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層住宅樓以及地下車庫項目群塔專項施工方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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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686214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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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地塊二期工程群塔專項施工方案 編制人: 審核人: 審批人: 目 錄一、工程簡介3二、編制依據3三、塔吊布置設計4四、組織協調與管理41、組織領導2、塔機管理5五、群塔運行控制6、運行原則62、十不吊準則73、運行控制7六、安全措施七、防碰撞措施1八、應急預案13附圖:現場8#、15#樓塔吊平面布置圖4一、工程簡介本工程為xx二期工程,工程總建筑面積為1920平方米(含三期工程),包含4棟主樓以及地下車庫組成,本工程主樓均為層。目前開工的樓號為10、16#、8#、15#樓,本方案針對該8、15兩棟樓號進行編制。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各單體樓號各布置一臺QZ6一臺,兩棟樓號均布置在樓號北側.各2、樓號結構最高高度均為14米.二、編制依據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196202、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GB514-2064、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GJ/17-2095、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33-0126、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其建筑、結構施工圖紙7、 QT63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8、塔吊基礎專項施工方案9、 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性規范三、塔吊布置設計目前開工樓號為8#樓與15#樓,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兩臺塔吊均布置在樓號的北側中間部位,具體詳見平面圖。塔吊的安裝高度詳見下表所示。序號設備名稱安裝位置工作半3、徑安裝高度高度計算方法11#塔吊10#樓北側5m11034m。0以上高度22塔吊16#樓北側55m16250。00以上高度四、組織協調與管理、組織領導、成立由項目經理部塔機管理負責人為首和各塔機管理負責人參加的塔機作業指揮中心,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塔機之間關系的指揮與協調工作。、群塔作業安全領導小組職責指揮中心組長:趙介林副組組長組員:陸文福組員:馬岳良 聞虹剛 黃時求 負責塔吊設備進場、安裝及驗收工作的監督并建立塔吊設備檔案。 負責監督塔吊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貫徹、落實. 負責協調塔吊吊裝區域的劃分,盡量避讓相鄰兩臺塔吊同時施工。 監督對塔吊司機、信號工、吊裝工經常性安全教育及監督. 定4、期負責對塔吊作業人員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操作規程的違章行為立即糾正,對查出的機械隱患要有文字記錄,并落實責任、立項并限期整改。、塔機管理(1)塔機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施工現場的塔機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塔機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檢查評比等項工作,負責向塔機指揮中心匯報情況,服從塔機指揮中心的整體部署、統一指揮和統一協調.()塔機升降根據施工情況協商確定,意見一致后方可進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錯開。(3)加強對塔吊司機的管理,嚴把人員關,選派責任心強、有較長駕齡、技術較全面的司機擔任駕駛任務要求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司機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現5、場管理規定,做到嚴格自律、一絲不茍,禁止各行其是。(4)加強對信號指揮人員的管理.各部塔機水平交叉、立體多層次的作業,塔機司機視野有限,有時需要信號傳遞。因此信號指揮人員至關重要,必須選派有實際工作經驗、責任心強、能夠照顧全面的信號指揮人員擔任現場的信號指揮工作。同時必須經江蘇省勞動局統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上崗指揮.(5)(強條)當多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應編制專項方案,并應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a、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6、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6)本工程各塔吊起重臂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錯開至少5。6m高差(兩個標準節)。(7)在日常施工作業時,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減少同一作業面范圍的吊運作業。(8)(強條)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作業應配備下列人員:a、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項目和安全負責人、機械管理人員;b、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起重司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有下列情況的塔式起重機嚴禁使用:a、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經評估不合格的產品;c、不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7、品;、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產品.五、群塔運行控制1、運行原則()低塔讓高塔.低塔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后塔讓先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3)動塔讓靜塔。在各塔機塔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機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機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機應避讓靜塔機。(4)輕車讓重車在各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機應避讓有荷載塔機。(5)客塔讓主塔。以各棟號實際工作區域劃分塔機工作區域,若塔機塔臂進入非本棟號工作區域時,客區域的塔機要讓主區域的塔機。(6)小車及吊索應每次旋轉時應收縮在安全范圍內。()塔機在運行中,8、各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按以上排序原則執行。2、十不吊準則(1)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2)信號不清。(3)吊物下方有人。(4)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6)斜拉斜牽物.(7)散物捆綁不牢。(8)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9)零碎物無容器.(1)吊裝物重量不明,有起點無落點不準吊。、運行控制(1)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塔機編號與對講機鎖定的頻率一一對應,并上報指揮中心備案對講機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該頻率。要做到專機專用,不得轉借。(2)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應9、采用當面交接制(3)現場用指揮語言采用普通話。指揮語言應規范,防止發生指揮錯誤.(4)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待塔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機動作指令。(5)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6)各分區單位必須配備信號協調人員。(7)起重工在作業前、作業中和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全面檢查與鑒定,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六、安全措施(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設立沉降觀測點10、,觀測點設在塔吊小平臺或塔軌上四角(每角一點共四點).觀測次數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沉降觀測,隨著施工的進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時,可能會因塔基下沉、傾斜而發生事故。因此,要根據具體情況及時對塔基四角進行觀測,檢查塔基下沉和傾斜狀況,以確保塔吊運轉安全,工作正常.隨時了解塔基沉降情況,以便對基槽邊坡失穩,塔吊傾斜等險情進行預測措施.(2)塔吊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原廠規定進行,并制定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長(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要有技術安全員在場監護。高層的塔吊高度必須統一協調落差,頂升高度要由專人負責協調。(3)塔吊安裝后,在空載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11、不得超過塔身總高的2/10.(4)塔吊設專用臨時配電箱,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供電電纜應無破損。(5)塔吊使用前,應做好群塔作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有租賃方的技術人員、工長、塔司人員與使用方:技術人員、工長、信號指揮人員的共同交底。()塔吊提升重物后,嚴禁自由下降。(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必須佩帶安全帶。(8)塔吊在施工期內,每周或雨后及大風過后都應對塔基檢查,檢查接地避雷等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解決.(9)必須加強對塔吊機械的保養工作,司機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違章,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塔吊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之中。(1)塔吊的大臂和吊鉤,在非工12、作狀態時鎖扣打開,大臂轉到順風方向,吊鉤提升到離桿頂端3m處。塔吊非工作狀態末班塔司應將塔吊處于風標狀態。()塔吊應配備風速儀。當風速大于工作極限風速時,應能發出停止作業的警報。風速儀應設在塔機頂部的不擋風處,氣候惡劣時【六級(含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雪、大霧】,應停止吊裝作業。(12)為了確保工程進度和塔機安全,各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在工作時間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紀錄。(13)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機臂回轉限制措施。(14)統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應插設信號旗和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15)施工現13、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16)信號工要嚴格十不吊操作規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固。零散物必須放在規定的容器內,且不得裝載過滿。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17)塔式起重機的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合法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獨立操作,并定期進行復檢。(18)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吊運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須用卡環。設備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設備運行中嚴禁維護保養。(19)旋轉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14、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1.m,垂直方向最近距離不得小于3m。(20)在施工中要考慮整體一致性,制定出塔吊大臂的回轉方向。塔吊在回轉時,要特別注意平衡臂與其他塔吊之間的安全距離。(靜態時不得小于2米,動態時不得小于5米).(21)各塔吊運轉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現場圍墻。(2)塔機作業前應進行空載或試吊,確認無故障后方可進行作業.作業時要有足夠的安全高度,作業面與吊鉤之間不小于10m的安全距離.(23)塔機停止操作后,應選擇回轉時無障礙物及大臂順風停機。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絕對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順風轉動應將吊鉤及小跑車收回。鉤繩盤索在扁擔上,防止起重臂隨風轉動時與臨塔吊或其他物體碰撞。(24)15、司機必須在佩有標志的指揮人員指揮下方可操作操作前應發出音響信號,并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當對講機信號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堅決拒絕違章指揮()信號工要正確佩帶安全帽、袖標。嚴禁兼任掛鉤工作。(26)安裝、運輸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各項管理規定,認真執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通訊工具)的正確使用規定。(2)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更換,并應注意: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ōh在使用時,應使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灰斗、砼斗和預制墻板等大構件時,必須使用卡16、環。(28)吊索具的選擇:要符合吊裝的需要。使用:根據不同的吊物,選用合理的吊裝索具。管理:由專人負責看管和檢查.(9)塔吊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要求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30)塔吊的地基安裝和使用須符合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應定期進行監測。(3)塔吊使用前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2)塔吊的用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保證安全。(33)在作業時,要求各塔吊區域要有協調人員,負責施工中協調工作總包單位設置一專職工長對兩臺塔吊進行管理。(34)塔吊運行過程中,信號工應密切注意公共區域內低塔配重臂與相鄰塔吊的位置關系17、,嚴禁與相鄰塔吊或鉤繩沖突。(35)根據天氣預報合理地使用塔吊,如突遇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塔吊指揮中心應立即通知各塔塔司,停止吊裝作業,并按規定采取相應措施,防止塔吊相碰.(36)塔司吊裝盲區內的信號工不得少于3人,信號工應有明顯標志,信號工和掛鉤工必須固定。信號工必須考慮后備人員,并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土建信號工必須與鋼結構信號工分開,分別交底.(3)塔吊驗收完后要求機主必須檢測塔機風標效應,保證風標效應靈敏可靠,每月檢測應有風標效應檢測。(38)九級以上強風(包括地震)必須對整機和塔吊基礎進行檢測.(39)塔吊配重臂上的阻風板必須嚴格按廠家要求進行安裝七、防碰撞措施(1)塔吊在頂升過程中嚴18、禁回轉起重臂,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塔吊間及塔吊與建筑物之間發生碰撞。(2)塔吊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超載使用,機械出現故障或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予以解決。(3)塔臂前端設置明顯標志,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塔與塔之間回轉方向必須錯開,嚴格控制樓和樓之間的操作高度和作業時間。(4)從施工流水段上考慮塔吊作業時間盡量錯開,避免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塔吊同時使用時發生碰撞()塔吊在起吊過程中盡量使小車回位,當塔吊運轉到施工需要地點時,再將材料運到施工地點時回縮半徑見下表:序號設備名稱工作半徑安裝高度小車回縮半徑11#塔吊m110。4m1米2塔吊5m116.2525米(6)塔吊達到起19、升高度之前,兩塔高度至少相差出兩節塔身的高度.(7)塔吊同時作業必須顧照相鄰塔吊作業情況,其吊運方向、塔臂轉動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業半徑內的交叉作業,并由專業信號工設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轉動位置及角度,同時控制器具的水平吊運。()禁止相鄰塔吊同時向同一方向吊運作業,嚴防吊運物體及吊繩相碰,確保交叉作業安全。(9) 每天停止作業時應將小車回收至塔吊根部。八、應急預案、目的提高整個項目組對事故的整體應急能力,確保意外發生的時候能有序的應急指揮,為有效、及時的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減少經濟損失,保護生態環境和資源,把事故降低到最小程度,制定本預案。2、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職責應急領導小組由組長、20、副組長、成員等構成。()領導各單位應急小組的培訓和演習工作,提高應變能力。(2)當發生突發事故時,負責救險的人員、器材、車輛、通信和組織指揮協調。() 負責準備所需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設備。(4) 及時到達現場進行指揮,控制事故的擴大,并迅速向上級報告。3、應急反應預案(1) 事故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作業人員、班組長、現場負責人、項目部安全主管領導應逐級上報,并聯絡報警,組織搶救。(2)事故報告事故發生后應逐級上報:一般為現場事故知情人員、作業隊、班組安全員、施工單位專職安全員。發生重大事故時,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并在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3) 現場事故應急處理施工過程中可能發21、生的事故主要有:機具傷人、火災事故、雷擊觸電事故、高溫中暑、中毒窒息、高空墜落、落物傷人等事故。a、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及時報警,組織撲救,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消滅飛火疏散物資減少損失控制火勢蔓延。注意人身安全,積極搶救被困人員,配合消防人員撲滅大火。b、觸電事故處理:立即切斷電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絕緣工具把電線挑開。傷員被救后,觀察其呼吸、心跳情況,必要時,可采取人工呼吸、心臟擠壓術,并且注意其他損傷的處理.局部電擊時,應對傷員進行早期清創處理,創面宜暴露,不宜包扎,發生內部組織壞死時,必須注射破傷風抗菌素。c、高溫中暑的應急處理:將中暑人員移至陰涼的地方,解開衣服讓其平臥,頭部不要墊高。用涼水或50%酒精擦其全身,直至皮膚發紅,血管擴張以促進散熱,降溫過程中要密切觀察.及時補充水分和無機鹽,及時處理呼吸、循環衰竭,醫療條件不完善時,及時送醫院治療。d、其他人身傷害事故處理:當發生如高空墜落、被高空墜物擊中、中毒窒息和機具傷人等人身傷害時,應立即向項目部報告、排除其他隱患,防止救援人員受到傷害,積極對傷員進行搶救。4 應急通信聯絡項目負責人: 陸文福 手機安全員: 王國林 手機2醫院救護中心:120 匪警:110 火警:19通信聯系方式應在施工現場的顯要位置張貼,以便緊急情況下使用。附圖:現場1、1#樓塔吊平面布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