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鉆探、物探設計、施工、驗收程序要求及處罰辦法.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631512
2023-04-03
10頁
40.04KB
1、煤業公司鉆探、物探設計、施工、驗收程序要求及處罰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業有限公司鉆探、物探設計、施工驗收程序要求及處罰辦法為了更有效的保證井下各采、掘作業地點安全生產,確保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質量及效果,確保消除水害隱患,實現安全生產,根據集團公司XX煤管字(2018)70、71號文相關精神及要求,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制定本要求及處罰辦法,具體內容如下:一、 物探及鉆探設計的編制1、必須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相關規定要求,結合已做的地面物探成果資料及井下實際情況,編制各采、掘工作面物探及鉆探設計。2、2、進行超前鉆探、物探的掘進巷道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則。3、對已知或地面物探異常區域要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井下探放水鉆孔設計要求進行專門的物探及鉆探設計。4、井下物探及鉆探設計要根據煤層賦存條件和巷道掘進的實際情況針對性的進行編制,物探及鉆探設計應包括以下內容:(1)實施超前物探、鉆探的目的;(2)實施超前物探、鉆探作業時的危險源辨識;(3)實施超前物探、鉆探區域的地質及水文地質情況的說明;(4)超前物探及鉆探現場布置、鉆孔的位置、角度、孔數及各個鉆孔的深度(要有附圖標注說明);(5)相關的技術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5、地測防治水科根據要求把即將要探測的掘進面的超前物探及鉆3、探設計報送礦總工,礦總工組織相關業務部門進行會審。6、審批人員必須認真對該設計進行審查,不得應付了事,并填寫審批意見。7、審批簽字完后,地測防治水科將該設計下發到相關業務部門,并嚴格遵照執行。二、物探及鉆探設計的施工要求1)、物探施工要求1、物探技術員根據地測防治水科編制的各采掘工作面物探設計,在各巷道開工前對工作面進行超前物探。2、井下掘進工作面物探采用瞬變電磁法進行探測。3、每次超前物探前綜掘區需將掘進機退出巷道迎頭10米處,清理巷道迎頭10米范圍內的影響物探工作的金屬物體。4、物體技術員完成井下超前物探上井后及時將采集到的物探數據進行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地測防治水科科長、地測防治水副4、總工及礦總工審簽。5、地測防治水科負責將審簽的物探結果以書面形式掛設在巷道內物探管理牌板上。5、備用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待巷道內的所有機電設備、金屬物體清運完畢后,由物探技術員進行工作面瞬變電磁探測同時聘請資質單位對工作面進行工作面坑透;井下數據采集完成后進行數據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地測防治水科科長、地測防治水副總工及礦總工審簽。6、備用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聘請資質單位對工作面進行工作面坑透工作,形成坑透報告。2)、鉆探施工要求1、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2、探放水隊要嚴格按探放水設計及措施組織施工。3、地測防治水科嚴格掌握工作面施工進度,在工作面到5、達探放水停止線前,下發停掘通知單及探放水通知單,上單一式5份,一份探放水隊、一份安監處、一份掘進隊組、一份調度室、一份部門留存。4、探放水隊根據探放水通知單要求的作業頭面、作業班次和時間,安排探放水人員到工作面進行探放水作業,地測防治水科指派專門技術員按探放水設計要求標定鉆孔方位、角度、孔深。5、安監處根據探放水作業通知單要求的作業頭面、作業班次和時間,安排安檢員到工作面監督探放水作業。6、探放水施工前,掘進隊組要將工作面迎頭及頂幫支護到位、浮煤清理干凈、排水設備管路安裝到位,經安檢員確認合格后,探放水隊方可進行施工。7、探放水隊必須按技術員標定的鉆孔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探水鉆孔。8、探放水鉆6、孔施工結束后,探放水隊專人懸掛探放水標志牌在工作面迎頭,并將每孔探水情況(方位、角度、孔深、孔內情況)填寫在原始記錄單及探放水管理牌板上,當班探放水班組長、安檢員、跟班礦長、地測防治水科確認內容無誤后,在原始記錄單及探放水管理牌板上簽字認可并移交掘進隊組。9、 掘進隊組根據探放水管理牌板進行掘進,班長及安檢工必須班班移交探孔剩余距離、準掘距離,并在探放水管理牌板上簽字。10、允許掘進距離剩余不足時,地測防治水科必須及時向探放水隊下發探放水通知單,及時進行探放水作業。11、嚴禁掘進隊組超安全距離掘進。一旦有超過允許掘距離的情況發生時,安檢員必須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并向安監處、調度室、地測防治水科等7、單位匯報,由探放水隊施工超前探鉆孔。12、備用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由地測防治水科根據工作面物探報告及坑透報告編制工作面防第十九條 地測防治水科根據物探報告對工作面下發探放水通知單,標明富水異常區域,提前疏放頂底板富水異常區積水或采空區積水。13、 探放水工程結束后要由地測防治水科、生產區隊、安監處、探放水隊和其它責任單位對防治水或探放水工程進行驗收移交,驗收不合格,不得移交。14、 探放水工程結束后,地測防治水科編制工作面探放水工作總結,對工作面富水區等水文地質情況進行做出安全評價。三、驗收程序1、探放水隊必須按設計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鉆孔。2、探放水地點必須懸掛探放水鉆孔管理牌板,牌板8、內容包括地點、編號、孔號、鉆孔類別、孔徑、方位、傾角、孔深。3、在鉆孔驗收過程中,探放水隊打完鉆孔退桿后,當班安全員及防治水技術員、當班掘進班組長(跟班區、隊長)要及時的對該孔的孔深、方位進行驗收,不合格拒絕簽字,并矯正正確方位和孔深重新鉆探,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個鉆孔的鉆探。4、地測防治水科、安監處、探放水鉆孔施工隊負責人、當班安全員、當班掘進班組長(跟班區隊長)負責探放水孔的考核驗收。5、探放水隊必須建立探放水記錄,內容包括地點、孔號、孔徑、方位、傾角、孔深等。6、探放水結束后,探放水隊必須通知驗收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驗收,探放水驗收人員檢查各孔的方向、角度、孔深是否符合設計規定,并做好驗收9、記錄。7、現場驗收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禁弄虛作假,安監處將組織不定期抽查,如發現弄虛作假,將追究探放水隊、驗收人員責任。8、探放水鉆孔驗收合格后,由探放水隊在現場與采掘隊進行移交。9、各采掘工作面物探成果經由鉆探進行驗證。四、考核辦法1、 地測防治水科負責及時編制各采掘工作面物探及鉆探設計并報礦總工組織會審,如因工作不到位,延誤后處罰責任人100元。2、 掘進工作面探放水管理牌板及各標志牌板由探放水隊負責設立在掘進工作面,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標志每發現一次處罰探水隊長100元。3、 探放水期間,探放水隊當班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如發現睡崗、不按時交接班、班后不到隊組辦公室開班后會等情況一律10、罰款200元,隊長連帶罰款100元,情況嚴重加倍處罰。4、 探放水完畢后,探放水隊當班班組長必須組織清理現場,如發現探放水設備未倒運至指定位置,影響安全生產,處罰當班班組長200元。5、 在拆卸、轉移鉆機及作業期間要保護好設備完好,由于人為因素(操作不當、搬運過程未盡職)等導致設備、工具、電機等損壞的,責任人按價賠償。6、 鉆探完畢后安檢人員負責現場監督、驗收,每班將鉆探情況向調度室進行匯報,如發現虛報、瞞報等情況,發現一處處罰安監員、責任人200元。7、 探放水原始數據由探放水隊技術人員負責及時填寫并留存備查,妥善保管。如發現有當班探放水隊班組長不匯報、匯報后技術人員填寫不及時、經查缺少原始11、臺帳的,每少一份處罰相關負責人100元。8、 掘進隊收到停掘通知單后,應當在掘進迎頭到達通知單指定停掘位置后停止掘進,等待探水隊進行探放水。如果拒不執行停掘通知單制度,或在探放水期間不予積極配合,視情節輕重,處罰掘進隊1000-2000元。9、 掘進班組在允許掘進的情況下,未能及時更新允許掘進牌版數據,發現一次對帶班區隊長、班組長處罰100元。10、 掘進隊在未收到允許掘進通知單的情況下擅自開工的,對責任人處罰500元。11、 施工隊組未按要求配合探放水打鉆,或與探放水隊交叉作業影響打鉆的,罰施工隊1000元。12、 工作面探放水管理牌版由掘進施工隊負責管理,丟失或損壞,處罰施工隊300元/塊12、。13、 工作面進度要求每天早班前按時上報,少報、錯報一次,罰施工隊負責人100元。14、 未按規定進行物探,未及時編制物探報告的,罰物探技術員100元/次。15、 探放水鉆孔必須按設計要求施工,少打一個鉆孔,罰探放水隊1000元/孔,未按照設計規定的參數施工的,未按照防治水技術人員現場標定的鉆孔參數施工的,罰探放水班組長300元/孔,跟班探放水隊長500元/孔。16、 鉆探單孔驗收記錄、探放水原始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并及時送交地測防治水科,不按實際情況填寫、或記錄不全,未及時送交地測防治水科的,罰探放水隊長100元/次。17、 工作面停止掘進通知單、探放水通知單、允許掘進通知單未及時下發施工隊,罰地測防治水科責任人100元。18、 對故意損壞、更改探放水牌版、設備、設施的,發現一次罰1000元。19、 對防治水檢查或安全隱患進行五定落實,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標準進行隱患整改的,處罰責任人100元/條。2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箱關單位不予配合:(1) 在探放水時,所在工作面掘進班組未按停掘通知單要求將支護跟到迎頭。(2) 在探放水作業前,所在工作面掘進班組未按要求清理好施工現場。(3) 掘進班組未能妥善保護所在工作面探放水專用鉆機設備,導致鉆機無法正常使用的。 對存在上述情況之一的,處罰區隊2000元/次,處罰區隊負責人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