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LOGO設計合同(7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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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q**
編號:742833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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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編號:_活動LOGO設計合同甲方(委托方):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乙方(受托方):營業執照號碼:法定代表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LOGO設計事項,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條 設計要求設計宗旨: 設計風格: 設計要素: 其他要求:(1)第二條 設計費用及付款1、設計費用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付總費用的%作為預付款,即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向甲方交付設計的小樣通過甲2、方審核后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總費用的%,即元人民幣(大寫:);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設計制作成品后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項,即總費用的%,即元人民幣(大寫:)。3、甲方將通過轉賬的方式付款。乙方的收款賬號信息如下:開 戶 行: 賬戶名稱: 賬 號: 第三條 交付時間及方式1、乙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日內設計出甲方公司的標志初稿;2、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結清后的有關憑據后個工作日內把標志成品交予甲方。3、乙方向甲方交付logo設計成品的方式: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甲方的權利義務:(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的文化內涵;(2)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3、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并要求乙方進行不超過次修改;(3)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相關費用;(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權利;(5) 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給乙方。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乙方的權利義務:(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2)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3) 在甲方付清所有款項前,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4) 乙方需認真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修改;(5) 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6) 乙方需認真4、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按照合同約定和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修改。第六條 知識產權雙方就有關知識產權事宜作出如下約定:(一)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二)甲方在付清所有委托設計費用之后,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及相關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三)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第七條 保密1、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均應予以保密。2、信息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5、下情況披露該等信息:(1)該信息由于信息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2)任何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爭議解決程序的要求;(3)向一方下屬機構或項目經辦人員披露;(4)獲得信息擁有方同意后披露。3、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第八條 違約責任1、若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若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4、如乙方無法按本協議按時完成設計的,應向對方支付6、相當于協議總金額的%的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應支付的相應訂單金額中扣除,并有權解除本協議。如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供貨義務,則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工作。5、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協議金額,每遲延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延期付款額%的違約金。6、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當于協議總金額%的違約金。7、如因一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該方應負責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8、本協議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協議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第九條 不可抗力1、本協議中7、“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一)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二)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并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日內提供8、有關該事件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中應當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原因說明。3、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當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予以修改或終止。如果一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起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第十條 通知送達1、本合同的一方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請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掛號郵寄、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交的形式發出。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交寄日以郵9、戳為準。2、通知、文件或申請按照以下方式視為送達和生效:(1)以掛號方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四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七日視為送達。(2)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后第三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后第六日視為送達。(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件方式發送后打印出得發送確認單所示時間視為送達。(4)如果以專人送交的方式,則在接收人工作人員簽收或遞出人員將有關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時,視為送達。3、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請應送達下列地址和號碼: 甲方地址: 甲方郵政編碼: 甲方電話號碼: 甲方傳真號10、碼: 甲方收件人: 乙方地址: 乙方郵政編碼: 乙方電話號碼: 乙方傳真號碼: 乙方收件人: 4、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日以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3、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4、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送達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得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權利。5、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條 簽章(兩方)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約日期: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