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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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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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膇蒄蚆羀艿芇薂罿罿蒂蒈 副本工程編號: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工程名稱: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內 發 包 人: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 承 包 人:建筑工程公司 廣東省建設廳制正本工程編號: 合同編號: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2009年工程名稱: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內 發 包 人: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 承 包 人:建筑工程公司 廣東省建設廳制第一部分 協 議 書發包人:(全稱) 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 承包人:(全稱) 建筑工程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2、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地點: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內工程內容:主要內容包括對原有二樓建筑進行原狀維修,建筑裝飾、電氣照明等,總面積約110平方米,具體詳見本工程工程量清單及設計圖紙。 . 工程立項、規劃批準文件號:海發改基【2011】58號文 資金來源: 區財政資金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 主要內容包括對原有二樓建筑進行原狀維修,建筑裝飾、電氣照明等,總面積約110平方米,(具體數據要求以招標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三、合3、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 60_天。擬從 2012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2012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四、質量標準: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規定施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執行,必須達到新竣工備案制的合格標準。五、合同價款 暫定合同總價(大寫):貳拾伍萬玖仟貳佰柒拾貳元叁角陸分 (小寫): 259272.36 元 其中暫定金額(甲方預留金):¥ 元( 萬元)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4、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七、詞語含義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承諾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九、發包人承諾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訂立時間: 2012 年 月 日本合同訂立地點: 廣東省廣州市 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于 當日 后生效。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 建筑5、工程公司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條款(2009年標準版略)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1、定義1.40 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包括: 文書 信件 電報 傳真 電子郵件 其他:按通用條款1.39。2、合同文件及解釋(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及招標文件(適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充說明等文件資料);(3)承包人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含評標期間的澄清文件和補充資料);(4)專用條款;(5)通用條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6、;(8)工程量清單;(9)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3.3 約定適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國家、省市頒發的建筑工程標準、規范。4、通訊聯絡4.2 各方通訊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達方式(1) 各方通訊地址和收件人:發包人: 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編: 承包人:建筑工程公司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編: 監理單位: 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通訊地址:收件人: 郵編: 造價咨詢單位:通訊地址: 收件人: 郵編:(2) 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 / 5、工程分包5.1 (3) 指定分包工程: / 14、發包人14.7、1 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提供現場的日期與開工日期相同,場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發包人負責辦理。(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施工臨時用水、用電、通訊設施由發包人負責。(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由承包人根據現場的需要與發包人協商確定。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工程地質資料與設計文件同時提供。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文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由承包人協助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余泥排放證等各種施工證件,并辦理報監手續。(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發包人負責聯系8、設計單位向承包人作技術交底,提供道路測量控制樁、水準點和標高。承包人應負責對設計提供的道路測量控制樁、水準點和標高進行現場復測,并填妥測量復核記錄簽字備案,經監理簽字確認后,將用地邊線標識后提交給發包人委托的拆遷單位作為控制邊線。(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七天。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發包人協助承包人做好上述保護工作的協調處理,除文物保護外,其它保護工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應通知 派員到現場監督施工放線。14.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 14.3發包人未能履行9、14.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工期方可順延,否則,工期不能順延。14.4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約定(1) 工程價款支付期限 按合同支付的有關規定 其他特殊說明:(2) 工程價款支付方式: 按協議書所注明的帳號銀行轉帳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14.5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標準與規范名稱、圖紙及技術要求的約定:(1) 提供的時間:標準與規范由承包人自備。圖紙在雙方簽訂合同后 2 天內提供。(2) 提供的份數:施工圖紙 8 套。14.6 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開工前 7 天內。15、承包人15.1 承包人有關工作的約定除通用條款15.1的約定外,承包人還應:(1)承10、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必須配合電梯預埋件、人防預埋件,設備基礎及圖紙上其他預埋件的預埋施工。、承包方自行安裝施工用水、電表(經工程師及建設單位檢查合格并符合有關規范要求),施工場地內水電管線由承包方根據施工需要自行解決。每月按水表、電表實際用量按市自來水公司、市供電局規定的施工用水、用電單價(含稅金),施工單位每月自行繳交水電費,或經委托方同意,在次月5日前由承包方繳納給建設單位,逾期不繳者,每逾期一日,建設單位按未繳納金額的1計收滯納金。、承包方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許可的范圍內,在進行施工以及修補其任何缺陷所必須的一切操作時不應給下列各方帶來不必要和不適當的干擾,否則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11、承擔:(A)公眾的便利(B)公用道路及場所以及屬于建設單位或任何單位所屬的道路的進出、使用等。、承包方在本合同工程實施期間因公安、交警、城管等執法部門規定白天不準行車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準行車帶來的不便由承包方自行協調,承包方不能要求追加任何費用,更不能據此延誤工期。、承包方在本合同工程實施期間對周邊環境和人員造成影響可能引起的賠償由承包方自行承擔。、承包方在本合同工程實施期間要嚴格遵守消防部門的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3)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每月20號前向工程師報送“工程進度月報表”和“計量支付申請書”,工程師確認的時間為每月25日前。(4)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12、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承包人應負責現場全部作業的安全,在合同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補缺陷的整個工程期限內:全面負責所有留在現場上的人員的安全,保護其管轄范圍的現場(包括某些尚未完工的和發包人尚未接管的工程)處于有條不紊和良好的狀態。根據工程師或當地政府要求,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提供和維持所有的照明燈光、護板、圍墻、柵欄、警告信號標志和值班人員,對工程進行保護和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施工圍蔽按市政園林【2001】1273號文要求執行。遵守和執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間施工規定。承包人應保證施工期間行人、車輛等的通行,除非得到有關部門批準,否則不能進行全封閉施工。施工臨時占用人行道、車道等設施,由承包13、人辦理有關手續,發包人協助,所需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同時承包人有責任協助公安、交通等部門維護所在現場地段的交通與人流,既保證施工安全,也保護車輛和行人的暢通和安全。承包人應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有關費用,并保證發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訴訟、以及其它開支。(5)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按招標文件要求,其費用含在投標報價中。(6)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承包人應當承擔其出入現場所需要的專用或臨時道路(含水路)通行權,養路費等一切費用和稅費,辦理相關手續;修建所有臨時道路(含水路)的一切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14、,不另行計量支付。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其所需要的工地以外的供工程使用的任何附加設施。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根據設備、材料或臨時設施運輸的需要,承包人應負責并自費加固任何橋梁或重修或改進任何與施工現場連接或通往現場的任何道路(含水路)。退場前,對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道路、橋梁、水閘、碼頭、堤圍設施的損壞自費恢復原狀。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間,根據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承包人應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來保護現場內外的環境。承包人已在合同價款中考慮有關費用,并保證發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訴訟、以及其它開支。(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見本專用條款的15、補充條款47.5款規定。(8)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施工期間發現文物,應按國家文物和省、市有關文物管理規定保護現場,并通知有關部門。施工期間執行市政園林【2001】1273號文關于加強市政園林和管線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規定,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承包人負責。除文物保護外,其它保護工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不另行計量支付。(9)施工場地文明施工的要求:本合同工程現場文明施工必須嚴格按以下文件執行,并掛牌施工接受監督:廣州市建設委員會制定的廣州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穗建筑【1999】175號16、。(10)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a承包人不按文明施工要求和規定進行施工,在發包人發出通知2日內,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如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工程師有權委托第三人進行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可在應付的合同費用或履約保證金內直接抵扣,并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35.2.6執行。對施工圖、技術資料做認真地復核和檢查,有預見性的發現和指正設計缺陷和錯誤,應提出能實質性地節約資金和縮短工期的建議和措施,并書面通知發包人。b干擾與協調b.1承包人應當清楚地預計到施工期間對外界可能產生的不可避免的干擾,并為此保證主動努力減少這些干擾對外界的影響,且應當積極主動與外界進行協17、調。b.2承包人應當清楚并充分預計到在工程前期施工場地征地拆遷工作的各種困難及其對工程進展的不利影響,甚至是嚴重影響。對此,承包人應積極主動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并盡量創造各種條件和采取各種有效措施,以確保工程順利推進及工期目標的實現。這種困難或影響不能免除承包人對工期目標未能實現的責任,并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順延工期或增加各種費用。b.3 承包人應負責協調施工期間外界的各種干擾,協調不果,方可書面要求發包人出面協調。b.4發包人將在承包人的配合下,充分運用自己對各方面的影響力,盡可能地將外界對工程的干擾減少到最低程度。這種協調并不解除承包人的各項責任與義務。c根據工程需要,承包人應采用計算機信息18、管理技術建立相應的信息技術網絡,以便與發包人、各有關單位進行數據交換,提高工作效率。承包人應負責將網絡終端接至發包人、監理單位。上述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15.5 承包人負責的設計的約定(1) 合同規定由承包人負責的設計: / (2) 承包人提供設計的時間: / 17、發包人代表17.1 發包人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1) 發包人任命的發包人代表是( 李森松 ),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94號西區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2) 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18、監理工程師18.1 負責合同工程的監理單位及任命的監理工程師(1)監理單位: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19、代表人 : (2)任命( )為監理工程師,其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廣州市東區春暉三街14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 18.3 (10)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按監理合同。19、造價工程師19.1 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及任命的造價工程師(1)造價咨詢單位: 法定代表人:(2)任命( )為造價工程師,其聯絡通訊地址如下: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19.3(4)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按造價咨詢合同20、承包人代表20.1 承包人任命( )為承包人代表,其通訊聯絡地址如下: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615號鴻翔大廈天麟第2306 郵政編碼: 510620、3021、指定分包人21.1事先指定的分包人及有關規定: / 23、工程擔保23.1 擔保內容、方式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見履約保函。26、不可抗力26.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27、保險27.1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保險事項有:通用條款27.1款的第(1)項;通用條款27.1款的第(2)項;通用條款27.1款的第(3)項;通用條款27.1款的第(4)項。27.8 對保險事項的其他約定: / 28、進度計劃和報告28.3 承包人編制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時間要求:按通用條款28款執行。29、開工29.2 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并領取了施工許可證3天)內簽發開工令。 按照通用條款21、規定的42天 領取施工許可證3 天內31、工期及工期延誤31.1 合同工程工期:( 60 )天。(1) ( / )單項工程的工期:( / )天。(2) ( / )單項工程的工期:( / )天。36、質量目標36.1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按照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規定施工,驗收標準按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執行,必須達到新竣工備案制的合格標準。41、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41.1 約定發包人是否供應材料設備 發包人不供應材料設備,本條不適用。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41.62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合同工程結算方式: / 42、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42.7 發包人指定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 / 45、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45.1 中間驗收部位包括:按驗收規定執行。47、工程試車47.1 約定是否試車 不需要試車的,本條不適用。 需要試車的,試車的內容及要求具體如下:49、竣工驗收49.1 中間交工工程的驗收 合同工程無中間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適用。 合同工程有中間交工工程的,各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計劃竣工時間如下:(1)( / )工程,計劃竣工時間( / ),其范圍包括:(2)( / )工程,計劃竣工時間( / ),其范圍包括:50、質量保修50.2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約定:23、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2000年第80號令)執行。54、暫列金額(預留金)54.1 本合同暫列金額(甲方預留金):¥ 元。5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56.1 提前竣工獎的約定 不設提前竣工獎的,本款不適用。 設提前竣工獎的,每日歷天應獎額度為( / )元,提前竣工獎的最高限額是( / )。56.2 誤期賠償費的約定(1) 每日歷天應賠付額度:(中標價0.2 )元。(2) 誤期賠償費最高限額是( / )。57、合同價款約定與調整事宜57.2 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工程量的偏差; 工程變更; 物價及后繼法律法規的變化; 費用索賠事件或發包人負責的其他情況; 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24、造價調整;57.3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工程實體項目調整辦法執行招標文件的有關條款,具體明確如下: 投標人一旦中標,中標總價即為暫定合同總價;當投標單價不超過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時,該清單項目的中標單價為結算單價,在工程結算時將不得變更注:單價不變是指清單項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質量及品牌與招標文件中確定的質量及品牌在同一檔次(或更高)的情況下,清單項目單價不變。若建設單位指定清單項目的主要材料的質量和品牌檔次高于(或承包人進場材料的質量和品牌檔次低于)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及品牌檔次,則僅按實調整該清單項目的主材價格,主材價差的調整基數為該項目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中的主材單價,其它不變;當投標單價超過25、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時,該項目投標綜合單價按該清單項目的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1-投標下浮率)投標下浮率=(招標控制價總價-投標報價總價)/招標控制價總價100%進行修正,修正之后的總價作為中標總價,修正投標報價書作為招標文件及合同的附件,修正之后的投標清單項目綜合單價作為該清單項目的結算綜合單價。工程量清單數量依據竣工圖及竣工資料按實結算,因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或招標文件、答疑會議紀要中允許調整造價的工程內容,必須在得到建設單位和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書面確認后,由施工單位繪制工程竣工圖(竣工圖須由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現場代表三方簽認)作為竣工結算的依據。項目工程量清單實際數量乘以項目結算單價為26、該項目的結算價。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類似項目,只是項目主要材料發生變化的,則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只對項目的主要材料價格進行調整換算,主材價差的調整基數為該項目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中的主材單價,其它費用不變,即調整后的清單單價=投標單價+材料價差*(1-投標下浮率)。如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有兩個以上,則由招標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費和利潤取費最低的優先順序選擇類似項目綜合單價進行換算。如換算時出現主材表中沒有的材料,其單價則按施工期廣州地區材料市場該項材料的實際價格予以調整。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同項目或類似項目的,其新增項目綜合單價根據現行定額及其相關計27、價文件編制再乘以(1-投標下浮率)確定,投標下浮率=(招標控制價總價-投標報價總價)/招標控制價總價*100%,最終以天河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核準后確定。 措施項目費一次包干,結算時不予調整。 本工程結算造價最終審核結果為準。58、工程量的偏差58.2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分部分項工程的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 按專用條款57.3款的第(1)項。58.3 工程量的偏差,導致措施項目費調整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進行調整。 按以下約定進行調整:按專用條款57.3款的第(2)項。61、物價和后繼法律法規引起的調整61.1 物價變化引起合28、同價款的調整 合同價款不因物價漲落而調整。 物價漲落超過通用條款規定的幅度,應調整合同價款,調整數據約定如下:(1) 固定系數a( / )(2) 人工,權重系數b( / )(3) 機械臺班,權重系數c( / )(4) 鋼筋,權重系數d( / )(5) 其他資源及權重。61.2 投標截止日期: / 62、支付事項62.2 約定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為:(應付未付金額0.2)。63、預付款63.1 關于預付款的約定 沒有預付款的,本條不適用。 有預付款的,預付款的金額為扣除暫列金額后合同價的30%,其支付辦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條有關規定。63.2 預付款支付的有關規定:(1)29、 開工前支付。(2)由建設單位代繳的基本勞動保險金,在支付工程預付款時,由建設單位按實繳金額一次性扣回。63.4 預付款抵扣辦法: 預付款按照期中應支付款項的( / )(百分比)扣回,直到扣完為止。 其他抵扣方式:預付款在進度款支付超過合同價的50%開始,連續三次均衡扣除。6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64.1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的約定(1)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內容及范圍: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以廣東省統一計價依據的規定為準。 發包人的其他要求: (2)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總額(¥ 17184.15 元)。64.2 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預付、支付辦法和扣30、回方式按:通用條款64.2款的規定;其他:已包含在工程進度款中支付,不再另行支付。65、進度款65.1 支付期間:以月為單位;工程進度款每月按工程施工完成進度的80%支付。工程完工時發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至扣除暫列金額后工程合同價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備案,竣工結算經審核后10天內,工程款支付至審定的結算價95%。余款在工程質量保修期滿一年后一個月內無息付清。 以季度為單位;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1) (2) 65.2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額是:( / )萬元。67、竣工結算與結算款67.1 結算的程序和時限: 按通用條款67.2款至66.7款的規定辦理; 辦理結算程序和時限為:按規定的結31、算程序和時限辦理。67.8 發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的特殊要求: 經相關部門審核。68、質量保證金68.2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及扣留(1) 質量保證金的金額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為合同價款的3 為 結算價5% 。(2)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按照通用條款的規定,從每次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進度款和結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為3%。 其他扣留方式:結算造價扣留。69、合同爭議69.4 爭議或認定機構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 不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具體為:(1) (2) (3) 69.6 雙方同意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向( / )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74、保密要求32、74.1 保密信息的提供時間:76、合同份數76.1 合同文本的提供 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由發包人提供 不按通用條款本款的規定,具體提供方式如下:承包人提供。76.3 合同副本的份數( 捌),其中發包人( 肆 )份,承包人( 肆 )份。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承包人:(全稱)建筑工程公司為保證 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應按照有關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1 質量保修范圍質33、量保修范圍具體質量保修范圍,雙方約定如下:協議書第二條規定的工程承包范圍內全部內容。2 質量保修期2.1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2.2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為 / 年; 3、電氣管線工程、給排水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為 1 年;4、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為 / 個采暖期、供冷期;5、裝飾裝修工程為 / 年;6、其他項目按建設部頒發的第80號令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執34、行。3 質量保修責任3.1 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3.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3.3 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應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安全和質量。凡出現其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應立即實施保修。3.4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4 質量保修費用質量保修費用及相關的損害賠償費,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5、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的使用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68條賦予的規定一致,約35、定和支付按專用條款第65.1條執行。6 其它6.1 雙方約定的其它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6.2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署,作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發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2010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廉 政 合 同發包人:(全稱)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承包人:(全稱)建筑工程公司 根據國家、省工程建設和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提高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資效益,發包人承包人就加強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訂立本合同。1 雙方權利和義務1.1 嚴36、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1.2 嚴格執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1.3 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1.5 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應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1.6 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合同的行為,有向其上級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沒有上級部門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第70條規定處理。2 發包人義務2.1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37、或接受承包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報銷任何應由發包人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2.2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請(工作餐除外)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2.3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發包人有關的工程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2.5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購買合同約定外的材料和設備。2.6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38、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3 承包人義務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發包人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宴請(工作餐除外)及娛樂活動。3.4 承包人不得為發包人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4 違約責任4.1 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2條規定,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廉政建設規定的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39、的,應予賠償。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3條規定,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廉政建設規定的處分;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5 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其上級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并由雙方或其上級部門相互約請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6 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7 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為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教學樓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工程名稱)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后生效。8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 捌份,雙方各執 肆 份。有上級部門的,雙方應送交其上級部門各一份。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廣州市海珠區新洲小學 建筑工程公司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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