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一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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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633429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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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電場一期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防止和減少建筑施工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建辦施工處負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考核和指導。第三條 在項目施工中,杜絕死亡事故、重傷事故發生,輕傷率控制在0.3%以下,施工現場確保達到國家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標準。第二章 各方責任和義務2、第四條 施工、監理及其它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第五條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建辦與監理、施工單位簽訂;各參建單位與內部管理科(室)、部門簽訂,最后與管理人員簽訂。第六條 施工單位應履行下列安全責任:(一)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辦理安全監督報監手續。(二)施工單位應制定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內部有明確的獎罰措施,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三)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施工現場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3、員,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安全目標責任分解到人。(四)施工現場應配備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作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并懸掛在操作崗位前。(五)施工單位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管理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均須經安全教育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六)施工現場布置要充分考慮施工安全,制訂專項安全措施方案,保證人員安全。(七)必須使用合格的機具、設備,已報廢的或未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機具設備及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八)要根據施工生產和季節情況的變化,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組4、織整改。(九)施工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和私自處理事故。(十)按規定提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十一)依法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十二)按規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及安全防護用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建辦應履行下列安全責任:(一)協調督促制定保證項目安全施工的措施,整理工程有關資料,在開工前及時報有關部門備案。(二)為施工單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及時提供準確的水文地質、地下管線和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等有關資料。(三)按照有關規定,在開工前積極協調施工單位安全防護和文明5、施工措施所需資金。(四)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第八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履行下列安全責任:(一)應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及時整改或暫時停止施工。(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應及時向建辦和主管部門報告。(四)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第三章 安全生產管理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總承包單位負責,依法分包的,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6、項目經理應全面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第十條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施工現場所處條件及不同施工階段的安全防護要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及建筑行業有關安全生產各類標準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并在開工前對相鄰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公用設施等進行安全防護。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應執行下列安全制度:(一)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交底制度。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前,施工單位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及安全7、操作交底,交底人、接底人應當在交底資料上簽字;(二)安全教育制度。在施工現場對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三)安全檢查制度。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季節和部位建立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并做好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四)安全生產管理建檔制度。對安全技術資料及時歸檔,以備查閱。第十三條 對于下列危險作業,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經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查后,報監理單位審查批準后實施:地基基礎施工;地下工程施工;腳手架的搭設、使用和拆除;起重、垂直運輸機械設備的安裝、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架設;大型起重吊裝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其它危險作業。第十8、四條 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有生產許可證,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使用前,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會同有關單位共同組織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方可使用,監理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驗收情況進行查驗登記。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所用安全防護用品,應當采用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認證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產品。第十六條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后,須由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有安裝質量問題須進行整改,經復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七條 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自我防護意識。第十八條 施工作業人員有權對危害人身安全及身體健康的作業程序、作9、業條件、作業方式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第十九條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落實整改。對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進行停工整改的施工現場,在事故隱患為消除前不得擅自開工。第四章 文明施工管理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監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準文號等。并需公開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消防保衛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人、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警示布置圖,并按標準設置安全警示標識等。第二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施工現場的建筑物必須采取密目網立體全封閉防護。(二)施工現場應10、按標準設置圍擋、大門,建立門衛制度,設置專職門衛人員,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三)施工現場應采取硬化處理,按標準設置道路,并保持道路通暢;應有良好的生產用水及生活用水排放措施,保證排水暢通。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要按規定有序排放。(四)施工現場須按標準進行物料堆放,堆放易揚塵物料必須采取封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分類存放;垃圾須分類型集中堆放,易產生揚塵的建筑垃圾應及時封閉清運;操作面應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嚴禁從樓上直接向下傾倒建筑垃圾。(五)施工現場須建立防粉塵、防噪音等措施,不得擾民。(六)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焚燒有毒、有害物質。(七)施工車輛11、不準帶泥離開現場。第二十二條 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一)根據施工作業條件訂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建立動火審批制度,按標準配備消防水源,合理配備滅火器材。(二)施工現場須設置固定的吸煙室或吸煙處,吸煙室應遠離危險區。第二十三條 施工現場應為作業人員的生活提供下列條件:(一)施工作業區與生活區嚴格劃分,不得混用,并有隔離和安全防護措施;(二)臨時宿舍應整潔、衛生、保暖、通風;冬季應制定防中毒措施,夏季應制定消暑及防蚊蟲叮咬措施;按標準搭設床鋪,并符合衛生要求;符合安全用電標準;(三)食堂、廚房應符合衛生要求,按要求辦理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應有衛生部門頒發的健康合格證;(四)應設置符合衛12、生要求的廁所,并由專人負責打掃;(五)應建立保健急救措施。第五章 監督檢查第二十四條 建辦在工程基礎施工前,按照制訂的安全文明管理計劃,召開安全文明交底會議,并組織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及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到施工現場實地檢查,達不到要求不能開工建設。第二十五條 建辦對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要加強動態監管,加強巡查和重點檢查。第二十六條 根據管理計劃,對工程施工階段進行檢查,針對基礎施工、主體施工、工程裝飾、安裝收尾階段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運行情況;施工單位執行有關安全技術標準情況;監理單位履行安全監理職責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對檢查結果做好記錄,及時13、歸檔。監理單位要及時下達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施工企業必須要予以整改、回復。第二十七條 實行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制度。建辦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重點檢查考核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施工安全技術資料整理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安全文明施工按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人員根據檢查情況給每個項目打分,根據得分將檢查結果分為好(90分以上)、一般(80-90分)、差(80分以下)三個等級,根據所承擔項目的分數加權平均得出,并按得分獎優罰劣,檢查結果予以通報。檢查項目及量化分值如下:安全管理(10分)安全生產責任制(1分)目標管理(1分)施工組織設計(1分)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1分)安全檢查(1分)安全教育(1分)班前活動(1分)特種作業持證上崗(1分)工傷事故(1分)安全標記(1分)文明施工(20分)現場圍擋(2分)封閉管理(3分)材料堆放(2分)現場住宿(3分)現場防火(2分)治安綜合治理(2分)施工現場標牌(1分)生活設施(2分)保健急救(1分)社區服務(2分)施工現場及設備安全防護(70分)腳手架(10分)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10分)“三寶”、“四口”防護(10分)施工用電(10分)物料提升機與外用電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裝(5分)施工機具(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