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設工程公司施工項目試驗檢測管理辦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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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31752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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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建設工程公司施工項目試驗檢測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公司施工項目試驗檢測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項目試驗檢測工作,提高工程試驗檢測的工作質量,依據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技術管理條例(XX公司技字2011112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施工單位(以下簡稱“公司”)及公司直屬的施工項目的試驗檢測管理。項目試驗室是施工項目經理部的一個職能部門,負責項目的試驗、檢測工作。 第二章 管理體系第三條 項目試驗室在業務上受公司或公司技術管理部門的領導,同時還須接2、受業主(監理工程師)、政府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項目試驗室在項目總工程師的直接領導下開展試驗檢測工作。公路工程項目試驗室還須接受母體試驗室的領導。第四條 項目試驗室必須通過(業主或者政府)相關部門的驗收。第五條 公路工程項目試驗室必須通過公司取得母體試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母體試驗室”)的合法授權;項目試驗室應在母體試驗室授權的范圍內,開展試驗檢測工作。第六條 公司的相關職責1、負責選配試驗室主任,對于公路工程項目試驗室,負責選擇母體試驗室及其相關授權;2、負責配備儀器、設備;3、負責指導項目試驗室建設;4、每年對項目試驗室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第七條 項目經理部(相關部門)的相關職責1、 原材料3、進廠后,項目材料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項目試驗室進行取樣抽檢;2、 相關部門應將施工進度計劃及現場實際施工進展情況及時通報項目試驗室;3、 相關部門應將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項目試驗室;4、 項目經理部應不定期組織質檢、技術、材料部門及項目試驗室召開會議及檢查工作,加強各部門間的配合和信息溝通;5、 負責建立項目試驗室的組織機構,細化崗位職責;6、 負責建設需要的試驗檢測條件、環境。第八條 項目試驗室的基本職責1、 編制試驗檢測計劃,并進行動態管理不斷完善;2、 及時完成相關試驗、檢測工作,滿足項目施工需要;3、 配合項目材料管理部門,選擇合格的工程原材料;4、 按照規定(指標、頻率、批次)4、對進場的工程原材料、即將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工程半成品、成品進行抽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項目材料部門和質檢部門;5、 負責監督各類拌和站,使之處于有效、可控的技術狀態,對出站拌和料進行質量檢測;6、 負責對砼強度、路面結構層厚度、平整度、壓實度、彎沉、橫向力系數等工程技術質量檢測數據和參數進行監測、數理統計分析,并提出管理建議;7、 參與交工(竣工)前的檢驗和試驗;8、 提交的原始記錄及檢測報告應真實、完整、規范;9、 負責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的管理,使其處于有效、可控狀態;10、 負責對試驗檢測工作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辨識及管理,達到安全、環保目標。第九條 分包工程的試驗檢測工作,應由項目5、試驗室進行管理,不得以包代管。第十條 外委試驗1、 應選擇合法且具有相關資質(檢測項目)的試驗檢測機構進行外委;2、 項目試驗室應配合外委機構進行試驗檢測,并對檢測過程及結果進行跟蹤。第十一條 項目試驗室實行不合格品報告制度,并建立不合格試驗檢測項目臺帳。當檢測出不合格品后,應及時報告項目總工程師并向公司技術管理部門報備。第十二條 項目試驗室在得到有關管理部門的獎罰、信譽等級評定后,應在3日內(情況嚴重應立刻上報)將結果反饋給母體試驗室、公司(或者公司)的對應管理部門。第三章 試驗檢測人員配備第十三條 人員配備應根據國家規定、合同約定等確定,同時要滿足業主及施工的需要。第十四條 試驗室主任的基6、本條件應取得相關行業的相關崗位資格證書;特大型工程或者技術復雜工程的試驗室主任,應具有五年檢測經歷,中級以上職稱;大型工程和中小型工程的試驗室主任,應具有三年以上檢測經歷,初級以上技術職稱。第十五條 試驗檢測人員的基本條件公路工程應取得交通運輸部質監總站頒發的交通部工程試驗檢測資格考試合格證書、鐵路工程應取得鐵道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頒發的試驗工程師證或試驗員證、市政工程應取得相關資格考試證書,并且有2年以上負責試驗檢測工作的經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試驗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按檢測員指定的程序完成任務。第十六條 公路工程項目試驗室對被授權的試驗檢測項目及參數或試驗檢測持證人員進行變更的,7、應報經建設單位同意后,向質監機構備案。第四章 崗位職責第十七條 試驗檢測人員基本責、權1、應按照有關標準(包括規范、規程、方法等)進行試驗檢測,填報原始記錄;2、應對自己所出具的數據、報告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3、有權拒絕執行有關人員提出的影響試驗檢測獨立性、真實性的要求或者指令。第十八條 項目試驗室主任崗位職責1、 全面負責試驗室的試驗、檢測及行政工作。2、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技術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施工規范和試驗規程。3、 領導和組織試驗室的各項試驗檢測工作,在開工前制定試驗檢測計劃,經項目總工審批后貫徹實施。4、 負責試驗記錄、報告、臺帳的建立,做好試驗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及時8、上報上級部門要求的資料并做好試驗室年終工作總結。5、 領導建立試驗儀器設備臺帳,組織做好試驗設備的使用、保養和維護,并按規定周期及時送檢。6、 組織收集各類試驗科技信息,努力學習新技術、新試驗規程和新測試方法,做好新技術、新材料的試驗和推廣應用工作。7、 負責本試驗室試驗人員的專業知識的學習指導、業務技術培訓和思想教育工作。8、 完成項目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九條 試驗檢測工程師(員)崗位職責1、負責組織完成分管的試驗檢測工作。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好各項試驗工作,認真及時準確地填寫各種試驗記錄,按規定正確處理檢測數據,并及時登錄各種臺帳。3、認真復核各項試驗數據,確保試驗數據的準確性。4、9、各種試驗原始記錄應及時交資料管理員妥善保管,不得隨意復制及散發。5、負責有關試驗項目的數理統計工作,整理相關資料,并寫出分析報告。6、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技術政策法規、施工規范、技術標準和試驗規程,并給予試驗工應有的技術指導和說明。7、認真執行各項試驗管理規章制度,確保試驗工作的順利進行。8、做好試驗計量儀器的送檢和登記工作,保證試驗數據的準確性。9、加強自身業務技術的學習,及時完成技術總結工作,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水平。第二十條 試驗工崗位職責1、 嚴格按照試驗規程進行試驗,服從領導,工作嚴肅認真,協助試驗檢測員完成各項試驗檢測任務。2、 加強自身業務技術的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術10、水平。第五章 儀器設備及計量管理第二十一條 試驗儀器設備的檢定要求1、 應建立試驗儀器設備檢定臺帳,并根據檢定臺賬對試驗儀器設備定期進行檢定。2、 新購的試驗儀器設備應取得國家或所在地方技術質量監督部門檢定合格證書后方可使用。3、 試驗儀器設備經過運輸或挪動的,應重新進行檢定或校準。4、 出現異常數據,應詳查試驗儀器設備的狀況并進行自校或重新檢定。5、 維修后的儀器設備都應重新計量檢定(不管其是否在原檢定周期之內)。第二十二條 試驗儀器設備的使用、保管、保養及維修要求1、 試驗儀器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每次正式操作均應及時填寫設備使用記錄并簽名,設備使用記錄至少保留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 設備11、的操作使用,必須嚴格按使用說明書進行,禁止違章操作;若發現設備異常,必須馬上停止使用,立即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3、 大型及操作復雜的儀器設備,應將操作規程或要點張貼在該儀器旁邊,以便操作者參照執行;4、 精密儀器設備的位置不得隨意變動;如確需變動,應在重新安裝后,對其安裝位置、安裝環境、安裝方式進行檢查,并重新進行檢定或校準;5、 全部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均應滿足說明書的要求;有溫度、濕度要求者,應確保溫度、濕度符合使用環境的要求;6、 人為因素致使儀器設備出現故障的,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評估,按公司、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第二十三條 項目試驗室應建立計量器具周期檢定表,按周期檢定表的規定日12、期,及時將儀器送檢,使儀器在有效期內使用。第二十四條 標志管理1、 所有儀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標志管理;2、 凡按周期檢定、校驗及按有關技術標準檢查的儀器設備,根據檢定校驗、檢查結果,分別貼上合格、準用、停用標志;3、 報廢的儀器設備應停用、封存、標識清楚。第二十五條 檔案管理1、儀器設備購置單位,應認真檢查其說明書及資料是否齊全;試驗室應為每臺儀器設備建立檔案袋,確保儀器設備的說明書、檢定、校驗證書、維修情況記錄及使用者記錄等資料齊全。2、檔案資料必須和儀器設備同地存放、同時轉移、同時交接。3、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儀器設備的所有檔案資料原件必須由母體試驗室或公司技術主管部門統一收存,使用單位保13、留復印件。4、試驗室對所有儀器設備均應建立檔案,檔案內應包括使用說明書、檢定合格證、裝箱單及維修、保養、調用等記錄。第六章 試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第二十六條 原始記錄必須記錄在正式、規范的表格上,并應逐欄如實填寫。原始記錄和試驗檢測報告內的數據、有效數字、符號、單位等的填寫均應符合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和國家法定計量標準。第二十七條 原始記錄和試驗檢測報告要實事求是、字跡清楚、數據真實、結論明確,內容應填寫完整,簽字齊全,無內容的部分應劃一根長橫杠線或用文字說明,項目試驗室出具的試驗檢測報告應加蓋項目試驗室印章。第二十八條 在原始記錄和試驗檢測報告上簽字的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和授權。第二十九條 原14、始記錄應使用不褪色、不模糊的墨跡填寫。第三十條 原始記錄不允許隨意更改、不得擦寫、不得涂改。如果需要更改,則在被修改數據上劃兩條水平線,并將正確數據填在上方,同時加蓋更改人簽字或者印章。第三十一條 試驗檢測原始記錄、試驗檢測報告、對外發出的報告均應建立臺帳。第三十二條 每分項工程完成后,應及時按照竣工資料的要求整理相關資料。第七章 項目試驗室的安全、環保要求第三十三條 應建立安全作業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應有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安全及環保管理措施及應急預案。第三十四條 應加強對電、火、水和易然、易爆、危險品、有毒品等危險源的安全管理,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第三十五條 應加強對環境保護的有效管理,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音等的處理要符合環境和健康的要求。第八章 獎罰第三十六條 對在工地試驗檢測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項目經理部或上級主管單位應根據有關獎懲辦法或有關規定予以表彰或獎勵。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由項目經理部或上級主管單位,依照相關規定按情節嚴重程度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警告或處分。第九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公司技術發展處負責制訂、解釋和修改。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項目試驗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