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合同(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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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19335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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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合同甲方:xx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xx廣告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要求,乙方受xx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實施xx公交候車亭建設經營等各民事行為。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三、公交候車亭建設及廣告位經營權費用1、甲方委托乙方建設的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經營項目具體位置:詳見公交候車亭位置一覽表。 2、本合同項下公交候車亭(43座)根據情況可以增減,由乙方全額投資建設,建成后公交候車亭廣告位由乙方經營,2、經營期限,自2015年01月01 日至甲方獲取政府授權的期限,3、本合同項目下的公交候車亭建設價款總額為人民幣萬元。4、本合同項下公交候車亭廣告位廣告版面用途為發布商業廣告或公益廣告,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乙方可在候車亭增設其它形式的廣告。5、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有效期內,乙方具有依照法律和本合同規定進行廣告經營活動和xx城市發展需要改造或換新的權利.6、公交候車亭在乙方經營期限內,由于政府的行為,致使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各項經濟損失。7、合同期內乙方按每個候車亭每年給甲方交納管理費1000元。每年一月三十前一次性付清。費用三年調整一次。根據情況增減。四、公交候車亭及廣3、告位建設項目1、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項目包括候車廊建設及附屬設施。候車亭樣式效果圖及設計圖紙詳見附件二。2、候車廊的建設項目包括:候車廊主體、候車椅、地面鋪設、廣告位、電源接駁、燈具安裝等。3、站牌燈箱的建設項目包括:燈箱主體、電源接駁、燈具安裝、站名牌線路牌設置。4、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建設應按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材料要求,由乙方制造、安裝、建設;建成后的公交候車亭歸乙方使用。5、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安裝建設完畢。6、如因甲方原因或政府行為造成個別站臺無法按時建設或無法建設,竣工時間根據被延誤的時間順延。五、甲方的權利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相關條款。4、2、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進行監督。六、甲方義務1、甲方負責辦理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工程建設所需的各種許可、批文和臨時作業所需的各項申請批準手續,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擬建設公交候車亭的公交停靠站臺,并積極協助乙方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4開工前 7天,向乙方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2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等基本需要,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合同期5、候車亭燈箱所需照明電費由乙方承擔。5、甲方負責協調有關部門預先做好周圍綠地、構筑物及地下設施、設備、管線等防護工作。6、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衛生,及竣工的現場清理工作,如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7、甲方負日常監管職責,如出現設施毀損要及時報警和及時告知乙方的義務。七、乙方的權利1、乙方在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權有效期和規定的范圍內,具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發布商業廣告、自我形象宣傳和公益廣告,進行廣告位經營并取得合法收益的權利。2、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權時,乙方有依法獲得甲方賠償的權利。3、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要求提前收回6、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建設經營權或拆除部分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時,甲方配合乙方盡量減少乙方損失,并根據已使用年限要求責任方賠償的權利。4、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無權轉讓廣告經營權。八、乙方義務1、乙方負責組織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安裝建設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并獨自承擔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因安全事故等原因引發的經濟賠償、法律責任。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乙方應按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材料要求,組織有資質的單位制造、安裝、建設。建成后乙方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在合同期內負責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乙方應按市容衛生標準負責公交候車亭及廣告7、位設施的保潔、維護工作,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若有損壞應在7日內組織修復工作。4、乙方經營發布廣告應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做到廣告版面圖案清新,內容健康、翔實,制作精良。暫無商業廣告發布時,應發布公益廣告,避免空版面影響市容。5、乙方建設的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應具備符合安全要求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在自然災害即將或正在發生時,乙方應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保證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安全,并承擔因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安全問題造成的人身、財產傷害責任。6、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站名和線路牌設置站牌燈箱。公交站點線路牌燈箱設置后,甲方因線路調整需更改線路牌時,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無償8、為甲方更換線路牌版面。7、因城市建設需要,政府要求個別公交候車亭移位或調整,由乙方負責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8、遇有重大活動,乙方應按政府要求做好候車亭廣告牌面的保潔維護工作。九、竣工驗收: 十、保 險: 十一、違約責任:1、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支付每個公交候車亭每年5仟元的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各項損失。2,如發生不可歸責于雙方的理由致合同解除,則甲方根據乙方建設公交候車亭建設費等各項投資,扣除已使用的時間折價收回已建設的公交候車亭。4、乙方未按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材料要求進行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制造、安裝、建設時,甲方有權責令其改正,若乙方不按期改正,甲方有9、權組織予以拆除、重建直至解除合同,拆除、重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5、乙方負責建設并管理維護的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損壞或被認定處于不安全狀態時,經甲方催告乙方10天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且乙方需按維修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6、乙方未能按時交納公交站亭的使用費,管理費、電費等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十二、本合同經營期滿后,公交候車亭及廣告位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如甲方繼續有權建設公交站亭的權利,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考慮乙方繼續改造并經營的權利。十三、雙方對由于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10、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若因一方延遲履行職責而造成損失的,不能免除其責任。十四、招標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十五、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規定的方式解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十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進行修正、補充或更改。雙方商議的修正、補充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后生效。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份共 頁)附件一:公交候車亭位置一覽表附件二:候車亭樣式效果圖及設計圖紙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公交候車亭位置一覽表路別站名數量建設方式備注總計座注:1、公交站臺長度以現狀為準。2、公交候車亭大小應與站臺相協調,根據站臺長度增減候車亭長度。3、候車亭樣式:現代型、不銹鋼(詳見效果圖);4、候車亭樣式效果圖及設計圖紙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