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聯合體管理培訓課件(73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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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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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建筑EPC總承包工程管理培訓課件資料
1、工程總承包項目聯合體管理什么是聯合體?聯合體如何組成?如何簽署聯合體補充協議?123目錄為什么“牽頭人”是個偽命題?4如何進行“融合式外部監管”?如何解決聯合體內部爭議?56什么是聯合體?11什么是聯合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27條第1款“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筑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敝腥A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立法本意是不得借用聯合體名義超越資質)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1什么是聯合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場監管總局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1.1.2.4 聯合體:是指經發包人同意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的,作為承包人的臨時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第十條工程總承包單3、位應當同時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項目管理能力、財務和風險承擔能力,以及與發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施工或者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應當根據項目的特點和復雜程度,合理確定牽頭單位,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的責任和權利。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1什么是聯合體?FIDIC2017版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1.1.40“聯營體”或“JV”系指兩名或兩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聯營體、聯盟、財團或其4、他非法人團體,不論其形式為合伙企業或其他形式。1.1.41“聯營體承諾書”系指作為投標書的一部分提供給雇主的信件,其中列明構成承包商為聯營體的兩名或兩名以上人員之間的法律承諾書。本承諾書應由聯營體的所有成員簽字寄給雇主,并應包括以下:(a)每一個成員就履行承包商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向雇主承擔連帶責任的承諾;(b)聯營體領導人的認定和授權;(c)確定聯營體各成員施工的單獨范圍或部分工程(如有)。1什么是聯合體?FIDIC2017版生產設備和設計-施工合同(DB)條件1.1.40“聯營體”或“JV”系指兩名或兩名以上人員組成的聯營體、聯盟、財團或其他非法人團體,不論其形式為合伙企業或其他形式。1.145、 如果承包商是聯營體:(a)聯營體成員應對雇主負有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義務的共同的和各自的責任;(b)聯營體負責人有權約束承包商及其聯營體的每個成員;(c)未經雇主事先同意,任何成員或(已知的)每個成員將要實施的工程的范圍和部分,以及聯營體的法律地位均不得改變(但此類同意不應免除變更后的聯營體在上述(a)段規定的任何責任)1什么是聯合體?聯合體二家以上連帶責任專業就低臨時機構牽頭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四章非法人組織,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1什么6、是聯合體?問題1:連帶責任的范圍?問題2:聯合體各方是否應就其中一方的分包糾紛問題承擔連帶責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由于存在明確的法律規定,聯合體向上端主體承擔連帶責任鮮有爭議,但是聯合體向下端主體承擔連帶責任是基于法定責任抑或約定責任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1什么是聯合體?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房屋建7、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二十四)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總承包合同,就工程總承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涉及項目分包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就分包工程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如何組成22聯合體如何組成?分類聯合體牽頭人成員方備注類型1負責設計負責施工聯合體牽頭人僅需具備設計資質類型2部分部分設計負責部分設計、部分施工類型3負責設計、部分施工負責部分施工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同時具備設計、施工資質類型4負責部分設計、部分施工負責部分設計、部分施工類型5負責施工負責設計聯合體牽頭人僅需具備施工資質類型6負責部分施工負責設計、部分施工融資、勘察、采購、調試、運8、行2聯合體如何組成?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方1.資質和專長(設計+設備、施工專長)2.市場熟悉程度3.企業戰略方向聯合體2聯合體如何組成?聯合體組合原因為了滿足招標文件為了滿足上級要求為了滿足甲方要求為了滿足地域要求如何簽署聯合體補充協議3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類型聯合體協議聯合體補充協議用途約定基本原則對資金、界面、責任等進行全面深入約定體現形式投標文件、總包合同文件一部分獨立,聯合體內部是否面向業主是否商業信息簡單、部分復雜、全面項目執行作用弱強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施工其他設計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文件編碼聯合圖簽及審查程序限額設計設計交底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項目經理設9、計經理設計團隊設計分包施工經理施工管理團隊施工分包方材料供應商施工總工(項目副總工)采購經理設備采購團隊設備供應商調試經理調試管理團隊調試分包勘察負責人勘察團隊安全總監安全管理團隊商務經理商務管理團隊項目總工總承包方分包協作方牽頭人派出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建設單位聯合體成員方聯合體牽頭人建設單位聯合體成員方聯合體牽頭人應征得牽頭人同意支付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資金路徑支付一般形式優點缺點業主牽頭方成員方1.銀行轉賬2.支票背書3.銀行轉賬(賬戶監管)1.單線管理,規避聯合體多頭和扯皮風險,減少業主的資金分拆負擔及風險;2.有利于聯合體各方的責權利對等,明確牽頭方的責任和全力,便于牽頭10、方的全面管理實施;3.有利于牽頭方總體資金調度平衡,特別是在最后的調試階段資金實力較差的牽頭人可能會挪用、滯壓資金,產生矛盾,影響項目進展業主各成員方1.銀行轉賬2.支票背書3.銀行轉賬(賬戶監管)資金撥付路徑短,到帳時間相對快1.業主需要分拆各方面資金,承擔資金不平衡風險;2.成員方出于局部利益考量做出不利于項目總體利益的行為時,牽頭方無有效管控手段,勢必影響到工程實施;3.土建安裝完成后,最關鍵的調試工作因為資金體量小,完全不被負責建安的成員方重視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牽頭人成員方背靠背1模式:直接支付背靠背2模式:抽取固定比例的管理費后支付總分包模式:按清單、固定單價結算3如何簽訂聯11、合體補充協議?分割模式按照工作范圍各自承擔風險、享受收益共擔模式約定總體利潤分配比例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優點 責任清晰 調動分工范圍內的積極性缺點 界面爭議 難統一,形成偽聯合體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優點 全面深度融合解決界面爭議 資金靈活應用缺點 互信難 機制統一難 成本控制分歧夸大成本轉移支付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對外總體協調信息傳遞手續辦理參加會議對內總體協調內部會議組織公章管理工程全面管理大臨設施管理托底責任維護總體利益的一切行為不良履約問題處理約定內部違約責任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分包原則確定分包索賠風險其他履約風險造成牽頭人壓力資金監管代為履行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12、協議?矛盾解決機制利益共享機制共同推進機制共同形象機制共同創優機制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混凝土原則所有埋入混凝土的工作均由土建施工方負責。返工處理原則設計或設備提資造成需要責任單位負責實施或承擔責任。1.預埋、預留管接出土建立面或平面20cm,法蘭盤?2.設備預埋件?3.穿墻套管的二次封堵?設備基礎的二次灌漿?4.管道支架?設備鋼平臺?5.總平面雨污水、上水消防、建筑給排水管道?工藝管道?6.臨時工程(大臨設施、便道、管線、場地)?7.設備卸貨、保管?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聯合體成員方分配資金用于解決界面問題由牽頭人支配使用聯合體成員方分配資金聯合體牽頭人分配資金公用基金3如何簽訂聯合13、體補充協議?所有對外文件由牽頭人統一審核發出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資料各自負責索賠、反索賠資料各自收集負責,牽頭人匯總安全、質量等日常管理及驗收資料各自負責,牽頭人全面監管資料由牽頭人負責文件審批流程牽頭人統一申請內部分拆,考慮代扣代繳、分攤費用等費用申請流程牽頭人定期例會或專題會議前階段總結對比問題解決及處理通報對外溝通、資金及其他協調會議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授權刻制有序管理用途明確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協議?原則1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均需要向建設單位承擔個別的和連帶的原則2排他性對建設單位等外部由牽頭人統一溝通、信息傳遞原則3各方義務維護聯合體總體利益,及時通報義務3如何簽訂聯合體補充14、協議?爭議解決現場形象識別資金風險設計優化收益“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4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2013】第23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四十四條聯合體各方應當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招標文件明確牽頭人要求聯合體自行約定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項目發起專業特長資質優勢上游優勢組織發起項目承接負責主體或有能力解決關鍵問題,代表總體利益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建設單位角度不愿意面對各成員方多頭管理牽頭人缺乏約束手段手段缺乏(對成員方缺乏)內部平等,牽頭人利15、益與總體利益沖突立場不統一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成員方責任牽頭人責任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你們怎么管好聯合體成員方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工程總承包單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依法承擔質量終身責任。第二十七條 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在設計、施工活動中有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規對設計、施工單位及其項目負責人相同違法違規行為的規定追究責任。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自我定義:“無限責任”法律法規、合同協議的約定責任在成員方違約的情況下“無限”推進根本職責16、:聯合體牽頭人的根本職責在于將一個臨時的、分散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統一整合,針對項目本身形成一個目標一致、管理有序的實施組織。承擔建設單位唯一壓力因為成員方違約而影響信譽管理環節管理的分級管理的手段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策劃大綱總交底管理體系納入承諾書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資金劃分請款流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用問題處理(局部資金二次平衡)變更簽證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1天N天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質量工作總體要求標準統一(短名單)重點管控(QC+首件)創優指引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供貨范圍供貨時間擔保方式售后維保支付方式技術要求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牽頭人建設統一安排展示窗口417、“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安全管理與設計優化相結合集約化文明施工模式設備供應商的安全管理傳統施工安全管理4“聯合體牽頭人”的偽命題一般問題較嚴重問題嚴重問題極限問題要求整改專題會議高層約談、違約處罰直至停工代為實施融合式外部監管55融合式外部監管融合式外部監管(Fusion-style External Supervision)最早應用于項目安全管理方面,是指項目中標后,由施工企業派出一人或多人(稱為“項目安全總監”)常駐施工現場,對項目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幫助和協調。項目安全總監受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直接領導,在項目一線獨立開展工作。其“外部監管”僅相對于總承包方現場管理,對總承包方而言仍屬于18、內部監管。在聯合體管理方面,對于聯合體牽頭人特別是由不承擔現場施工或設計任務的聯合體牽頭人的管理,其應用環境和管理內容與前述監管模式非常類似,可以將融合式外部監管理論延伸應用。5融合式外部監管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成員方外部監管內部監管融合式外部監管5融合式外部監管團隊考察清單報價代為實施設計管理5融合式外部監管投標階段清單報價施工圖完成后二次測算按利益最大化原則反饋修正并最終執行5融合式外部監管效益基本質量進度工程總承包設計工作主要思路安全品牌綜合考量5融合式外部監管成本施工設計采購調試5融合式外部監管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圖預算對比投標商務標價發放設計文件分析原因,不構成索賠條件或申請索19、賠未獲批準,修正設計分析原因,構成索賠條件,申請索賠獲批5融合式外部監管規范強條要求合同要求成本要求進度要求其他要求投標策劃設計實施設計成果交接商務策略比對投標文件制作如不符合商務策略,則討論明確修改方案5融合式外部監管5融合式外部監管外部單位提出變更設計要求總承包方復核簽署、評估成本監理、建設單位審核總承包方施工圖設計、編制預算總承包方按變更設計內容實施按變更設計內容繪制竣工圖如未通過審核,則進一步討論未通過原因及變更必要性涉及到費用增加實施完成后申報索賠簽證對不符合總承包方利益的要求予以拒絕或要求修改5融合式外部監管設計人員提出設計變更要求總承包方內部復核、評估監理、建設單位審核總承包方按20、設計變更內容實施按設計變更內容繪制竣工圖如未通過審核,則進一步討論未通過原因及變更必要性涉及到費用增加實施完成后申報索賠簽證對不符合總承包方總體利益的要求共同討論對策5融合式外部監管施工經理工作配合各專業設計人員駐場配合設計人員采購經理工作配合工藝設計人員電儀設計人員暖通等輔助設計人員調試經理工作配合工藝設計人員電儀設計人員5融合式外部監管設計工作考核設計進度設計質量限額設計總體配合變更調整5融合式外部監管分包實施對象實施主體項目經理及牽頭人派出管理人員各成員方分包單位分包單位各成員方分包單位5融合式外部監管計劃、方案監管分包行為監管上級提出要求落實情況監管聯合體共同利益落實監管項目各方面資源21、配置監管5融合式外部監管分包實施對象實施主體項目經理及牽頭人派出管理人員各成員方分包單位分包單位各成員方分包單位扁平化,縮短管理路徑任務:項目工作指令總結:口頭建議或書面備忘錄聯合體內部爭議及解決66聯合體內部爭議及解決界面約定不清合同外工作合同爭議部分其他提升公用基金牽頭人6聯合體內部爭議及解決牽頭人應急隊伍費用原則分包管理費用抵扣計量見證書面告知6聯合體內部爭議及解決設備基礎資料不全設計深度不足以“項”為單位、量低價高的報價技巧投標工程量清單編制不能作為聯合體內部實施、結算依據或分包結算依據6聯合體內部爭議及解決1.“跑偏”的聯合體模式聯合體模式在目前階段屬于解決推廣問題的重要措施,但是培22、養一批同時具有設計、施工、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方是工程總承包模式推廣的初衷和根本。然而在目前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市場上,聯合體的組成往往會偏離資質及專業特長、市場熟悉程度、企業戰略方向的原則,通常單純以項目投標資質條件是否符合、資信評分是否得高分無序混亂地進行聯合體尋找和組合,大量的負責設計工作的聯合體牽頭人以“抽點”、“賣資質”的狀態參與項目實施,負責施工牽頭的工程總承包項目完全是設計、施工分裂的“偽”工程總承包模式,長此以往,嚴重影響了工程總承包模式的應用推廣,造成廣大建設單位、政府監管部門望而生畏。2.終極目標無論是當前的政策制定還是今后的發展趨勢,無論是傳統設計企業還是施工企業,均不應該長久停留在聯合體“打天下”的模式狀態中,在聯合體模式下培養市場、貼近學習、逐步發展出自身的全過程實施能力,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以此作為核心競爭力,才是順應時代發展的企業戰略。所以,采用聯合體模式的終極目標是消滅聯合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