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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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632630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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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業園建設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了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技術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2. 范圍本規定適用于xxxx工業園工程(一期)項目。3. 術語和定義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施工前單獨編制的安全方案。3.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3.2.1 基坑支護、降水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3.2.2、2 土方開挖工程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3.2.3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1) 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2)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3)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3.2.4 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1)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2) 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3) 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3、。(4) 吊裝質量大于等于40t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5) 吊物雖不足40t,但形狀復雜、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6) 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設備同時起吊同一載荷的作業。3.2.5 腳手架工程(1) 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2) 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3) 懸挑式腳手架工程。(4) 吊籃腳手架工程。(5) 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6) 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3.2.6 拆除、爆破工程(1) 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2)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3.2.7 其它(1) 建筑幕墻安裝工4、程。(2) 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3) 人工挖擴孔樁工程。(4) 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工程。(5) 預應力工程。(6)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3.2 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3.2.1 深基坑工程(1) 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2) 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3.2.2 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1)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2) 混凝土模板支撐5、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3)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3.2.3 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1) 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2)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3.2.4 腳手架工程(1) 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2)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3) 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3.2.5 拆除、爆破6、工程(1)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 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3) 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 文物保護建筑、優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3.2.6 其它(1)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2)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3) 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4) 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5) 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7、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4. 編制方案4.1 承包商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列出需要單獨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清單。4.2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承包商專業技術人員組織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 作業區域和作業環境;(2) 工作安全分析(JSA);(3) 人力資源配置;(4) 工作分工和崗位職責;(5) 施工機具配置;(6) 安全防護設施和檢測設備配置;(7) 施工工序、步驟及施工方法描述;(8) 預防和應急措施。5. 方案審查5.1 承包商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查后將方案報監理單位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5.2 承包商根據需要組織專家組論證審8、查以下工程的方案:5.2.1 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層以上(含三層),或深度雖未超過5米(含5米),但地質條件和周圍環境及地下管線極其復雜的深基坑工程;5.2.2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米的模板支撐系統;5.2.3 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的工程;5.2.4 土石大爆破工程。5.3 承包商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5.4 專家組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承包商根據論證審查報告完善方案。5.5 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6. 方案批準承包商技術負責人在方案上簽字后,將方案報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批準。7. 方案實施7.1 承包商應在作業前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所有作業人員了解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記錄上簽字。7.2 承包商的作業人員嚴格按照批準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開展工作,出現緊急情況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7.3 監理單位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落實。7.4 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前到項目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