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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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30918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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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層建筑基坑支護和降水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理細則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基坑支護和降水施工安全監(jiān)理細則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fā)展,建筑科技水平不斷提高,高層、超高層建筑越來越多,相應的建筑功能的需要,結構穩(wěn)定性的要求,高層、超高層建筑的基礎一般都需要埋置一定深度(1181/15房屋高度),當房屋高度在75m及其以上時,基礎埋置深度至少為4m或5m及以上,形成深基坑。深基坑施工主要是開挖基坑,會引起坑壁土方坍塌,特別是地下水位高時,又需基坑內降水,以疏干基坑,才能施工。土方坍塌和坑內降水又會引起周邊相鄰建筑、地下管2、線、地面道路的沉陷、位移、變形。因此如何避免基坑工程安全事故,搞好基坑支護和降水,保護相鄰建筑、地下設施、管線的安全和基礎施工的安全,順利施工極為重要。這是土方工程、基坑支護、降水工程、安全施工監(jiān)理的重要工作。以下對其主要監(jiān)管內容提出要求,并作為施工安全監(jiān)理的細則予以實施。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筑類別、高度、結構類別、建筑平面范圍,基坑深度、建筑地下豎向布置關系,基坑與周邊建筑、地下管線的相互位置、距離,基礎類別的情況,地基處理和基礎設計的類型(獨立柱基、筏基、樁基和復合地基)、地基土質分層厚度、分布范圍、土質類別,土體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及有關參數(shù)。2、編制依據1)JGJ120-99建筑基坑支3、護技術規(guī)程2)JGJ167-2009濕陷性黃土地區(qū)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3)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4)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5)JGJ/T-97建筑變形測量規(guī)范 6)GB50026-93工程測量規(guī)范7)GB50330-2002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8)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監(jiān)測規(guī)范9)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guī)程10)巖土工程勘察報告11)建筑施工手冊12)工程設計施工圖13)住建部2009號文件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4)工程施工組織設計3、基坑工程安全監(jiān)理責任人監(jiān)理工程師安全員資料員姓名姓名姓名簽字4、簽字簽字4、基坑工程強制性標準條文 JGJ167-2009的第,5.1.4,13.2.4條 GB50007-2002的第條,9.1.6,9.2.8條 GB50202-2002的第條,7.1.7條GB50330-2002的第條,3.3.3條,3.3.6條,3.4.2條,3.4.9條,4.1.1條,4.1.3條,15.1.2條,15.1.6條,15.4.1條5、基坑工程常用支護選型5.1、支護形式5.1.1 坡率法(放坡)適用條件:場地開闊,地下水位在基坑底面以下較深,周邊無相鄰建筑及地下重要管線,坑壁土質適于放坡。坡率法適用于黃土、粉土、黏性土、碎石土、基坑深度在10m以內的邊坡情況,砂土放坡應5、滿足內摩擦角的要求。5.1.2 土釘墻適用于基坑深度不大于12m,地下水位以上或人工降水后的穩(wěn)定黏性土、非松散的砂土、礫石等。不宜用于淤泥質土、飽和軟土及未經降水處理的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層,其變形不應超過(10/0030/00)H。不適用于對變形有嚴格要求的土坡工程。當土釘墻與適當放坡相結合,與預應力錨桿、排樁、以及超前花管、微型樁等支護結構聯(lián)合使用時,可增加土釘墻施工深度。土釘墻是基坑圍護工程中最經濟、施工最方便、施工工期最短的一種類型。5.1.3 水泥土墻適用于基坑深度不大于6m,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承載力不宜大于150KPa,可作為淤泥、淤泥質土和含水量高的粘土、粉質黏土、粉土及砂土、砂6、質黏土等土質的基坑邊坡支護。水泥土墻與錨桿、鋼筋混凝土排樁等聯(lián)合使用時,支護深度可大于6m。對有降水、防水要求的工程,可起到水泥土墻帷幕的擋水作用。5.1.4 土層錨桿適用于砂土、黏性土,具有簡化支撐,改善施工條件、加快施工進度,適用性強等特點,特別適用于深基坑因靠近已有建筑物、交通干線或地下管線而不能放坡時,而被采用,但同時也受到地下空間條件的限制,不適于占位鄰近地下空間有矛盾的場合。錨桿是受拉構件,一端與支擋結構物聯(lián)結(如混凝土排樁、水泥土樁墻或邊坡腰梁、H型鋼梁等),另一端則錨固在穩(wěn)定的巖土中,承受作用在結構物上的側土壓力、水壓力等,并利用地層的錨固力維持結構物的穩(wěn)定。城市建設中多用土層7、錨桿。土層錨桿不適用于有機質土層、液限W50%的土層和相對密度Dr30%的土層。5.2支護結構類型基坑支護結構形式應根據場地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條件,受水浸濕可能性,基坑重要性,支護結構使用期限、開挖深度、周邊環(huán)境、當?shù)厥┕l件、施工經驗選用。同一基坑可采用同一種結構形式,也可采用幾種支護結構形式或組合,同一坡體水平向宜采用相同的支護形式。5.2.1 重力式擋土支護結構 用深層攪拌水泥樁制成擋墻,或高壓旋噴樁制成帷幕墻。5.2.2 懸臂式、單支點和多支點擋土支護結構(1)懸臂式排樁一般基坑深度h6m,軟土中h10m;適用于較深的基坑支護工程h30m。(3)水泥土樁擋墻錨桿擋土結構適用于基坑深度18、0m的支護結構。5.2.3 支護結構體系構造5.2.3.1 土層錨桿(1)錨桿長度:自由段5m,并超過滑裂面1.5m, 錨固段不小于4m,總和至少應大于10m, 具體長度由計算確定。(2)上覆土層厚度4m;(3)錨桿上下排間距2.0m,水平向間距1.5m。(4)錨桿傾角1525,(5)錨桿層數(shù):計算確定。(6)開挖深度:不超過錨桿豎向間距,開挖一層,支錨一層,直到底層,基坑完成。5.2.3.2 土釘墻(1)墻面坡度1:0.1(2)土釘長度:L0.51.2H,為控制地面開裂,頂部長些。較硬土質底部可減少,但不少于0.5H。含水量大的黏性土的底部土釘長度不應縮減。(3)土釘間距:上下,左右宜為1-9、2m??砂赐玲斆芏?布置1根。(4)土釘與水平面夾角宜為520,常用15。(5)土釘鋼筋:16 32mm,常用20mm以上。鉆孔直徑:人工70 120,機械100 150;(6)注漿材料:水泥漿或水泥砂漿,強度M10。(7)噴射混凝土鋼筋網:非受力構件、構造要求,610,200,C20,面層厚度80mm,(8)開挖深度:砂土0.52.0m, 黏性土h=2ctg(45-/2),不得超挖。 一般為土釘豎向間距,分段開挖長度10m。5.2.3.3 懸臂式排樁(1)樁徑D600mm;(2)樁間距:分離式灌注樁中心距一般為1.202.0D, 砂土或軟黏土中取較小樁間距,穩(wěn)定土層中可大于2.0D。(3)排10、樁頂部設冠梁。寬度同樁徑,厚度400mm,C20,構造配筋。5.2.3.4 水泥土墻(1)采用格柵布置,水泥土置換率,一般黏性土,砂土m0.6;格寬、長寬比2;(2)搭接寬度:有截水作用時,150mm; 不考慮截水作用時,100mm。(3)頂部設混凝土蓋板拉結。5.2.3.5 太原地區(qū)基坑支護應用情況 太原高層建筑深基坑(h5m),支護結構體系多根據場地具體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周邊環(huán)境條件選用。對基坑四周采取不同方式處理,一般視基坑深度、土質、地下水位深淺等確定。當基坑深度超過10m,土質較軟弱時,多為單支點錨桿或多支點錨桿混凝土排樁支護結構體系。 當基坑深度為710m時,多用單支點錨桿混凝土11、排樁、水泥土攪拌樁;單排錨桿土釘墻;或土釘墻。 當基坑深度7m以下時,多用單支點水泥土攪拌樁,土釘墻,或單排錨桿土釘墻。有條件的基坑,可局部放坡或基坑頂部卸載放坡,減小基坑深度,下部采用水泥土攪拌樁或土釘墻。地下水位高時,高于基底標高或接近基底標高(500mm以內),應予以降水。降水時應布設基坑支護的止水帷幕,多用水泥土樁作為擋水結構。降水應避免周圍建筑、地下管線、地面沉陷變形,確??油獾叵滤徊唤档?,而只降坑內地下水(杯中水),降至基底下0.51.0m深度即可?;?、基礎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支護結構安全使用的監(jiān)測,其最大水平位移限值為:一級;0.0025h;二級;0.0040h;三級;0.12、0060h。支護結構變形報警值通常以0.8倍變形限值考慮。5.3 基坑降水5.3.1 降水深度一般降至基底下0.51.0m5.3.2 選擇降水方法;優(yōu)先用管井降水,亦可用輕型井點降水。5.3.3 根據基坑土質條件,地下水位情況,確定降水井埋置深度,止水帷幕樁插入基坑底深度,一般為“井淺幕深”5.3.4 根據基坑涌水量,確定降水井數(shù)量、位置、間距以及大園井理論,按完整潛水井計算。常用公式為: Q=1.366k(2H-S)Slg(1+Rr。)r。=0.29(a+b )(矩型基坑有效半徑)R= 2S(KH)1/2 (潛水含水層降水井影響半徑)S=基坑水位降深 (由地下水位深度算起)K=滲透系數(shù) md13、H=含水層厚度 m 管井出水量q(m3d) q=120 rs L k1/3 降水井數(shù)量: n=1.1Qq5.4.基坑支護計算方法5.4.1 根據支護結構位移的情況,作用在支護結構上的土壓力可分為靜止土壓力、主動土壓力和被動土壓力。5.4.2 嚴格控制支護結構位移,即位移控制值小于產生主、被動土壓力所需的位移,應采用靜止土壓力計算。 E。=k。riHi k。=1-sin5.4.3 土體向坑內位移,達到土體主動極限平衡狀態(tài),沿破裂角45+2滑動,土壓力達最小值,為主動土壓力。Ea=1/2 r h2 ka ka=tg2(45-/2) 角越大,ka 、Ea值越小,越不安全。5.4.4 土體向坑外位移,14、達到土體被動極限狀態(tài),沿破裂角45-2滑動,為被動土壓力。Ep=1/2 r h2 kp kp=tg2(45+/2)基坑工程土壓力計算規(guī)范值: 水平荷載標準值 (地下水位以上的砂土、碎石土)、黏性土、粉土。 Pa=(q+riHi)ka - 2c ka1/2 地下水位以下砂土、碎石土:Pa=(q+riHi)ka + (Z-hwa)rw水平抗力標準值 對砂土、碎石土、粉土、黏性土:Pp=(q+riHi)kp + 2c kp1/2土釘墻 土釘墻應根據施工期間不同開挖深度和可能滑動而采用園孤活動簡單條分法進行整體穩(wěn)定性驗算。驗算中應求解:直線破裂面角,土壓力零點值y。,園孤半徑R。破裂面:=(+k)/215、土壓力零點經驗值 y0=0.15H/sin(90-)滑孤半徑R:R=(H+ y0)/2sin2排樁排樁基坑支護是深基坑支護的重要形式,適用于一、二、三級基坑,對周邊有建筑物的深基坑支護為首選形式。排樁按有無側向支撐可分為懸臂式排樁支護,單層錨撐支護和多層錨撐排樁支護。錨撐計算模式可分為剛性和彈性錨撐兩種。對剛性支護的排樁支護是超靜定結構,簡化為等值梁法計算。5.5.基坑工程安全防護措施5.5.1 基坑周邊設防護欄桿,埋深0.6m,高度1.0m,間距2m,離坑邊0.5m;5.5.2 基坑周邊1.2m范圍內不得堆載,3m以內限制堆載,坑邊嚴禁重車運行。需堆載及車輛運行的嚴禁超載。5.5.3 在1倍16、基坑深度范圍內搭設臨建設施應經批準。5.5.4坑邊四周設置防水圍擋,高度大于0.15m,基坑上下、四周設置排水系統(tǒng)。上部排水管距坑邊緣大于2m。坑底四周設排水溝和集水坑。尤其采用坡率法和土釘墻支護的基坑,防水非常關鍵。放坡基坑,頂面外圍設置排水溝、截水溝,排水暢通,嚴禁地表水滲入坑內四周土體和沖刷坡體。土釘墻的坡頂、坡腳采取排水措施,坡面設置排水孔,頂部地面做護面,土釘墻不是擋水結構。5.5.5 雨期施工,應有防洪、防暴雨的排水措施。5.5.6 夜間施工,應有充足的照明。5.5.7 應有專人對基坑進行安全巡查,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報告。5.5.8 制定切實可行的現(xiàn)場基坑監(jiān)測方案,并按方案執(zhí)行。5.5.17、9 基坑工程事故具有突發(fā)性,應編制基坑安全應急預案,并進行應急救援演練。6、基坑工程監(jiān)控要點6.1. 審查基坑工程設計方案及設計內容支護體系的方案技術經濟比較和選型;支護結構的承載力、穩(wěn)定性和變形計算書;基坑內外土體穩(wěn)定性驗算;基坑降水或截水帷幕設計以及圍護墻的抗?jié)B設計;基坑開挖及地下水變化引起的對基坑內外土體的變形,及對本身基礎樁安全,臨近建筑物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影響?;娱_挖施工方法、順序及與基坑工程安全使用相關的檢測、監(jiān)測內容和要求;基坑工程設計支護結構的安全有效期限;支護結構的變形限制及報警值。6.2. 審查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內容支護結構具體施工方案和部署;基坑排水、降水方案與支護施18、工的交叉及實施,截水帷幕施工的布置;支護施工對土方開挖的具體要求及控制要素;支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及質量、進度保證措施;支護施工過程基坑安全監(jiān)測、檢測方案及預警措施;防止坑壁受水浸濕的具體措施;安全應急預案。6.3對符合住建部2009年5月12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的“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huán)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由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對“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或“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與此鄰近建19、(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并依據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再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組織實施。基坑工程施工完后,應組織驗收,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jiān)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6.4. 基坑工程施工現(xiàn)場檢查要點檢查基坑支護和降水是否按專項方案施工,重點是支護施工,降水井設置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土方開挖順序和方法,重點是開挖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尤其土釘墻、土層錨桿施工的土方開挖,嚴禁超挖。支護設施施工中有無局部變形及是否采取及時的處理措施。檢查基坑施工的排水措施,是否按方案滿足20、排水系統(tǒng)及通暢情況;檢查基坑周邊荷載布置情況,坑邊堆土、堆料、車輛運行,臨建設施是否按方案實施,有無超載情況;檢查基坑支護變形監(jiān)測實施情況,是否按方案布置觀測點,觀測點觀測時間、觀測結果記錄、觀測信息反饋。檢查坑邊安全防護措施;檢查應急預案的必備材料、人員狀況;基坑工程施工完后進行驗收。7、基坑工程安全監(jiān)理程序施工單位基坑工程專項方案專家論證專項方案的工程 監(jiān)理審查 施工過程檢查發(fā)生質量危及安全基坑問題處理措施基坑工程驗收及正式使用8、基坑工程竣工驗收8.1. 基坑工程竣工后,應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驗收申請,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檢測及監(jiān)測單位進行驗收。8.2. 基坑工程驗收21、資料應包括下列內容:支護結構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圖審查報告;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記錄、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基坑工程與周圍建(構)筑物位置關系圖;原材料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進廠復驗報告或委托試驗報告;混凝土試塊或砂漿試塊抗壓強度試驗報告及評定結果;錨桿或土釘抗拔試驗檢測報告,水泥土墻及排樁的質量檢測報告;基坑和周圍建(構)筑物監(jiān)測報告;設計變更通知、重大問題處理文件和技術洽商記錄;基坑工程的使用維護規(guī)程和應急預案。9、基坑支護驗收表工程名稱支護方式序號 驗收項目驗收內容驗收結果1施工方案有支護方案并經上級審批,針對性強,能指導施工,有專項安全技術交底;2坑邊防護坑槽開挖深度不足2m,按規(guī)定放坡;超過2m,應有臨邊防護設施;3坑壁支護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實施基坑支護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4排水措施基坑施工坑內、坑外應設置有效排水措施,尤其深基坑放坡和土釘墻的排水系統(tǒng)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5坑邊荷載積土、堆載、料具堆放、車輛運行應不小于方案設計要求,機械設備施工距坑邊距離應符合規(guī)定,不足時應有加強措施6上下通道人員上下設專用通道并有防滑措施7作業(yè)環(huán)境基坑內作業(yè)人員必須有可靠立足點,垂直作業(yè)必須有切實可行的隔離防護措施光線不足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8變形觀測有支護變形和與此鄰近建筑物及重要管道、道路的監(jiān)測沉降觀測方案和措施及實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