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項目施工技術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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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31973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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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工程公司項目施工技術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項目施工技術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把項目技術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的軌道,充分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作用,把生產與技術活動和諧地組織起來,提高項目的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了項目技術管理體系的確立、技術管理要求與遵循的原則。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屬各施工項目。第二章 技術管理體系第四條 項目經理部必須在企業總工程師和技術管理部門的指導和參與下建立技術管理體系,具體工作包括:明確技術崗位與職責、建立技術管理制度、制定和實施2、技術組織措施、編制及實施施工組織設計、管理技術資料和技術信息等。項目的各項技術工作應嚴格按企業技術管理制度執行。第五條 項目技術負責人根據項目的規模和復雜程度確定,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項目設專職總工程師一名,中型或中型以下工程項目設主任工程師一名。大型項目的總工程師一般應具備工程師職稱,特大型項目的總工程師一般應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第六條 項目應設測量員、試驗員、計量員、資料員等技術崗位,大型或大型以上工程項目還應設1名或1名以上內業技術員協助總工程師工作。第三章 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第七條 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若工程開工后10日內還未報審施工組3、織設計,上級部門應責令項目停工整頓。第八條 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按建設工程管理規范及XX企業標準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與管理執行。特大型項目和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一般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有關部門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參加編制,報公司審批,并按公司的審批意見修訂后實施;大中型項目和重點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關鍵技術、重要分部分項的施工方案由公司技術部門或分公司總工程師(項目)負責,有關部門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參加編制,報公司審批,并按審批意見修訂后實施;以公司名義承接的大型及大型以上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有關部門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參加編制,報公司審4、批,并按公司的審批意見修訂后實施。除一、二、三、總承包公司外,其他單位以公司名義承接的中型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由公司總工程師負責,有關部門及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參加編制,報公司審批,并按公司的審批意見修訂后實施;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版),送審報告除報公司外,還應抄送公司科技部,送審報告必須附公司的審核意見。由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公司必須有明確的審批意見,并用公司行政文件將審批意見下發。第九條 工程施工時,項目應深化施工組織設計,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工藝要求比較復雜或施工難度較大的分部或分項工程及易出現質量通病的部位,必須編制作業指導書,5、如大工程量鋼筋焊接操作等。專項施工方案至少應包括: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外架施工方案(必須包括搭設、使用、拆除和計算書等內容);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施工設備的安裝、基礎設計與施工、附著支撐的設計與安裝設備拆除方案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屋面工程、衛生間、廚房間和外墻的防水防滲施工方案。臨建設計與施工方案(包括臨建房屋、工地圍墻、現場道路、排水排污設施等);起重機吊裝作業方案(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其它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如:對結構拆除工程必須編制專門的拆除施工方案等等。第十條 項目還應編制專門的成品保護方案,樓板面的臨時設施和材料堆放應有可靠方案,嚴禁在樓板面隨意堆放材6、料或搭設臨建。第十一條 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原則上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但以下部位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必須包上級部門審批后實施: 大體積混凝土; 屋面工程; 1000m2以上的土方回填; 懸挑外架及超過25m高的落地外架; 外墻裝飾; 大型或重要的設備基礎及塔吊、施工電梯基礎; 深基坑支護及地基處理等基礎工程; 特殊部位及工藝;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專業分包單位編制,項目經理部審核后再按規定履行上報審批程序。專項施工方案必須在編制的工程對象開始施工20天前報批。第四章 圖紙會審第十二條 項目技術負責人在工程開工前,組織工長、翻樣、內業技術員等有關人員全面熟悉圖紙,領會設計意7、圖,明確質量要求,進行自審,項目內業技術員匯總意見,并做好記錄。第十三條 熟悉圖紙時,如發現沒有正式設計單位簽章的圖紙,不得作為施工依據,并應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第十四條 項目做好自審工作后,應督促建設單位盡快組織會審。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員提出自審時統一的意見,并做好會議記錄,會后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參加單位簽字蓋章后方能有效。第十五條 圖紙會審的內容、程序、記錄內容應按XX企業標準施工圖紙會審執行。第五章 技術交底第十六條 項目必須切實地作好技術交底工作,堅持多級技術交底制度。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全面、完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對施工環節的技術問題按照現行規范和標準以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具體8、闡述。第十七條 工程開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對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并對項目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第十八條 內業技術員應對工長(工長對作業班組)進行專項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重要部位的技術交底。工長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全體人員反復細致地進行,交代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第十九條 技術交底應做好記錄,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都應簽字,并明確記載誰是交底人、誰是接受交底人,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記錄,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第六章 技術核定與工程變更工作第二十條 在施工過程9、中,由項目要求改變設計時,應出具技術核定單,送交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經同意簽字蓋章后,方可按變更要求施工。對人工、材料、工期或其他影響較大的,應報上級部門,經批準后,方可開具技術核定單。第二十一條 工程變更手續,一般由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辦理,必須履行正規手續,即請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并有設計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第七章 技術標準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條 項目必須切實作好技術標準管理工作,項目技術標準管理工作在項目技術負責人領導下,由資料員具體負責。第二十三條 在工程正式開工前,項目必須配齊與工程施工相關的所有規范、規程和標準,并要求項目所有的技術人員傳閱學習,必要時組織統一學習。項目必須建立所有技10、術人員的學習記錄。第二十四條 當有標準失效或作廢時,資料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并負責及時撤出失效或作廢的標準,并在技術標準清單目錄上進行劃改,撤出的失效或作廢的標準應加蓋“作廢”標識,防止失效或作廢標準繼續使用。第八章 施工記錄第二十五條 項目應作好對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施工記錄。施工記錄宜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圖示說明及配照片。第二十六條 項目應做好包括混凝土塌落度的檢測在內的施工過程控制記錄。第二十七條 項目應按XX企業標準施工日志填寫要求認真填寫。第九章 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第二十八條 施工技術管理資料分竣工檔案類和內部管理類兩大類,技術資料的收集應與施工進度同步,資料員必須及時做好收集、整理、歸11、檔工作。第二十九條 竣工驗收技術資料應由資料員按XX企業標準工程竣工驗收技術管理及地方政府要求進行收集、整理、歸檔。在竣工驗收技術資料收集之前就應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列出資料目錄清單,在資料收集過程中應注意資料的規范、標準(包括書寫格式、紙張大小等)。第三十條 內部管理類施工技術管理資料至少應包括:項目技術負責人或項目內業技術員工作日記、部分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對施工臨時設施的施工記錄等。第十章 項目科技進步工作第三十一條 項目在開工前應制定科技進步工作計劃,有技術負責人審核,項目經理審批。積極推廣“四新”技術,有計劃的進行“工法”及技術總結的編制工作。第三十二條 項目應按要求每個季度上12、報技術進步效益報表。技術進步效益報表填寫應規范、準確,必要時可另加補充說明。必須有匯總表和單項經濟效益認證書,單項經濟效益認證書上應有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及部門蓋章。第三十三條 項目還應作好施工技術總結工作。工程竣工后一個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負責寫出完整詳細的施工技術總結交資料員存檔。第十一章 其 他第三十四條 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前項目工長必須向項目技術負責人提出書面的拆除申請,經批準后才能進行拆除作業;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拆模申請的依據是施工規范和實際的混凝土強度報告。為此,在澆筑混凝土時必須在混凝土澆筑后期留置拆模試塊,并進行等條件養護。第三十五條 試驗檢驗。按相應的規范、規程的要求進行取樣,保證所取樣品的均勻性和代表性;按規定的數量送驗,并做好見證取樣工作。第三十六條 計量管理。制定嚴格的計量管理制度;計量器具的配備率及送檢率達到100%;計量臺帳要準確、完整、齊全。第十二章附則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2002且11月12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公司科技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