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房綜合樓工程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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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620865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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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施工工單單位位安安全全風風險險控控制制表表 序號風險事件風險分類原因描述及可能后果風險等級主要預防控制措施措施類別控制部門(單位)控制崗位風險狀態評價備注部門管理崗位 管理崗位 作業崗位1施工方案管理失控原因:1、無施工方案。2、方案未按照程序逐級審查或審查不嚴。3、方案中主要技術條件與現場不符。4、未按照審查意見修改完善。5、未按照方案實施。6、擅自變更未重新組織審查。可能后果:造成事故B1、嚴格施工計劃管理,明示開工條件,施工方案完善后組織實施。2、組織做好設計復核、現場調查和施工前的現場交底工作,保證施工方案切合現場實際。3、按照施工方案加強施工全過程監管,對關鍵工序落實驗收、把關。42、對于方案變更及時落實審查,嚴格變更程序,杜絕擅自變更。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施工計劃管理不到位原因:1、無計劃施工。2、施工內容編制不嚴密,施工影響范圍不全面,配合內容不全面,引起施工計劃發生改變。3、提報的月度施工計劃未執行經審查后的施工方案。4、施工日計劃未按月度施工計劃內容的要求提報,形成錯、漏項。可能后果:造成事故B1、按規定提報月度施工計劃。2、提報的月度施工計劃施工內容及有關要求要嚴格按站房施工相關細則等有關文電進行編制,并及進上報進行審核。3、施工單位提報的施工計劃必須執行經審查批準的施工方案。項 目3、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3大型機械設備傾覆原因:1、操作人員無證操作,對機械性能不掌握。2、操作人員對施工環境不熟悉。3、地基承載力不足或平整度不夠。4、設備證明文件不齊全,狀態不良。5、安全措施不到位,現場監管不到位。可能后果:造成事故A1、持證上崗,加強操作人員培訓。2、加強施工現場調查,對每個操作人員進行詳細交底。3、作業前對場地進行平整、加固,加強現場檢查確認。4、進場前按規定辦理報檢驗收,加強設備日常維護、檢查。5、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執行一機一人防護制度,按規定落實攬風繩、保護接地等安全措施,營業線來車停止作業。臨4、近營業線施工落實物理隔離措施。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4基坑失穩原因:1、地質條件發生變化。2、未按規定放坡或支護措施不到位。3、未按規定采取降、排水措施。4、基坑周邊荷載超限。可能后果:基坑坍塌,人身傷害B1、施工前,按規定進行地質確認,開挖過程中及時掌握變化。2、嚴格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放坡開挖、落實支護措施,加強沉降(位移)、變形觀測,發現異常及時分析、采取措施。3、及時掌握氣象條件,落實降水措施,保證排水暢通。4、對基坑進行圍擋揭示醒目標志,開挖土方及時外運,基坑周邊禁止集中堆載材料及重車碾壓。項 目 部工 程 部、5、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5施工挖斷地下管線原因:1、施工前未探明地下管線。2、施工作業前交底不清。3、保護措施不到位。4、違章作業。可能后果:造成事故B1、施工前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探明并標識地下管線徑路,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必須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找出并按規定防護后,方可開挖。2、對現場作業人員進行詳細交底。3、按規定對已探明的管線采取防(保)護措施。4、加強作業人員安全教育,按規定施工,嚴禁盲目開挖。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6現場管理失控原因:1、施工現場安排不合理6、,未落實到人。2、管理人員未領會施工程序、技術標準、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可能后果:存施工安全隱患,施工質量和進度得不到保證。B1、施工前項目經理必須檢查施工現場安排是否合理,項目和內容是否落實到人。2、明確站房施工程序、技術標準、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7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失控原因:1、安全防護標志不正確。2、未按規定使用防護備品。3、未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可能后果;人身傷害A1、安全防護標志正確、完好。2、防護備品完好并按規定使用。3、施工開始前安質部工程師必須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是否按規定設置。項 7、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8施工人員培訓失控原因:1、施工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考試不合格。2、未按要求穿戴防護用品。可能后果;人身傷害B1、施工項目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2、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相關勞動保護用品。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9事故應急處置不當原因:1、施工人員應急意識和處置能力不強。2、應急預案針對性不強。3、應急預案啟動不及時。4、現場應急物資、設備儲備不足8、。可能后果:人身傷害、事故擴大升級。B、加強教育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人員應急能力。2、完善應急預案。3、工程事故應急在預案確定的組織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負其責,各盡其職,保證事故救援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地進行。4、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設備并定期檢查其質量符合要求。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0基坑降水措施不力原因:1、未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和應急處理預案。2、降水過程中未安排專人對毗鄰建筑物及地下水位進行觀測。3、發現異常情況時未及時啟動應急方案。4、電器接地不良。5、電器設備未安排專業人員維9、修,未做到持證上崗。6、作業過程中,未按要求對電器、電纜等設備進行檢查。可能后果:毗鄰建筑物和重要管線和道路發生沉降、斷裂、觸電傷害、人身傷害B1、項目部會同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對作業可能影響的毗鄰建筑物、重要管線、道路及當前地質和地下水位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針對降水施工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編制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理預案。2、降水施工時,項目部測量技術人員對建筑物、管線、道路的沉降和地下水位變化情況進行觀測,并做好觀測臺賬。3、當數據異常時,應立即停止降水作業和土方開挖施工,同時向有關單位報告,并啟動應急處理預案。4、水泵配電箱、開關箱均應配置漏電保護器,做好保護接地。5、用電操作均由專業電工進行10、操作,專業電工應持證上崗。6、作業過程中,項目部安質工程師、架子隊安全員應對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用電線路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安全管理臺賬。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1基坑坍塌原因:1、未編制基坑開挖專項施工方案。2、方案未經上級技術負責人審批。3、方案未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4、公司未對方案組織審查。5、未編制作業指導書并進行交底。6、開挖前未對現場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未與相關管線單位簽訂協議。7、開挖前未請管線單位進行防護。8、未安排專人對管線進行挖探。9、項目部未對挖土機等大型機械及操作人員進行報驗。10、監理11、單位未對進場機械及人員進行審查。11、作業前施工單位未對作業機械人員進行培訓。12、施工單位未對機械位置及走行路線進行規劃。13、未按方案要求開挖基坑。14、施工過程中未對基坑情況進行檢查。14、施工機械未按方案要求進行開挖。15、開挖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時,未及時啟動應急處置方案。16、挖土機械施工區域未設置防護。17、未安排專人防護。18、未安排工作專人對機械進行指揮。19、多臺機械作業時,安全距離不足。20、存在交叉作業現象。21、未安排專人盯控關鍵崗位。可能后果:邊坡坍塌、挖斷管線、機械傾覆、人身傷害B1、項目總工,召集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編制深基坑開挖及支護方案,深基坑或土層條件復雜的12、應委托有巖土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邊坡支護的專項設計。2、編制完成后由上級主管部門技術負責人對方案的可靠性和可行性等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并簽字后上報監理站。3、方案批準后,項目部總工應對方案中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工程部、安質部等有關人員編制作業指導書,基坑開挖前由項目總工對有關管理人員、架子隊技術負責人對作業人員做好技術交底。4、開挖前項目部經理會同監理單位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管線調查,掌握地下管線布置和走向,并和有關設備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5、開挖時邀請設備管理單位進行現場防護。6、當無法確定地下管線情況時,應先組織人工開挖探溝。7、挖土機及司機進場前,項目部應對挖土機及司機資格進行報驗。8、對挖13、土機及司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符合條件時予以驗收,同意進場作業。9、作業前,項目部應對司機、專職指揮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并組織考試,考試合格后方準許上崗作業。10、項目部安質人員應根據施工圖紙、專項施工方案確定挖土機位置、行走路徑等,挖土機行走的路徑應平整、密實,不密實的部位應采取措施進行加固。11、挖土執行“由上而下、逐層進行”,禁止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12、項目部安質部工程師、架子隊質檢員對邊坡坡度、支護狀態等進行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時向項目經理、總工、監理單位報告,由項目總工組織人員制定處理措施;有坍塌危險時應立即疏散作業人員。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14、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2基坑支護失穩原因:1、未按方案要求對基坑進行支護,未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2、施工過程中損壞支護。3、未安排專人對基坑進行檢查。4、出現較小異常情況時未進行檢查,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5、出現較大異常情況時,未及時啟動應急預案。6、拆除支護順序不符合方案要求。可能后果;基坑坍塌、機械傾覆、人身傷害1、按施工方案要求的形式、材質進行支護,支護完成后項目部總工組織有關人員對支護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合格后報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2、在施工過程中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挖土機等造成支撐破壞。3、架子隊指定專人進行每天定期監測,并15、做好記錄。4、當發現局部開始出現變形并未造成嚴重后果時,應及時上報項目部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項目部總工會同總監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查明原因,并制定可靠的處理措施。5、當變形較大,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時,項目經理立即組織疏散施工人員、施工機械,同時上報監理單位,并起動應急處理預案。6、拆除護壁支撐時,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換護壁支撐時,必須先安裝新的,再拆除舊的。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3臨邊防護失效原因:1、未按方案要求進行臨邊防護。2、項目部對臨邊防護質量進行檢查。3、隨意拆除臨邊防護,未安排專人對防護措施進行16、檢查。可能后果:高處墜落B1、按臨邊防護措施對基坑臨邊進行防護,并在規定位置布設安全警示標志,夜間應有照明警示標志。2、防護完成后項目部安質人員應對防護質量進行檢查。3、施工中應保持臨邊防護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隨意開口和拆除,并設專職防護人員進行現場盯控;架子隊安全員每天應進行巡查,做好檢查記錄,項目部安質人員應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檢查記錄。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4“四口、五臨邊”防護原因:1、對施工現場不了解或防護不到位。2、防護措施未按方案落實,檢查不到位。可能后果:人身傷害B1、項目部安質工程師組織人員對施17、工區域內臨邊、洞口進行調查,及時全面了解臨邊、洞口狀態,及時對出現的臨邊、洞口進行防護。2、“四口、五臨邊”防護應符合方案要求,規范布設安全警示標志,防護完成后,架子隊安全員對防護質量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項目部安質工程師對防護質量進行抽查,抽查合格后方可進入臨邊、洞口區域作業;項目部應指定專職防護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架子隊安全員應每天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5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為落實原因:1、未按要求進行培訓和技術交底。2、未按要求進行安全交底。可能后果:人身傷害18、B1、方案經批準后,項目總工組織對項目部安質管理人員、項目部安質工程師對架子隊所有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2、每天施工前,召開班前會,架子隊安全員對“四口、五臨邊”區域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6方案管理失控原因:1、方案未按要求編制。2、方案未按程序審批。可能后果:人身傷害B1、項目總工組織安質部有關技術人員編寫“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方案,措施中應明確防護形式和有關要求。2、方案經項目總工批準后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專監審查,經總監簽字后實施。項 目 部工 程19、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7起重機運輸原因:1、未按操作規程作業。2、未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未交接班制度。3、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后的塔吊,未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4、未配備滅火器材。5、提升重物超載作業。6、惡劣天氣作業。7、起重設備地基發生嚴重變化。8、起重設備鋼絲繩磨損超標或嚴重缺陷。9、未進行定期巡查。可能后果:人身傷害、機械傾覆A1、吊裝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長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3、新安裝的或經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4、司機室內20、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5、提升重物前,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不得超載作業。6、惡劣天氣發生前,組織對設備進行專項檢查;遇六級大風或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停止吊裝。7、起重設備地基發生嚴重變化時應及時整改。8、起重設備鋼絲繩磨損超標或嚴重缺陷時,禁止工作。9、指定專人負責對起重設備進行定期巡查,并建立臺賬。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8龍門架、物料提升機運輸原因:1、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操作。2、使用前未按規定對設備進行檢查。3、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4、超載作業。5、作業人員乘坐物料提升設備。可能后果:人身傷害、塔機傾覆A1、操21、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嚴格按照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操作。2、使用前對停靠裝置、吊籃安全門、樓層口停靠欄桿、斷繩保護裝置、上料口防護棚、超高限位裝置、下極限限位裝置、超載限位器和通訊裝置進行檢查,確保上述裝置有效。3、施工、監理單位每月對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4、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日常檢查,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不得超載作業。5、禁止作業人員乘坐物料提升設備。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19未編制用電方案原因:1、未編制用電方案。2、未合理配置用電負荷。3、未繪制配電圖。4、未組織檢查驗收。可能后果22、;施工用電總負荷大于電源容量,各相線用電負荷不平衡,引發跳閘或線路起火。B1、認真計算用電負荷,適當放大電源容量,編制的用電方案應經項目總工批準。2、合理配置各相線用電負荷,充分考慮各時段的用電負荷平衡。3、繪制配電系統圖,嚴格按照配電系統圖布置、安裝配電箱和施工用電設備。4、施工、監理單位包保領導組織驗收,使用過程中定期檢查。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0導線架設不符合規范要求原因;1、未按方案要求控制導線最小截面。2、導線接頭超標。3、電桿間距超標。4、臨時用電線采用護導線。5、未按規定架設臨時用電線路。可能后果:架空23、導線破斷、臨時電纜破損造成觸電傷害B1、控制架空導線最小截面。2、控制導線接頭。在一個檔距內,每層架空線接頭不得超過該層導線50,且一根導線只允許一個接頭,跨越道路、河流檔距內不得有接頭。3、控制電桿檔距30m,埋設深度1、8m,并合理設置電桿拉線。4、臨時電纜應采用橡皮電纜。5、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1電纜埋設不符合方案要求原因:1、進戶線未采用穿管防護。2、穿越著道路未防護。3、未避讓基坑及施工區域。4、未按要求設置走向標志。5、電纜24、埋設深度不足,防護措施不到位。可能后果:配線破損、車輛碾壓破壞、挖掘破壞、電纜接頭漏電造成觸電傷害。B1、進戶線過墻應穿管保護,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應采用絕緣子固定。2、穿越道路必須加設防護鋼套管,防護套管的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3、避開基坑、基槽施工挖掘區域。4、在轉彎處和直線段每隔20m處設電纜走向標志。5、電纜埋設深度不小于0、7m,電纜周圍必須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厚的細砂或軟土,然后覆蓋磚或混凝土板等硬質保護層。禁止電纜接頭埋地,電纜接頭應采取防水、防塵、防機械損傷措施。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25、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2用電管理原因:1、未嚴格執行安全用電制度。2、分管領導未定期進行檢查。3、未采用規定接地措施。4、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5、配電系統未滿足“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要求。6、未按要求操作電動工具。7、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8、手持照明和潮濕環境未使用安全電壓。9、未設置照明專用漏電保護。10、室外配電箱無安全防護措施,箱體破損、門鎖失靈、設備不全、接電體外露。11、配電箱線路零亂。12、配電箱接地體不牢固,相線、零線混亂。13、配電箱有雜物,未設置安全標識。可能后果;用電超負荷、漏電造成觸電傷害。B1、嚴格執行用電管理制度,2、分管安全領導定期組織檢查,杜絕宿舍內亂拉亂接現象。26、3、采用TN-S系統設置接地,接地電阻必須小于10,其中塔機接地電阻小于4。4、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得混接。5、配電系統應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漏電保護裝置應有效并且參數與設備相匹配,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6、操作手持電動工具、夯土機械、焊接機械、必須帶絕緣手套。用安全電壓照明。7、嚴禁將相線直接引入燈具。8、手持照明燈和潮濕環境應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電源。9、照明專用回路應設漏電保護,燈具金屬外殼應作接零保護。10、室外使用的配電箱必須有防砸、防雨措施,總配電箱應加設防護圍欄,箱體堅固完好,門鎖開關靈活,箱內設備完好,帶電體不能明露。11、箱27、內必須單獨設立工作零線端子板,下線整齊。12、箱體外殼接零保護必須牢固,保護線PE必須采用黃、綠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杜絕混用。13、箱內清潔無雜物,設置防觸電標識。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3未編制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原因:未編制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在明火作業前未辦理相關手續。可能后果;引起事故B建立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在明火作業前,到有管轄權的機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4電焊作業原因:1、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未做到持28、證上崗。2、未正確使用電焊機。3、未正確使用電焊鉗。4、未正確使用焊接導線。可能后果;引發火災B1、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2、執行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氣瓶安全管理規定。檢查鋼瓶的檢驗有效期,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鋼瓶是否有變形等損壞情況。場外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使用前后對氣瓶閥門進行檢查。3、氧氣瓶、乙炔瓶應分色管理、分別存放。氧氣鋼瓶表面刷成藍色;乙炔鋼瓶表面涂成白色,并用紅漆噴有氣體名稱。4、正確使用乙炔瓶。a、禁止震動撞擊瓶體,防止活性炭下沉;b、禁止接近高溫、明火和電器設備,與明火作業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離;c、禁止氣瓶臥放,以免瓶內丙酮滲漏;氣瓶立放15-29、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d、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e、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度不得超過1、52、0m3/h瓶;f、氣瓶儲存室要通風良好,電器要防爆。5、正確使用氧氣瓶。a、不準放在烈日下曝曬或接近高溫,環境溫度不得超過60;b、冬季瓶閥凍結應用溫水解凍,禁止敲擊或用明火烘烤;c、使用時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d、離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e、不準全部用光瓶內的氣體,必須留有0、10、2兆帕的壓力;f、在氣瓶閥門處嚴禁沾有油脂,預防遇氧自燃起火;g、開啟閥門不能太快,防止高壓氧氣猛烈沖出造成壓縮發熱。6、作業人員必須能夠熟練掌握氣割槍的使用,正確處理回火。30、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5氧氣、乙炔使用原因:1、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未做到持證上崗。2、未執行氣瓶安全監察規定。3、未對氧氣瓶、乙炔瓶進行分色管理。4、未正確使用乙炔氣瓶。5、未正確使用氧氣瓶。6、作業人員使用工具不當,不能正確處理回火。可能后果:引發火災、爆炸B1、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2、執行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氣瓶安全管理規定。檢查鋼瓶的檢驗有效期,確保在有效期內使用。鋼瓶是否有變形等損壞情況。場外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使用前后對氣瓶閥門進行檢查。3、氧氣瓶、乙炔瓶應分色管理、分別存31、放。氧氣鋼瓶表面刷成藍色;乙炔鋼瓶表面涂成白色,并用紅漆噴有氣體名稱。4、正確使用乙炔瓶。a、禁止震動撞擊瓶體,防止活性炭下沉;b、禁止接近高溫、明火和電器設備,與明火作業保持在10米以上的距離;c、禁止氣瓶臥放,以免瓶內丙酮滲漏;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d、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e、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度不得超過1、52、0m3/h瓶;f、氣瓶儲存室要通風良好,電器要防爆。5、正確使用氧氣瓶。a、不準放在烈日下曝曬或接近高溫,環境溫度不得超過60;b、冬季瓶閥凍結應用溫水解凍,禁止敲擊或用明火烘烤;c、使用時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d32、離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e、不準全部用光瓶內的氣體,必須留有0、10、2兆帕的壓力;f、在氣瓶閥門處嚴禁沾有油脂,預防遇氧自燃起火;g、開啟閥門不能太快,防止高壓氧氣猛烈沖出造成壓縮發熱。h、作業人員必須能夠熟練掌握氣割槍的使用,正確處理回火。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26消防安全失控原因;1、未建設消防管理制度,無專負責,未建設消防臺帳。2、未根據施工特點配置滅火器材,未定期檢查。3、未制定消防預案。4、未定期檢查水壓、通道情況。5、未組織兼職消防隊伍,并進行培訓演練。可能后果:不能及時處理初超火災。B1、建立消防管理33、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消防管理,建立消防管理臺賬。2、根據不同火災類型分別配置滅火器,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補充或更換消防器材。3、針對本項目明火作業內容,制消防預案,4、。定期檢查消防水源,確保水源壓力。在施工場地規劃時留設消防通道,施工時禁止占用,并定期和不定期對消防通道狀態進行檢查。5、組建兼職消防隊伍,對兼職消防隊員進行培訓,定期進行演練,確保全體成員熟悉工地所配備的消防設施位置,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運用。項 目 部工 程 部、安 質部、試驗室專業工程師項目經理工班長、機械操作人員、防護員、安全基本受控說明1.風險分類:是特指風險事件分類,具體為施工安全、設備設施、崗位作業、人員素質、管理制度、外部環境。2.風險等級:指A級、B級、C級、D級。3.措施類別:指類風險消除措施、類事件預防措施、類后果降低措施、類事故應急措施。4.風險狀態評價:指受控、基本受控、不受控三種情況。5.各單位可根據需要在風險事件欄后增加對本單位風險事件的分布進行具體細化。6.本表不夠可附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