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改擴建清罐拆除工程施工合同(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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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9280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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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庫改擴建清罐拆除工程合同工程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甲方: 注冊地:工商營業注冊號:法定代表人:乙方: 注冊地:工商營業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1.總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2.清罐拆除工程概況2.1工程名稱:(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2.2 工程地點: 2.3 清罐內容: 2.4 拆除內容:其中保留部分: 保護性拆除內容:3.拆除方式、措施3.1拆除方式本合同采用下列 和3.1.2 條拆除方式:破壞性拆除。保護性拆2、除。3.2拆除措施人工拆除部分:切割、拆卸 。3.2.2機械拆除部分:鏟車、挖掘機、推土機、吊車。4.清罐拆除物的歸屬及處置方式4.1拆除物的歸屬:甲方所有。4.2拆除物的處置方式:甲方按資產報廢程序處理。5.拆除要求5.1拆除作業應根據拆除工程的結構特點執行相應的拆除規程或安全規定,確保符合安全環保的作業標準和要求。5.2遇有六級以上風力、大霧、雷暴雨、冰雪天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拆除作業。5.3采用人工、機械、爆破等方式進行拆除作業時,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和機械設備管理的規定。5.4合同約定采用保護性拆除的,乙方應采取相關保護措施。5.5進行拆除作業時,應當采取降塵、降噪3、措施,確保符合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和要求。5.6拆除的設備、構件、材料應當及時清理,分類堆放整齊,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廢棄雜物。5.7其他約定:油罐清洗、工藝油管線清洗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乙方提供的,經甲方審定通過的清罐拆除方案執行。6.合同工期6.1合同工期開工日期: 完工日期: 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如不能按期開工,應當在約定開工日期 2 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后的 2 日內以書面形式答復乙方是否同意延期。如甲方在接到申請后 2 日內未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開工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4、予順延。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約定日期開工,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應順延。對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實際損失,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乙方應當提交充分的證明文件。6.2工期延誤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損失承擔責任,相應順延工期: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前述事件結束 48 小時內,雙方應就損失情況和工期延期進行協商,形成書面協議;因甲方未按約定提供所需書面形式的指令、確認單、批準手續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7.合同價款與結算7.1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總價款為( )萬元大寫:萬元。7.2工5、程撥款與結算在場地平整合格后2周內付全款。7.3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額發票。倘若乙方未及時提供相應的全額發票,甲方可相應的順延付款時間。8.驗收8.1工程完工后 2 日內,甲方應當組織相關單位對工程完工情況進行驗收,并于驗收開始之日起 7 日內出具驗收報告。8.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完工驗收申請后 3 日內不組織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9.雙方權利義務9.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審核乙方編制的清罐拆除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見。甲方的審核并不解除、削減乙方的合同義務。對乙方的安全環保措施進行監督,并提出整改意見。甲方的監督并不解除、削減乙方的合同義務。對于乙方的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可要6、求乙方停工。9.1.4在拆除作業前取得相應的拆除工程施工許可手續。9.1.5在 年 月 日前組織乙方進行清罐拆除方案審核。在清罐拆除作業前,做好影響清罐拆除工程的各種管線、電力線路的切斷、遷移工作。9.2乙方權利與義務9.2.1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9.2.2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避險措施。9.2.3全面了解清罐拆除工程的設備、工藝情況和相關資料,進行施工現場踏堪,編制施工方案、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對拆除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做好安全教育,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同時填寫書面記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拆除時應當劃定危險區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標志,在施工現場應設置消7、防車通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周圍相鄰建筑安全可能產生危險時,必須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對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種作業方法的拆除工程,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嚴格防范措施,配備搶險救援的有關器材。在拆除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不明電線(纜)、管道等,應停止施工,并應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經處理后方可施工。清運渣土的車輛應封閉或覆蓋,出入現場時應有專人指揮。清運渣土的作業時間應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 在拆除作業過程中,發生重大險情事故,如有毒有害氣體外溢、火災爆炸、坍塌淹埋、重大機械設備故障等,或發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時,應及時排除險情,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在 1 小時內向甲方和8、有關部門報告。涉及臨時用地的,乙方應在拆除作業前應辦理相應手續。9.2.10涉及特種作業時,乙方應當辦理特種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拆除作業。9.2.11 因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應當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10.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權利、義務及責任,見本合同附件一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HSE合同。11.對外關系乙方與其他隊伍之間的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調,其他對外關系由乙方負責。12.保密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所獲得的與本合同約定的拆除工程有關的一切原始資料、信息均屬甲方所有,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或合同履行9、完畢后以任何方式泄露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任何事項。13.不可抗力13.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罷工等社會事件。13.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24 小時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對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2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書面證據。13.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盡一切努力避免或減少損失。13.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一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大10、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4.合同變更和解除14.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4.2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4.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14.2.2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經催告后在 15 日內仍未支付的。14.2.3 清罐拆除作業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清罐拆除要求,且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或經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的。14.3 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15.通知甲方: 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乙方: 地址:聯系人: 聯系電話:16.違約責任16.1甲方違約責任:111、6.1.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每逾期 15 日,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16.2乙方違約責任16.2.1未按合同約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 1 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16.2.2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清罐拆除要求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 元,并應無條件返工至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乙方承擔工期延誤責任。如經返工,仍達不到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16.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仍應繼續履行合同。17.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12、不成的,可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8.合同效力及其它約定18.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8.2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18.4 本合同一式_七_份,甲方執_五_份,乙方執_兩_份。18.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一油庫清罐拆除HSE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的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就 油庫清罐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等有關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1.定義及解釋1.1違約、違規、違章:指安全合同當事人違反安全法律法規,違反安全規定、標準,違反安全規章的行為。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由于當事人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關財產、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水災、火災、雷擊、雪災等自然事件以及戰爭、當事人之外的破壞行為等社會事件。14、1.4健康安全環境例卷:指乙方對重要的、高度危險的設備或活動,描述其現存的健康安全環境危險和危害,及將該危險危害控制到國家和行業標準能夠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工程項目概況2.1工程名稱: 2.2清洗內容: 2.3 拆除內容:其中保留部分:保護性拆除內容: 2.4工程主要危險點源及危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焊接時的灼傷、火災、爆炸、塵毒、噪聲、施工現場的流動污染源(固體廢棄物、生產污水、車輛尾氣、工業噪聲等)。3.雙方的權利義務3.1甲方的權利: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控制危險點源,熟練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15、應急處理預案等。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有權對租賃使用的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有權對乙方的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有權對乙方事故進行統計上報。有權對乙方做出的與現場安全管理有關的承諾予以監督、檢查。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過程中的任何偏差,實施整改的跟蹤驗證。3.2甲方的義務: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向乙方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作業時間要求、危險點源及16、安全管理要求,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條件支持。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報告。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其他根據項目要求應盡的義務。3.3乙方的權利:有權對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改進意見。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有權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業的安全條件和環境。發生嚴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安全資料。當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產工藝(包括管道、設施、設備、產品)等,1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其生產工藝的過程(包括附屬的構筑物或設備等)進行確認,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如因其生產工藝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財產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整改。3.4乙方的義務: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例卷,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并報告甲方。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與環境進行認可,認可后(合同生效即代表乙方已認可),倘若出現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18、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不得購買、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工程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直接對乙方招用的分包商辦理業務。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質疑進行確認,并在客觀證據充分的情況下實施必要的糾正和改進。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宣傳本19、公司的企業宗旨,并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諾。對于乙方施工過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財產,乙方有義務予以愛護,若其財產出現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4.事故調查在主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5.違約責任及處理5.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所承擔的違約責任應與主合同約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5.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5.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20、;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規定進行。5.4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上報。5.5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或者違規操作導致的事故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爆炸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并相應的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5.6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5.7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5.8由于乙方原因違約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21、甲方有權按照責任大小扣減或者扣除乙方交納的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6.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當事人雙方依據主合同中雙方的約定,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7.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與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合同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8.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9.保險乙方合同項目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10.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按照主合同第19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11.附則11.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11.2本合同一式_七_份,甲方執_五_份,乙方執_兩_份。11.3本合同與主合同同時生效,并作為主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