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方案(草案)(18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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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目 錄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則則.1 1第二章第二章 發展目標及功能定位發展目標及功能定位.2 2第三章第三章 地塊劃分與控制地塊劃分與控制.3 3第四章第四章 四線控制四線控制.6 6第五章第五章 建設用地使用強度控制建設用地使用強度控制.6 6第六章第六章 綜合交通規劃綜合交通規劃.6 6第七章第七章 公共服務設施及(市政)公用設施規劃公共服務設施及(市政)公用設施規劃.8 8第八章第八章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市政基礎設施規劃.9 9第一節第一節 豎向工程規劃豎向工程規劃.9 9第二節第2、二節 給水工程規劃給水工程規劃.1010第三節第三節 污水工程規劃污水工程規劃.1010第四節第四節 雨水工程規劃雨水工程規劃.1111第五節第五節 電力工程規劃電力工程規劃.1111第六節第六節 通信工程規劃通信工程規劃.1212第七節第七節 燃氣工程規劃燃氣工程規劃.1212第八節第八節 環境衛生工程規劃環境衛生工程規劃.1212第九章第九章 綜合防災規劃綜合防災規劃.1313第十章第十章 環境保護規劃環境保護規劃.1313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地下空間規劃地下空間規劃.1414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城鎮城鎮設計設計.1515附表附表 1 1:地塊指標控制一覽表:地塊指標控制一覽表.1717潮州市3、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第一章 總 則第 1 條 規劃目的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粵東西北地區振興發展的決定,促進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的社會經濟發展,規范潮州市饒平縣的土地開發控制和城鎮規劃管理,提升所城鎮的土地利用、城鎮景觀和生態環境的建設水平,促進該片區合理有序地進行開發建設。特制定了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第 2 條 規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城鎮規劃編制辦法(200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9)城鎮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鎮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14、7)城鎮綠地規劃標準(GBT 51346-2019)城鎮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50289-2016)廣東省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2005)城鎮消防站建設標準(建標201775 號)防洪標準(GB 502012014)饒平縣所城鎮總體規劃(2012-2030)潮州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規定(2021)潮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潮州市環境保護規劃綱要(2016-2030 年)潮州市 5G 通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8-2022 年)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潮州市人防工程規劃修編(2014-2030 年)第 3 條 規劃原則(一)落實上層次及相關規劃要求(二)5、與區域發展相協調(三)因地制宜,集約高效,彰顯特色第 4 條 規劃范圍規劃范圍:北至規劃二路,南至碧鐵線,西至規劃一路,東至規劃三路,總面積 17.7 公頃。第 5 條 規劃效力本規劃是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建設和開發的法定性文件,自本規劃批準公布之日起,規劃區范圍內一切建設和土地利用活動,均應遵照本規劃執行,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下一層次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城鎮設計等)也應遵照本規劃的原則和具體要求進行編制。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2第 6 條 規劃實施本規劃經饒平縣人民政府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本規劃的解釋權屬饒平縣自6、然資源局。規劃如需調整或修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廣東省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第二章 發展目標及功能定位第 7 條 發展目標把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建設成為設施完善、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活舒適、環境優美、特色鮮明的宜居片區。第 8 條 功能定位本片區主要功能定位為城鎮綜合服務片區。第 9 條 空間結構形成“兩軸、一片區”的整體空間結構。兩軸:依托碧鐵線形成一東西橫向發展軸和依托規劃一路形成一南北縱向發展軸;一片區:由碧鐵線以北形成一片區。功能布局:根據總體規劃及其發展需要,該片區為商住綜合片區。規劃為居住用地、商業用地、中小學用地及加油加氣站用地等7、;第 10 條 用地布局本規劃區主要布局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及交通設施用地。規劃居住用地面積 7.32 公頃,占城鎮建設用地的 41.36%,主要為二類居住用地。規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4.46 公頃,占城鎮建設用地的 25.2%,主要為行政辦公用地和中小學用地。規劃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2.05 公頃,占城鎮建設用地的 11.58%,主要為商業用地和加油加氣站用地。規劃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3.56 公頃,占城鎮建設用地的 20.11%。主要為道路用地。規劃公用設施用地 0.31 公頃,占城鎮建設用地的 1.75%。主要為通信用地。規劃區8、城鎮建設用地規劃使用情況見“規劃土地利用統計表”。表 2-2 規劃土地利用統計表序號序號用地代碼用地代碼用地性質用地性質用地面積用地面積(公頃)(公頃)占占城鎮城鎮建設用建設用地比例(地比例(%)1R R居住用地居住用地7.327.3241.3641.36其中R2二類居住用地7.3241.362A A公共管理與公共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服務設施用地4.464.4625.2025.20其中A1行政辦公用地0.281.58A33中小學用地4.1823.623B B商業服務業設施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用地2.052.0511.5811.58其中B1商業用地1.7810.06B41加油加氣站用地0.29、71.534S S交通設施用地交通設施用地3.563.5620.1120.11其中S1道路用地3.5620.11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35U U公用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0.310.311.751.75其中U15通信用地0.311.756城鄉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17.717.7100.00100.007總用地總用地17.717.7100.00100.00第 11 條 建設用地規模規劃范圍規劃建設用地 17.7 公頃。第三章 地塊劃分與控制第 12 條 地塊劃分由道路或者其它自然物劃分為地塊,規劃范圍共劃分 1 個街坊,為 SC-A01 街區,共 6個建設用地地塊。10、第 13 條 地塊編碼規劃范圍地塊編碼采用三級編碼辦法,即“規劃管理單元代碼+街坊代碼+地塊代碼”組成,如 SC-A01-01 表示 SC 規劃管理單元 A01 街坊 01 地塊。第 14 條 地塊界線管制本規劃所確定的地塊界線,并不一定代表實際開發的用地紅線范圍,在獲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具體開發建設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細分地塊進行合并或對地塊進行細分,但應保持開發建設總量不變。對須預留公共開放空間、公共走廊和景觀視廊的地塊,政府應保留細分的優先權。第 15 條 土地使用性質按城鎮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分至小類,其中居住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按中類劃分。本規11、劃區內各地塊土地使用性質詳見法定圖則的規定。第 16 條 用地性質管制在規劃實施管理過程中,土地使用性質、用地界線及用地規模必須符合本規劃的文本規定。因建設發展需要,土地使用性質可有條件地進行調整,其中用地性質調整應符合以下規定:(一)調整不得改變規劃結構、用地構成比例。(二)調整不得減少公園綠地的規模。(三)調整不得取消非盈利性公建配套及市政設施。(四)調整宜為與原用地性質的兼容性質。(五)調整解釋文件應附在本文件內(包括審批文件、變更說明及相應圖紙)第 17 條 土地使用兼容性法定圖則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性質原則上不能改變,如實際開發需要進行調整,必須符合法定文件所規定的土地使用性質兼容要求12、和建設用地適建范圍,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批。具體按“表 3-1:規劃用地兼容性控制表”規定。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4表 3-1 規劃用地兼容性控制表可相容用地類型用地類型二類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行政辦公用地商業設施用地文化設施及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物流倉儲用地城鎮道路用地廣場用地社會停車場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防護綠地水域及農林用地R2A33A1B1A2,A4A5A3WS1G3S42UG1G2E二類居住用地R2中小學用地A33行政辦公用地A1商業設施用地B1文化設施及體育用地A2,A4醫療衛生用地A5教育科研用地C6物流倉儲用地13、W城鎮道路用地S1廣場用地G3社會停車場用地S42市政公共設施用地U公園綠地G1防護綠地G2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5可相容用地類型用地類型二類居住用地中小學用地行政辦公用地商業設施用地文化設施及體育用地醫療衛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物流倉儲用地城鎮道路用地廣場用地社會停車場用地市政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防護綠地水域及農林用地R2A33A1B1A2,A4A5A3WS1G3S42UG1G2E水域及農林用地E注:為允許設置;為經批準后允許設置;為不允許設置。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6第四章 四線控制第 18 條 城鎮綠線本規劃區內沒有城鎮綠線。第14、 19 條 城鎮黃線城鎮黃線控制的用地面積為 0.31 公頃。城鎮黃線的管理按城鎮黃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 144 號)執行。第 20 條 城鎮紅線城鎮紅線控制的用地面積為 3.56 公頃。城鎮紅線的管理按潮州市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指引執行。第 21 條 城鎮藍線城鎮藍線范圍內用地管理和建設必須遵照城鎮藍線管理辦法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鎮藍線范圍內進行以下活動:(1)嚴格保護與規劃區相臨的河流水域,原則上不得改變其原有水域岸線形態,不得減少水域面積。(2)在藍線控制區內不得建設除防洪排澇必需的設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構)筑物。河道兩側的建筑工程應符合以下規定:沿河道兩側的建筑,其后退15、河道規劃岸線的距離除有關的規定外,不得小于 6 米。第五章 建設用地使用強度控制第 22 條 土地混合使用的管制(一)規劃區配套的住宅和宿舍應集中規劃在居住用地內建設。(二)各類非居住類用地原則上不得進行成套住宅和宿舍的建設。(三)交通站場用地和部分供應設施用地可結合商業用地混合設置。第 23 條 土地使用強度控制指標體系本規劃采用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作為土地使用強度控制指標。(一)容積率:即規劃地塊內各類建筑總面積與地塊面積之比,控制其上限值,本規劃確定的容積率為地塊凈容積率。(二)建筑密度:即規劃地塊內各類建筑基底占地面積與地塊面積之比,控制其上限值,本規劃確定的建筑密度為地塊凈建筑密16、度。(三)綠地率:指地塊內綠地面積與地塊面積之比,控制其下限值。第六章 綜合交通規劃第 24 條 規劃目標落實城鎮總體規劃發展戰略的要求,為規劃區提供一個順暢便捷、綠色高效、設施完善的一體化綜合交通系統,支持并促進規劃區的開發建設。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7第 25 條 對外交通銜接通過規劃一路、規劃二路等城鎮次干路,強化規劃區與周邊城鎮功能組團的交通聯系。第 26 條 道路交通規劃城鎮道路系統劃分為城鎮次干路和城鎮支路等二個等級。1、次干路規劃一路及規劃二路,道路紅線寬度為 24 米。2、支路為各街區間進出的道路和內部相互聯系通道,呈網格狀疏解交通壓力,道路紅線17、寬度為 15米及 24 米。城鎮支路原則上可根據土地開發具體情況作線性調整,但與主、次干路交點坐標必須嚴格控制。第 27 條 道路紅線內用地控制要求道路紅線內用地為道路及道路綠化專用,任何與道路交通無關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改建、擴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道路外建筑退讓道路紅線用地為市政管線、交通設施和綠化專用,紅線內不宜建設地面或地下的建筑物、構筑物(市政管線除外)。紅線內的市政管線設置應優先滿足區域和片區需要,其次才可以考慮地塊配套管線的設置;當兩者發生沖突時,后者應無條件服從前者。第 28 條 道路交叉口控制1、交叉口設置型式根據城鎮道路網的功能和等級劃分,原則上交叉口形式按規范設置:立18、體交叉口的設置按相交道路的等級及道路交通量而定,在立體交叉設置時,應嚴格控制立交的數量及交叉口間距。2、平面交叉口展寬控制在重要平面交叉口處,需進行展寬設計,通過增加進出口車道數來增加交叉口通行能力。交叉口展寬控制標準如下:表 6-1 平面交叉口展寬控制道路等級路口展寬展寬長度快速路5 米總長 100 米直線段 70 米漸變段 30 米主干道3.5 米長 70 米直線段 50 米漸變段 20 米次干道3.5 米長 50 米直線段 30 米漸變段 20 米注:當兩個路口之間距離=300 米時,只對進入路口方向段進行展寬控制。3、禁止機動車開口規定城鎮主干道與城鎮主干道相交,距交叉口 60-80 19、米內限制設機動車出入口;城鎮主干道與城鎮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 40-60 米內限制設機動車出入口;城鎮次干道與城鎮次干道相交,距交叉口 35 米內限制設機動車出入口;30 米以下道路距交叉口 30 米內限制設機動車出入口;地塊內紅線寬度 12 以上道路,機動車開口須退交叉口 12 米。第 29 條 慢行交通規劃打造由生活性慢行廊道、休閑型慢行廊道組成的慢行系統,聯系規劃區與周邊自然環境。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8結合慢行廊道設置自行車專用道,配置指示標志、驛站、自行車停放點等配套服務設施。結合公交站設置自行車租賃網點。規劃城鎮建成區內部主要人行交通走廊上的主干道慢20、行通道寬度每側在 5 米以上,次干道人行道寬度每側在 4.5 米以上,濱水慢行道寬度應大于 6 米,以滿足大規模人流集散以及應急疏散的要求。另外,支路和居住區內道路人行道寬度每側在 2 米以上。對規劃中的過大、過長的地塊,應預留 1 條以上的慢行通道,通道寬度不宜小于 10m。人行道與機動車道宜設隔離帶,配置良好的道理照明系統等設施。同時,居住區規劃設計應設置內部慢行系統,實行人車分流。第 30 條 交通設施規劃建設項目配建停車位嚴格按照本文相關規定執行。各地塊內的建筑應自行解決其引發的停車需求,地塊停車位數量按照下表的標準進行配建。表 6-2 機動車停車位配建表建筑類型計算單位停車位配建標準21、住宅每戶建筑面積90 車位/100 住宅建筑面積0.50.8每戶建筑面積 90144 車位/100 住宅建筑面積0.81.0每戶建筑面積 144 車位/100 住宅建筑面積11.5經濟適用房車位/100 住宅建筑面積0.3旅館星級賓館車位/100 建筑面積0.5一般旅館車位/100 建筑面積0.4飯店車位/100 建筑面積2辦公樓行政辦公車位/100 建筑面積0.82.0其它辦公車位/100 建筑面積0.51.5商店大型商業車位/100 建筑面積0.5超市車位/100 建筑面積0.6農貿市場車位/100 建筑面積0.5建筑類型計算單位停車位配建標準專業市場車位/100 建筑面積0.6體育館3022、00 座車位/百座33000 座車位/百座2.5體育場20000 座車位/百座320000 座車位/百座2.5公園、休閑廣場車位/1000m2占地面積0.51.5圖書館、文化館、科技館、文化宮等文化設施車位/100m2建筑面積0.51.0影劇院市級車位/百座8一般車位/百座4展覽館車位/100 建筑面積0.7醫院綜合性醫院車位/100 建筑面積0.5獨立門診車位/100 建筑面積1.0教育大專院校車位/百師生3.0中學車位/百師生0.6小學車位/百師生0.5幼兒園車位/百師生0.5第七章 公共服務設施及(市政)公用設施規劃第 31 條 規劃目標為了將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打造為城23、鎮綜合服務片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需遵守如下原則:完善公共服務設施種類、提升公共服務設施規模,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網絡型的一體化公共體系,為居民提供均等、完善、便捷的公共服務,提高片區的綜合服務水平。第 32 條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布局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9規劃區內居住用地配套幼兒園服務設施用地,按潮州市新建住宅區配套教育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執行。規劃區內民用建筑按法律落實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依據廣東省養老服務條例規劃區內居住用地配套養老服務實施用地。教育設施:規劃設置中小學 1 所。社區服務設施:社區服務用房 1 處、文化活動站 1 處、室外綜合健24、身場地 1 處,社區商業網點 1 處、青少年活動中心 1 處、幼兒園 1 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 1 處及郵件和快遞送達設施 1處。表 7-1 規劃片區公共服務設施一覽表設施類別設施名稱規劃數量(處)用地面積(m2)地塊編碼備注教育設施中小學141843.84SC-A01-06-服務設施社區服務用房1-SC-A01-01-文化活動站1-SC-A01-01-室外綜合健身場地1-SC-A01-01-社區商業網點1-SC-A01-02-青少年活動中心1-SC-A01-01-幼兒園1-SC-A01-01-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1-SC-A01-01-郵件和快遞送達設施1-SC-A01-05-第 33 條 25、公用設施布局規劃區內配套公廁 2 處、生活垃圾收集點 1 處及加油站 1 處。第八章 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第一節 豎向工程規劃第 34 條 規劃目標通過對規劃區現狀地形地貌、道路標高、排水系統的調研及分析,對規劃區的城鎮豎向系統進行科學規劃、合理建設,最終達到建設用地布局合理、工程造價經濟、景觀優美、自然生態等目標。第 35 條 規劃原則(一)可持續原則注重生態環境的塑造,減少對自然生態體系的破壞和沖擊,使規劃區實現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二)彈性原則充分重視開發時序,引導規劃區分期建設,強化規劃的可操作性,使開發的每個階段緊湊、集中,又為以后開發留有余地,使規劃具有彈性。(三)經濟性原則規劃在滿26、足道路使用功能和防洪的前提下,盡可能地減小填方區域的土方工程投資。第 36 條 道路豎向規劃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0豎向設計以順應地形并考慮到與周邊地塊銜接為原則,通過設置合理的縱坡,減少土方量,并做到近期減少邊坡防護工程量,遠期能與地塊開發豎向能較好的順接進行設計。道路設計時按下表進行設計。表 8-1 道路規劃縱坡表道路類別道路類別最大縱坡(%)最小坡長(m)快速路0.15170主干道6110次干道960回填區道路標高按照低于地塊標高 0.2m0.3m,道路縱坡基本上按不小于 0.3%進行設計。第二節 給水工程規劃第 37 條 用水量預測規劃區總用水量為 027、.35 萬 m3/d。第 38 條 水源規劃規劃區近期用水由縣自來水公司提供,遠期納入潮州港經濟區供水范圍。第 39 條 輸配水管網規劃(1)管網布局原則管網布置宜以最短線路輸送至用水量大的區域。管網規劃以環形網絡為主,枝狀為輔,以保證供水安全性。規劃管網設計只考慮 DN200 以上的配水干管,而街區小管道可根據實際情況與環形干管連接成小環形或枝狀網。管道應盡可能敷設在現有或規劃道路上,以利于施工維護。輸、配管道流速宜按經濟流速計算,并留有一定的發展的余地,以降低水廠長期的運行的電耗。(2)管網布置規劃道路和新建設區域完善管網布設,并形成環狀供水管網,管徑為 DN200-DN400。第 40 28、條 節水規劃(1)加強規劃區供水管網的維護管理、改進測漏技術、使用新型管材和接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網漏失。(2)選用質量好的節水型用水器具,節約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場所用水。(3)政府引導。促進節水型企業入駐,限制耗水污染型工業發展,鼓勵水資源重復利用。第三節 污水工程規劃第 41 條 排水體系規劃規劃區全區排水體制規劃采用雨污分流制。第 42 條 污水量預測預測規劃區總污水量約為 0.23 萬 m3/d。第 43 條 污水系統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1根據饒平縣所城鎮總體規劃(2012-2030)和實際情況,規劃區污水排入所城鎮區內的已建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29、位于大城所古城西門的 X082 縣道西側,主要承擔所城鎮區內污水系統。規劃完善污水管網,經污水廠處理合格后排入附件水體。第 44 條 污水管網規劃污水管渠以重力流為主,沿主要道路敷設。規劃區規劃范圍內污水干管管徑約為 d300d400,污水干管的起點覆土不小于 1.5m。在管道交匯處、轉彎處、跌水處、管徑或坡度改變處以及直線管段上每隔一定距離處應當設檢查井。第四節 雨水工程規劃第 45 條 規劃原則(1)根據地形、水系的位置合理劃分排水分區。(2)雨水管道將盡可能避免穿越堤防、其它障礙物,減少與其它管線交叉。(3)雨水管道的布置既要考慮其水力條件、經濟條件,也考慮其可實施性。(4)從環境效益、30、規模效益等綜合因素規劃分區。第 46 條 設計暴雨強度雨量計算采用汕頭市短歷時暴雨強度公式:q=1248.85(1 0.62lg)/(t+3.5)0.561q:暴雨強度 l/shm2t:t=t1+mt2,其中 t1 為地面集水時間,取 t1=10 分鐘;t2 為管渠內雨水流行時間(分鐘)第 47 條 雨水管網設計針對規劃區的地勢和豎向規劃等情況,規劃區內雨水排水線路以短為宜,雨水排放以就近排放為主。雨水管渠管徑在 d600mm-d800mm。第五節 電力工程規劃第 48 條 用電負荷規劃區總電力負荷為 0.35 萬 kW。第 49 條 變電站規劃根據規劃區的負荷預測,規劃區用電主要依托于兩座 31、110 千伏變電站進行供應,這兩座變電站均不在本規劃區用地范圍內。第 50 條 高壓線路規劃規劃區范圍內現狀沒有高壓線路穿過。第 51 條 中壓電網規劃(1)開關房和變電所規劃規劃區規劃增設 1 個 10kV 開關站,10kV 開關站的容量按 0.31.2 萬 kVA 規模設計,根據地塊負荷分布情況,選擇較適中的位置而設定,宜設置于建筑物的首層或架空層,并且應考慮交通運輸方便、保證供電半徑、進出線便利等。同時應考慮路燈專變擺放的位置,路燈專變與公用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2開關站分開設置,供電半徑需控制在 250m 以內。規劃區內預留公用變壓器的建設位置??紤]變32、壓器的平均負荷率為 0.60.8,開關站的建筑面積不小于 100m2。(2)低壓配電網:低壓配電網應力求結線簡單,安全可靠,采用以配電變壓器為中心,樹枝放射式結構;低壓配電網應有明確的供電范圍,低壓配電線路以配變低壓側為中心,供電半徑應滿足電壓質量的要求,最大半徑為 250m。配電網采用環網供電,平時開環運行,每環可供電力負荷為 30005000 千瓦。此外應調整各變電站 10kV 出線,以主干路及片區特征明確各變電站供電范圍。遠期配電網全面實現電纜化,要求所有市政道路均留有足夠的電力電纜通道。規劃改遷、新建的 10kV 線路均采用電纜線路敷設在電力管道內,現有 10kV 架空線路應視條件逐步33、改造成電纜線路?,F有 10kV 架空線路上的用戶可利用高壓電纜分接箱或戶外箱式變電站 T 接,改用電纜饋電。第六節 通信工程規劃第 52 條 規模預測預測得出電話需求 0.14 萬門,有線電視需求為 0.14 萬個。網絡寬帶用戶按照 30 戶/百人預測,移動電話用戶按照 100 卡號/百人預測,規劃區預測總人口數為 0.7 萬,所以,網絡寬帶用戶為 0.21 萬戶,移動電話用戶為 0.7 萬卡號。第 53 條 機房建設規劃規劃結合用地功能規劃資料和近期用地布局規劃,初步確定近期接入機房為 1 座。接入機房不獨立占地,宜附設在地塊建筑物首層。第 54 條 郵政規劃根據規劃區人口和建設用地規劃,郵34、政所可根據規劃區實際需求設置。郵政所服務半徑按1.5-2.0km 設置,郵政所預留建筑面積為 200-300m2,可附設于交通便利的建筑物首層。郵政所與該地塊內的公共建筑合建,以滿足周邊群眾的用郵需要。第七節 燃氣工程規劃第 55 條 氣源規劃本規劃綜合考慮天然氣氣源的價格、供氣能力,可靠性等方面因素,擇優納入粵東沿海 LNG供氣系統,并以液化石油氣為輔。第 56 條 用氣規模預測全年居民用戶用氣量為 50 萬 m3/年。第八節 環境衛生工程規劃第 57 條 垃圾量預測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2003)要求,結合規劃區現狀,規劃人均產量按 1.00kg/人d 計算,預測規劃區生35、活垃圾總量約為 7 噸/日。第 58 條 垃圾收運設施規劃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3垃圾由轉運站派車定期進行收集,運輸至轉運站壓縮處理后再送至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后填埋。第九章 綜合防災規劃第 59 條 規劃原則按照“平戰結合、平災結合、預防為主、措施有效”的原則,既考慮工程性措施、非工程性對策,又充分考慮災前防災、災時與災后減災措施。第 60 條 防震減災規劃規劃區抗震設防烈度為 8 度,提高公共建筑如中小學、體育場館、文化場館、綜合醫院、大型商業等建筑抗震能力。加強供水設施、電力設施、燃氣設施、通訊設施、交通設施等生命線工程的地震防護,并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和保36、障措施。緊急避難場所用地面積不小于 20003000 平方米;長期(固定)避難場所用地面積不小于4000 平方米,長期(固定)避難場所主要為城鎮公園、區級公園、大型體育場、學校操場(有400 米跑道)。緊急避難場所的人均有效避難面積為 1.52.0 平方米,固定避難場所人均有效避難面積為2.03.0 平方米。第 61 條 防洪排澇規劃防河、江洪、海潮標準為 20 年一遇,防山洪標準為 5 年一遇。排水防澇標準確定為能有效應對 10 年一遇暴雨。第 62 條 消防規劃規劃區范圍屬于工業二路北側消防站的責任區。第 63 條 人防工程規劃潮州市是類全國人防重點城鎮,規劃期末人防掩蔽工程面積為 0.637、7 萬平方米。第 64 條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分地質災害易發分區,確定地質災害點防治等級。項目建設根據所處區位及地質條件,預先進行地質災害評估。第十章 環境保護規劃第 65 條 規劃原則(1)堅持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并重原則(2)堅持生態系統整體優化原則(3)堅持分區控制,分類指導原則(4)堅持統籌兼顧,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則(5)堅持環境容量、生態承載力有限原則第 66 條 垃圾量預測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2003)要求,結合規劃區現狀,規劃人均產量按 1.00kg/人d 計算,預測規劃區生活垃圾總量約為 7 噸/日。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38、草案14第 67 條 垃圾收運設施規劃垃圾由轉運站派車定期進行收集,運輸至轉運站壓縮處理后再送至垃圾處理場進行處理后填埋。第 68 條 公共廁所規劃按照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的規定以及規劃區的建設需要,規劃區共需公廁 2 座。第 69 條 水體環境保護規劃規劃區內的韓江干流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地表水類功能區控制,規劃區內的韓江支流以及內部水系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的地表水類功能區控制。第 70 條 聲環境控制規劃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結合土地利用規劃,劃分以下三類聲環境功能區域:表 11-1:39、聲環境功能區劃類別適用區域噪聲標準值(dB)1 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區,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55/452 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60/504a 類聲環境功能區4a 類為城鎮快速路、城鎮主干路、城鎮次干路、城鎮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70/55第十一章 地下空間規劃第 71 條 規劃目標按照建設緊湊、集約型城鎮的要求,通過地下公共空間、交通、市政和人防等系統的統一規劃建設,構建功能齊全、安全方便、環境優美的地下空間體系,有效提高城鎮空間利用效率,完善城鎮功能。第40、 72 條 規劃原則(1)地上與地下相結合原則(2)長遠考慮、近期著手原則(3)綜合效益原則(4)平戰結合,兼顧人防。第 73 條 地下空間豎向控制根據規劃區的地質狀況和發展前景,可將地下空間開發的深度分為以下幾個層次: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50-6 米為淺層開發深度,廣場、綠地、水體、公園、道路等的下部空間以及建筑物地下室。作為規劃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主要深度層面,主要包括地下商業、停車、步行街以及水、電、氣、通訊等市政基礎設施。6-10 米為深層開發深度,公共用地的下部空間、建筑物地下室、地下停車、非文物古跡與非重要保護建筑的下部空間。作為未來交通發展需求41、預留的深度,主要為地鐵、公路隧道及特殊需要的設施空間。第 74 條 地下空間主要功能本次規劃區內部地下空間地下商業空間應依托軌道交通及公共空間集中考慮,地下停車應綜合考慮區域各地塊配建停車泊位需求,并實施區間內的地下停車空間開發平衡。第 75 條 地下空間的實施要求地下空間利用須開展地下空間開發環境影響評價,做好地下工程開發地質災害評價、監測和預測,防止地質災害的發生和地下水污染。地下空間利用必須充分考慮人防、防震減災、防火、防洪等設施的配置及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入口、通風口的設置。第十二章 城鎮設計第 76 條 規劃目標規劃片區的形象定位為:城鎮綜合服務片區。規劃目標為:設施完善、經濟繁榮、社會42、和諧、生活舒適、環境優美、特色鮮明的宜居片區。第 77 條 新建民用建筑要求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潮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大型公共建筑(2 萬以上)和政府性投資建設的其他公共建筑、大型居住建筑(5 萬以上)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第 78 條 其他相關要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28號)、潮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潮府規20214 號)、潮州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要求,強化規劃引領,加強用地政策支持。將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列入建設用地規劃控制。潮州市饒平縣所城鎮碧鐵線以北局部片43、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17附表 1:地塊指標控制一覽表地塊編碼土地使用性質代碼土地使用性質用地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m)綠地率(%)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SC-A01-01R2二類居住用地73226.433.5308030幼兒園、社區服務用房、文化活動站、室外綜合健身場地、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生活垃圾收集點、公廁SC-A01-02B1商業設施用地17776.494.04010020社區商業網點公廁SC-A01-03B41加油加氣站用地2743.471.2252420加油站SC-A01-04A1行政辦公用地2808.463.0305025SC-A01-05U15通信用地3096.761.2402425郵電所SC-A01-06A33中小學用地41843.842.5306025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