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公司土木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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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632083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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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公司土木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有限公司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創建更多優質工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XX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XX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承建的境內各類土木工程施工項目從策劃到保修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境外工程可參照執行。第三條 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的主要任務(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嚴格執行2、合同要求。 (二)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全體員工質量意識教育。 (三)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組織實施。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使之持續有效運行。(四)根據公司、各單位質量管理制度,制定本項目的質量管理實施細則,落實質量責任。(五)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切實落實“三檢制”,對工程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二章 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體系 第四條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使其有效運行。第五條 配備與工程質量管理相適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明確質量職責。(一)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質量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項目總工程師在項目經理授權下,行使其質量管理權利,是質量工作3、在項目的執行人,并接受上級總工程師的指導。 (三)項目設立質量主管部門,在項目總工程師領導下,全面履行質量管理職責。 (四)項目應至少有一名專職質檢工程師,在項目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下行使職權。 (五)項目各施工班組應配備質檢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質量管理人員不得頻繁調動,如確屬工作需要,應報請上級批準。第六條 項目有明確的質量方針、目標,且質量目標具有可實施性,并將質量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人。第七條 項目制定質量目標實施計劃,主要包括:明確各工序控制的質量目標及控制措施和負責人;資源的配備;關鍵和特殊工序的質量保證措施,質量檢驗和檢測的方法等。第八條 項目進行創優4、規劃,明確創優目標,制定有力的保證措施。第三章 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職責 第九條項目經理質量職責(一)項目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二)負責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設置必要的組織機構和合理的配置資源(人才、設備、資金),確保質量體系有效運行。(三)明確項目管理層質量職責,授權項目總工程師具體質量管理工作。(四)依法進行工程分包,加強分包管理,嚴把分包工程和分包隊伍關,禁止轉包和非法分包。預防項目不合格隊伍進場。(五)主持建立激勵機制,落實工程質量獎罰辦法。(六)收集業主對項目工程質量的意見和要求,及時采取改進措施。第十條 項目總工程師質量職責(一)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對工程質量負5、全面技術責任。 (二)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三)檢查項目質量保證體系的運行情況及質量職責的落實情況,定期向項目經理報告質量體系運行情況和改進措施。 (四)主持編寫項目質量目標實施計劃,并貫徹執行。 (五)負責施工方案的制定,并不斷完善施工方案,確保質量目標的實施。(六)定期組織工程質量檢查,落實“三檢”制度,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避免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的發生。(七)領導試驗檢測和測量放樣工作,對試驗、測量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問題享有決策權。(八)負責開展創優活動,制定創優規劃和保證措施,并監督落實。(九)組織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十)組織項目6、開展QC小組活動,并做好質量工作總結工作。(十一)代表項目經理部發布質量信息,并及時處理來自內部及外部的質量信息,定期向上級匯報工程質量情況。第十一條 項目質量管理部門的質量職責(一)在項目總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本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二)認真執行各項質量管理的方針政策、規范標準、規章制度,制定本項目的質量管理實施細則。(三)根據項目質量目標計劃,制訂項目質量實施計劃,確定各工序的質量目標、控制方法,并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四)監督檢查關鍵崗位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及現場技術人員質量職責的落實情況。(五)對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質量檢驗評定進行系統管理,配合駐地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質量檢查和中間交7、工驗收。(六)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控制,確保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符合要求。(七)每月組織項目質量檢查,參加上級組織的質量檢查活動和業主組織的交工驗收工作。(八)對潛在的質量隱患及時制訂預防措施,以便及時消除質量隱患和杜絕質量事故。(九)參加質量事故和質量問題的調查工作,并根據調查結果研究、制訂處理方案,報項目總工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監督有關人員予以實施。(十)負責建立項目質量事故臺帳及返工損失臺帳。 (十一)負責交竣工驗收的資料整理,并組織參加有關的各項驗收工作。(十二)負責質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做好質量統計工作,按時上報質量報表。(十三)收集整理申報優質工程的各8、種資料。(十四)組織QC小組開展活動,做好活動記錄,并整理撰寫QC成果。(十五)組織項目質量管理工作經驗交流和總結。第十二條 質檢工程師質量職責 (一)檢查質量保證體系執行情況,落實質量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總結。 (二)執行“三檢制”,按規范規定頻率檢查,對關鍵工序及所有隱蔽工程進行必檢。 (三)積極配合甲方監理工程師做好質量檢查工作。(四)配合總工做好項目每月一次質量檢查和通報,并將檢查結果按要求上報。(五)對工程質量實行一票否決權。(六)按“四不放過”原則參與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按要求逐級上報。(七)負責質量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八)9、有權越級報告工程質量情況。第四章 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控制 第十三條 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施工技術人員學習、熟悉合同文件,認真審核施工圖紙,并組織質量培訓,進行技術交底。第十四條 項目進場后,對施工現場和工程所需工、料、機進行實地考察,依據合同工期的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要執行逐級審查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不能實施。第十五條 針對項目的具體情況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包括:(一)質量目標和要求;(二)質量管理組織和職責;(三)施工管理依據的文件;(四)人員、技術、施工機具等資源的需求和配置;(五)場地、道路、水電、消防、臨時設施規劃;(六)明確項目質量控制點(包括10、工程質量通病;對工程質量和工期有重大影響,施工難度大、工藝新、質量易波動并起關鍵作用的關鍵過程;施工不易或不能通過其后的檢驗或試驗而得到充分驗證的特殊過程等),對質量控制點制定質量保證措施。(七)進度控制措施;(八)施工質量檢查、驗收程序及其相關標準;(九)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十)對違規事件的報告和處理;(十一)應收集的信息及其傳遞要求;(十二)與工程建設有關方的溝通方式;(十三)施工管理應形成的記錄;(十四)質量管理和技術措施;(十五)創優項目要有創優規劃和保證措施,并收集相關優質工程評選辦法。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質量管理策劃文件在實施前經批準,并對策劃的結果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相關文件并11、監督實施。第十七條 按相關行業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業主要求對項目所有施工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劃分。第十八條 編制各分項工程、關鍵工序編制作業指導書。作業指導書必須經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實施,必要時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以確保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第五章 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 第十九條 項目管理層對施工過程進行合理的資源配備,以保證滿足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的要求。第二十條 項目經理部應對施工過程質量進行控制。包括:(一)正確使用施工圖紙、設計文件、驗收標準及適用的施工工藝標準、作業指導書。適用時,對施工過程實施樣板引路;(二)調配符合規定的操作人員;(三)按規定配備、使用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12、工機具、檢測設備;(四)按規定施工并及時檢查、監測;(五)根據現場管理有關規定對施工作業環境進行控制;(六)根據有關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并進行相應的策劃和控制;(七)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八)采取半成品、成品保護措施并監督實施;(九)對不穩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過程、突發事件實施監控;第二十一條 工程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技術交底應按不同層次、不同要求有針對性的進行,交底內容要包括質量、安全、環保等內容,交底記錄要妥善保管。第二十二條 項目施工過程嚴格執行“三檢”制度,即“自檢、復檢、專檢”,做到施工技術員與質檢工程師獨立工作。(一)自檢:指現場施工操作者完成本工序后由工班長按圖紙13、工藝標準要求進行檢查。(二)復檢:指項目派駐現場技術員對該工序的檢查,檢查合格后通知質檢工程師檢查。(三)專檢:指項目質檢工程師的檢查,檢查合格后通知駐地監理檢查驗收。第二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在駐地監理檢驗之前,質檢工程師、現場技術員都有行使糾正、停工、返工等質量否決權。 (一)不按圖紙施工,變更設計未經審批的工程。 (二)不按批準的施工工藝和操作規程作業。 (三)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未經檢驗或不符合規范圖紙要求。 (四)未經檢查的工序交接和施工質量不合格。 (五)隱蔽工程未經檢查簽認。(六)臨時工程未經檢查簽認。第二十四條 項目每月進行一次全面質量檢查,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14、及各分部分項工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對全線工程質量(內業、外業)進行檢查,檢查中應以工程的實測、實量數據為主要依據,并注意相關照片的收集。檢查后應以經理部名義發文通報檢查情況,通報要突出發現問題及擬采取的措施,獎優罰劣,并將通報反饋給受檢部門、工區,對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進行復查,明確是否解決,形成閉合。項目每月質量檢查的通報下月5日前報其上級單位。第二十五條 質量控制點的控制(一)質量控制點確定后,項目應針對當時的環境及工期要求進行分析、研討,確定合適的施工方法,人、機、料、環境等配備要求,確定人員在過程控制中的職責,確保各項技術要求和施工質量滿足規定。(二)施工前進行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15、全面,且要交到操作層,使作業班組準確理解施工方法、操作工藝、質量要求等內容。(三)在施工過程中,對控制點定期采樣檢查或連續監控,在控制中可選用合適的統計技術,對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處理。(四) 特殊工種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五) 項目必須對操作班組進行施工過程監督檢查,確保操作層正確理解、準確執行作業指導書,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保證過程控制達到預期要求。第二十六條 分包工程質量控制(一)必須依法進行工程分包。(二)分包工程質量控制,項目部均按所含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控制。(三)分包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必須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配備類似工16、程經驗的管理、技術、質檢、操作人員,按合同要求配備工程所需機械設備。(四)分包單位必須接受項目經理部的管理,按項目經理部批準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藝、質量標準、安全措施等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五)在施工前進行對分包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審核、批準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作業指導書。(六)項目部派專職質檢人員負責分包工程的質量管理,質檢人員對分包工程有獎罰權和一票否決權。(七)分包單位應按“三檢制”要求對每道工序進行自驗,檢驗合格后報項目質檢人員檢查,經質檢人員檢驗合格后,由項目部質檢工程師報監理驗收。(八)分包單位不得越過項目經理部直接與業主或監理進行與工程施工有關的問題交涉,所有問題的處理17、必須通過項目經理部解決。(九)項目經理部將分包單位視為內部施工隊進行管理,幫其協調與各方的關系,指導分包單位順利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任務,并對分包工程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十)分包單位應隨時接受項目經理部及監理的各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分包單位應提出書面整改措施,經項目總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十一)分包工程結束后應按規定做好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 (十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質量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第二十七條 如果發生質量事故,應按照XX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對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按要求及時上報。第二十八條 在施工過程中對照優質工程評審辦法,收集各種有關資料18、,為申報各級優質工程做好充分準備。第二十九條 對QC活動情況進行總結,撰寫QC成果。第三十條 項目在施工過程中應加強質量信息的管理,及時上報各種質量資料(一)每年年初報質量目標實施計劃;(二)每月報工程質量月報;(三)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報告;(四)業主聯合檢查的信息;(五)工程交、竣工驗收結論;(六)優質工程獲獎證書。第六章 交竣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第二十八條 工程在施工完成后,項目總工程師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質量、工期、成本、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等進行分析評價,對好的經驗進行推廣,對出現問題的總結原因,引以為戒。第二十九條 對質量事故臺帳及返工損失臺帳進行分析總結,對易發生問題的環節提出有效19、的預防措施,為以后施工提供借鑒。第三十條 項目按有關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資料和施工總結。第三十一條 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要求建成,且具備交工驗收條件后,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工程質量自檢,并完成自檢報告。第三十二條 自檢合格后,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向項目法人提出交工申請。第三十三條 項目積極配合交竣工驗收工作,項目總工程師應參加驗收活動,并進行有關聯系和協調工作。第三十四條 對交工驗收中發現的質量問題,項目盡快提出整改措施,經業主認可后實施。 第三十五條 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施工初期就著手進行,并貫穿于施工全過程。在各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將有關資料分類裝訂,妥善保管。第三十六條 項目對已交工工程定期進行工程質量回訪,并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對工程進行認真的保護、維修、管理,保證竣工驗收時工程處于優良狀態。第三十七條 項目定專人負責及時收集交竣工驗收報告及質量評價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