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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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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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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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公司運營管理制度辦法章程績效考核培訓資料
1、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北京 公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以及國家的相關法規,制 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涉及到的術語和未載明的事項均以公司章程為準,不以公司的其它規章 作為解釋和引用的條款。 第三條 股東會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 第四條 股東會審議議案、決定事項,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第二章第二章 股東會的召開股東會的2、召開 第五條 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均于當年 7 月 15 日前 和次年元月 15 日前召開。公司在上述期限內因故不能召開年度股東會的,應當報告 全體股東,說明原因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公告。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會: (一)董事會提議召開時; (二)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三)擁有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時; (四)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條 公司召開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董事會應當在會議召開 15 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與會時,應在會議召 開前 3 3、天通知董事會召集人, 并可書面委托本企業債權人參加股東會議, 行使委托書中載明 的權力。總經理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 股東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會,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 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五)會務常設聯系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某些特殊議題,經股東會決議,可以要求如召集人提供相應的資料或者證據。 第九條 股東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時,應出示委托書并交由董事會存檔備查;其委托書應載 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對列入股東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分別投贊成票、反對票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對可能納入股東會議程的臨時提案是否有表決權; (五)委托書有效期限和簽發日期; (六)委托人簽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