:(蓋章)見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