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動火施工方案(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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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705514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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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華能福州電廠6號鍋爐再熱器管屏改造動火作業專項安全方案編制:審核:批準:一、 工程概況6號鍋爐主、再汽溫從機組“168h”試運以來就出現欠溫現象,但由于設計原因,個別管排金屬壁溫超溫及氧化皮防治措施要求等原因,影響機組的循環效率,降低了經濟性。因此需要通過增加再熱器受熱面(新接入爐前爐后方向各72組管屏),提高中低負荷再熱器汽溫,提高機組的經濟性。6號鍋爐末級再熱器氧化皮堆積問題嚴重影響鍋爐機組的安全、可靠運行.為徹底解決這一重大安全隱患,在檢修期間對該鍋爐進行末級再熱器受熱面管材進行升級改造施工,原末級再熱器管屏中(每屏11根受熱面管)SA213TP347H管子,更換為進口SUPER304H2、管子,以解決氧化皮問題,保證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末級再熱器管屏交叉管處固定卡塊(三層)焊縫(廠家制造焊縫)存在著焊接缺陷,機組運行期間發現有泄漏現象,對機組的長周期安全運行帶來了的隱患。為徹底解決這一安全隱患,華能福州電廠擬安排20XX年機組計劃檢修期間,檢查再熱器管屏所有交叉管(3層進出口段卡塊約1820塊)固定卡塊進行缺陷處理.二、 目的為保障改造施工中避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或事件,落實各級人員的職責,將損失、傷害和對環境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訂本方案。三、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華能福州電廠6號爐再熱器改造施工現場中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及預控。四、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動3、火作業安全規范3、相關文件 天津藍巢電力檢修有限公司XM2F058-20XX火災事故應急預案(20XX)五、安全控制目標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切實做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安全控制目標。1)杜絕重大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控制為零;2)無重大責任事故;3)不得因施工對周圍環境、建筑、設施等造成破壞,留下重大安全隱患;4)人員施工負傷率小于3,重傷率小于0。5(項目部職工、民工);5)無打架斗毆、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發生。六、施工安全小組安全責任1、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施工單位對作業過程進行4、危害識別,并組織討論,確定防護措施。2、提供安全作業的現場條件。3、負責向相關人員明確動火施工現場的危險源和危險狀況。4、負責動火作業工作票、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5、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責任1) 負責制定動火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并按照批準的動火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嚴格組織施工;2) 在生產單位監督、指導下組織施工作業前安全培訓,使施工作業人員熟悉、掌握生產單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規定及動火方案的內容;3) 自覺維護生產單位的安全、消防、防護設施設備和器材;4) 嚴格執行安全法規以及國家、行業和企業的標準、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履行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的安全職責;5) 負責加強作業隊伍安全管理5、和安全檢查工作。施工作業前、施工中發現危及安全動火施工的隱患、險情及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當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制定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措施搶險,并立即報告生產單位。6、動火負責人的安全責任1) 動火負責人是動火作業的直接組織者,對安全動火作業負直接領導責任;2) 認真督促監護人和動火作業人等履行安全職責,落實動火票及動火作業安全措施,并互相檢查,確認落實后方準動火;3) 動火作業前,動火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動火作業的人員進行施工方案、動火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和應急預案的技術交底;4) 動火過程中,動火負責人對所有現場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均有批評教育、制止或處罰權,發現不能保證6、施工安全時有權停止施工,排險后方可重新動火。7、動火監護人應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有生產實踐經驗,經生產單位組織培訓并取證,動火監護人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1) 在動火負責人的授權下,對動火安全負直接監護責任;2) 必須全面了解動火區域和部位的生產過程,熟悉并掌握常用的急救方法,具備消防知識,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及其他救護器具;3) 在接到施工動火作業票后,應逐項檢查落實防火措施,確認落實后方準動火,對所有現場施工人員的“三違”行為,均有批評教育、制止或處罰權,發現不能保證施工安全時有權提出暫不作業;4) 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指揮處理異常情況;5) 動火完工后,負責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并留守現場7、30分鐘后方可離開.8、動火作業人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1)動火作業人是動火施工具體操作者,對安全動火負直接責任,必須遵守生產單位的動火作業安全制度及其他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動火作業措施和動火工作票的要求;2)動火作業人在動火作業前,必須核實動火部位、動火時間,接到動火指令后,確認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在動火負責人、監護人均在場情況下,方能動火;3)動火作業人在動火過程中,發現不能保證動火安全時有權停止動火,經動火負責人、動火監護人確認隱患整改完畢后方能繼續動火;4)熟悉并掌握應急預案;5)動火作業人應按規定擺放動火設備,正確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器具.9、電焊工在動火操作中應遵守以下操作8、規程。1)操作前應檢查所有工具、電焊機、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良好,金屬外殼應有安全可靠接地或接零,進出線應有完整的防護罩,進出線端應用銅接頭緊固牢.2)每臺電焊機應有專門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額定電流的1。5倍,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3)電氣焊的電弧及火花點與氧氣瓶、乙炔瓶、木料、油類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少于20m。4)清除焊渣時,面部不應正對焊紋,防止焊渣濺入眼內.5)經常檢查氧氣瓶與減壓閥表頭處的螺紋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割炬嘴和炬身有無阻塞現象。6)注意安全用電,電線不準亂拖亂拉,電源線均應架空扎牢。7)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采取放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防火監護。七、安全保證措施1、凡是沒有辦理動火手續、沒有落實動火安全措施、未設現場動火監護人的,一律禁止動火。動火作業期間,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作業。2、動火施工區域應設置警戒,嚴禁與動火作業無關人員或車輛進入動火區域.3、高處動火作業要求:1)高處動火作業現場條件不具備條件則應采取防墜落措施,并經動火人員確認。2)高處動火作業應配備防落物設施,采取防止火花濺落措施,并應在火花可能濺落的部位安排監護人或設置警告標志。3)在架空管線及腳手架上施工的人員,應系掛全身式安全帶.4)凡動火作業完工,作業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現場,確認無火種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