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三違”表現形式一覽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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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21325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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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施工工現現場場“三三違違”表表現現形形式式一一、違違章章指指揮揮1不認真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有關本職工作規定履行職責,不按“五同時”規定執行。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強,官僚主義,玩忽職守。2不按安全教育規定對新工人、復工工人、換崗工人進行教育;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工人(電氣、焊接、起重等)未核實特種作業證件有效性就指派上崗,指派無證人員操作特殊設備;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生產時,操作者未經學習教育;節假日加班不進行安全教育等。3不按要求及時批轉、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規定、通知等,或借故拖延、積壓、拒不執行者。4新產品、項目不執行“三同時”的規定,不履行審批手續,亂改、亂造2、亂建;不經最終驗收、擅自決定交付投入使用的。5對有關部門已發出淘汰或停止使用的設施、設備和工藝,未消除或根本消除不了隱患,擅自安排使用。6對勞動紀律松馳,生產管理混亂,工作現場臟、亂、差,放任自流等現象,不積極治理,影響安全生產。7多工種、多層次同時作業,現場未安排專人指揮和監護,不制訂安全措施,不執行危險作業審批制度和不執行安全措施。8對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認真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及時整改,又不作整改規劃;或整改后未經復核合格就繼續復工。9發生工傷事故,不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接受教訓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仍繼續指揮冒險作業。10 不按照技術標準和規定程序進行施工、檢查、驗收、移交3、;對在檢查驗收中提出的問題尚未解決前就擅自投入使用。11 在機電設備檢修時,不把安全防護保險裝置項目納入檢修計劃。12在有事故隱患、安全防護裝置缺少或失靈的設備上,強行安排生產任務;對特種設備(起重設備、電氣)不按規定安裝和使用;安裝完畢未經檢測、驗收合格就使用;在使用中,不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時仍安排生產。13 指派身體健康狀況不適應本工種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14 施工班組在無安全生產保證措施和考核制度的情況下,布置工人拼設備、拼體力、搶時間、爭速度、強工期。15 安排專職安全員干預與監護無關的工作,造成其擅離職守,不能確保其專心履行職責的。16 發現違章現象,不予制止、干預4、,默認其違章行為的。17危險源辨識不清,未對員工進行施工現場存諸多危險因素、危險場所告知;標識不清或缺失;如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等,就安排上崗作業。18 在有限空間或密閉空間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無監管人員情況下,安排作業。19 管理不到位,導致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違章作業。20 安排員工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工作。21 安排安全教育或崗位技術不合格的員工頂崗。二二、違違反反勞勞動動紀紀律律1上班期間睡覺、干私活、擅自離崗或竄崗影響他人工作。2組織紀律性較差,工作時心不在焉,聚眾閑聊,工作時間無故遲到、早退。3班前、班中飲酒;將無關人員帶入生產現場。4無理取鬧,不接受工作任務,不聽從指揮。5對同事5、出言不遜,有意挑起事端,吵架罵人。6進入施工現場員工穿拖鞋;女員工穿高跟鞋、穿裙子。7上下班不走安全通道。8不按規定履行交班制度或敷衍交班。9進入施工場所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10 不按照要求參加安全會議或安全教育培訓。三三、違違章章作作業業/操操作作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不能正確佩戴安全帽及佩戴不合格安全帽;不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的情況。2在有可能下落的設備下面工作,如在有人工作的構架下面工作,或在起重吊鉤、抓斗、吊物下面工作。3高空拋物。4翻越設備、欄桿,防護圍欄;在運行設備上行走。5使用沒有防護罩的砂輪研磨,未安裝用鋼板制做的防護罩;在砂輪切割機上打磨現象。6在開挖的土方斜坡上放置物料6、,對在斜坡上放置工具材料的,未立即清除。7起重過程中歪拉斜吊。8吊具、鎖具使用不規范,鋼絲繩斷絲、斷股仍在使用。9吊物擺放不平即開始吊運;長短料混吊。10 在吊運過程中不鳴鈴,且在地面人員上方通過。11 司機在操作過程中同時操作三個機構(即大車、小車、卷筒不能同時操作)12 司機工作停歇時間,將吊物、重型吊具停放在空中。13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動物體。14 直接用吊鉤吊運重物。15 明知重物超負荷或視線不清繼續吊運。16在未裝設欄桿的梯子、平臺、鋼結構或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0米時未系安全帶和自鎖安全繩,雖系了安全帶,但將安全帶掛在不牢固的物件上。17 安全帶在使用前未進行檢查,或使用未經定7、期試驗的安全帶。18 高處作業未使用工具袋,或較大的工具、未用繩子栓在牢固的構件上,或隨便亂放,未采取防止從高空墜落傷人的措施。19 上下層交叉作業時,中間未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層板。20 防護圍欄在外側未設1.05米高的攔腰桿、180毫米高護腳板;鋼管腳手架使用鐵絲或繩子替代合格的扣件進行綁扎。21 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不用繩子拴牢后上或往下吊送。22 工作負責人未對所搭設腳手架全面檢查驗收就使用,或每日工作前未對架桿、架板全面檢查,或發現缺陷未立即整改。23 在高度4米以下工作時使用靠梯,兩人同時在一個梯子上工作。24 高處作業不走樓梯、斜布道或梯子,而沿腳手架、繩索、欄桿、吊車臂或上料8、提升架的結構及墻體、支柱等上下攀登。25 腳手架上的跳板未進行兩面綁扎,作業中隨意從高處跳下。26 用吊籃內工作人員不能超過2人。27 吊籃上邊必須設置固定安全繩3根。28 在高處平臺上倒退著行走。29 帶負荷拉隔離開關。30 用纏繞的方法裝設接地線或接線,電工違反電氣安全規程規定的作法。31 約時停送電;不按程序送電、斷電。32 電工帶電操作。33 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鋼卷尺進行測量工作。34 線路停電、驗電時不戴絕緣手套。35 非專業電工私自更換開關;開關接長使用;私拉亂接。36 起重設備吊運過程中,與鄰近的帶電部位小于安全距離。37 進出箱變室時,不隨手將門鎖好;配電室防小動物意識不強,無9、防小動物措施。38 酒后開車;同行人員發現司機駕車前或在此期間飲酒,未及時勸阻。39 無照駕駛;卡車上人、貨混載。40 在禁火區域內動火作業前未辦理動火工作票手續,未清理現場易燃物品,配備消防器材。41 在潮濕地方進行電焊工作,焊接工作人員未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未穿絕緣鞋。42 電焊機一、二次引線、電纜線部分破損漏電;接線柱無防護罩。43 氣瓶的搬運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車架、防撞擊、合理擺放、防曬、防混運等措施。44 使用到期未經水壓試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氣瓶。45 氧氣瓶內的壓力降至0.2kpa時繼續使用,或用過的氣空瓶標志。46 使用中的氧氣和乙炔瓶未垂直放置,或沒有采取防傾倒措施。47 橡膠軟管10、不具有足以承受氣體壓力的強度,或高低壓軟管混用。48乙炔和氧氣軟管在工作中無防止沾止油脂的措施,或把乙炔及氧氣軟管放在高溫管道、電纜及運輸通道上,或把軟管和電焊線混放在一起使用。49 高處焊接未采取隔離措施,下部沒有專人監護。50 乙炔氧氣瓶距離明火及焊接工作現場少于10米,氧氣瓶和乙炔瓶距離少于5米51 乙炔氣瓶無回火器。52 使用電焊線、電源線、氧氣、乙炔帶沒有懸掛。53 氧氣、乙炔瓶同車運輸無隔絕措施,不正確裝卸、堆放、缺少瓶帽、橡皮圈。54 電焊工不戴防護面罩、不穿絕緣鞋,氣焊工不戴護目眼鏡。55 使用超過試驗周期的安全工器具,一旦安全工器具達不到規定要求,極易造成觸電等惡性事故。5611、 全部工作結束后,將物件遺留在設備上,未講清楚將物件遺留在設備上將會造成的后果及嚴重性。57 檢修人員操作運行設備;違反三定原則現象;58 檢查維修、擦拭或潤滑運行中的機器轉動部位。59 設備檢修后不進行設備驗收;檢修時不拉閘斷電的。60 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隨意把滅火器材移作他用。61 在工作場所存放易燃物品。62 現場用過的擦拭材料、廢棉紗亂扔,未能放在指定箱內,定期清理。不按規定存放易燃物品,在現場用汽油或烯料清洗設備。63 在禁煙區內吸煙或明火取暖,或照明燈距離易燃物過近。64 電器設備著火,使用泡沫滅火器滅火。65 從事切割作業之前,不清理現場易燃物。66 務工人員自帶設備私自加長電源線使用。67 碘鎢燈安裝高度不足,移動使用;斜靠于墻邊;不接保護零。68 施工升降機運行中不關停層防護門。69 在無防護措施的臨邊作業、高空作業。70 操作有安全隱患的設備;發現隱患不上報,任繼續作業。71 不按照操作規程或操作工藝操作或施工。72 超負荷作業。73 使用無防護圍欄的操作平臺。74 設備無開關箱或接線不經過漏電保護器。75 使用類手提設備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接保護零。76 忽視安全警告標識。77 在卸料平臺上長期堆載物料;在安全平網內堆載雜物;在外架上堆載鋼管、物料。78 擅自拆除安全裝置或移動安全裝置,更改安全裝置。79 未經允許進入危險作業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