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帶電體組塔施工方案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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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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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電力線路附近組塔施工方案 為了保證組塔施工全過程人員的安全,為避免發生外拉線與帶電線因安全距離不夠而發生放電,造成運行電力線路發生觸電跳閘事故,臨近電力線附近組塔施工必須項目總工編制、公司安監部人員審查、公司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才能正式實施。3.1 施工準備: 現場施工所有使用的工器具應與鐵塔組立施工方案中的工器具配備表基本相同,只有風繩全部改用絕緣四級繩。 3.2 組塔施工方法的確定: 鐵塔組立施工,應根據施工現場新建線路鐵塔與臨近電力線的位置距離,確定具體的鐵塔組立方法,如果地形允許,優先選擇一般采取吊車組立;如果地形條件不好,可選擇采用小抱桿零吊的方法進行鐵塔組2、立。3.3 臨近帶電體安全距離 所有組塔施工工器具、吊裝構件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及作業人員的活動范圍與帶電體的距離應滿足下表要求:3.3.1 臨近帶電體工作時,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應不小于表1的規定。 表1 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電壓(kV)10及以下20、3566、1102203305007501000最小安全距離(m)0.71.01.53.04.05.08.09.53.3.2 采用挖掘機、起重機等機械設備作業時能確保機械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表1規定。 表2 機械設備與架空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電壓(k3、V)11-1035-66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離(m)1.53.04.05.06.07.08.54、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4.1 施工時除應遵守本措施規定外,編制詳細的臨近帶電線路附近鐵塔組立施工方案和組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并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確保在臨近帶電線路附近組塔施工的安全順利開展。4.2 施工前,應對現場進行實際調查,根據具體情況和作業方案及要求填寫安全工作B票和做好每天的班前、班后會議,并執行技術交底。4.3 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細致的檢查,包括檢查拉線地錨的埋深、主牽引地錨的布置、承拖繩完好程度、抱桿垂直度、連接卸扣、起吊滑車系統、地面轉向滑車、凡不合格的施工工器具嚴禁4、使用,嚴禁以小代大,必須按照要求的規格配置工具具,保證各部受力在允許荷載內使用,。4.4 嚴禁在臨近電力線側設置金屬鋼絲繩拉線,要求在臨近電力線側采用18絕緣尼倫繩作為攔風繩,以保證塔材在吊裝時不發生放電事故。4.5 在臨近電力線附近組塔施工時,塔上、塔下應設立專職安全監護人,以便隨時檢查控制塔材在吊裝過程中與電力線的安全距離,杜絕發生觸電和跳閘事故。4.6 在臨近電力線的塔上作業時,要求在距離電力線最近的地方作業人員全部穿戴均壓屏蔽服,同時穿戴絕緣手套,并將主牽引地錨、組塔抱桿、已組好的塔身均采取良好的接地措施,以杜絕發生觸電跳閘事故。4.7嚴格班前交底制度,做到“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5、做到每項施工作業必須做到心中有數,避免發生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確保組塔施工的每一個作業程序都在安全可控范圍內。4.8要求在臨近電線組塔施工時,為保證塔材吊件與帶電線路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采取在塔身正面組裝塔片(不能把塔片組裝在鐵塔與帶電線路之間),并且吊裝時采取把組裝好的塔片吊件由鐵塔正面升空的方法。在起吊地線支架、導線橫擔時,應將吊件吊點選在導、地線掛點鐵上,倒立提升并綁兩根風繩。提升時先在正面提升,避免與帶電線路過近。待高度到達后,此時高空與地面互相配合,緩慢移到側面安裝位置;先裝上方(天蓋鐵)一顆螺栓;再緩慢下落裝上下方(底蓋鐵)螺栓,補齊螺栓并緊固。4.9本基鐵塔使用內拉線懸浮抱桿6、吊塔應嚴格將吊件限制在1噸以內,并適時分解減輕吊重,降低作業風險。4.10鐵塔組立底段后,必須安裝好臨時鐵塔接地裝置。4.11每次起吊時,抱桿夠高即可,不可一次提升起過高。4.12 本基鐵塔吊裝時,吊件要盡量從遠離帶電線路側起吊。若必須在帶電線路側起吊時,抱桿傾斜角度不要過大,現場的臨時拉線不得穿越帶電線路,地錨埋設點應在帶電線路內側邊導線以內,靠近帶電側的攬風繩應使用絕緣繩,必須保對帶電線路的最小距離。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及注意事項 根據施工過程中的主要風險因素分析,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制定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預防措施。5.1 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流程 作業前應針對作業步驟分析其中的7、風險并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風險控制應采取如下流程:危害識別制定措施(方案)現場措施確認技術交底作業實施與現場監護完工驗收。5.2 安全風險對策措施5.2.1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報批的組塔安全保證措施。5.2.2遇有雷雨、霧、大風等天氣時,嚴禁組織進行一切相關高處作業、吊裝作業等。過程中如遇四級繩被打濕時,需等其干燥以后方可繼續工作。5.2.3施工中,嚴格服從指揮,精力集中。5.2.4應有防感應電措施,以免感應電傷人,施工時鐵塔必須有可靠接地。在帶電體附近組塔或進行高處作業時,距離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必須滿下表要求。5.2.5施工中,各種工器具必須用小繩傳遞,嚴禁拋擲。5.2.8、6施工所用的小繩避免沾染水,必須保持干燥。每天下班必須收回妥善保管,以免受潮。 5.2.7施工現場應設置“小心觸電”等安全警示牌,并用彩旗標志施工區。5.2.8鋼絲繩綁扎處應進行襯墊,防止磨損鋼絲繩。5.2.9凡與構件相連接的各種吊裝用繩,必須使用鋼絲繩或專用吊帶,嚴禁使用麻繩、尼龍繩等易損繩。5.2.10組塔時,控制繩地錨的埋設位置要嚴格按此技術措施規定埋設,埋深要安全可靠。地形限制,距離不夠時,要上報項目工程部進行驗算。 5.2.11要加強夜間打更力量,防止拉線、地錨被偷、被割斷而出現安全事故。5.2.12升降抱桿必須統一指揮,信號暢通,四側拉線應由技工操作并均勻送出。5.2.13特殊地形9、和臨近電力線組塔時,必須提前通知項目部,以便項目部安監人員和駐隊安全員及監理到場監護。5.3 安全風險預控措施: 施工中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安全風險及風險預控措施序號工作步驟風險預測潛在的主要后果風險預控措施措施責任人1施工準備1、任務不明,對存在高壓線的放電、觸電風險辨識不全面高壓放電、觸電事故技術人員組織圖紙會審,施工負責人、技術人員等勘察現場、對施工人員落實安全交底。項目經理2、高壓線周圍沒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工作空間高壓線放電造成人員觸電1、高壓線路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和工作空間。2、檢查施工用材料(吊裝素具)是否符合要求,作好工裝器具、材料的檢查。施工班組安全員2現場危害辨識與方案制10、定1、未編制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方案防高壓放電、觸電措施未確定1、根據不同的臨近高壓作業類型和作業電壓等級進行危害辨識;2、確定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工程施工人員、采取必要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技術人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經審批簽字。項目總工2、未有效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員工不清楚高壓放電、觸電風險削減措施1、技術人員對施工負責人(帶班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2、班組安全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落實作業安全告知,簽字確認。項目總工3作業許可1、未按指定程序審批員工不清楚高壓放電、觸電風險削減措施造成人員觸電1、對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票逐級簽字確認。2、施工負責人辦理臨近高壓11、帶電體等相關作業許可手續,按票證要求對作業區域可能存在的隱蔽高壓帶電體進行檢測確認。3、對施工現場進行巡回檢查,及時處理,設置安全通道對施工作業區拉警戒線和隔離帶,防止外人進入。項目經理2、未對許可條件進行現場確認安全措施未有效落實造成人員觸電4作業過程控制1、機械設備、設施進入臨近高壓區域無專人監護高壓帶電體高壓放電傷人1、檢查并確認作業設備與高壓帶電體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如起重機械、挖掘機。2、在有可能接近帶電部位的危險區域外設置臨時遮攔或警示標志,懸掛“止步,高壓危險”標牌,并設置專人警戒。3、嚴禁在高壓線下堆土、堆料及各類減少安全凈空距離的行為。現場負責人2、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人員未穿戴相應的防觸電勞動保護用品觸電事故進行臨近高壓帶電體作業必要時需戴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及其他防護用品。 3、突發性惡劣氣象高壓放電傷人臨近高壓作業遇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惡劣氣象(如六級風以上、雷電、暴雨、大霧等)條件時,嚴禁作業。5應急管理1、未進行觸電事故應急培訓和演練現場人員不懂得觸電事故現場處置方法1、編制觸電事故應急處置預案。2、項目開工前進行現場培訓講解并演練。現場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