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機組建設工程施工區域道路管理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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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633925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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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機組建設工程施工區域道路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施工區域道路管理辦法為了加強xx2300MW燃煤機組建設工程現場道路管理,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完好、暢通,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工程現場道路,是指在巴蜀江油2300MW機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征地范圍和租賃地范圍內所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道路、橋梁及其附屬設施。凡進入該范圍的所有機動車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和警車除外)都必須嚴格遵守。1. 現場施工道路由業主劃分路段分配給各施工承包商維護管理,施工承包商要有專人負責,并對業主負責。2.2、 道路維護人員要佩戴明顯的標志,所有人員應服從道路管理人員的管理。3. 維護人員要保證路面完好、整潔,破壞的路面及時修復,路面上雜物及時清除。4. 路面兩側路基完好,無雜物、無堆土、棄土。5. 嚴禁排放水源到路基路面上。6. 嚴禁在路面、路基上晾曬、堆放物品,停放車輛。7. 嚴禁在路面、路基上進行與路面養護無關的一切施工。8. 因施工需要開挖阻斷路面的地段時,應事先征得業主單位和道路管理部門同意,同時將開挖的位置、范圍、開挖時間、完工時間書面上報項目監理部和業主,經監理批準方可施工。9. 因施工需要從地下穿管通過路面時,應納入施工組織設計中,經計算后確定,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并且要報項目監理3、部、業主和道路管理部門審核。10. 因施工需要臨時阻斷通行,應書面上報項目監理部和道路管理部門,并且要設立路障。11. 機動車進出現場,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12. 機動車進出現場,駕駛人員應自覺接受門衛或道路管理人員的檢查。13. 機動車輛進出施工現場道路時時速不得超過15Km/h,經過橋梁或交叉路口時時速不得超過10Km/h 。14. 機動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上交通警示和指示標識的內容。15. 機動車輛嚴禁進入僅供行人通行的道路。16. 嚴禁履帶車、鐵輪車或者超重、超高、超長車輛擅自在道路上行駛。 超重、超高、超長車輛經過路面時必須經現場指揮部門批準,且經過精確的計算和采取4、相應的措施;履帶車、鐵輪車經過路面時要配備橡膠帶或木板,橡膠帶和木板的強度應經計算確定,以防損傷路面。通過后應立即清除過路保護設施。17. 運輸易散、易漏物品時,要保證運輸車輛的嚴密性。否則,除了清理散漏物外,還必須對損壞的路面進行修復處理。18. 嚴禁在橋梁上試剎車。19. 嚴禁在道路旁的附屬設施、橋梁或者路燈設施上設置廣告牌或者其他掛物。 20. 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損壞路基和路面,除負責賠償一切損失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路面修復處理。21. 路面施工養護期間,行人、車輛必須在指定的道路上限速行駛。22. 行人、車輛必須愛護道路兩旁的交通安全標志和其它附屬設施,如有損壞必須賠償且接受處理。23. 施工進場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立即上報當地交通部門處理。24. 隨意破壞路面,任意在路面上丟棄雜物,阻塞道路暢通,都應視為不文明表現,道路管理人員除責成肇事方全部負責外,還應按規定進行相應處理。不服從道路管理人員勸阻,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25.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機動車輛,現場指揮部可視其情節處罰相關單位100-5000元罰款,必要時上報上級交通管理部門處理。26. 道路管理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不嚴格執行上述規定,經發現,視其后果情況,可一次性處罰1001000元。27. 本辦法未盡事宜另行規定。28.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9. 本辦法解釋權屬于xx燃煤發電有限公司現場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