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施工方案模板(12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695242
2023-07-10
12頁
37.50KB
1、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施工方案混凝土薄壁筒構件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況: 本工程除地下室商場以外, 地下室設備層、 地下車庫及全部主體工程的樓蓋包括屋面全部采用湖南省立信建材有限公司開發的混凝土薄壁筒構件( 簡稱BDF薄壁管) 。該產品于1998年申請國家專利( 專利號為ZL98231113.3)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12月頒發建設部科技成果評估證書批準批量生產。該產品經國家建筑材料檢測中心檢測, 符合Q/OUFF004 要求。已在湖南長沙的通程商業廣場、 國際金融中心、 賀龍體育場等大型建筑工程中廣泛采用, 已取得成功的可靠經驗。本工程選用D230和D380兩種規格BDF管, 管長選定2.0m。2、二、 工藝原理: 在無梁板砼中, 平行受力方向按一定間距放置永久埋入的芯管, 芯管間的縱肋布置受力鋼筋片與板面、 板底鋼筋綁扎形成整體, 澆搗砼之后形成不抽芯的現澆空心板, 三、 施工程序: 搭支模架支模板按芯管安放與管線預埋位置彈線綁扎板底鋼筋和預埋管線綁扎順管方向” ”型卡綁扎肋中鋼筋網片安放芯管綁扎BDF端頭U型卡綁扎抗浮壓筋綁扎板面鋼筋和預留預埋固定芯管搭施工便道、 架砼輸送管隱藏工程驗收澆搗砼砼養護、 拆模。四、 施工要點: 1、 搭支模架: 板的跨度、 厚度相差較大, 支模架按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2、 支模板: 根據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3、 彈線: 預留、 預埋較多, 管線縱橫3、交錯, 特別是穿樓板的上下管道, 一旦埋下再不能輕易鑿打和移位, 故彈線后要求組織土建和水電安裝, 共同復核檢查。4、 預留、 預埋: 板底鋼筋綁扎完一部分, 預留預埋要隨后進行, 以利縮短工期。安裝穿過樓板管道的預埋套管, 應在模板上開孔, 將套管嵌入孔內以利固定位置。5、 綁扎肋中鋼筋網片: 鋼筋網片電焊成型網片, 具體尺寸見下圖。6、 安裝芯管: 考慮芯管運輸和安放方便, 芯管應分段制作, 連續安裝成型。為保證芯管安放標高、 位置的準確, 采取在肋中鋼筋網片上焊接10800”U”型卡。端頭安放”U”型卡。詳見下圖。7、 BDF芯管采用專用吊籃、 專業班組統一裝卸、 安放。8、 芯管安放完4、一部分, 板面筋綁扎和管線預埋隨后進行, 實現流水作業。9、 固定芯管: 砼澆搗時, 砼受振會對芯管產生浮力, 在芯管上綁 12800的抗浮鋼筋, 用10鐵絲上部固定在抗浮鋼筋上, 下部穿過模板固定在支模架上, 鐵絲間距為800mm, 由木工班負責完成。10、 施工便道: 采用定型馬凳搭設便道, 供施工人員行走, 同時也可做砼輸送管的支架。嚴禁人員直接踩鋼筋及芯管。11、 隱蔽工程驗收: 在驗收前應將模板內雜物清理干凈。經項目質安科預驗合格后, 再請監理工程師、 設計人員和質量監督站共同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驗收后辦好簽證手續。12、 砼澆搗: 在收到監理工程師”砼澆搗令”后才能開搗。除按普通無5、梁板砼施工要求外, 本方法要求: ( 1) 采用泵送砼, 坍落度控制在140180mm, 砼布料來回穿梭平行于板肋; ( 2) 采用30mm振動棒, 沿肋循序漸進振搗, 以保證板底部砼密實; ( 3) 嚴禁振動棒直接振搗芯管, 以免破壞芯管。13、 養護、 拆模: 砼宜采用麻袋上澆水養護, 養護14d。砼達到 100的設計強度才能拆模。五、 質量要求與成品保護: 1、 除按普通無梁樓蓋質量要求和成品保護和遵守砼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0492) 外, 另需遵守以下規定: a、 芯管產品質量必須按”企業標準”驗收, 并具有產品合格證。b、 芯管安放要順直、 平整, 誤差控制在15mm6、以內。c、 芯管在搬運與安放過程中出現較小破損, 將塑料布或編織布修補好。若破損較大要將破損芯管換掉。2、 成品保護a、 搭設施工便道, 施工人員不得踩踏芯管。b、 采用泵送砼時, 泵管架設在施工便道上, 或用專用馬凳架設, 不能放在鋼筋上。六、 安全措施。詳見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七、 一般構造要求1、 砼強度等級不低于C20。2、 板厚取為1/301/40L左右, L為板短邊長度。3、 板中空心率設計為3555。4、 配筋率U在0.150.8之間。5、 適用板跨 6m15m( 對非預應力板) 10mL25m( 對預應力板) 6、 板的構造尺寸( 見附圖) d0.600.80h; a0.100.7、2h( 且50) a60b0.080.18h( 且40) t0.100.25h( 且40) 4087.5八、 使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產品的分類、 技術要求、 試驗方法、 檢驗規則和產品的標志、 運輸、 貯存。本標準適用于現澆空心板成孔用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 以下簡稱薄壁筒體) 。九、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條款經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后, 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8076 混凝土外8、加劑GB/T70191997 纖維水泥制品試驗方法JC7141996 快硬硫鋁酸鹽水泥JCJ/T631980 混凝土拌合用水JC/T5761994 中堿玻璃纖維無捻粗紗布十、 術語、 定義薄壁筒體: 以快硬硫鋁酸鹽水泥( 或鐵鋁酸鹽水泥) 為膠凝材料, 加入適量的外加劑, 采用玻璃纖維布作增強材料復合而成的空腹薄壁筒體。十一、 產品分類型號11.1產品型號表示如下: B D F L T D 表示薄壁筒體外徑mm 表示薄壁筒體壁厚mm 表示薄壁筒體的長度mm表示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11.2型號示例如BDF 3150型號產品, 表示長度為 mm, 壁厚為3mm, 外徑為150mm的混凝土薄壁筒體構件9、。11.3產品按其形狀為圓柱形。11.3.1圓柱形薄壁筒體a、 外徑: D 1201000mm; b、 管長: L 4004000m; c、 管壁厚: 3.0mm10mm; d、 外形: 如圖所示11.3.2矩形、 梯形及其它形狀規格的薄壁筒體的外形尺寸由供需雙方另行商定。十二、 技術要求12.1外觀質量薄壁筒體外表不應有貫通裂紋和飛邊、 毛刺; 管兩端封頭必須整體一次成型, 不允許有破壞現象。12.2尺寸偏差a、 長度: 每根薄壁筒體不允許有正偏差, 其偏差值為0100; b、 外徑3mm; c、 壁厚: 不允許有負偏差。12.3吸水率吸水率不大于18%。12.4氣干線密度當薄壁筒體外徑D為10、150mm時, 氣干線密度6/m其它規格DX直徑薄壁筒體氣干線密度按( 1) 式計算: 150DXPL( 氣干密度) = 6 ( 1) 式中: DX其它規格外徑 mm; PL氣干線密度 Kg/m; 6為常數是當D為150; L為1000mm時的PL值。12.5抗壓荷載不小于1050N。12.6浸水抗壓荷載不小于800N。12.7抗振搗試驗, 振動2min無裂紋、 破損。12.8鋼筋銹蝕試驗, 對鋼筋應無銹蝕作用。十三、 試驗方法13.1外觀質量距被測試樣0.5m遠處光照明亮的條件下, 對每個被測試件進行目測檢驗, 記錄外觀質量缺陷情況。13.2尺寸偏差13.2.1測量量具a、 鋼卷尺: 量程311、m, 分度值1mm; b、 鋼板尺: 量程300mm, 分度值1mm; c、 游標卡尺: 0150mm, 精度0.02mm。13.2.2測量方法13.2.2.1長度在直徑兩端點處測量, 取2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精確至1mm。13.2.2.2外徑外徑: 分別測量管口兩端任意正交的兩個直徑, 取4個測點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 精確至1mm。13.2.2.3壁厚壁厚在管口兩端任一端距管口約50mm處, 用割機將管切切斷, 然后測量管口任意正交的兩直徑端點處管壁的厚度, 取4個測量結果的平均值, 精確至0.1mm。133吸水率按GB/T7019有關規定進行。13.4氣干線密度13.4.1儀器: 12、臺秤, 量程050, 分度值0.1。13.4.2取整根管作試驗, 當管的含水率10%時, 用臺秤稱量薄壁筒體質量, 按下列計算氣干線密度、 精確至0.1/m。當含水率10%時, 可測定含水率后按( 2) 式計算: LGPL= ( 2) 式中: PL氣干線密度/m; G薄壁筒體的質量; L薄壁筒體的長度m。13.5抗壓荷載13.5.1把薄壁筒體安放在弧形墊木上, 以防止薄壁管筒滾動。將面積為 1002的弧形壓板放置在薄壁筒體的任一管頂處。13.5.2在弧形壓板上放置1050N的砝碼, 停放10min, 取下砝碼, 檢查薄壁筒體有無裂紋、 破損現象。試驗如圖所示。13.6浸水抗壓荷載將薄壁筒體浸入13、水中, 浸水時需用中物將薄壁筒體壓至水中, 不讓其浮出水面, 浸120min后, 取出薄壁筒體, 按本標準13.5的方法進行, 放置砝碼為800N。13.7抗振搗試驗在長1000mm、 寬1000mm、 高400mm模具容器中, 先鋪平厚度為5060mm的混凝土, 再水平放置兩至三根薄壁筒體, 兩管之間必須保持5060mm的距離。然后將容器用混凝土裝滿, 鋪平后用插入式振動棒進行插入振動2min后, 將薄壁筒體取出, 檢查薄壁筒體有無破損現象。13.8鋼筋銹蝕按GB8067有關規定進行。十四、 檢驗規則14.1出廠檢驗產品出廠必須進行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 外觀質量、 尺寸偏差。14.214、形式試驗14.2.1形式試驗項目為本標準第5節規定的全部技術要求。14.2.2有下列情況之一時, 應進行形式試驗a、 產品的原材料配方工藝有較大的改變, 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 產品停產半年以上, 恢復生產時; c、 正常生產滿兩年時; d、 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時。14.3抽樣與批量14.3.1薄壁筒體應按批檢驗, 每批為500根同類薄壁筒體、 同規格的產品為一批, 不足500根時也按一批計。14.3.2每根產品出廠時應按本標準規定的出廠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14.3.3形式試驗的抽樣, 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隨機抽取5根進行外觀質量試樣, 抗振搗性檢驗3根, 氣干線密度試樣根, 15、抗壓荷載、 浸水120min抗壓荷載1根, 吸水率、 管壁厚、 鋼筋銹蝕從任1根中切取。14.3.4形式試驗中, 如任一根技術要求不符合本標準規定時, 則重新倍抽取試樣, 對不合格項進行復檢, 如合格則判合格, 如仍不合格, 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十五、 標志、 運輸與貯存15.1標志每批產品應有質量合格證, 注明產品名稱、 型號、 生產日期及廠名、 廠址。每根產品上應注有產品如下標識: 產品名稱、 型號、 生產廠名、 標準編號。15.2運輸產品運輸符合陸路和水路運輸與裝載要求, 在運輸中應注意輕拿、 輕放不得隨意甩扔。15.3貯存產品貯存時應整齊放在平整的地面上, 整齊有序疊好, 并注意避免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