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職責及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崗位職責匯編(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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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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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理單位職責一、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二、監理單位應依據監理合同配備監理組成員進駐施工現場和需要的檢測設備和工具。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裝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設備必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簽字認可,單位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的驗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驗收須得到監理工程師的簽字認可。四、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到形式,實施監理。五、該項目監理機構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全面履行監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質量、造價和進度,管理建設工程2、相關合同,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做好各類監理資料的管理工作,監理工作結束后,向本監理單位或相關部門提交完整的監理檔案資料。 六、監理單位應對項目監理機構的工作進行考核,指導項目監理機構有效地開展監理工作。項目監理機構應在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工作后撤離現場。七、監理單位負責在工程監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監理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監理人自行負責。 八、監理單位不按照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履行監理義務,對應當監督檢查的項目不檢查或者不按照規定檢查,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工程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串通,為承包單位謀取非法利益,給建設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擔連3、帶賠償責任。九、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漏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十、總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組織項目監理機構,確定人員崗位職責,全面負責項目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2、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和旁站監理工作方案; 3、簽發工程開工或者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款支付證書和工程竣工報驗單等;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和進度計劃等; 5、審核簽署施工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7、調解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和審批工程延期;8、審查施工分包單位資質;9、主持監理工作會議,4、簽發項目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10、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1、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資料、審查竣工申請、組織竣工預驗收并參加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監理資料; 14、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應協同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十一、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在總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巡視檢查施工現場; 2、負責編制相應專業的監理實施細則; 3、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工作; 4、審查施工單位提交涉5、及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計劃、方案和申請,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審查報告;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及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 6、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7、做好監理日記; 8、負責相應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9、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平行檢驗; 10、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 11、對關鍵部位或者關鍵工序安排旁站監理,檢查督促旁站監理工作。 12、當發現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必須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 十二 監理員應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在專業監理工程師指導下進行質量監督、檢測和計量等具體監理工作; 2、核查并記錄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員的使用情況; 3、簽認工程質量檢查和工程計量原始憑證; 4、負責旁站監理工作,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5、收集整理相關監理資料; 6、做好監理日記和有關監理記錄; 7、當發現重大施工質量和安全問題時,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