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設公司土建、路橋、安裝專業圖紙會審要點(29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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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43807
2023-08-31
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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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施工圖會審要點一、總圖一、總圖1.布置是否合理,對生產(使用)、安全、環保、消防、施工等方面有無不利影響;2.場地內及附近可能影響施工范圍內的建、構筑物基礎、地下管線(水、電、氣、通風等)應在圖中標明,至少應予以說明;3.上、下水、電氣、通風、電視、煤氣、道路來龍去脈(交接發點坐標及標高)應標注清楚,并與相關專業圖紙核對有無出入;4.場地內與場地外圍的城市道路標高是否銜接,是否合理,道路、場地、排水等結構及坡度應明確;5.對周邊如有高差較大的挖(填)邊坡,應有可靠的邊坡防護設施;6.總平面圖與施工圖的幾何尺寸、平面位置、標高等是否一致;7.建筑輪廓線與規劃紅線的關系,是否有建筑地下室2、或者雨棚等伸出建筑紅線的情況發生,同時考慮基礎開挖是否存在超越紅線的情況發生;8.總圖設計是否有必要的詳圖設計(比如道路橫斷面、路面結構,反映管線上下、左右尺寸關系的剖面圖,以及擋土墻、護坡排水溝、廣場、活動場地、停車場、花壇綠地等詳圖,場地的排水、場地內道路與城市道路的關系,給施工帶來困難,也無法保證總圖的合理性);9.幾個設計單位共同設計的圖紙相互間有無矛盾,專業圖紙之間、平立剖面圖之間有無矛盾,標注有無遺漏;10.基礎類型和基礎處理方法是否合理、經濟,圖中的基礎類型能否安全實現;11.工藝管道、電氣線路、設備裝置、運輸道路與建筑物之間或相互間有無矛盾,布置是否合理;12.水、暖、電圖與土3、建圖是否來自同一版本,圖中軸線、墻中線、柱中線等是否統一;13.建筑功能設計是否合理(廚房、衛生間與其他部位的標高處理是否合理;室內管道、布置是否影響使用、燈具位置是否合理;各類門、窗開啟方向是否合理,門、窗類型是否適用,大小是否合理;樓梯踏步寬度和高度是否合理);14.特殊部位處理是否符合國家有關的強制性規定(各類欄桿高度、公用通道的洞口尺寸等)。二、土建專業圖紙會審要點二、土建專業圖紙會審要點1.建筑圖紙會審要點(1)總說明1)設計說明和圖紙是否齊全;2)設計上采用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在施工技術、機具和物資供應上有無困難,如采用新型的結構、構件則有無充分的理論及實踐依據4、且能否保證安全可靠;3)建筑概述是否準確,重點察看建筑物防火等級、屋面及地下室防水等級等影響質量及驗收的指標是否合理和完整;4)裝飾做法表達是否完整(比如:是否有各種材料做法一覽表+各部位裝修材料一覽表),各房間用途及做法是否表述清楚,裝飾裝修做法區域劃分是否明確;5)門窗表是否表述清楚,尤其是組合窗(非標準窗)情況(對一些組合窗、非標準窗表示不清楚,對組合窗及非標窗,應畫出立面圖,并應把拼接件選擇、固定件、窗扇的大小、開啟方式等內容標注清楚,如組合窗面積過大,請注明要經有資質的門窗生產廠家設計方可,還有對門窗性能如安全、防火、隔聲、抗風壓、保溫、空氣滲透、雨水滲透等技術要求應加以說明);6)5、建筑材料表述屬否完整、準確,是否對施工做法進行合理說明,是否與節能計算中材料一致等;7)對墻體、預留洞口、管道井的封堵有無特殊說明;8)對于幕墻(含玻璃、金屬、石材)工程、特殊屋面(金屬、玻璃、膜結構等)、需二次設計和裝修的工程是否作了說明,是否合理。(2)平面圖1)承重墻、非承重墻區分是否準確、墻厚標注是否清晰;2)圖中是否明確標注標高及房間名稱,注意查看可能需要標注標高的位置是否明確;3)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的位置及尺寸標注和做法索引是否準確和完整,如中庭、天窗、地溝、重要設備基礎、各平臺、夾層、人孔、陽臺、雨篷、臺階、坡道、散水、明溝等做法索引;4)是否有樓地面預留孔洞和通氣管道、管線6、豎井、煙道、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墻體預留空調機孔的位置、尺寸及標高;5)是否有屋頂平面上有關女兒墻、檐口、天溝、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線)變形縫、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間、屋面上人孔、檢修梯等的詳圖索引號及相應標高等;6)對局部復雜的部位是否缺局部放大的平面圖;7)樓面預留洞口是否上下層對應,有無缺失或移位,墻體留洞是否避開局部加腋或者暗柱和結構梁(需要查看結構圖);8)墻體預埋套管、預埋鋼管和預留洞是否區分清晰,預埋鋼管(套管)標示是否規范;9)有無樓板內管線交叉可能造成局部樓板無法布筋及澆注情況(查閱設備專業施工圖及結構圖)。(3)立面圖1)立面圖與平面圖是否一致,尤7、其樓梯間容易出現不一致的情況;2)立面圖外輪廓尺寸及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的部位是否表示清楚,如女兒墻頂、檐口、煙囪、雨篷、陽臺、欄桿、空調隔板、臺階、坡道、花壇、勒腳、門窗、幕墻、洞口、雨水立管、粉刷分格線條等,以及關鍵控制標高的標注是否都表示清楚;3)是否準確表達了在平面圖上未能表示清楚的窗、門、洞口等位置(比如:高窗);4)立面圖上裝飾材料名稱在圖上標注是否完整,特別注意底層的臺階、雨篷、櫥窗細部較為復雜的部位。(4)剖面圖1)剖面位置是否具有代表性,是不是選擇在層高不同、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局部較復雜的建筑空間以及平面、立面表達不清楚的部位,有沒有繪制詳細的剖面圖8、(如表述不清,應請設計院補充相應剖面);2)剖切到或可見的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位是否在剖面圖中準確標示,如室外地面、底層地坑、地溝、夾層、吊頂、屋架、天窗、女兒墻、臺階、坡道、散水等及其他裝修等可見的內容有沒有完整的表示;3)高度尺寸標注是否完整,內部尺寸(如地溝深度、隔斷、內窗、內洞口、平臺、吊頂等平立面未能表達清楚的尺寸)在剖面圖中是否完整表達;4)是否存在平面圖、立面圖上表示不清楚的節點構造詳圖索引號,如有應在剖面圖上標注。(5)內裝修1)地面a.回填土的壓實系數是否選取恰當,應根據土質情況核定;b.地面以下構件是否做防腐要求,所用材料是否合理;c.對于無地下室的首層地面,是否有地面防沉9、降措施;d.對于特殊地質條件的地面(比如濕陷),回填土的材料是否恰當;e.室內找坡、排水溝、電纜溝、積水坑等是否有合理的防水構造;f.有無設備管路(電纜)穿越排水溝的現象;g.工業廠房地面注意電纜埋管的轉彎半徑和埋深是否合理。2)樓面a.衛生間、浴室、廚房、陽臺是否降標高;b.采用地暖時,建筑與結構標高差值是否滿足安裝及裝修要求;c.樓梯間鋪裝厚度對踏步的影響在圖紙中有無考慮;d.樓層如有埋件,核對埋件位置及頂面標高是建筑標高還是結構標高。3)墻面a.墻面抹灰做法是否合理,剪力墻填充洞口處有無防裂措施及要求;b.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墻面防水設計是否合理;c.墻面面層做法是否明確,哪些需要深化設計10、。4)門窗及洞口a.是否與設備安裝的管線沖突,無法開啟;b.檢查立面圖中門、窗頂標高是否是結構梁底(含裝修面層,過梁除外),核對結構高度是否滿足門窗大小要求;c.人防門的選型與建筑門窗細部節點是否相符;d.核對有無在樓梯間休息平臺位置的暗裝消防栓,是否與結構梁沖突。5)吊頂a.考慮水電、暖通及消防的管線鋪設空間需求,檢查所有房間的頂棚標高是否達到圖紙要求;b.大空間吊頂是否設置有馬道;c.局部空間是否設有檢修孔。(6)外裝修1)外墻砌筑核對材料及砌筑要求能否達到施工要求。2)外墻保溫核對保溫材料選擇是否符合國家及行業規范要求,材料的選擇對外墻建筑飾面做法有無影響。3)幕墻a.確定預埋件是否同主11、體結構進行預埋,如需結構完工后植筋補加,需明確說明;b.拉桿雨篷與主體結構的連接節點做法及拉桿與主體結構的連接節點、雨篷埋件的埋設方式應明確;c.鋼構雨篷外露鋼材的防火、防腐及外觀要求處理是否能保障;d.幕墻玻璃、龍骨等材質要求是否明確。(7)屋面1)屋面防水、隔熱材料的選用是否合理,如選用新型的防水、隔熱材料必需有法定檢驗部門的許可且在本地區使用有充分的依據;2)屋面找坡層材料是否合適,找坡層坡度能否保證;3)屋面防水、隔熱層在檐口、檐溝、天溝、滲水口、預制板拼縫、變形縫、女兒墻等處節點處理的大樣是否明確,且結合所選用的防水、隔熱材料認真研究其是否合理,施工能否做到;4)所采用的屋面防水做法12、及防水材料對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或溫度應力而造成的屋面微小裂縫有無應變能力;5)屋面防水門檻一般按結構高度留置,是否與建筑一致;6)屋面建筑完成面距結構完成面的厚度是否與建筑做法表中的厚度一致,否則女兒墻高度不夠。(8)防水1)基礎、地下室及設備用房、外墻、衛生間、廚房等位置的防水處理是否全面,處理方式是否合理;2)主體結構與附屬結構接縫處、后澆帶位置防水處理措施是否到位;3)對水池、水箱、地下室等防滲、防漏要求較高的構筑物,設計所采用的防滲防漏措施是否合理。(9)其他1)回填土深度較大的散水、排水溝等附屬設施是否采用主結構懸挑構件;2)填充墻上雨蓬頂部砌筑要求是否明確;3)檢查設備用房(含車庫13、)門窗洞口是否能滿足設備進入,是否設置設備安裝預留洞。4)結構是否合理,如采用新型的結構、構件則有無充分的理論及實踐依據且能否保證安全可靠。2.結構圖紙會審要點(1)總說明1)建筑抗震設防等級及設防烈度是否明確;2)鋼筋、混凝土、鋼構件、二次結構等材質要求是否明確,混凝土有無抗滲要求;3)對樁基礎、特殊構件等有無試驗檢測要求;4)后澆帶混凝土的澆筑時間是否有具體要求;5)梁(桁架、網架)是否有起拱要求;6)檢查結構說明與結構平面、大樣、梁柱表中內容以及與建施說明有無矛盾之處;7)對墻洞口、梁洞口及樓板洞口的鋼筋加強構造有無詳圖及說明;8)鋼結構的母材、焊接材料(焊條、焊算、焊劑、栓等),涂料底14、漆及面漆)、除銹質量等級,焊接檢驗要求等設計應予明確規定;9)對特種鋼材的焊接,設計應明確相應的技術標準和必要的工藝性能試驗要求。(2)土方工程1)應有原場地實測地形圖(包括測量成果),并附有工程地質、水文氣象資料及原地下隱蔽工程或障礙物的位置和標高;2)對原場地土需要特殊處理的地方和需加保護或清除的隱蔽工程或障礙物圖紙應有明確說明和要求;3)場地平整設計圖紙應有明確的邊界坐標、標高及表面排水坡度,與總圖核對有無矛盾或疏漏;4)土方平衡調配是否合理;土方施工對沿線道路、橋梁、生產、安全、環境等會不會產生不利影響;5)回填土土質的具體要求、回填厚度及范圍。(3)地基與基礎工程1)在詳細了解地質勘15、探資料的基礎上,結合上部荷載、結構形式、安全要求、施工條件、環境條件、經濟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設計所采用的地基處理辦法是否安全可靠、經濟合理、切實可行;2)設計圖紙應明確地基處理過程中或處理后必須達到的質量要求、檢測手段、檢驗標準或執行的規范、規程、標準,對特殊的地基處理措施設計應提出必要的施工工藝;針對拋填土地基、軟弱地基、濕陷性土地及溶洞(卡斯特)地貌等特殊情況地基應對照相應的設計和施工規范,嚴格界定圖紙提供的處理方案是否可行;3)對工程地質復雜的地區或對沉降敏感的建、構筑物是否有必要增加相關的勘探試驗;4)地基及基礎施工時對場地內或附近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正常生產、生活、交通、安全有無不16、利影響;5)對有腐蝕介質滲透區域的地基或基礎有沒有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6)對地下室工程、施工縫、后澆帶、電梯井、集水井等的防滲措施有沒有做重點說明;7)結合上部荷載傳遞檢查樁位圖有無錯誤或遺漏;8)檢查電梯井詳圖與平面圖中的位置、開挖深度是否一致;9)檢查基礎與主體軸線是否統一,墻、柱平面圖上下層及變截面處是否對應;10)外墻及筏板防水做法及材料是否明確。(4)主體結構1)模板工程a.核對建、構筑物平面坐標、尺寸及標高,核對與電氣、采暖通風、給排水、設備安裝有關的留洞及預埋件位置、尺寸有無錯、漏、埋件應有詳圖;b.有無上反和下沉梁、板出現,如有,詳細詢問具體要求,避免施工錯誤;c.檢查主梁的高17、度有無低于次梁高度的情況;d.當梁與剪力墻同一直線布置時,檢查有無梁的寬度超過墻的厚度;e.當梁分別支承在剪力墻和柱邊時,檢查梁中心線是否與軸線平行或重合,檢查梁寬有無突出墻或柱外,若有應提交設計處理;f.有無開在衛生間、廚房等需要提前裝修和做防水部位的結構洞口(含施工洞),如有建議結構設計師移位。2)鋼筋工程a.鋼筋砼結構構件應有詳細、完整的配筋圖,包括必要的剖面、節點配筋詳圖、洞口或其它需局部加強區的配筋、鋼筋接頭形式、鋼筋保護層厚度等;b.結構平面中的梁,在梁表中是否全標出了配筋情況;c.梁、板、柱在跨度相同、相近時,有無配筋相差較大的地方,若有需驗算;d.檢查梁的受力鋼筋最小間距是否滿18、足施工驗收規范要求;e.鋼筋接頭連接方式是否明確,是否需要測試結論;f.結構平面上會出現連續框架梁相鄰跨度較大的情況,當中間支座負彎矩筋分開錨固時,會造成梁柱接頭處鋼筋太密,搗砼困難,可向設計人員建議負筋能連通的盡量連通;g.剪力墻結構中,水平筋與豎向筋關系有明確(誰在外,誰在內),請設計明確提出;h.預埋件、吊環等是否按規范采用錨筋,錨固長度不能滿足如何處理。3)混凝土a.有腐蝕介質區域的建、構筑物是否需要采取一定的防腐蝕措施;b.對水池、水箱、地下室等防滲、防漏要求較高的構筑物,設計所采用的防滲防漏措施是否合理;c.結構采用的最高混凝土等級,當地商品混凝土是否能達到;d.檢查梁柱砼等級相差19、級別數,盡量避免柱頭單獨澆筑;e.當結構造型復雜,某一部位結構施工難以一次完成時,向設計提出:砼施工縫如何留置。(5)二次結構1)不同部位砌體材料的要求,砌體材料強度等級及砌筑砂漿強度等級是否明確;2)砌體結構構造柱、過梁設置要求是否明確。構造柱、過梁鋼筋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方式;3)墻體拉結筋間距是否與磚(砌塊)模數相符。(6)鋼結構1)鋼結構的母材材質要求是否明確、超過 40mm 厚的鋼板有無 Z 向性能要求;2)焊接材料、焊接檢驗等要求在設計圖紙中是否明確;3)高強螺栓等級要求,摩擦面抗滑移系數是否明確;4)防腐底漆及面漆、除銹質量等級,防火涂料要求是否明確;5)對特種鋼材的焊接,設計應明確20、相應的技術標準和必要的工藝性能試驗要求;6)現場安裝構件連接的節點是否明確。(7)其它1)檢查電梯機房是否設置吊點,電梯軌道是否安裝在實體墻上(或梁),電梯呼梯盒是否留有洞口;2)超高層結構采用內爬塔施工時,計算附加荷載,并核對結構洞口寬度是否滿足設備要求。三、市政、路橋工程專業圖紙會審要點三、市政、路橋工程專業圖紙會審要點1.道路工程(1)圖紙上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問題,出現概率較大的是路幅劃分與說明不符、結構斷面厚度等。(2)核查施工圖紙起止樁號、管道高程,現狀道路高程與現場實際是否符合。(3)現場原地面高程是否與地質勘查報告相符。(4)道路中含有箱涵、橋梁的結構設計有無問題;是否存在建筑上21、追求效果但無實際意義的設計。(5)路肩的土方護坡及十字路喇叭口的施工范圍是否符合要求。(6)查看填、挖方邊坡形式、坡率和加固類型是否合理。(7)審查軟基路段的地基處理方案是否適應工點地質類型,是否滿足穩定和工后沉降要求。對路堤較高路段和縱橫向地形明顯變化路段,檢查是否有針對性的地質報告及特殊設計。(8)選用的圖集與圖紙是否矛盾。(9)設計是否造成施工困難等。如新型材料的選用是否造成實施困難、管道的位置施工工序滿足不了工期的要求、橋梁空洞中模板難以拆除。(10)路面高程和排水管道的高程與已有道路的標高銜接處理是否合理。(11)軟基處理、溝浜處理所涉及工程量是否明確,是否與現場相符。(12)改良土22、在改良后達到設計壓實度要求是否存在困難。(13)對于臺背回填、基坑回填材料、壓實度等是否明確。(14)是否存在道路邊線超出征地紅線的區段。(15)檢查線外工程改路、改溝、涵洞等是否有詳圖,是否有工程量。2.橋涵工程(1)審查內容包括橋涵設計說明、工程數量表、橋位平面圖、橋型布置圖、結構設計圖等是否存在表述不一致的問題。(2)是否明確橋梁樁檢及橋梁整體檢測要求,對大跨度現澆箱梁是否有監控要求,監控內容是否齊全。(3)橋梁工程所有原材型號及規格其總說明、平面圖、剖面圖是否一致。(4)橋梁平面圖、斷面圖、剖面圖結構尺寸是否相符。(5)核對主要工程量計算表(鋼筋、混凝土、預應力體系)是否準確。(6)橋23、梁附屬設計有無詳圖、是否有需預埋鋼筋、構件、孔洞等,平面圖、立面圖等位置是否相符。(7)復核樁基工程基準點坐標,復核設計墩位、梁頂及附屬結構高程。(8)預應力體系坐標定位、張拉順序、張拉時間及張拉要求是否明確,有無定位鋼筋、防崩鋼筋的設置方式及工程量等。(9)預應力體系中槽口、齒塊鋼筋一般設計較為密集,但要考慮主筋與錨墊板位置是否沖突。(10)對于預制梁板預拱度的要求是否明確。(11)球形鋼支座平面布置,設置方向,是否偏心。(12)涵洞(箱涵、管涵)平面位置、交叉角度是否合理,是否與現場相符。(13)涵洞防水、沉降縫處理等是否滿足要求。(14)豎向預應力的材料是否合理,設置方式對施工有無造成困24、難。(15)上跨或下穿平面交叉與現場實際路線交叉是否相符,交叉角度是否相符。(16)復核橋臺、橋頭搭板與路面設計高程是否吻合。3.雨污水工程(1)設計是否合理,有無遺漏,圖紙中的標注有無錯誤,有關管道編號、型號是否完整無誤。(2)核對管道高程及流水方向是否沖突及不符。(3)排水管道工程是否明確管道材質及檢查井及回填材料。(4)工藝要求是否明確,各部分設計是否明確。(5)預留、預埋位置與安裝實際需要是否相符。(6)管道基礎位置、尺寸、標高是否滿足管道敷設的需要。(7)管道溝位置、尺寸、標高是否滿足管道敷設的需要。(8)標高基準點和放線基準位置是否明確。(9)污雨水管道、消防管道敷設位置與建筑、結25、構標高、位置尺寸等有無矛盾。(10)雨污水檢查井、收水井有無明確尺寸、材料,適用圖集,平面位置能否通過圖紙施工放樣。(11)檢查井井口高程與道路圖紙高程相互復核。(12)雨污水支線材料、規格、長度、流向圖紙中能否體現,有無工程量。4.綠化工程(1)設計依據和規范是否滿足要求。(2)施工圖設計所依據的有關標準,規定,規范是否恰當,正確。(3)喬木:是否正確標注植物代號、栽植點、行距、株距尺寸。(4)灌木和草本,是否正確標注植物代號及群栽位置,范圍。(5)植物與建筑物、構筑物、道路以及管線(地上地下)的距離是否恰當。(6)詳圖中編號與大樣圖是否相符。(7)詳圖中編號與平、立、剖面圖是否一致。四、安26、裝專業圖紙會審要點四、安裝專業圖紙會審要點1.給排水專業(1)給水系統1)每個區域設一個集中給水加壓水泵站,加壓水泵、生活水箱應設于地下室,設置位置盡可能不占用車位,并做好隔聲減震措施;2)各棟樓給水入樓管方位應考慮室外管網布置的合理性;3)各層管井根據井內立管根數及水表數量確定管井尺寸,水暖管井宜合用;4)給水干、立管、支管、戶內管管徑應經計算核定,一般每戶住宅給水進戶管管徑控制在 DN20 以內;5)公共衛生間用腳踏式沖洗閥,小便器、洗手盆用非接觸式沖洗閥及水龍頭;6)不同使用功能的部位應單獨供水、單獨設置水表計量。每戶(包括商鋪)1 表,戶表必須出戶;每根立管供水戶數不超過 20 戶;由27、市政給水管直接供水的,其水表必須設在水表井內;7)生活儲水箱、消防水池不得共用給水引入管;生活儲水箱引入管應在室外加水表;8)每個地塊從市政引兩根給水管,該兩根給水管需從不同方向道路上引入,管徑一般為 DN200;9)室內給水管材:埋入墊層內的冷水管用 PPR 管 S4 系列,熱水管用 PPR 管 S3、S2 系列;其它給水管采用鋼塑復合管,不得采用鍍鋅鋼管;10)衛生防疫站要求:生活貯水箱及附件應為玻璃鋼、搪瓷鋼板、不繡鋼板等對水質無不良影響且經久耐用的材料;11)水箱間、水泵間地面應有排水設施,不得積水;水箱溢流管、通氣管口應有不銹鋼絲/銅絲網,進水管應符合防污染要求,水箱應有信號管接至物28、業值班室,溢流管、泄水管不應與排水管直接連接。水箱蓋板應上鎖;12)出室外管道是否有設有閥門檢查井;13)給排水管材材質應在滿足相關規范條件下有利于施工,圖紙上各類閥門材質是否明確;14)各給水配水點預留高度標注是否清楚;壓力管道穿越建筑伸縮縫時是否有補償裝置,補償裝置規格型號是否明確。(2)排水系統1)污廢水管立管合用,廚房排水立管不得與衛生間排水管合用;2)首層污廢水單獨排出;3)排水立管盡可能不拐彎,拐彎處上方所接排水支管與立管的連接應符合規范要求;4)排水管材應采用 U-PVC 排水塑料管,其中立管采用U-PVC 螺旋排水塑料管,橫管采用 U-PVC 平壁排水塑料管;5)0.000 以29、下重力流排水橫干管及穿屋面頂板以上部分采用機制排水鑄鐵管;6)立管 DN=110 每層穿樓板處設阻火圈,立管上檢查口間距不應大于 10 米。最底層和立管上設“乙”字管的上部應有檢查口。排水管不得穿臥室、起居室、門廳;7)排水管出戶方向應結合室外排水管布置和化糞池位置統籌考慮,盡可能朝同一方向出戶,重力流排水出戶管口徑一般比所接立管放大一號;8)內排水雨水管采用焊接鋼管,立管盡量布置在公共管井內,可排至室外散水;9)收集衛生間污水的集水坑應設通氣管并就近引排風豎井或窗井(不得對上層住宅造成污染);10)排水立管應盡可能靠近墻角,并不得影響通風豎井進氣/煙口。排水橫管應盡可能貼近頂板,并不得影響窗30、的開啟(應高于窗洞頂),立管、橫管應在圖紙中定位;11)廚房洗滌盆排水支管優先考慮設于本層地板上,各衛生潔具平面應有定位尺寸;12)設有淋浴的衛生間,在淋浴噴頭附近應有專用地漏。洗衣機旁應有洗衣機地漏;13)無論汽車坡道上方是否有防雨罩,都應考慮設 2-3道雨水截留溝,并設潛水泵排至室外雨水井;14)空調冷凝水管排水可與陽臺雨水排水管共用立管(該立管不能為屋面雨水管),空調冷凝水、陽臺雨水排至室外散水;15)有錯層的住宅及復式住宅可能出現衛生間、廚房上下層不對應現象,要注意管道的布置;16)汽車坡道、自行車坡道部位的進出樓管道要注意標高,管道、煙道要避免穿窗。(3)消防系統1)每個區塊各棟樓共31、用一個集中消防加壓泵房,加壓泵房、消防水池應設于地下室,設置位置盡可能不占用車位;消防水池應滿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棟建筑火災延續時間內的消火栓、噴灑用水量。2)消防泵應滿足消防用水量最大一棟建筑的用水量及最不利點的水壓要求。消防水池采用土建水池,消防泵采用消防專用泵。水泵應為自灌式,吸水管上不應采用蝶閥。3)水池補水浮球閥應布置在人孔附近。水池應設置超高水位事故報警,將信號引至物業值班室。4)水泵房內應有集水坑等排水設施、設備。5)高位水箱設于最高建筑頂,水箱儲存 10 分鐘消防水量(一般保證 18m水量),當有幾棟同高度樓時應優先設在先竣工的最高樓頂。火災發生時,消防泵供水不得進入高位水箱。632、)消火栓系統最低點消火栓口靜壓超過 0.8MPa 時應分區,每個消火栓口動壓不應超過 0.8MPa,否則,采取減壓措施。7)消火栓干立管應為環狀管網,環狀干立管應設置閥門,閥門設置原則應保證同時關閉的立管不超過兩根,同層關閉的消火栓不超過 5 個。8)消火栓立管管徑一般不超過 DN100,立管應布置在公共管井內。9)消火栓應布置在公共區域,并應保證兩股水柱可同時到達建筑物任一點,地上各層消火栓應盡可能暗裝,不采用帶滅火器的消防柜。10)頂層應設試驗消火栓,試驗消火栓應有壓力表,位置應無凍壞危險。11)自動噴灑最不利噴灑頭工作壓力應不小于 0.1MPa,水流指示器處工作壓力不大于 0.4MPa。33、12)自動噴灑系統穩壓由屋頂消防水箱滿足,其連接管為 DN80,如超壓連接管上應設減壓閥。13)自動噴灑報警閥應設在地下室經常有人通過的公共區域,附近應有集水坑或地漏等排水設施。14)噴灑頭按無吊頂選用,采用直立型玻璃球噴頭。噴灑頭及管道布置應以防火分區為單元,噴頭間距應符合不同火災危險類別的間距要求。末端試驗裝置應接入附近衛生間、集水坑。15)各建筑物應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配備滅火器(每個消火栓處配置 2 個滅火器,高低壓房和地下室車庫配置手推式滅火器)。16、變配電室、柴油發電機房、電話機房、消防控制室、電梯機房、水箱間、游泳池和面積小于 5 的衛生間不應設置噴頭。17)消防立管位置設34、計是否便于消火栓箱安裝。18)室外水泵接合器規格型號是否明確,如不明確是否有指定參考圖集。2.暖通專業(1)住宅采暖1)住宅采暖應符合建筑熱工設計規范及節能標準的要求。采暖熱負荷指標應控制在 32w/以下。每個地塊共用鍋爐房。2)采暖熱負荷計算,按分戶熱計量技術要求計量,建筑總負荷不考慮戶間傳熱,室內散熱器選型計算時考慮戶間傳熱。3)高度超過 50 米的建筑采暖系統宜分區,采暖系統最低點散熱器工作壓力不得大于 0.8MPa,各建筑采暖系統最高點壓力不小于 0.2MPa。系統壓力不應超過設備承壓能力。4)分戶熱計量和設置恒溫閥系統,應按變水量系統設計,在其熱力入口處設置壓差或流量自動調節裝置。535、)管網較大時應安裝平衡閥,一般裝在回水管路、直線管段上。6)采暖橫干管一般設在地下一層,坡度不得小于 0.002.坡度改變處的最高點應設不小于 DN15 的放氣閥。坡度改變處的最低點應設置排水閥,排水閥口徑以不大于 1 小時放空管段為準。7)水暖管道不得穿電氣專業用房。8)采暖立管設于公共管井內,在管井內立管應有定位尺寸。9)優先選用同程系統,各并聯環路間阻力差應不大于15%,否則,應有調節措施,配備必要的手動、自動水力平衡元件。10)住宅戶內每組散熱器設高阻力調節閥。11)暗埋采暖管道內流速不應小于 0.25 米/秒。12)兩居室以下住宅采暖供回水管一般為 de20,三居室以下住宅采暖供回水36、管一般為 de25。13)各供暖單元熱計量表、調節閥設于每層管井內。戶內埋地管應盡量沿墻邊布置,盡量從每個房間門下進出。14)散熱器位置應兼顧采暖舒適性、美觀性以及不與家具布置、電氣插座、空調柜機相沖突,在窗下布置時應考慮窗臺高度、落地窗等因素。15)底層每個商鋪單元、人防值班室、物業用房等應分設獨立采暖回路并設調節閥門、預留計量表位置。16)管道試壓為工作壓力的 1.5 倍,且不小于 0.6MPa。17)散熱器設計規格是否與市場現有規格相符,安裝是否有參考指定圖集。(2)住宅防排煙、通風1)一類建筑、超過 32 米的二類建筑(除單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應設防煙樓梯間。19 層及以上的單元式住宅37、,12層及以上的通廊式住宅應設防煙樓梯間。2)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和合用前室應設防煙設施。3)總面積大于 200 或一個房間面積大于 50 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地下室,地下室內長度大于 20m 疏散內走道應設排煙設施。4)設置機械排煙的地下室應同時設送風系統,補風量不小于排煙量的 50%。5)放排煙設施應首先采用自然通風方式進行防煙、排煙。當自然通風方式不能滿足要求時,采用機械防排煙方式。6)防煙分區內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 30米,兩個排煙口之間距離不應大于 60 米。7)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和合用前室應設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當防煙樓梯已設有38、機械加壓送風時的獨立前室可不設防煙設施。8)高層民用建筑防煙樓梯間加壓送風口每隔 2-3 層設一個,非高層民用建筑防煙樓梯間加壓送風口每隔 1-2 層設一個。一般可采用自垂百葉風口 600*400,前室和合用前室每層設一個送風口。9)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宜分別獨立設置。剪刀樓梯間可合用一個風道,風量應按兩個樓梯間風量計算,送風口分別設置。塔式住宅設置一個前室的剪刀樓梯應分別設置加壓送風系統。10)需設機械排煙設施且建筑高度不超過 6 米的部位,應劃分防煙分區。每個防煙分區建筑面積不應超過 500。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11)設機械排煙設施的部位,其排煙風機的排煙量應符合規39、范要求。機械排煙系統應與防火分區相對應。12)橫向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在穿越處應有可自動關閉的 280防火閥,豎向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管井內。13)設置機械排煙系統的地下室,應有補風系統。補風量不小于排煙量的 50%,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不大于 50pa 時可采用自然補風,否則采用機械補風。14)室外排煙口與室外補風口的水平距離不小于 10 米,垂直距離不小于 3 米且補風口應低于排煙口。15)室內常閉型排煙口、進風口除能自動開啟外還應設置手動開啟裝置。機械排煙系統的排煙口、排煙閥應按防煙分區設置。排煙口應設置在頂棚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排煙口距該防煙分區的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 340、0 米。排煙口、排煙閥應與排煙風機連鎖。排煙風機應考慮 10-20%的漏風量。排煙風機入口總管應有 280防火閥,且與排煙風機連鎖。排煙風機、通風機宜設在機房內。排煙管道一般不應穿越前室、樓梯間。16)機械排煙系統宜于通風、空調分開設置,若合用,其風口、風道、風機應滿足排煙系統的要求。火災時應能自動關閉與排煙無關的通風、空調系統。17)通風、空調系統的風管穿越防火分區處、穿越機房隔墻處、樓板處、穿越變形縫處兩側及水平風管與垂直風管交接處的水平風管段上應設 70防火閥。防火閥兩側 2 米范圍內的風管及保溫材料應為不然材料。18)汽車庫、煤氣表間、變配電等易燃易爆物質的房間,其排風系統應獨立設置。41、19)地下室車庫面積超過 2000 時,應設機械排煙系統。每個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超過 2000 時,換氣次數不小于 6 次。20)無直接通向室外汽車疏散口的防火分區,當設置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不小于 50%排煙量的補風系統。排煙口、風道、風機等要求同上述要求。21)電氣及設備房通風:有條件時優先考慮自然通風。采用機械通風時,應有補風口。22)衛生間通風:公共衛生間換氣次數不小于 10 次,住宅衛生間換氣次數不小于 5 次。23)汽車庫通風:當有分布均勻的可開啟外窗或開敞的車輛出入口時,可采用機械排風,自然進風的通風方式,否則應同時設機械進排風系統。通風排風量:住宅建筑的單層車庫按 4 次換42、氣次數或 300m/h;通風進風量:為排風量的80%。風道及通風機:通風機為計算風量加 10%漏風量,風壓為系統總壓加 10%附加值。24)通風機不能與住房等相鄰。通風機應裝設百葉式或花瓣式調節閥以便調節風量和風壓。25)風管各管段間壓力應平衡,各并聯支管間允許的壓力差不大于 15%,否則應設調節閥。3.燃氣系統(1)市政燃氣壓力一般為中壓 A(0.4-0.2MPa),經調壓站/調壓箱后,供給鍋爐房壓力為中壓 B(18KPa),經調壓站/調壓箱后,供住宅壓力為低壓(=1MPa 的閘閥;當消防管穿過人放地下室防護單元之間的隔墻時,要求在隔墻兩側距墻邊 200mm 處均加設1MPa 的閘閥;排污管等與人放地下室無關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地下室內。人防區內往區外排水管要在穿防護墻內側加設1MPa 的閘閥。5)平時電氣專業:不允許電纜橋架直接穿越人防混凝土墻,應按人防專業圖紙預留套管將電纜從套管中穿出后兩邊再接橋架;平時已砌筑好戰時供人防使用的房間及通道應安裝平時照明;安裝于人防區內的燈具,不得直接安裝于頂板,必須采用金屬吊鏈安裝。若平時確實不能滿足此條件,臨戰時應加裝防掉落保護罩。6)地坪排水坡度應向防爆地漏處找坡,確保排放到集水坑。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1-23
2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