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工程違約處罰管理要求(3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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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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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違約處罰管理要求一、進度類違約處罰管理要求1、 按發包人審核確認的施工計劃(包含勞動力計劃、材料進場計劃等),出現進度滯后,視情節輕重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人支付元違約金。2、 關鍵節點滯后,每天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3、 驗收節點滯后,每天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4、 工期延誤: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延期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并賠償分包人損失,并由此造成總承包合同工期延誤的,承包人還需承擔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工期違約責任;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本合同工程工期延誤,分包人除應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價款2%的工期違約金外,每延遲一天,分包人每天還需向發包人支付本合同價款0.1%的工期違約2、金,并從最近一次付款中扣除。若因此致使總承包工程延期而使承包人蒙受損失的,分包人還得賠償承包人相關損失。由于分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超過三十天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5、 承接查驗節點滯后,每天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2000元違約金,并承擔公區能耗費用分攤。6、 在發包人向分包人發出工期預警書面函件后,分包人仍不能達到發包人關鍵節點要求(即發包人根據目前的分包人施工狀態預判分包人本工程實施過程中關鍵節點達成有風險時),經監理人確認,發包人有權組織第三方進場,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承擔(發包人僅需書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費),且分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責任。二、質量類違約處罰管理要求1、 工序不報驗,每3、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2、 材料進場不報驗,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3、 進場材料抽檢不合格,無條件退場,并處以每次元違約金。4、 如果分包人未經甲方允許,在施工過程中擅自更改或替換材料品牌, 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所有損失均由分包人承擔;5、 現場施工質量問題,視情節輕重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并無條件返工。6、 各類質量驗收不合格,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7、 發包人、監理及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指令,未按要求整改回復,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8、 質量管理動作不落地,視情節輕重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94、 地區公司月度檢查中被帶星通報批評,按嚴重等級分包人向發包人分別支付元違約金。10、 集團第三方檢查被帶星通報批評,按嚴重等級分包人向發包人分別支付元違約金。11、 根據項目特征自行添加三、安全文明施工類違約處罰管理要求1、 未按合同要求進行成品保護,視情節輕重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 工完場清,現場施工時造成的垃圾必須當天清運至現場指定垃圾堆放點,否則發包人有權安排第三方單位代為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以第三方單位結算金額為準并加20%管理費)直接從分包人合同中扣除。3、 工程質量月度檢查或集團第三方質量檢查,工完場清單項得分低于65分,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4、 現場發5、生人員重傷以上、火災等重大安全事故,總包負責管理責任,由責任單位全權負責,并根據情節輕重每次責任單位支付給發包人違約金。四、其他違約處罰管理要求1、 項目經理及主要管理人員未征得業主同意,擅自更換的,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2、 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現場(每周不少于6天),如甲方發現施工負責人不在現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3、 日常往來文件無條件接收,如拒絕接收,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4、 相關施工及驗收資料及時收集整理,如資料收集整理滯后或不齊全,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并限期補充完善。5、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現場其他單位的成品和半6、成品的污染或損壞,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并由分包人負責修復或賠償。6、 嚴格執行工序移交制度,未經移交擅自施工的單位承擔相關責任并按每次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并視為施工界面已移交,承擔相關責任;7、 現場未經樣板點評合格就大面開展施工,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8、 施工中使用正式消防用水,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用水費用和由此造成的損失。9、 甲方、監理組織的專題會、例會等各類會議,項目經理每缺席一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每遲到一次違約金元,請假不出席違約金元。10、 現場人員不尊重發包人、監理,發生各類沖突,言語辱罵發包人、監理每次分包人向發包人支7、付元違約金,肢體沖突每次支付元違約金。11、 因分包人原因造成業主提出索賠時,分包人授權發包人全權代表分包人與業主進行談判(包括維修、賠償),分包人認可發包人談判結果,并履行談判所約定的各事項,同時承擔全額費用(發包人僅需書面告知且加收20%的管理費),且分包人不能因此免除保修責任。12、 工程款必須專款專用,分包單位應及時支付材料款及工人工資,若由于分包單位原因,出現材料商停止供貨影響工期、工人罷工或被媒體曝光等事件發生,分包單位應無條件在2小時內到達事發或投訴現場并進行緊急處理。在這類緊急事件發生后,發包人將對承包人進行處罰,并有權代付代扣拖欠款項或進行安置,并從發生的實際費用加收20管理費后從分包單位工程款中扣除;對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含聲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分包單位進行賠償。13、 不論何種原因導致勞務工人集體上告、上訪、鬧事(如攔馬路),圍攻現場或圍攻發包人辦公室,影響公共交通秩序、干擾政府正常辦公及擾亂社會秩序等不良行為發生,分包人除承擔通用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的違約責任:1) 每發生一次,降低工程進度款結算前支付比例5% ; 2) 首次發生時,分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元違約金,且以后每增加一次,單次違約金遞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