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污水處理站預防和處理污染事故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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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724874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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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污水處理站預防和處理污染事故方案為了加強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緊急預防和快速有效處理,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根據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有關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有關要求,結合污水處理站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污水處理站污染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一)污水處理站成立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其組成與職責是:1、領導小組組成:組 長:污水處理站站長副組長:污水處理站副站長成 員:辦公室主任、現場操作工2、領導小組職責(1)負責對一般污染及較大污染事故應急處理的支援和協調工作;(2)負責污水站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制定安全、防護措施,避免和減輕2、污染危害和人民生命財產損失;(3)及時向當地環保部門和省環保局報告污染事故的發生、危害與處理情況,通報有關部門;(4)接受有關部門請求,對其他重大事故和災害進行應急支援;(5)負責對污水站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方案實施組、監測組的組成與分工 1、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污水處理站站長兼任,在組長和副組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有:(1)協助領導小組組織完成各項職責;(2)負責污染事故預防措施的檢查落實以及污染事故處理預案的演練:(3)傳達和執行領導小組的指令,協調方案實施組,監測組的有關工作。(4)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勘查、警戒、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工作;(5)核3、定事故危害的損失,必要時組織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對事故的危害程度和直接損失進行技術鑒定;(6)根據調查結果和危害損失情況提出對事故部門和人員的處理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批;(7)負責應急裝備、應急物資的調度和管理工作;(8)擬辦應急事故的信息上報事項。2、方案實施組由有關部門具備應急處理經驗和專業技術的人員組成,污水處理站站長任組長。方案實施組的主要任務是:(1)配合有關部門認真組織開展污染事故預防和處理工作;(2)研究擬定污染事故預防方案和處理措施,經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3)負責建立各類應急事故處理預案庫,不斷完善和優化各類方案,并積極儲備應急物資,做到有備無患。二、預防污染事故措施:1、4、化驗人員須嚴格遵守化驗室規章制度,做到規范操作,避免事故的發生;2、化驗人員每天須定時抽取進水口、各池體出水及總出水口的水樣,避免突發性排放污染物和其它能夠造成人與動植物急性中毒損害的劇毒污染物排入水體造成的危害嚴重事故;若出水口水質指標超標,則將出水排回調節池,及時上報情況,組織分析原因并解決;調節池水位保持低位運行,保證在污水處理站出水不達標情況下(或污水處理站檢修或停電情況下)可以儲存廠區生產廢水36h以上。3、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污水站工作制度進行操作,嚴禁帶電作業;遇到突然停電,雷雨天氣、暴雨等情況。應切斷污水站總電源,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對處理系統的沖擊。4、運行人員、維護人員每班巡視三5、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不能解決向領導小組匯報解決,內部不能解決則請專家解決;5、領導小組人員須每天巡視一次污水處理站運行情況,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三、處理污染事故措施:(一)、實行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分級負責制污水處理站站長負責組織公司營運重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主要包括:1、突發性排放污染物和其它能夠造成人與動植物急性中毒損害的劇毒污染物,數量較多,范圍較大,危害嚴重的事故;2、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以及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直接影響社會安定的污染事故;3、對周邊行政區域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一般污染事故和較大污染事故。 污水處理站站長在處理污染事故時,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6、并在其指揮下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同時應在3小時內向省環保局報告,可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決定是否請求環保部門支援。污水處理站副站長負責組織一般污染事故和較大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主要包括1、突發性排放一般污染物的事故;2、突發性排放一類污染物和其它能夠造成人與動植物急性中毒損害的劇毒污染物,數量少、范圍小、易于處理的事故。 污水處理站副站長在組織應急處理時,應在3個小時內向污水處理站站長報告,可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決定是否請求支援。 (二)、污染事故處理工作程序 1、接報與行動 (1)事故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組長和副組長報告,聽候指令。 (2)根據指令,領導小組辦公室7、須立即采取措施,通過電話或直接安排先遣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發生基本情況進行初步核實后,向領導小組匯報。 (3)根據初步核實的情況,屬于一般污染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指令組織應急處理工作,分管副組長須赴現場指揮應急處理工作,屬于重特大污染事故的,領導小組組長,分管副組長應及時趕到現場, 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4)根據領導小組領導指令和應急需要,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立即協調組織方案實施組和監測組,攜帶應急物品和監測儀器趕赴現場,必要時由方案實施組組織有關專家現場協助應急處理工作。 2、事故認定與報告 (1)應急隊伍到達現場進行緊急處理的同時,應當根據已取得的事故情況和監測數據,提出對事故性質和危害8、的認定意見,報請領導小組審定。 (2)根據指令和確認的結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寫文件,向當地環保部門和省環保局報告。 3、現場應急處理 (1)現場應急處理必須堅持以下四條原則: a、控制污染源,盡快停止污染物的繼續排放; b、盡可能控制和縮小已排放污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范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c、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d、應急處理要立足于徹底消除污染危害,避免遺留后患。 (2)應急隊伍到達現場后,應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緊急磋商,迅速分析、收集和匯總事故發生和危害的情況。盡快開展現場監測,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一步做出確切評估。 (3)對屬于以往9、已有成功處理經驗或成熟處理方案的事故,由方案實施組提出意見,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實施應急處理;對屬于尚無成功或成熟方案的,由方案實施組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研究制定應急方案,經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 (4)對于可能給周圍環境或流域造成影響和損害的污染事故,應當報告環保部門并立即通知周圍相關單位和群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遭受損失。 (5)在應急處理過程中需要應急物資時,對已有儲備的物資,由領導小組負責調用,對儲備不足或尚未儲備的應急物資,由領導小組商請有關部門組織調運。 (6)對排放污染物毒性劇烈,危害情況緊急的事故,可以通過政府部門請求武警、消防部門、解放軍防化部隊以及其它專業隊伍給予支持。 4、事故調查處理 (1)在進行現場應急的同時,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全面收集有關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及其損失等方面的證據和資料,必要時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對于涉及刑事犯罪的,應當請求公安司法部門介入和參與調查取證工作。 (2)現場應急處理工作告一段落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調查取證情況,依據相關制度,擬定追究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責任的意見,報領導小組審批,對于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