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布線系統安裝施工技術交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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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34209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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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卡施工單位工程名稱分部工程交底部位日 期交底內容 1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內樓宇自動化控制用綜合布線系統安裝丁程。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 2.1.1 對絞電纜和光纜型號規格、程式、形式應符合設計的規定和購銷合同的規定。電纜所附標志、標簽內容應齊全、清晰。電纜外護套須完整無損,電纜應附有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并應附有本批量電纜的性能檢驗報告(注:電纜標志內容:在電纜的護套上約以lm的間隔標明生產廠廠名或代號及電纜型號規格,必要時還標明生產年份。標簽內容:電纜型號規格,生產廠廠名或專用標志,制造年份、電纜長度)。 2.1.2 鋼管(或電線管)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2、求,壁厚均勻,焊縫均勻,無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現象。除鍍鋅管外其它管材需預先除銹刷防腐漆(現澆混凝土內敷鋼管,可不刷防腐漆,但應除銹)。鍍鋅管或刷過防腐漆的鋼管外表完整無剝落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2.1.3 管道采用水泥管塊時,應符合郵電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YDJ39一90)中相關規定。 2.1.4 金屬線槽及其附件:應采用經過鍍鋅處理的定型產品。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線槽內外應光滑平整,無棱刺,不應有扭曲、翹邊等變形現象,并應有產品合格證。 2.1.5 各種鍍鋅鐵件表面處理和鍍層應均勻完整,表面光潔,無脫落、氣泡等缺陷。 2.1.6 接插件:各類跳線、接線排、信息插座、3、光纖插座等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其發射、接收標志明顯,并應有產品合格證。 2.1.7 配線設備,電纜交接設備的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光電纜交接設備的編排及標志名稱應與設計相符。各類標志名稱統一,標志位置正確、清晰。并應有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技術文件資料。 2.1.8 電纜橋架、金屬橋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橋架鍍鋅層不應有脫落損壞現象,橋架應平整、光滑、無棱刺,無扭曲、翹邊、鐵損變形現象,并應有產品合格證。 2.1.9 各種模塊設備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產品合格證。 2.1.10 交接箱、暗線箱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產品合格證。 2.1.11 塑4、料線槽及其附件型號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并選用相應的定型產品。其敷設場所的環境溫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數不應低于27%。線槽內外應光滑無梭刺,不應有扭曲、翹邊等變形現象,并有產品合格證。 2.2 主要機具與測試設備: 2.2.1 煨管器、液壓煨管器、液壓開孔器、壓力案子、套絲機,套管機。 2.2.2 手錘、鏨子、鋼鋸、扁銼、圓銼、活扳手、魚尾鉗。 2.2.3 鉛筆、皮尺、水平尺、線墜灰鏟,灰桶,水壺,油桶,油刷,粉線袋等。 2.2.4 手電鉆、臺鉆、鉆頭、射釘槍、拉鉚槍、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2.5 測試儀表和設備、萬用表,搖表,光時域反射儀,噪聲測試儀,場強測試儀,電橋,網絡5、分析儀等。 2.3 作業條件; 2.3.1 結構工程中預留地槽、過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數量均應符合設計規定。 2.3.2 交接間、設備問、工作區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內裝飾工程完工,地面、墻面平整、光潔,門的高度和寬度應不妨礙設備和器材的搬運,門鎖和鑰匙齊全。 2.3.3 設備間鋪設活動地板時,板塊鋪設嚴密豎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許偏差不應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動地板防靜電措施的接地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要求。 2.3.4 交接間、設備間提供可靠的施工電源和接地裝置。 2.3.5 交接間、設備間的面積、環境溫度、濕度均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規定。 2.3.6 交接間、設備間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6、預留孔洞采取防火措施,室內無危險物的堆放,消防器材齊全。 3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器材檢驗管路敷設盒箱穩注設備安裝線纜敷設線纜終端安裝系統調試竣工核驗 3.2 器材檢驗: 3.2.1 施工前應對所用器材進行外觀檢驗,檢查其型號現格、數量、標志、標簽、產品合格證、產品技術文件資料,有關器材的電氣性能、機械性能、使用功能及有關特殊要求,應符合設計規定。 3.2.2 電纜電氣性能抽樣測試,應符合產品出廠檢驗要求及相關規范規定。 3.2.3 光纖特性測試應符合產品出廠檢驗要求及相關規范規定。注:有關器材檢驗具體要求,請參見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CECS89:97相關部分。7、 3.3 管路敷設: 3.3.1 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PVC)塑料管暗敷設要求: 3.3.1.1 暗配管宜采用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 PVC)塑料管,預埋在墻體中間的暗管內徑不宜超過50mm,樓板中的暗管內徑直為1525mm。直線布管30m處應設置拉線盒或接線箱。 3.3.1.2 暗配管的轉彎角度應大于90,在路徑上每根暗管的轉彎角度不得多于二個,并不應有S彎出現。在彎曲布管時每間隔15m處,應設置暗拉線盒或接線箱。 3.3.1.3 暗配管轉彎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該管外徑的6倍,如暗管外徑大于50mm時,不應小于l0倍。 3.3.1.4 金屬管和阻燃硬質塑料管具體施工工藝,請按有關章節進行施工。 8、3.3.2 金屬線槽地面暗敷設要求: 3.3.2.1 在建筑物中預埋線槽,可根據其尺寸不同,按一層或二層設置,應至少預埋二根以上,線槽截面高度不宜超過25mm 。 3.3.2.2 線槽直埋長度超過6m或在線槽路由交叉、轉彎時,宜設置拉線盒,以便于布放纜線和維修。 3.3.2.3 拉線盒應能開啟,并與地面齊平,盒蓋處應采取防水措施。 3.3.2.4 線槽宜采用金屬管引入分線盒內。有關地面金屬線槽安裝施工工藝請按有關章節要求施工。 3.3.3 格形樓板下暗敷設格形線棚和溝槽要求: 3.3.3.1 格形線槽與溝槽構成。 3.3.3.2 溝槽和格形線槽必須溝通。 3.3.3.3 溝槽蓋板可開啟,并與地9、面平齊,蓋板和信息插座出口處應采取防水措施。 3.3.3.4 溝槽的寬度宜小于600mm。 3.3.4 橋架敷設要求: 3.3.4.1 橋架水平敷設時,吊(支)架間距一般為1.5m3m,垂直敷設時固定在建筑物構體上的間距宜小于2m。 3.3.4.2 橋架及槽道的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圖規定,左右偏差不應超過50 mm。 3.3.4.3 橋架及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應超過2m m。 3.3.4.4 垂直橋架及槽道應與地面保持垂直,并無傾斜現象,垂直度偏差不應超過3 m m。 3.3.4.5 兩槽道拼接處水平度偏差不應超過2mm。 3.3.4.6 吊(支)架安裝應保持垂直平整,排列整齊,固定牢固,無歪斜10、現象。 3.3.4.7 金屬橋架及槽道節與節間應接觸良好安裝牢固。 3.3.4.8 金屬橋架安裝施工工藝請按有關章節要求施工。 3.3.5 金屬線槽敷設或阻燃型塑料線槽敷設有關安裝施工工藝,請按有關章節要求施工。 3.4 盒、箱穩注要求: 3.4.1 信息插座安裝: 3.4.1.1 安裝在活動地板或地面上,應固定在接線盒內,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線盒蓋可開啟,并應嚴密防水、防塵。接線盒蓋面應與地面平齊。 3.4.1.2 安裝在墻體上,宜高出地面300mm,如地面采用活動地板時,應加上活動地板內凈高尺寸。 3.4.1.3 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現場條件而定,宜采用擴張螺釘、射釘等方11、式。 3.4.1.4 固定螺絲需擰緊,不應產生松動現象。 3.4.1.5 信息插座應有標簽,以顏色、圖形、文字表示所接終端設備類型。 3.4.1.6 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3.4.2 交接箱或暗線精宜暗設在墻體內,預留墻洞安裝,箱底高出地面宜為5001000mm。 3.5 設備安裝: 3.5.1 機架安裝要求: 3.5.1.1 機架安裝完畢后,水平、垂直度應符合廠家規定。如無廠家規定時,垂直度偏差不應大于3mm。 3.5.1.2 機架上的各種零件不得脫落或碰壞。漆面如有脫落應予以補漆,各種標志完整清晰。 3.5.1.3 機架的安裝應牢固、應按設計圖的防震要求進行加固。 3.5.1.4 安裝12、機架面板、架前應留有1.5m空間、機架背面離墻距離應大于0.8m,以便于安裝和施工。 3.5.1.5 壁掛式機框底距地面宜為300800mm。 3.5.2 配線設備機架安裝要求: 3.5.2.1 采用下走線方式、架底位置應與電纜上線孔相對應。 3.5.2.2 各直列垂直傾斜誤差不應大于3mm,底座水平誤差每平方米不應大于2mm。 3.5.2.3 接線端子各種標志應齊全。 3.5.3 各類接線模塊安裝要求: 3.5.3.1 模塊設備應完整無損,安裝就位、標志齊全。 3.5.3.2 安裝螺絲應擰牢固,面板應保持在一個水平面上。 3.5.4 接地要求: 安裝機架,配線設備及金屬鋼管、槽道、接地體,保13、護接地導線截面、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保持良好的電氣連接,壓接處牢固可靠。 3.6 纜線敷設; 3.6.1 纜線敷設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3.6.1.1 纜線布放前應核對型號規格、程式、路由及位置與設計規定相符。 3.6.1.2 纜線的布放應平直、不得產生扭絞,打圈等現象,不應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損傷。 3.6.1.3 纜線在布放前兩端應貼有標簽,以表明起始和終端位置,標簽書寫應清晰,端正和正確。 3.6.1.4 電源線、信號電纜、對絞電纜、光纜及建筑物內其他弱電系統的纜線應分離布放。各纜線間的最小凈距應符合設計要求。 3.6.1.5 纜線布放時應有冗余。在交接間,設備間對絞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314、6m;工作區為0.30.6m;光纜在設備端預留長度一般為510m;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 3.6.1.6 纜線的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a 非屏蔽4對對續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4倍,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8倍。 b 屏蔽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610倍。 c 主干對絞電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電纜外徑的10倍。 d 光纜的彎曲半徑應至少為光纜外徑的l.5倍,在施工過程中應至少為20倍。 3.6.1.7 纜線布放,在牽引過程中,吊掛纜線的支點相隔間距不應大于1.5m。 3.6.1.8 布放纜線的牽引力,應小于纜線允許張力的80%,對光纜瞬間最大牽引力不應超過光纜允許15、的張力。在以牽引方式敷設光纜時,主要牽引力應加在光纜的加強芯上。 3.6.1.9 纜線布放過程中為避免受力和扭曲,應制作合格的牽引端頭。如果用機械牽引時,應根據纜線牽引的長度,布放環境,牽引張力等因素選用集中牽引或分散牽引等方式。 3.6.1.10 布放光纜時,光纜盤轉動應與光纜布放同步,光纜牽引的速度一般為15m/s。光纜出盤處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緩沖的余量,又不宜過多,避免光纜出現背扣。 3.6.1.11 對絞電纜與電力電纜最小凈距應符合表3-50規定,與其他管線最小凈距應符合表3-51規定。 對絞電纜與電力線最小凈距 表3-50 單位最 小 凈 距 (mm) 范圍2kVA (380V16、) 25kVA (5kVA (380V) 對絞電纜與電力線平行敷設130300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槽道或鋼管中70150300 雙方均在接地的槽道或鋼管中注80150注:雙方都在接地的槽道或鋼管中,且平行長度小于10m時,最小間距可為10mm。表中對絞電纜如采用屏蔽電纜時,最小凈距適當減小,并符合設計要求。 對絞電纜與其他管線最小凈距 表3-51管線種類平行凈距 (m)垂直交叉凈距 (m)避雷引下線1.000.30保護地線0.050.02熱力管 (不包封)0.500.50熱力管 (包封)0.300.30給水管0.150.02煤氣管0.300.02 3.6.1.12 光纜敷設時與其他管線最小凈17、距應符合表3-52的規定。 光纜與其他管線最小凈距 表3-52 單位最小間隔距離 (mm) 內容 平 行交 叉市話管道邊線 (不包括入孔)?0.750.25非同溝的直埋通信電纜?0.500.5035kV2.000.50管徑50cm1.500.50高壓石油、天然氣管?10.000.50熱力、下水管?1.000.5壓力3kg/cm21.000.5壓力38kg/cm22.000.50排 水 溝?0.800.50 3.6.2 預埋線槽和暗管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3.6.2.1 敷設管道的兩端應有標志,表示出房號、序號和長度。 3.6.2.2 管道內應無阻擋,管口應無毛刺,并安置牽引線或拉線。 3.18、6.2.3 敷設暗管直采用鋼管或阻燃硬質(PVC)塑料管。布放雙護套纜線和主干纜線時,直線管道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60%,彎管道為40%50%,暗管布放4對對續電纜時,管道的截面利用率應為25%30%。預埋線槽宜采用金屬線槽,線槽的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40%。 3.6.2.4 光纜與電纜同管敷設時,應在暗管內預置塑料子管,將光纜設在子管內,使光纜和電纜分開布放,子管的內徑應為光纜外徑的1.5倍。 3.6.3 設置電纜橋架和線槽敷設纜線應符合下列規定: 3.6.3.1 電纜橋架直高出地面2.2 m 以上,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他障礙物不應小于300mm。橋架寬度不宜小于100mm,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19、率不應超過50%。 3.6.3.2 電纜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5m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設時,直線部分間隔距離在35m處設固定點。在纜線的距離首端、尾端、轉彎中心點處300500mm處設置固定點。 3.6.3.3 電纜線槽直高出地面2.2m。在吊頂內設置時、槽蓋開啟面應保持80mm的垂直凈空,線槽截面利用率不應超過50%。 3.6.3.4 布放線槽纜線可以不綁扎,槽內纜線應順直,盡量不交叉、纜線不應溢出線槽、在纜線進出線槽部位,轉彎處應綁扎固定。垂直線槽布放纜線應每間隔1.5m處固定在纜線支架上。 3.6.3.5 在水平、垂直橋架和垂直線槽中敷設纜線時,應對纜20、線進行綁扎。4對對絞電纜以24根為束,25對或以上主干對絞電纜、光纜及其他信電纜應根據纜線的類型、纜徑、纜線芯數分束綁扎。綁扎間距不宜大于1.5m,扣間距應均勻、松緊適度。 3.6.4 頂棚內敷設纜線時,應考慮防火要求纜線敷設應單獨設置吊架,不得布放在頂棚吊架上,宜放置在金屬線槽內布線。纜線護套應阻燃、纜線截面選用應符合設計要求。 3.6.5 在豎井內采用明配管、橋架、金屬線槽等方式敷設纜線,并應符合以上有關條款要求。豎井內樓板孔洞周邊應設置50mm的防水臺,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嚴實。 3.6.6 建筑群子系統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墻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設電纜、光纜施工技術要求應參照郵電21、部市內電話線路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電信網光纖數字傳輸系統工程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3.7 纜線終端安裝: 3.7.1 纜線終端的一般要求: 3.7.1.1 纜線在終端前,必須檢查標簽顏色和數字含義,并按順序終端。 3.7.1.2 纜線中間不得產生接頭現象。 3.7.1.3 纜線終端處必須卡接牢固、接觸良好。 3.7.1.4 纜線終端應符合設計和廠家安裝手冊要求。 3.7.1.5 對絞電纜與插接件連接應認準線號、線位色標,不得顛倒和錯接。 3.7.2 對絞電纜芯線終端應符合下列要求: 3.7.2.1 終端時,每對對絞線應盡量保持扭絞狀態,非扭絞長度對于5類線不應大于13mm22、; 4類線不大于25mm。 3.7.2.2 剝除護套均不得刮傷絕緣層,應使用專用工具剝除。 3.7.2.3 對絞線在信息插座(RJ45)相連時,必須按色標和線對順序進行卡接。 3.7.2.4 對絞電纜與RJ45信息插座的卡接端子連接時,應按先近后遠,先下后上的順序進行卡接。 3.7.2.5 對絞電纜與接線模塊(IDC,RJ45)卡接時,應按設計和廠家規定進行操作。 3.7.2.6 屏蔽對絞電纜的屏蔽層與接插件終端處屏蔽罩可靠接觸,纜線屏蔽層應與接插件屏蔽罩368圓周接觸,接觸長度不宜小于100mm。 3.7.3 光纜芯線終端應符合下列要求: 3.7.3.1 采用光纖連接盒對光纜芯線接續、保護、23、光纖連接盒可為固定和抽屜二種方式。在連接盒中光纖應能得到足夠的彎曲半徑。 3.7.3.2 光纖融接或機械連接處應加以保護和固定,使用連接器以便于光纖的跳接。 3.7.3.3 連接盒面板應有標志。 3.7.3.4 跳線軟纖的活動連接器在插入適配器之前應進行清潔,所插位置符合設計要求。 3.7.3.5 光纖接續損耗值,應符合表3-53的規定。 光纖接續損耗 表3-53光 纖 接 續 損 耗 (dB)多 模單 模平均值最大值平均值最大值融 接0.150.300.150.30機械接續0.150.300.200.30 3.7.4 各類跳線的成端: 3.7.4.1 各類跳線纜線和插件間接觸應良好,接線無誤24、,標志齊全。跳線選用類型應符合系統設計要求。 3.7.4.2 各類跳線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對絞電纜不應超過5m,光纜不應超過10m。 3.8 綜合布線系統調試: 3.8.1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系統調試,包括纜線、信息插座及接線模塊的測試。各項測試應有詳細記錄,以作為竣工資料的一部分。有關電氣性能測試記錄格式如表3-54所示。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電氣性能測試記錄表 表3-54內 容記錄序號編 號電 纜 系 統光纜系統地址號纜線號設備號長度接線圖衰減近端串擾屏蔽電纜屏蔽層連接情況衰減反射測試日期測試人員測試儀表型號處理情況 3.8.2 電氣性能測試儀表的精度應達到表3-55規定的要求。 測試儀精度25、最低性能要求表 表3-55序號性能參數1100兆赫 (MHz)1 隨機噪聲最低值 6515log (f/100) dB注12 剩余近端串擾 (NEXT) 5515log (f/100) dB注13 平衡輸出信號 3715log (f/100) dB注14 共模抑制 3715log (f/100) dB注15 動態精確度 0.75dB注1.2.6 長度精確度 1米4%7 回損 15dB注:1.表中f表示頻率,單位為MHz。對表中計算值低于75dB時,第1、2項可以不測量;在低于60dB時,第3、4、5項可以不測量。2.以表中第5項內容,從0dB至10dB的近端串擾極限值優于至60dB時的值。 326、.8.3 測試儀表應能測試3、4、5類對絞電纜。 3.8.4 測試儀表對于一個信息插座的電氣性能測試時間宜在2050s之間。 3.8.5 測試儀表應有輸出端口,以將所有測試數據加以存貯,并隨時輸出至計算機和打印機進行維護管理。 3.8.6 電纜、光纜測試儀表應經過計量部門校驗,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3.8.7 調試程序如下: 由數據終端,語音終端開始檢查,信息出口,水平纜線,樓層配線架,主配線架,垂直纜線,電腦機房,電話交換機房,經過全面的調試前檢查確認無誤時,然后對子系統逐一進行調試,各子系統經過調試檢測符合規定允許開通時,再進行系統綜合調試,經測試后傳輸速率等技術參數符合規定27、,便可交付使用。 3.9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竣工驗收項目及內容見表3-56所示。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項目及內容 表3-56階 段驗收項目驗 收 內 容驗收方式一、施工前檢查1. 環境要求(1) 土建施工情況:地面、墻面、門、電源插座及接地裝置; (2) 土建工藝:機房面積、預留孔洞; (3) 施工電源; (4) 活動地板敷設 施工前檢查 2. 器材檢驗(1) 外觀檢查; (2) 規格、品種、數量; (3) 電纜電氣性能抽樣測試; (4) 光纖特性測試3. 安全、防火要求(1) 消防器材; (2) 危險物的堆放; (3) 預留孔洞防火措施 施工前檢查 二、設備安裝1. 設備機架(1) 規格、程式28、外觀; (2) 安裝垂直、水平度; (3) 油漆不得脫落,標志完整齊全; (4) 各種螺絲必須緊固; (5) 防震加固措施; (6) 接地措施 2. 信息插座(1) 規格、位置、質量; (2) 各種螺絲必須擰緊; (3) 標志齊全; (4) 安裝符合工藝要求; (5) 屏蔽層可靠連接 隨工檢驗 三、電、光纜布放 (樓內)1. 電纜橋架及槽道安裝(1) 安裝位置正確; (2) 安裝符合工藝要求; (3) 接地 隨工檢驗 2. 纜線布放(1) 纜線規格、路由、位置; (2) 符合布放纜線工藝要求 續表階 段驗收項目驗 收 內 容驗收方式四、電、光纜布放 (樓間)1. 架空纜線(1) 吊線規格、架29、設位置、裝設規格; (2) 吊線垂度; (3) 纜線規格; (4) 卡、掛間隔; (5) 纜線的引入符合工藝要求 隨工檢驗 2. 管道纜線(1) 使用管孔孔位; (2) 纜線規格; (3) 纜線走向; (4) 纜線的防護設施的設置質量3. 埋式纜線(1) 纜線規格; (2) 敷設位置、深度; (3) 纜線的防護設施的設置質量; (4) 回土夯實質量4. 隨道纜線(1) 纜線規格; (2) 安裝位置、 路由; (3) 土建設符合工藝要求 隱蔽工程簽證 5. 其他(1) 通信線路與其他設施的間距; (2) 進線室安裝、施工質量五、纜線終端1. 信息插座符合工藝要求2. 配線模塊符合工藝要求3. 光30、纖插座符合工藝要求4. 各類跳線符合工藝要求六、系統測試1. 工程電氣性能測試(1) 連接圖; (2) 長度; (3) 衰減; (4) 近端串擾; (5) 設計中特殊規定的測試內容 竣工檢驗 2. 光纖特性測試(1) 類型(單模或多模); (2) 衰減; (3) 反射 竣工檢驗 3. 系統接地符合設計要求竣工檢驗七、工程總驗收1. 竣工技術文件清點、交接技術文件;2. 工程驗收評價考核工程質量,確認驗收結果 注:1.樓內纜線敷設在預埋槽道及暗管中的驗收方式為隱蔽工程簽證。2.系統測試內容的驗收亦可在隨工中進行檢驗。 4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綜合布線所使用的設備器件、盒、箱31、纜線、連接硬件等安裝應符合相應產品廠家和國家有關規范的規定。 4.1.2 防雷、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設備金屬外殼及器件、纜線屏蔽接地線截面,色標應符合規范規定;接地端連接導體應牢固可靠。 4.1.3 綜合布線系統的發射干擾波的電場強度限值要求應符合EN55022和CSPR22標準中的相關規定。 4.1.4 綜合布線系統應能滿足設計對數據系統和語音系統傳輸速率,傳輸標準等系統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 檢驗方法:觀查檢查或使用儀器設備進行測試檢驗。 4.2 基本項目: 4.2.1 綜合布線系統設備間、交接間、纜線管線、金屬線槽、各種器件、信息插座的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規范規定。布局合理,排列整齊32、纜線連接正確、壓接牢固。 4.2.2 連接硬件符合設計要求、標記和色碼清晰、性能標志設置正確。 4.2.3 電氣及防護、接地、抗電磁干擾、防靜電、防火、防毒、環境保護應符合規范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或使用儀器設備進行測試檢驗。 4.3 允許偏差項目: 4.3.1 綜合布線系統鏈路傳輸的最大衰減限值,包括兩端的連接硬件、跳線和工作區連接電纜在內,應符合表3-57的規定。 鏈路傳輸的最大衰減限值表 表3-57頻 率最 大 衰 減 限 值 (dB)(MHz)A級B級C級D級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16 5.5 5.8 3.7 6.633、 10.7 14.0 2.5 4.8 7.5 9.4 10.5 13.1 18.4 23.2 注:要求將各點連成曲線后,測試的曲線全部應在標準曲線的限值范圍之內。 4.3.2 綜合布線系統任意兩線對之間的近端串音衰減限值,包括兩端的連接硬件、跳線和工作區連接電纜在內(但不包括設備連接器),應符合表3-58規定。 4.3.3 綜合布線系統中任一電纜接口處的反射衰減限值,應符合表3-59的規定。 4.3.4 綜合布線系統鏈路衰減與近端串音衰減的比率(ACR),應符合表3-60的規定。 線對間最低近端串音衰減限值表 表3-58頻 率最低近端串音衰減限值 (dB)(MHz)A級B級C級D級0.1 1.34、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27 40 25 39 29 23 19 54 45 39 36 35 32 27 24注:1. 2. 3. 所有其他音源的噪聲應比全部應用頻率的串音噪聲低10dB。 在大對數主干電纜中,最壞線對的近端中音衰減值,應以功率累計數來衡量。 橋接分岔或多組合電纜,以及連接到多重信息插座的電纜,任一對稱電纜組或單元之間的近端串音衰減至少要比單一組合的4對電纜的近端串音衰減好一個數值摹 =6dB+10lg(n+1)dB 式中:n為電纜中非光纖的對稱電纜組數。 電纜接口處最小反射衰減限值表 表3-59頻 率最小反射衰減限值(MHz35、)C級D級1f10181810f16151516f201520f10010 最小ACR限值表 表3-60頻 率最小ACR限值 (dB)頻 率最小ACR限值 (dB)(MHz)D級(MHz)D級0.1 1.0 4.0 10.0 16.0 40 35 3020.0 31.25 62.5 100.0 28 23 13 4 注:1. 2. ACR (dB) =aN (dB) a (dB) 式中 aN棗任意兩線對間的近端串音衰減值; a棗鏈路傳輸的衰減值。 本表所列的ACR值優于計算值,在衰減和串音衰減之間允許有一定限度的權衡選擇,其選擇范圍如表3-61。 衰減和近端串音衰減的選擇極限表 表3-61頻 36、率 (MHz)最大衰減量 (dB/100m)最小近端串音衰減量 在100m時的 (dB)2084131.2510.33962.515331001929 4.3.5 綜合布線系統的分級和傳輸距離限值應符合表3-62的規定: 系統分級和傳輸距離限值表 表3-62系統最高傳對絞電纜傳輸距離 (m)光纜傳輸距離 (m)應用舉例分級輸頻率100 3類100 4類100 5類1500 4100MHz多模單模A100kHz2000300030003000 PBX X.21/V.11 B 1MHz 200 260 260 400 N-ISDN CSMA/ CD1BASE5 C 16MHz 100 注1 15037、 注3 160 注3 250 注3 CSMA/ CD1BASE-T Token Ring 4Mbit/s Token Ring 16Mbit/s D 100MHz 100 注1 150 注3 Token Ring 16Mbit/s B-ISDN (ATM) TP-PMD 光纜 100MHz 2000 3000 注2 CSMA/CD/FOIRL CSMA/CD 10BASE-F Token Ring FDDI LCF FDDI SM FDDI HIPPI ATM FC 4.3.6 綜合布線系統線對的直流環路電阻限值,當系統分級和傳輸距離在表3-62規定的情況下,應符合3-63的規定。 直流環路電38、阻限值表 表3-63鏈路級別A級B級C級D級最大環路電阻 ( )5601704040 4.3.7 綜合布線系統線對的傳播延遲限值,應符合表3-64的規定。 最大傳播延遲限值表 表3-64測量頻率 (MHz)級 別延 遲 (靤)0.1A201B510C130D1 注:配線(水平)子系統中的最大傳播延遲不得超過1靤。 4.3.8 綜合布線系統的縱向差分轉換衰減(平衡)限值,應符合表3-65的規定: 縱向差分轉換衰減限值表 表3-65頻 率最小縱向差分轉換衰減限值 (dB)(MHz)A級B級C級D級0.1304535401.02030404.0待定待定10.0253016.0待定待定20.0待定待定39、100待定 注:縱向基分轉換衰減的測試辦法正在研究。 4.3.9 綜合布線系統光纜波長窗口的各項參數,應符合表3-66的規定: 4.3.10 綜合布線系統的光纜,在表3-66各項參數的條件下,光纖鏈路可允許的最大傳輸距離,應符合表3-67的規定。 4.3.11 綜合布線系統多模光纖鏈路的最小光學模式帶寬,應符合表3-68的規定。 4.3.12 綜合布線系統光纖鏈路任一接口的光學反射衰減限值,應符合表3-69的規定。 4.3.13 綜合布線系統的纜線與設備之間的相互連接應注意阻抗匹配和平衡與不平衡的轉換適配。 光纜波長窗口參數表 表3-66光纖模式,標稱波長 (nm)下限 (nm)上限 (nm)40、基準試驗波長 (nm)最大光譜寬度FWHM (nm)多模85079091085050多模1300128513301300150單模131012881339131010單模155015251575155010 注:1. 多模光纖:芯線標稱直徑為62.5/125靘或50/125靘; 850nm波長時最大衰減為3.5dB/km;最小模式帶寬為200MHzkm 1300nm波長時最大衰減為1dB/km;最小模式帶寬為500MHzkm;2. 單模光纖:芯絨應符合IEC793-2,型號BI和ITU-T G.652標準; 1310nm和1550nm波長時最大衰減為ldB/km;截止波長應小于1280nm。141、310nm時色散應6PS/kmnm;1550nm時色散應20PS/kmnm。3. 光纖連接硬件:最大衰減0.5dB;最小反射衰減:多模20dB,單模26dB。 光纖鏈路允許最大傳輸距離表 表3-67鏈路長度多模衰減值 (dB)單模衰減值 (dB)(m)850 (nm)1300(nm)1310 (nm)1550 (mm)配線 (水平) 子系統1002.52.22.22.2干線 (垂直) 子系統5003.92.62.72.7建筑群子系統15007.43.63.63.6 注:1.表中規定的鏈路長度,是在采用符合規定的光纜和光纖連接硬件的條件下,允許的最大距離。2.對于短距離的應用場合,應播入光衰減器42、,保證達到表中規定的衰減值。 多模光纖鏈路的光學模式帶寬表 表3-68標稱波長 (nm)最小光學模式帶寬 (MHz)8501001300250 注:單模光纖鏈路的光學模式帶寬,ISO/IEC11801:1995(E)尚未作出規定。 光纖鏈路的光學反射衰減限值表 表3-69光纖模式,標稱波長 (nm)最小反射衰減限值 (dB)光纖模式,標稱波長 (nm)最小反射衰減限值 (dB)多模85020單模131026多模130020單模155026 5 成品保護 5.1 綜合布線系統設備及纜線等安裝時,不得損壞建筑物,并注意保持墻面的整潔。 5.2 設置在頂棚內的纜線、管槽安裝等,不應損壞龍骨和頂棚。 43、5.3 補修漿活時,不得將設備及器件表面弄臟,地面線槽、信息插座應防止損壞或部件內進水。 5.4 使用高凳或搬運物件時,不得損壞或碰撞墻面和門窗等。 6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管道內或地面線槽阻塞或進水,影響布線,疏通管槽,清除水污后布線。 6.2 信息插座損壞,接觸不良,檢查修復。 6.3 纜線長度過長,信號衰減嚴重,按設計圖進行檢查,纜線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調整信號頻率,使其衰減符合設計和規范規定。 6.4 光纖連接器極性接反,信號無輸出,將光纖連接器極性調整正確。 6.5 有信號干擾,檢查消除干擾源,檢查纜線的屏蔽導線是否接地,線槽內并排的導線是否加隔板屏蔽,電纜和光纜是否進行隔離處44、理,室內防靜電地板是否良好接地等。 6.6 光纜傳輸系統傳輸衰減嚴重,檢查陶瓷頭或塑料頭的連接器,每個連接點的衰減值是否大于規定值。 6.7 光纜數字傳輸系統的數字系列比特率不符合規范規定,檢查數字接口是否符合設計規定。 6.8 設備間子系統接線錯誤,造成控制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檢查色標按設計圖修正接線錯誤。 6.9 雷擊引起危險的過電壓,過電流影響或損壞綜合布線設備器件等,應選用氣體放電管保護器進行過壓保護,過流保護直選用能夠自復的保護器,防止雷擊必須同時采用過壓、過流保護器。 7 質量記錄 7.1 設備、器件、纜線、接插件各類跳線、接線排、信息插座、光纖插座等產品的出廠合格證、產品技術文件資45、料應齊全。 7.2 綜合布線系統管槽、纜線敷設等安裝工程、安裝預檢、隱檢工程簽證,自檢、互檢記錄。 7.3 設計變更,洽商記錄,設備器材明細表,竣工圖。 7.4 配管及管內穿線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記錄。 7.5 槽板配線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有金屬線槽敷設時應填此表)。 7.6 避雷針(網)及接地裝置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進行接地裝置敷設時填此表)。 7.7 架空線路和桿上電氣設備安裝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有架空線路安裝工程時填此表)。 7.8 電纜線路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有電纜敷設工程時填寫此表)。 7.9 綜合布線系統隨工驗收記錄系統調試運行記錄。 7.10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電氣性能測試記錄,如系統采用微機設計、管理、維護,監測應提供程序清單和用戶數據文件,以及磁盤、操作說明等文件。 7.11 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竣工技術資料一式三份交給建設單位。專業技術負責人:交底人:接受人: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14
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