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路面、測量、試驗、合同計量及結構工程師崗位職責匯編(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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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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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路基、路面工程師與結構工程師的職責:(1)路基、路面工程師與結構工程師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全面擔負本項目本專業的技術和質量監理業務,檢查指導合同段內本專業監理人員的工作。(2)審查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藝和進度安排,提出審查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參考。并監督承包人的執行情況,特別指出對承包人的施工工藝要進行細致的監督檢查。(3)核對設計文件,對有遺漏、錯誤處做出修正。(4) 初審本項目工程變更和材料代換,提出審查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參考。(5) 審核本項目的中間交工證書。(6)檢測、檢驗本項目工程質量,做好檢測記錄,檢查承包人的原始記錄,必要時報請駐地工程師下令停工或返工。(7) 調查分析造2、成本項目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8) 審核承包人竣工資料。(9)缺陷責任期間,負責本項目檢查,并督促承包人修正和完善。2)、測量工程師的職責:(1) 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全面負責本區段的測量工作。(2) 向承包人提供放線數據、基準點、基準線和高程點,并抽檢承包人恢復定線和施工放樣工作。(3) 配合計量工程師工作,檢查認定在地面線和路基填前地面線、路基填挖界線和挖方工程土石方分界線。(4) 檢測承包人施工的中線、高程和幾何尺寸,審查承包人檢測記錄。(5) 檢查驗收承包人提供的測量儀器,并定期檢驗承包人檢測儀器精度和完好率。(6) 承擔工程交工驗收的檢測工作。4)、試驗工程師的職責:(1)3、 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領導總監辦試驗室工作。(2) 檢查驗收承包人提供的工地試驗室及儀器設備和承包人試驗人員上崗情況。(3) 負責工程質量抽檢試驗和材料抽檢試驗或監理工程師的委托試驗。(4) 監督檢查承包人試驗儀器設備的校核標定情況,及其試驗、試驗頻率、方式、方法是否符合規范要求。(5) 審查和評價試驗結果,及時準確地為總監理工程師或專項工程師提供對基礎資料的評價報告。(6) 承擔工程交工驗收的試驗工作。(7) 簽發原材料及有關配合比的使用許可證。(8)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完成總監理工程師各專項工程師指令的試驗工作。5)、合同、計量工程師的職責:(1) 對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負責本區段的計量支4、付工作。(2) 負責進場材料的計量,計算、核實各分項工程的工程量。(3) 實地核對并初簽中間計量證書,審查中間支付報表。(4) 初審竣工報表和最終報表。(5) 協助總監理工程師掌握計日工的使用。(6) 全面熟悉合同條款,監督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7) 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及專項工程師辦理索賠、延期、設計變更、價格調整、罰金和違約清償等事宜。(8) 初審承包人的分包申請,提出建議供駐地工程師參考。6)、現場監理員的職責:(1) 檢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現場人員及其它施工條件與批準本項目工程開工報告內容是否符合。(2) 檢查各種集料的級配、混合料和配合比及用量與批準試驗通知單的內容是否一致。(3) 嚴密監督檢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藝,對影響工程質量的方法和工藝及時發出警告或作出提示。(4) 進行每道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后的檢查鑒定。(5) 對隱蔽工程進行履蓋前的檢查。(6) 監督承包人的試樣抽取參數的測定及做出的記錄。(7) 對承包人的自檢資料進行簽認。(8) 參加總監辦組織的檢查、驗收。(9) 執行總監辦的有關指令,并督促檢查承包人對有關指令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