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鐵路客運專線路塹爆破工程施工方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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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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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錄一、編制依據1二、工程概況1二、土石方爆破開挖施工方法2三、爆破安全控制4四、瞎炮的預防和處理6五、炸藥、雷管貯存及保管7六、爆破材料的運輸及貯藏7七、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9路塹爆破施工方案一、編制依據(1)新建xx鐵路客運專線現場踏勘調查資料。(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3)新建xx鐵路客運專線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4)我單位所擁有的技術力量、機械設備狀況、管理水平、工法及科技成果和多年積累的類似工程、客專工程施工經驗。(5)公司通過質量體系認證中心認定的ISO9001:2000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6)國家、鐵道部及地方政府相關法律、法規.(7)主要的工程技術2、規范、標準、規則、規程、驗標:客運專線鐵路路基工程施工技術指南(TZ2122005);客運專線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暫行標準(鐵建設(2005)160號);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上冊)(TB10401.1-2003 J259-2003);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下冊)(TB10401。22003 J2602003);(8)新建鐵路成渝客運專線CYSG3標施工組織設計。(9)現行的鐵路工程設計規范、施工規范、驗收標準等有效文件.二、工程概況新建鐵路xx客運專線鐵路CYSG-3標路基總長度23366米,被橋梁、隧道分隔成75段路基。全線巖性主要為泥巖、泥巖夾砂巖和砂巖,需進行爆破作業。各地3、層的物理力學參數如下:砂巖 C293Kpa -33.729 r-24.59KN/m3 泥巖 C218Kpa 31。339 r-24.86KN/m3二、土石方爆破開挖施工方法因爆破范圍較大,開挖石方量較大,巖石也有軟有硬,故應根據實際情況擬采用松動爆破及光面爆破作業.淺眼炮孔爆破法施工:適用于開挖深度小于2米的土石方。鉆孔直徑為32-45mm,用7655型風動鑿巖機或內燃鑿巖機鉆孔,選用2號硝銨炸藥,毫秒電雷管,用放炮器實施微差爆破.炮眼深度的確定:炮眼深度(L)與開挖深度有關,開挖深度在2。5M以下時,可一次打眼爆破施工;開挖深度大于2.5M時,應分兩層鉆孔爆破施工。 根據設計施工圖的要求及該4、工程的地埋環境條件,為確保施工爆破安全進行,對爆破施工程序安排如下:爆破先后順序的第一步為:周邊打減震孔,第二步為巖體爆破。基巖的巖體爆破應由上而下的按臺階分段分層爆破。爆破參數(如后圖所示):L炮孔深度(米);Lz-裝藥長度(米);La堵塞長度(米);W最少抵抗線(米);R-爆破漏斗半徑(米);淺孔爆破參數詳見后表: 表中爆破巖石為泥巖、砂巖,按強風化帶一中等風化帶取值考慮,其標準松動爆破的單方耗藥量為0。250.45kg/m3之間.淺孔爆破參數表名稱參數孔深孔徑預 計孔距排距爆破體積單方藥量單孔藥量調整后孔藥量裝藥長度最小抵抗線爆破作用指數利用系數炮孔深度單位LLQbVQ松QQLZWf(n5、)mmm%mmmm3kg/m3kg/孔kg/孔mmf(n)=Q/kw3強0.53842950。50。40.40.080。450.450.05(0.3節)0。060。440.45泥巖或砂巖1。038-42900。90。70。60.380.40.150.150.20。80.21.538-42901。41。11。01。540.30。460.450.60.90。232.03842901。81。31.12.570。250.640.60。81.20。16 當爆破巖石為弱風化帶(即普堅石)時,炮孔的眼距和排距應按表中參數縮小1020,其它參數可不變. 現場作業試炮后,根據巖石具體的物理指標,在工程技術人員的6、認可確保安全時,方可調整部份參數。(4)爆破作用指數函數: f(n)Q/kw3 其中:Q單孔裝藥量 K-標準拋擲爆炸單方耗藥量,取K1.1kg/m3 W最小抵抗線。 根據表中計算表明,孔深在0.5m時,f(n)0.45為松動爆破,其應注意防飛石,其余f(n)在0。160。24之間,均為減弱松動爆破類型;為確保安全萬無一失,均應采取防飛石措施.三、爆破安全控制1、爆破地震波安全距離炸藥在爆炸時,都會產生或大或小的地震效應,當這種振動強度達到一定值后,對各種建筑物、構筑物,以及高壓電氣開關、精密儀器、重要設備和設施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壞。地震波的強度是隨著距離的增加而減弱的,直至消失。同時,爆破地7、震波的強度與齊發最大一段炸藥用量成正比關系。由于爆破作業點多、面廣、戰線長,不可能逐點一一計算,下面將計算出爆破地震安全距離與最大一段炸藥消耗量的關系表。裝藥放炮前,只要測出起爆點至被保護建筑物的距離,就可對照選出最大一段的炸藥用量。再按照現場開挖的梯段高度、眼深度、眼距、排距等計算出單孔炸藥消耗量,最后算出最大一段的炸藥用量能裝填幾個炮孔。根據國家規定爆破安全規程GB6722-86標準8.2爆破地震安全距離關系計算:式中:R爆破地震安全距離(m)Q炸藥量(Kg),齊發時取其總量,毫秒爆破時最大一段藥量,本工程中取,V3,K120,q1。5,詳見下表。使用即發雷管時一次起爆允許用藥量項目1238、456R10m15m20m25m30m35mV333333K120120120120120120a1.51。51。51.51.51.5Q0.6259162615段毫秒雷管爆破一次允許用藥限量R爆破中心距建筑物的距離(米)101520253035Q單段毫秒雷管允許0。270。82。24。07。011.6Q15段毫秒管允許用藥限量(kg)1。344。011。020.035.058.0V-地震安全速度,按多年爆破經驗取V=2cm/sM-藥量批量 取1/3K-地震作用系數 取250A衰減指數 取1。8將上式調項成下列形式:再假設R20m、30m、40m、50m、60m、70m、80m、90m、100m9、.將R值代入上式計算出下表值,以供指導爆破施工,確保安全。R(m)2030405060708090100110120Q(kg)最大一段耗藥量2。568。6420.484069.12109.76163。84233.28320425。92552.96其余的爆破空氣沖擊波,爆破毒氣等危害甚微,在此從略.實際爆破施工時,各工點施工技術負責人,應根據本爆破方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各自爆破點的地形、地質及周圍建筑物的實際情況,編制實施性的爆破施工方案,嚴格貫徹執行,確保爆破安全.四、瞎炮的預防和處理1、瞎炮的預防(1)嚴格認真檢查起爆材料的質量,精心檢測,不合格的報廢處理;炸藥受潮變質的不用。(2)嚴格檢查起10、爆線路敷設質量,逐段檢測網路電阻是否與設計計算值符合。如發現異常,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3)在炮孔裝藥及回填堵塞中,細致操作,防止損線腳、電網線路,防止使雷管與線腳下分離,并加強檢查。(4)在有水或潮濕的炮孔裝藥,應采取有效的防潮防水措施。2、發現瞎炮或懷疑有瞎炮,應立即報告并及時處理。若能及時處理應在附近設明顯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3、難處理的瞎炮,應請示爆破工作領導人,派有經驗的爆破員處理,大爆破的瞎炮處理方法和工作組織,應由項目總工程師批準。4、處理瞎炮時無關人員不準在場,應在危險區邊界設警戒,危險區內禁止進行其他作業。5、瞎炮的處理方法(1)在處理瞎炮時,如經檢查確認炮孔的起爆11、路線完好可重新起爆.如發現炮孔外的電線電阻或電爆網路不合要求,糾正后,可重新接線起爆。(2)在瞎炮近旁60cm處鉆一平行炮眼,然后裝藥起爆,將原瞎炮銷毀。鉆平行炮孔時可將瞎炮的堵塞物取出,以確定平行炮孔的鉆孔方向.(3)處理瞎炮時,不準把帶有雷管的藥包從炮孔中拉出來,或者拉住雷管上電線,把電雷管藥包內拔出來。五、炸藥、雷管貯存及保管由于本路基工程路塹開挖方量較大,炸藥、雷管用量較大,使用頻繁,工期長,所以在施工現場外建臨時炸藥、雷管庫及看守房。其炸藥、雷管的貯存及保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六、爆破材料的運輸及貯藏1、在需要設置爆破材料庫的工地,其倉庫選址12、應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遠離住宅、工廠、車站等建筑物及鐵路、公路干線。2、爆破材料的貯存倉庫應干燥、通風良好,相對濕度不大于65,庫內溫度應保持在1830度之間,其周圍5m范圍內須清除一切樹木和草皮。庫內應有消防設施.炸藥和雷管應分開貯存,兩庫房的距離不小于殉爆安全距離.不得將批號混亂,不同性質的炸藥一起存放。對倉庫要設專人警衛,并應嚴格執行保管、消防等有關制度,嚴防發生意外事故。3、庫房內堆放成箱炸藥,應放在木墊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7m,寬度不超過2m.堆與堆之間應有不小于1。3m寬的通道,炸藥與墻壁間的距離不應小于0。3m。4、爆破材料箱椎放必須平放,不得倒放,不準拋擲、拖拉、推送、敲13、打,不得在倉庫內開箱。倉庫內嚴守出入制度,嚴禁穿釘鞋、帶武器、持敞口燈、帶火柴及其它易燃品進入庫內。庫房內嚴禁吸煙。5、應嚴格控制爆破材料的領、退、用制度.庫內只準使用安全照明設施,雷管庫內只準使用絕緣外殼的手電筒。庫房應有避雷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10。6、炸藥及雷管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的或對其質量有懷疑的爆破材料,應經過檢驗定性、符合質量要求,方可出庫使用。7、運輸爆破材料的車輛、路線、時間報經當地公安部門批準。爆破材料應使用專車運輸,不得采用自卸汽車,車箱內不得放鋼鐵工具,裝載不得超過容許載重量的2/3,行車速度不應超過20km/h。8、爆破材料的裝卸均應輕拿輕放,不利用摩擦、震動、撞擊14、拋擲、倒運、附落發生。炸藥和雷管不得在同一車箱內裝運。運輸車上除專門押運人員外,他人不得乘坐。七、爆破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一)總則1、為了正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保證地面、地下各類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程.2、項目部、施工隊應根據本規程的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搞好爆破設計,編制實施細則,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申報,經批準后貫徹執行。3、參加爆破施工的各級領導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程的各項規定并組織貫徹實施.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4、項目部各管理部門應經常對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對嚴重違反本規程的15、工點,有權下令停工整頓,直至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5、各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堅持安全活動,認真貫徹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做好施工安全工作.6、對各類事故均應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的辦法處理.7、爆破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除應按本規程執行處,尚應符合國家的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二)基本規定1、各類爆破施工作業都必須編制爆破設計書。爆破設計書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編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送公司安全質量監察處備案,必要時還應按規定報送當地公安部門審批.2、爆破設計應根16、據爆破現場環境及地質情況,明確采用的炸藥種類、起爆方式、炮眼深度、震動距離,確定安全邊界;規定放炮時間和警戒信號。(第一次哨子響起,人員撤離現場;爆破員檢查爆破現場周圍200M范圍內無人后,吹響第二次哨子;確認無人后,第三次哨子吹響,然后開始起爆。)3、建立安全指揮組織機構,負責現場安全事宜,安全組的主要職責,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監督各工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作業,確定施工爆破方法及爆破參數的調整。調查和處理有關施工爆破安全事項,強化對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4、積極作好施工前的爆破宣傳動員和組織工作,將爆破安全注意事項在試炮前通知友鄰單位,對外張貼爆破施工安全通告.施工現場設臨時17、儲室,炸藥存量不超過250kg,雷管儲存在防爆箱內不超過1500發,由專人守護領發。5、安全警戒:實行專人負責制,定人、定崗、定職,每次爆破前,對爆破施工人員做好工作,組織他們安全避炮.在現場的人員必須服從警戒人員的統一指揮,接受他們對安全工作的檢查和監督。6、爆破工作開始前,必須確定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的標志(如紅旗和安全警示牌等),并在邊界設置崗哨,使所有通路處于崗哨監視下,禁止爆破范圍內通行車輛、行人。7、爆破前必須發出音響信號,使危險區內的人員都能清楚地聽到.應使全體職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信號的意義,以及發出信號的方法和時間.8、爆破后,放炮員必須按規定的等待時間進入爆破現場,檢查有18、無瞎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壞與變形,如有以下現象應及時妥善處理.在確認現場安全后方準人員進入。9、當發現瞎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10、有下列情況時,禁止進行爆破作業:(1)有冒頂或邊坡滑落危險;(2)地下照明不足,地面遇大霧、黃昏、夜晚和雷雨;(3)隧道或礦井瓦斯含量超過安全限值,或有瓦斯突出征兆;(4)工作面有涌水危險或炮眼溫度異常;(5)未嚴格按本規程及爆破設計要求做好準備工作。11、進行爆破作業可采取以下防震措施:(1)分散爆破點,采用段發雷管起爆,各藥包不同時起爆,可減弱或部分消除地震波對建筑物的影響;(2)合理布置藥包或炮位眼孔的位置;19、(3)減少一次爆破的炸藥量,必要時可采用低猛度炸藥和降低裝藥的集中度來進行爆破;(4)對地下構筑物的爆破,在一側或多側挖防震溝,用來減弱地震波的傳播,或采用預裂爆破降低地震影響;(5)為減輕爆破震動對基巖的影響,可采用分層遞減開挖厚度的方法,或預留厚度小于2030cm的保護層,最后用人工或風鎬清除;(6)對塌落震動,可用預爆措施先行切割,或在地面預鋪松砂或碎爐渣使起緩沖作用。12、為保護地面構筑物及設施,可采用以下防護、覆蓋措施;(1)可在爆破部位上鋪蓋草墊或草袋,再在其上鋪放膠管簾或膠墊,最后再用帆布棚將以上兩層整個覆蓋,膠簾與帆布應用鐵絲或繩索拉住捆緊;(2)在爆破作業區或建筑物周圍用厚度20、不小于5cm的堅固木板加以掩護,并用鐵絲捆牢,距炮也距離不得小于50cm,如爆破體靠近鋼結構或需保留部分,必須用砂袋加以保護,其厚度不小于50cm;(3)對一般崩落爆破、破碎性爆破,防飛石可用韌性好的鐵絲爆破防護網、布墊、帆布墊、塑料尼龍布、荊簾、竹簾或草袋等作防護覆蓋。(4)采用分次放炮的方法,減少一次起爆的炸藥量。13、該工程實行封閉式管理,施工場地周周圍必須設置圍欄,在施工區邊緣插上小紅旗為界,任何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14、防飛石措施:每次爆破必須采用棕墊、安全網、竹板三合一體的安全防護措施,其覆蓋面積應大于所定爆破區域的面積,杜絕飛石。嚴格控制單孔裝藥量及鉆孔的傾角方向。對炮孔的堵塞一21、定要細致、嚴密,不能馬虎了事. 15、防地震波措施:嚴格控制單次起爆的用藥總限量。嚴格按15段毫秒雷管操作程序,特殊部位,應派專人監督和操作,必要時用單發雷管起爆. 16、爆破前后的安全檢查:電爆網絡的聯接,需專人用專用儀表進行檢測,必須符合起爆條例。核查爆破對建筑物有無影響,必要時作好文字照像記錄,對意外事故要及時處理。處理瞎炮時,應嚴格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17、 火工材料的管理 (1)火工材料的購買運輸使用儲存必須按民爆條件的要求執行。火工材料帳目必須清楚,做到日清月結。火工材料應專人看管專人押運,防止丟失和被盜。(2)凡接觸火工產品的人員,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222、8條規定,按重公安治發(1984)72號文要求,取得合格證者。(3)使用火工產品必須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第31條規定執行。(4)每次領用火工產品時,爆破員必須嚴格按重公安治發(1984)72號文要求的領發辦法辦理,同時當班應按實際消耗數在材料部門完清領料單的簽證手續. (5)每次消耗的火工產品,必須有指定的施工隊長(班長)簽認,庫管員才能核銷。核銷后的結存數,必須當班同時退庫,當班未核銷和結存數未退庫者,庫管員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匯報,直到退回為止。(三) 庫房管理制度1、提高警惕,加強管理,嚴防被盜和丟失。2、庫內嚴禁煙火,定期檢查防火設備,注意庫內通風,做到溫度適應,23、防止過期、受潮、變質、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3、炸藥、雷管進出庫必須堅持按相關規定執行,做到手續齊全,出入庫帳目清楚,嚴防差錯.4、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儲存,嚴禁超量存放,保持庫內整齊、清潔。5、庫房內禁止閑人入庫,對非放炮工,庫管員不得發給爆炸品,嚴禁攜帶易燃、帶電物進入庫房,裝卸時穩拿輕放,防止震動、擠壓、碰撞。6、庫管人員對爆炸物品的安全,要樹立高度的責任感,必須嚴守工作崗位,辦好交接班手續。7、對雷管炸藥庫房,要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四) 火工產品倉庫、儲存室的防火安全制度1、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房、庫區,一切人員不得攜帶帶煙火、礦燈及易燃物品進入,嚴禁在庫房住宿和進行其他活動.2、火工產24、品庫區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看守,有暢通的通風設施。3、火工產品庫區的照明燈必須防爆,導線選用非燃性電纜,電壓不得高于127v,并隨時進行檢查,倉庫和儲存室室內只能用電筒照明。4、庫區要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庫管人員應會熟練使用設置的一切消防器材,一旦發生火災應采取滅火器和水撲救、用砂撲救。(五) 爆破工作領導人職責:1、主持制定爆破工作的全面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2、組織爆破業務、爆破安全的培訓工作和審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員與爆破器材庫管理人員;3、監督本單位爆破工作人員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組織領導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質量;4、組織領導重大爆破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總結工作;5、主持制25、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細則及相應的管理條例;6、參加本單位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六)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的職責1、負責爆破工程的設計和總結,指導施工,檢查質量;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術措施,檢查實施情況;3、負責制定盲炮處理的技術措施,進行盲炮處理的技術指導;4、參加爆破事故的調查和處理。(七) 爆破器材庫負責人職責1、負責制定倉庫管理細則;2、督促檢查爆破器材管理員的工作;3、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4、組織或參加爆破器材的銷毀工作;5、督促檢查庫區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八) 庫管員職責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各項安全管理26、制度;2、提高警惕,加強保管,庫區內嚴禁煙火,定期檢查防火設施,注意庫內通風,防止過期、受潮、變質、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3、炸藥、雷管入庫及發放手續必須齊全,并做到日清月結、帳目清楚;4、炸藥、雷管必須分開儲存,堆碼整齊,庫存量不得超過公安機關批準核定的數量;5、應堅持經常打掃庫區內外垃圾和雜草;6、裝卸炸藥、雷管時穩拿輕放,防止震動、擠壓碰撞;7、必須有材料部門的領取手續,方可發給炸藥、雷管;8、不得讓非庫管人員進入庫內。(九) 爆破員職責1、保管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他用;2、按照爆破指令單和爆破設計規定進行爆破作業;3、嚴格遵守爆破安全規程和安全操作細27、則;4、爆破作業后,檢查工作中發現毒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和處理;5、爆破結束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庫房。(十) 押運員職責1、確保所押運的爆破器材的品種、數量無誤;2、監督運輸車輛按照公安機關指定的日期、路線、行車速度行駛;3、監督裝載的爆炸物品不超高、不超載,而且牢穩蓋嚴;4、看管好爆炸物品,嚴防途中丟失、被盜或發生其他事故;5、貨物運到目的地后,要監督收貨單位在爆破物品運輸證上簽注物品到達情況,并將運輸證交回原發證公安機關。(十一) 爆破段(班)長的職責1、領導爆破員進行爆破工作;2、監督爆破員切實遵守爆破安全細則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運制度;3、有權制止無爆破員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4、檢查爆破器材的現場使用情況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時退庫情況.(十二) 爆破器材保管員(發放員)的職責爆破器材保管員(發放員)負責驗收、發放、統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作業證的人員有權拒絕發給爆破器材。(十三) 爆破器材試驗員的職責爆破器材試驗員的職責負責進行爆破器材的檢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