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鐵路工程臨近既有線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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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29971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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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鐵路工程臨近既有線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一、編制依據31、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38、XX設計的新建XX至XX鐵路1標段設計圖紙3二、工程概況3三、督促施工單位制訂和落實安全管理措施41. 施工單位應制訂項目施工安全質量控制目標。44. 施工單位應建立以下施工安全工作制度:4四督促施工單位制訂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91. 施工準備92. 材料堆碼、裝卸和搬運103施工機械114施工用電115混凝土與砌體工程116防火、防爆、防毒、防風127高處作業128季節性施工132、1. 一般規定132. 路堤143. 路塹144. 支擋結構155爆破作業151. 既有線橋涵改建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63.增建第二線橋涵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72. 在既有線進行鋪設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173. 既有線施工嚴禁聯電,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73. 給水排水管道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81. 重型軌道車的運行按列車辦理。182.啟用施工臨時道口時,應制訂道口安全管理細則。191.鉆孔樁基礎施工192.挖孔樁基礎施工19五、安全監理方案201.監理依據202. 安全監理工作的組織與實施20XXXX鐵路監理站既有線(臨近)施工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一、編制依據1、安全生產法、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2、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方法(鐵辦2008190號)3、鐵道部第32號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等有關文件及規定4、建工函2009260號大型機械臨近營業線施工管理規定5、成鐵運2010379號關于公布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的通知7、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08 780號)8、XX設計的新建XX至XX鐵路1標段設計圖紙二、工程概況成都XX監理公司標段XX監理站監理管轄標段里程:DK0+000DK36+111.31(含XX北站、動車走行線、貨車外繞線、XX聯絡線;DK0+000DK124+716.25范圍內的三電遷改、臨電以及DK0+0004、DK148站后通訊、房建工程)。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土石方11325975施工方;特大橋9座,計10571.03延長米;大橋29座,計8306.53延長米,中橋6座,計469.75延長米,小橋76.67延長米,涵洞3237.37橫延米,隧道21座,計32426延長米,無碴道床18.71鋪軌公里。既有XX北站是XX樞紐集中區域,其臨近既有線施工重點項目有新建“北站一臺兩線”.、XX站改、上跨XX鐵路XX橋、下穿既有XX鐵路的XX、XX隧道、上跨XX鐵路的XX隧道等。三、督促施工單位制訂和落實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單位應制訂項目施工安全質量控制目標。2. 層層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項目經理與各項目分部5、簽訂責任狀,項目經理與項目管理層、管理層與班組長、班組長與個人逐級簽訂包保責任狀,并將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做好人人有指標,個個有責任。3. 施工單位應成立安全施工領導小組,小組組長必須是項目第一行政負責人,并明確小組各成員崗位職責。4. 施工單位應建立以下施工安全工作制度:(1)安全例會制度:安全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并建立會議臺帳。(2)“三級”管理制度。項目部、施工隊、作業班組對新召用人員(含外部勞務)和轉換工種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3)重大安全技術方案逐級審查制度。 在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包括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針對施工中的薄弱環節進行詳細的安全設計和抗風險予案6、,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與單項安全技術方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須按規定逐級報審,經批準后方準施工。(4)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A各施工隊在正式施工前,應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B對一般性工種和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常識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訓;C采用新設備、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時,首先對直接接觸和從事該項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具體的方法、性能、規程等技術培訓后,再上崗;D開展經常性安全教育。(5)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分項工程作業前,由技術人員和安全員對作業人員作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確認程序,做好記錄。(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制度。A項目部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B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按技術人員的技7、術交底作業;C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必須合法、有效。(7)檢查整改制度。施工單位應建立定期、不定期及專項檢查、整改制度,并建立臺帳。(8)事故報告、分析制度。發生事故(含未遂),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上報。(9)安全施工考核制度。制定安全施工考核辦法,對違章違紀行為嚴肅處理,消除事故苗頭。(10)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及予案。堅持“以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制定事故應急救援予案。予案應針對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以接警、確定響應等級、報警、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和應急結束的程序編制。(11)既有線(臨近)施工安全管理辦法。A施工單位施工需要與設備管理、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配合協議書,明8、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施工責任地段和限期、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結合部安全分工、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安全監督(配合)費等。未簽訂施工安全配合協議,嚴禁施工。B施工單位應將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驗收安排、施工組織及負責人、施工安全和質量的保證措施及防護辦法、列車運行條件報經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出具審核意見,施工單位與車務段會簽后,由施工單位每月10日前報設備管理單位,再由路局審批納入月度施工方案。未經申報批準的嚴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擴大施工內容和范圍的,一經發現要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單位責任。C施工單位在施工項目開工前48小時內,要書面通知(可通過傳真方式)車站施工內容,影9、響范圍以及配合要求等。施工手續應由施工領導人指派的經考試合格的正式職工辦理,并擔當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向工地防護員發出予報,確報或變更通知時必須復誦。各施工單位的施工領導人按批準的施工計劃,提前40分鐘到車站聯系(接觸網施工在作業到達施工區間的相鄰車站后與車站辦理),封鎖施工前1小時有慢行要求的應提前100分鐘到車站聯系,并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薄內登記。施工結束后,各施工單位的駐站聯絡員(施工領導人)應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匯報,分別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薄內(注明軌道車、檢修車全部回站方可)“銷記”。原則上“登記”和“銷記”手續應由同一名職工在同一個車站辦理。D未竣工驗收交接恢復正常行車速度的電報,經10、設備管理單位簽注意見,由施工單位負責拍發,電報至少提前24小時拍發,主送局運輸處,抄送項目主管部門,安監室,調度所和車站等有關部門。對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務恢復正常速度要提前至少24小時拍發電報。E延期施工,按臨時施工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跨月的應報月度施工計劃。F對封鎖施工需按申報和審批程序納入路局審批。G施工單位要向車站和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技術交底,特別是影響行車安全的隱蔽工程。H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對未驗交使用的設備,應設專人對線路及有關設備進行巡查、養護,做好巡查記錄。I施工用的臨時道口必須報局道口管理部門批準,與工務段簽訂安全使用協議,施工單位在臨時道口設置期間要設專人看守,并按規定日期拆除。11、J做到“八不準,一把關”。“八不準”:a沒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施工;b沒有簽訂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協議不準施工;c沒有召開現場施工交底會不準施工;d施工人員沒有進行培訓和持證上崗不準施工;e施工負責人和派駐到現場的包保干部沒有到崗不準施工;f施工配合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g施工防護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和上線檢測;h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理人員沒有到崗不準施工。“一把關”:區間施工要實行放行列車會簽制度,施工現場未經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督人員的簽字,嚴禁放行列車,嚴把列車放行關。K既有線(臨近)上施工必須根據鐵路機車輛界限和建筑接近界限,制定施工臨時行車界限。施工臨12、時行車界限不得少于機車輛界限每邊各加150mm(曲線上按規定加寬)。施工中搭設腳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機具設備等,嚴禁侵入臨時行車界限。L既有線站改施工,涉及到設備管理部門的施工項目,設備管理部門應協助施工單位核查既有設備。施工前雙方應對地下管、線、電纜設施的位置等予以確認,劃定防護范圍,經設備管理部門同意方可施工。M施工中,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應經常監視與保持線路、橋涵、隧道、房屋、通訊、信號等建筑物和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異常立即停工處理。N在自動閉塞區段施工時,應保持軌道線路絕緣良好。工具、機具等導電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鋼軌及鋼軌兩端絕緣接頭。O施工負責人在接到允許施工命令后,必須確認施工13、的起止時間,并根據施工地點所在位置設置可靠防護后,方可指示開工。施工負責人應保證在施工命令規定的時間內撤離施工區段。P特快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分鐘應停止施工。設備、工具等應撤至距鋼軌外側2m意外,施工機械,物料堆碼應牢固。施工人員應在線路3米以外避讓。Q凡影響行車施工的地點應設置防護標志。R區間施工時,單線應在兩端車站,雙線應在來車方向的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工地防護員。S施工占用線路作業時,應根據線路速度等級,使用停車手信號進行防護。T施工人員停到防護人員發出的予報信號后,應做撤離準備。當施工負責人發出停工命令時,應立即撤除妨礙行車的一切障礙物。U在區間線路上進行的作業不妨礙行車安全14、時,可不設置防護信號;但應在施工地點兩端各5001000m處列車運行方向(雙向在列車運行的正方向)的左側路肩上,設置作業標防護。W 嚴格執行“一機一防護”、“車過機停”制度。四督促施工單位制訂和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一 基本規定1. 施工準備施工前應對地形、地物、地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氣象、水電供應、交通運輸、施工環境及地下隱蔽物等作好調查。根據調查情況對運輸道路,材料堆放,生產生活設施及環境保護作全面安排,并繪制場地平面圖。臨時工程及附屬生產設施應避開不良地質處所,并應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風及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各種易 燃 、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應分庫存放。需臨時存放在施工現場時,相互15、間距不得小于30米,距其他建筑不得小于25米。現場道路應保持暢通。主要干道不應低于四級公路的標準。險峻地段應設安全標志,必要時設置欄桿及路緣石墩。便橋應按設計荷載掛牌提示,嚴禁超載。臨時道路養護維修,應在施工地段兩端設立警示標志,必要時設專人防護。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在懸崖、陡坎、溝、槽、坑、井等危險部位必須有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在臨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時,必須設安全圍擋和警示牌,實行封閉管理。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2. 材料堆碼、裝卸和搬運各類物資按品種、規格堆碼整齊、穩妥,不得亂堆亂放和超高堆放。金屬、木材及構配件等底部應加設墊塊,并應符合下列規定:a易于滑滾的材料堆16、放必須捆綁牢固,高度不超過2m;b片石堆放高度不超過1m,條石、塊石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5m,磚塊堆放高度不超過2m; c用人工堆放袋裝材料時,高度不超過1.5m; d堆放鋼板及鋼桿件時,其高度不超過1m,每層應用墊木隔開; e存放壓縮氣瓶時,應立放于無油、干燥、通風良好、無日光直射的室內。裝卸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a裝卸、搬運作業場地應平坦寬敞,跳板應堅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應大于1:3;d大型設備的裝卸運輸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人指揮。3施工機械施工機械應指定司機負責保管,輪班作業應執行交接班制度。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并將帶負荷的部件放松,并設有制動、17、防滑、防凍措施。危險地段作業時,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設專人指揮。在埋有電纜、管道的地點作業時,施工前應在地面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走向前,應由專人現場監護作業。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盲目作業。4施工用電施工現場用電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施工用電應進行施工用電設計,并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不得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兩臺及以上的用電設備。施工照明和行燈的安全電壓應符合下列規定:A在金屬容器內作業或特別潮濕的環境中應使用12v安全電壓;B在橋梁基礎的井下作業和夜間滑爬模提升,組合鋼模板作業,房屋的狹小空間和溝、18、槽、池內施工以及各種機床和其他易發生電擊危險場所使用36v安全電壓。5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混凝土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結構的穩定性、剛度和強度應滿足施工要求,其承載能力滿足支承新澆混凝土的重力、側壓力以及施工過程中產生荷載的要求。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裝、拆除,應先檢查坑壁穩定和支護牢固情況。深長基礎宜分層支模,邊裝邊支,逐層施工。擋護工程砌筑時,應先作好排水,經常檢查基坑邊坡。高出地面時,人員不許靠近墻角或坡腳。砌筑錐體護坡時,不得采用從上向下自由滾落的方式運送石料。砌筑用石料不宜超過50kg,砌筑中應防止砸傷手腳。6防火、防爆、防毒、防風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場所與作業場地,應保持足夠防火間距并留出消防19、通道,配設消防器材。現場的生產,生活區應配置消防設施。防火器材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驗。各種氣瓶運輸、存放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氧氣瓶與乙炔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嚴禁同室存放,放置地點不準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距明火的距離不許小于10。凡有毒、有粉塵侵害的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環保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7高處作業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掛靠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同一物件上栓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栓幾個人;臨邊作業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高處作業不宜上下重疊。確需在高處上下重疊作業時,應在上下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他隔離設施。8季20、節性施工冬季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A進入冬季前,施工現場應提前作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業場所等應采取防滑措施;采用煤爐和暖棚施工時,應有防火、防煤氣中毒的措施,配水設備及土建工程均應按照有關冬期施工的規定辦理。B嚴寒和寒冷地區操作機械,應有防凍措施。雨期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a雨期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預報及施工所在地的具體情況,制定施工期間的防洪,排澇安全防護措施。b雨期前,必須對施工場地、材料堆放、生活駐地、運輸便道及水電設備的防洪、防雨、排澇等設施進行檢查,排澇溝渠必須暢通;人性道路,跳板和作業場所等應采取防滑措施。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二 路基1. 一般規21、定路基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土石方工程和特殊地段的安全技術措施。路基土石方施工前,應先做好場地布置,對巖體裂縫及滑動面、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影響安全的隱患,應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2. 路堤在不穩定的地面斜坡及易于傾塌滑動的斜坡上施工時,人行道應離開填方坡腳線5米以外,并設警告標志。采用機械填筑應符合下列規定:a在填土區邊緣設置安全標志;b土方機械作業時,無關作業人員不得靠近機械;c在挖掘機土斗的回轉半徑范圍內,人員不許停留或通過;d鏟運車的運行道寬大于鏟運機高度1.0米;e電動蛙式打夯機停用時應切斷電源;f高邊坡路堤施工,應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橋涵缺口的填筑應符合下列規定:a錐體和臺后路基填土22、,宜采用順序作業,填土和夯實作業應避免相互干擾;b錐體護坡上不許停放夯具,作業人員不許在護坡下休息。3. 路塹路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嚴禁掏底開挖;開挖應定期對坡面,坡頂的穩定情況檢查,發孔異常立即處理;分層開挖時作業面相互錯開,嚴禁重疊作業;嚴禁在松動危石下方作業,休息和存放機具;嚴禁采用大爆破開挖。4. 支擋結構砌筑擋土墻、護墻、不許重疊作業。大型壓實機械與墻背的距離不應小于1米,宜采用靜壓方式;抗滑樁開挖應符合下列規定:a樁口應設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設施及防止墜物的防護;b人員上下應有安全可靠的設施,不許攜任何工具、材料;c孔下必須設掩蔽所,工作人員不宜超過2人,起吊時明確聯系信號,統一指揮23、;d孔下有害氣體含量隨時檢測,超過規定標準時應進行通風;e灌注混凝土時應防止雜物下落傷人;f孔下有水時,應備齊抽水設備。5爆破作業按國家標準炸破安全規程要求,審查所編制爆破設計方案和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審查200m范圍內爆破方案、措施、施工計劃,實行封鎖控爆。施工單位必須根據工程數量、施工環境、爆破規模制定爆破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封鎖時間等,報運輸部門審批;爆破前應檢查施工防護,駐站聯絡員在崗情況,并督促在每次炸破前2小時應向車站提出“申請施工爆破表”;駐站聯絡員在接到現場準備就緒的報告后,向車站值班員提出請求爆破時間。當接到封鎖命令后,雙方進行簽認,必須按調度命令進行施爆,嚴禁不請點施爆,追24、尾施爆;炮響后爆破人員應按規定對爆區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爆破前線路設防護,爆破后迅速清理軌道上及建筑界限以內的土、石,搶通線路。道床上的泥碴不許超過軌面:道心內側輪緣槽寬度不應小于10cm,深度不小于6cm;運行繁忙的既有線不宜使用導火索起爆,電氣化鐵路嚴禁電雷管起爆;嚴禁在列車通過前先將炸藥裝好等待起爆。三 橋涵1. 既有線橋涵改建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改建施工中應隨時觀測既有線路與橋涵狀態的變化。當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時,不許影響原有建(構)筑物的穩定。當采用軌束梁加固線路時,軌束應用鋼箍固緊,并向兩端延伸涵身高度的1.5倍,枕木垛應滿足地基承載力需要,當采用低高度便梁時,梁端支25、撐處應墊硬木。加固線路時,應保持軌道線路絕緣良好。頂進橋涵作業應在列車運行的間隔時間內進行。開挖工作坑時,坑頂緣距最外側鐵路中心線的距離不許少于32米。當工作坑需要過渡汛期的,路基邊坡加固防護。2.改造橋涵用框架式排架支撐的,應分段分層開挖,隨挖隨撐,并經常檢查支撐及線路的變化。當有異常時,應及時采取防護措施。3.增建第二線橋涵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基礎打樁施工時,應從既有線一側逐排向外打,不宜用射水或振動法施工。 涵洞接長需在接口處處理原有混凝土和砌體時,嚴禁采用爆破施工。人工架梁,當梁體需要橫過既有線時,必須請點封鎖,嚴禁用既有線軌道或橋梁支座作牽引索地錨。四 軌道1. 在既有線與站內增鋪,26、改移及鋪設臨時道岔、便線時,應按規定報批,請點和防護。2. 在既有線進行鋪設作業時,作業人員應遵守下列規定:不許在鐵路道心、枕木頭和線間距小于5米的兩線間行走,所持料具不許侵入建筑界限;橫越鐵路時,應確定兩側無走行機車車輛后方可通過;不許鉆車、扒車、跳車,從車底下傳遞料具及在車輛底和車輛兩側線路股道上或有塌方落石危險處坐臥。3. 既有線施工嚴禁聯電,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在軌道電路區段和絕緣接頭附近作業時,不許使用沒有絕緣裝置或絕緣裝置不良的金屬機具。抬運鋼軌、轍叉等金屬物體,不得擔在兩股鋼軌上。 在線路、橋梁上作業或在線路兩側挖溝取土時,應防止碰斷、碰混電務送變電線和電纜。 防止扣軌梁聯電,道口27、鋼筋混凝土板鋼筋頭聯電,軌端有飛邊突尖聯電,單軌車、接固架等機具的走行輪通過絕緣接頭時聯電,道岔配件脫落聯電,散置在線路上的鋼軌、道岔等金屬物受振移動聯電等。五 給水排水和房屋建筑1. 在客流集中的地段施工,應設有安全通道,并設置安全防護措施。2. 穿越鐵路軌道施工時,應會同管理單位,查明地下溝、管線和構筑物的位置深度及走向,并制定防護措施。3. 給水排水管道施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管溝宜采用分段開挖,分段回填,不許長距離開挖,暴露不填,當土質松軟或管溝較深時,應采取支護措施;列車通過時管溝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在穿越線路的股道下開挖管溝時,對扣吊軌的較量、長度以及列車限速等應計算確定。棄運開挖土28、石方不許污染道床,料具堆放不許侵限。六 軌道車及小車使用1. 重型軌道車的運行按列車辦理。2. 使用重型軌道車,必須按規定編報運輸申請計劃,納入行車調度日班計劃。3. 運送施工等人員時,拖車必須有端板、側板,并有專人負責安全。4. 使用輕型軌道車,必須取得車站值班員對使用時間的承認,填寫輕型車輛使用書。七 施工臨時道口 1.既有線設置臨時道口時,施工單位應與所在工務部門協商,經批準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啟用。2.啟用施工臨時道口時,應制訂道口安全管理細則。 3.施工臨時道口必須派專人看守和清掃;應按規定開關欄木和顯示信號,保證鐵路行車和車馬、行人的安全。 4.時間斷看守的道口,應在靠近道口臨時公29、路的明顯處所設置開放時間牌, 5.道口啟用后,使用單位應加強養護維修。若需延長使用時間,提前辦理延長使用手續。 八樁基礎及橋梁墩臺施工1.鉆孔樁基礎施工鉆機安裝時,機架應墊平,保持穩定;孔內棄土不許堆積在鉆孔周圍;停站后,鉆頭提出孔外安全放置,孔口加蓋防護; 旋鉆鉆機進鉆時,高壓膠管下不許站人。鉆機旋轉時不許提升鉆桿。加接鉆桿時,連接螺栓嚴禁用普通螺栓代替。2.挖孔樁基礎施工 挖孔樁較深時,孔壁支護時,滲水時應采用抽排水措施。 樁孔周圍應有防、排水設施。 孔口周圍應高出地面0.3米以上,并設防護欄。 夜間作業應懸掛示警紅燈。 人工挖孔,當孔內二氧化碳含量超過0.5,或作業人員已覺不適時,應采取30、通風措施。 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米時,應采取機械強制通風。挖孔深度大于15米時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3.樁基承臺施工 4.橋梁敦臺施工 工作平臺應滿足承載力要求并搭設牢固,平臺上應設圍欄及梯步,墩臺高度超過2米時,應張掛安全網。 施工中不許碰撞模板和腳手架。 模板拆除時,應劃定作業區,懸掛警示標志,并按規定的拆模程序進行。 橋臺排水及防護工程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a錐體和臺后路基填筑時,應防石頭翻滾砸傷人員;b用汽車卸料時,不許從路基邊坡上往下傾卸。五、安全監理方案1.監理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業主與監理公司簽訂的委托監理合同設計文件及圖紙有關營業線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定等經批準的31、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2. 安全監理工作的組織與實施1組織:北站一臺兩線、XX下穿既有線隧道、XX隧道下穿既有線、XX站改及臨近營業線施工,由總站轄派出機構承擔監理工作。管理層次為:總監理工程師副總監理工程師監理組長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總監理工程師安全責任制:審批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中的安全監理方案;經常總結交流安全施工監理工作經驗,開展安全技術研發工作。 付總監理工程師安全責任制:定期對項目監理工作的實施進行督促檢查;每月就項目監理實施情況向總監監理工程師匯報。監理組組長安全責任制:在組織制訂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過程中,將安全監理方案納入其中,并明確實施要點;審批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技32、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簽發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發生安全事故時,協助施工單位上報及處理。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責任制:指導、監督、檢查監理員工作;負責組織制訂專業工程安全監理方案;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施工單位安全施工要素的配置及質量控制;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報監理組長簽發;對施工單位的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將發現的問題及復查驗收情況載入監理日志。 監理員安全責任制:監理施工單位實施已審核的施工安全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做好記錄;貫徹執行監理規則、監理實施細則中制訂的安全監理方案;加站現場安全檢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做好監理日記,記錄每天安全監理工作情況,保33、管、整理安全監理資料。2安全監理實施程序 施工單位就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的爆破作業、吊軌加固作業應附安全驗算)報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經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確認后報監理組長審批。凡涉及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施工,監理必須實施全過程旁站,嚴格執行部、局及建設指揮部有關營業線施工的管理辦法。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組長)應參加施工方組織的定期大檢查。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監理工程師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應將整改結果報監理工程師驗收。監理人員在實施安全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并及時向監理站報告。安全監理資料列入工程監理資料,一并收集,整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