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綜合用房深基坑支護結構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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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30157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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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綜合用房深基坑支護結構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深基坑支護結構施工監理實施細則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XX商業綜合用房工程勘察單位:XX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深基坑的支護,不僅要保證基坑內能正常安全作業,而且要防止基底及坑外土體移動,保證基坑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線的正常運行。支護結構的型式應結合工程特點、施工條件確定。基坑支護結構主要分為四大類:懸臂式支護結構、混合式支護結構、重力式擋土墻結構、拱圈式支護結構。當基坑開挖深度較大且邊坡變形要求較高時,應對懸臂式支護結構2、增加支撐,從而形成混合式支護結構。支撐形式可采用內支撐形式或錨桿拉接。二、支護結構的選型支護結構的選型,涉及技術因素和經濟因素,要從滿足施工要求、減少對周圍的不利影響、施工方便、工期短、經濟效益好等幾方面,經過慎重的技術經濟比較后加以確定,而且支護結構選型要與地下水位降低、挖土方案等配套研究確定。支護結構包括擋墻和支撐(土錨)兩部分。常用的支撐型式有對撐、角撐、圓形支撐和拱形支撐等。對撐即沿基坑的縱、橫兩個方向用桿件支撐擋墻,如基坑尺寸大,還需設中間立柱,避免支撐桿件過長,易失穩。中間立柱需埋入坑底一定深度,保證其在承受荷載后不下沉和傾斜,并保證支撐體系在一個平面上,有較大的剛度。中間立柱選型3、要考慮便于拆除和不妨礙底板鋼筋的穿筋。角撐多用于方形或接近方形的基坑,僅于基坑的四個角處設斜置的角撐,以承受圍檁傳來的荷載。如并排設兩道或多道角撐時,其間應以腹桿加以聯系,組成桁架式角撐,增強穩定性。角撐下亦應設立柱,以保證其成一平面,不至于下沉。圓形支撐和拱形支撐用于圓形、方形或接近方形的基坑,這種支撐主要承受壓力,因而較節約,我國已有成功應用的經驗,這種支撐多為鋼筋砼的。在支撐體系中。圍檁的強度和剛度對保證支護結構的安全亦十分重要。三、支護結構的計算內容及受力分析支護結構可分為兩類,即非重力式支護結構(亦稱柔性支護結構)和重力式支護結構。深層攪拌水泥土樁擋墻和旋噴樁帷幕墻屬于重力式支護結構4、;鉆孔灌注樁擋墻屬非重力式支護結構。非重力式支護結構和重力式支護結構的破壞形式不同,其計算內容亦不一樣。非重力式支護結構的破壞包括強度破壞和穩定性破壞。強度破壞包括:1拉錨破壞或支撐壓曲過多的增加了地面荷載引起的附加荷載,或土壓力過大、計算有誤,引起拉桿斷裂,或錨固部分失效、腰梁(圍檁)破壞,或內部支撐斷面過小受壓失穩。為此需計算拉錨承受的拉力或支撐荷載,正確選擇其截面或錨固體。2支護墻底部走動當支護墻底部入土深度不夠,或由于挖土超深、水的沖刷等原因都可能產生這種破壞。為此需正確計算支護結構的入土深度。3支護墻的平面變形過大或彎曲破壞支護墻的截面過小、對土壓力估算不準確、墻后無意地增加大量地面5、荷載或挖土超深等都可能引起這種破壞。為此需正確計算其承受的最大彎矩值,以此驗算支護墻的截面。平面變形過大會引起墻后地面過大的沉降,亦會給周圍附近的建(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造成損害,在城市中心建(構)筑物和公共設施密集地區施工,這方面的控制十分重要,有時支護結構的截面即由它控制。非重力式支護結構的穩定性破壞包括:1墻后土體整體滑動失穩如拉錨的長度不夠,軟粘土發生圓弧滑動,會引起支護結構的整體失穩。為此需驗算是否可能產生這種整體失穩。2坑底隆起在軟粘土地區,當地下水位較高、坑深很大時,挖土后在水頭差產生的動水壓力作用下,地下水會繞過支護墻連同砂土一同涌入基坑。為此需要時要進行驗算,以保證支護結構6、不會失穩。重力式支護結構的破壞亦包括強度破壞和穩定性破壞兩方面。其強度破壞只有水泥土抗剪強度不足,產生剪切破壞,為此需驗算最大剪應力處的墻身應力。其穩定性破壞包括:1傾覆水泥土擋墻如截面、重量不夠大,在墻后推力作用下,會產生整體傾覆失穩。為此需進行抗傾覆驗算。2滑移如水泥土擋墻與土間產生的抗滑力不足以抵抗墻后的推力時,擋墻會產生整體滑動,使擋墻失效。為此需進行抗滑移穩定性驗算。3土體整體滑動失穩其破壞情況與驗算方法與非重力式支護結構相似。4坑底隆起其破壞情況與驗算方法同非重力式支護結構。5管涌其發生情況與驗算方法同非重力式支護結構。四、深基坑支護工程的監測深基坑支護工程的監測工作應根據設計要求7、和場地情況事先制定方案。監測方案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l 監測項目及其監測方法與精度要求;l 各監測項目的實施細則,包括儀器設備、觀測周期、工序管理和記錄制度等;l 信息反饋體系。監測內容包括下列三個方面:l 變形監測;l 應力、應變監測;l 地下水動態監測。各種監測的具體對象、方法見下表。各種監測技術均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規程的規定。 項 目對 象方 法變 形地面、邊坡、坑底土體,支護結構(樁、錨、內支撐、連續墻等),建(構)筑物(房屋、構筑物、地下設施等)目測巡檢,對傾斜、開裂、鼓凸等跡象進行丈量、記錄、繪制圖形或攝影;精密水準、導線測量水平和垂直位移,經緯儀投影測量傾斜;埋設測斜管、分層沉8、降儀測量深層土體變形。應力、應變支護結構中的受力構件、土體預埋應力傳感器,鋼筋應力計,電阻應變片等測量元件地下水動態地下水位、水壓、抽(排)水量、含砂量設置地下水位觀測儀;埋設孔隙水壓力計;對抽水流量、含砂量定期觀測、記錄在建筑密集的城區開挖深基坑,其四鄰建筑物的變形的觀測是必不可少的。基坑影響范圍隨其開挖深度的增加而增大,一般從基坑邊緣3050M范圍內的建(構)筑物應是監測的主要考慮目標。至于監測對象,則須視建(構)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可能受影響的程度恰當確定。監測要求如下:1. 觀測內容包括沉降、水平位移與傾斜2. 因變形產生裂縫時監測裂縫的變化3. 降水及開挖階段應重點進行觀測對土體和支護結9、構的沉降觀測可按以下要求進行:1. 在基坑周邊按一定間距布置觀測點,數量不少于6個,采用精密水準儀按有關規范要求進行觀測。2. 觀測基準點要求穩固,應設在開挖和降水影響范圍以外,數量不得少于2個。3. 觀測精度分二等、三等兩種。二等水準閉合差應少于 0.5 (mm)(n為觀測點數),三等水準測量的閉合差應少于 1.0 (mm)。4. 工程由特殊要求時,應按相應要求進行觀測。5. 沉降觀測資料整理:l 每次觀測要求記錄各個觀測點的高程,本次沉降量,累計沉降量,沉降速率等l 根據各階段觀測成果繪制沉降(S)-時間(T)關系曲線圖,沉降(S)-水平位移(L)-距離(L)關系展開曲線圖。深層土體內部的10、位移可利用鉆孔測斜儀進行觀測。具體作法是先設置所需數量的鉆孔將專用柔性測斜管垂直埋設于上層中,定期量測不同深度處的土體位移,繪制不同時間不同標高(深度)處的位移曲線。支護樁的水平位移可通過埋設于樁體內的測斜管進行觀測,觀測點間距為0.51.0m。并應進行相應資料整理。土體應力與孔隙水壓力應按下列要求監測:1. 土壓力可通過埋設壓力盒或直接使用應力鏟進行測試,以土壓力為縱坐標,時間為橫坐標繪制土壓力變化曲線。2. 孔隙水壓力可用鉆孔法或壓入法埋設孔隙壓力計進行測試。3. 觀測成果以壓力與時間,壓力與荷載關系曲線表示。各項監測的時間間隔應根據施工進程確定。在開挖卸載急劇階段,間隔時間不宜超過35天11、,其余情況可延長57天,運行維護階段可為1015天。此外,監測頻率尚應根據變形(或其它觀測量)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當變形超過規定的或預估的標準時,應加密監測。如認為有發生事故的征兆,則須24小時連續監測,并向有關部門發出警報。五、深基坑開挖地下水處理在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區開挖深基坑時,土的含水率被切斷,地下水會不斷地滲入到深基坑內。位提供地下工程作業條件,防止與地下水有關的涌砂、邊坡失穩及地面變形、地基承載力下降等造成的危害,必須對地下水進行處理。1 地下水處理方法深基坑工程中地下水的處理方法,應根據基坑開挖深度、周遍環境及場地地質水文條件而選取的300400集水井。2 降水方案的選擇與設計深基12、坑工程地下水處理方案的選擇與設計,應滿足以下三項原則:2.1 保證深基坑在開挖期間能獲得干燥的作業空間2.2 保證深基坑邊坡的穩定和底板的穩定2.3 保證臨近深基坑的建(構)筑物及地下管線的正常使用 為達到上述要求,地下水處理設計中,必須包括變形觀測設計,信息施工制度,信息反饋處理程序以及應急應變措施。3 降水的要求3.1 當基坑底面深入到含水層時,將基坑范圍內的地下水位降低到基坑底面以下,保持基坑干燥3.2 當基坑底面下有一定厚度的隔水層時,將承壓水將低一定高度,以減少承壓水頭壓力,防止產生突涌。六、深基坑支護工程的維護與常見問題的處理深基坑開挖后,土體與地下水的自然平衡狀態回發生巨大的變化13、,對環境或多或少造成不可避免的影響,基坑自身的穩定程度則回隨著暴露時間的延長而降低。因此應做好整個地下工程的計劃安排,盡量縮短工期,減少暴露時間,及早回填。必須重視科學管理、文明施工,土方開挖及地下結構施工時,不得碰撞損傷支護結構及將排水設施和觀測標志、測量元件等。土方隨挖隨運,不得隨意對置于基坑周邊。施工用了必須放置于坑邊的應均勻堆放,不得超過規定的荷載值。施工機械的行駛路線和停放位置于坑邊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應做好基坑周邊地表水的排泄和地下水的疏導,防止水對坑壁的沖刷、浸潤。雨季可采取一定措施將坡面覆蓋。當基坑支護情況惡化時,應果斷地采取加固措施。加固地方法有撐、拉、壓、灌、堵、減等,以增加被動區壓力,減少主動區荷載為原則。當支護結構變形過大,明顯傾斜時,可再坑底與坑壁之間加設斜撐。如基坑外緣有足夠空間,可設置拉錨,因拉錨不占用坑內空間,故較坑內支撐有利。如發現邊坡土嚴重變形,坑頂有連續裂縫且變形有加速趨勢,則應視為整體滑移失穩地前兆,應立即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可用土包或其它材料反壓坡腳,同時應盡可能在坡頂削載或削坡,保持穩定之后再作妥善處理。當坑壁漏水流砂時,可用黏土或水泥土阻塞夯實再加混凝土封砌。情況嚴重時應灌注速凝漿液,阻止水土流失。當基坑周邊建(構)筑物嚴重開裂、傾斜以至成為危房時,應立即補強、加固或拆除,以確保人身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