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峰山公園及協調地區保護性控制規劃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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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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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順峰山公園及協調地區保護性控制規劃(文本)一、規劃目標保護順峰山公園的環境與景觀資源,為其周邊地區的建設管理提供有效的控制指引,使其建設與順峰山公園相互協調,從而增強順峰山公園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二、規劃建設導則(一)規劃用地布局“一心三片”的規劃空間結構示意1、通過用地整合,形成“一心三片”的規劃用地格局:“一心”:以順峰山公園與順峰山山體為核心;“三片”:順峰山周邊建設用地被“核心”與城市道路自然分割形成的“西片”、“中南片”與“西南片”三片。2、具體布局如下:(1)把現狀“東北片”的一般農田用地納入順峰山公園的規劃用地中,從而擴大順峰山公園對周邊生態景觀的影響。(2)嚴格保護山體林地,2、完善環山路建設,做好山體消防規劃并落到實處,做好山體育林工作,科學配置植物群落。(3)利用蘇崗村在華桂園南面較為集中的一般農田用地,近期作為休閑綠地建設,遠期開發為二類住宅小區。(4)自然村建設按照已編制的村莊建設規劃嚴格控制,逐步實施,完善村內用地布局、道路交通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市政設施等,逐步改善村民生活。(5)增加銀涌河、桂畔河、逢沙河進入順峰山公園水域的入口綠地,強化順峰山公園與外界的景觀滲透。(6)根據順峰山公園重要景觀節點布局,利用未建或可改建的區域,在空間上營造景觀走廊或視覺走廊。(二)規劃用地構成編制區內,規劃用地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廣場用地、3、綠地與水域和其它用地六大類用地組成:1、居住用地利用蘇崗村在華桂園以南的成片的一般農田用地,遠期建設高尚二類居住用地;利用新桂南路沿線的成片空地新增加一塊普通的商住用地;居住用地總面積為39.51公頃。2、村鎮居住用地利用自然村內的成片空地規劃村民拆遷安置區與留用地小區;逐步拆遷村內工業廠房;利用空地增加村內公共綠地與公用服務設施用地,村鎮居住用地總面積95.31為公頃。3、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逐步完善現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不再另外增加新的用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的總面積為74.61公頃。4、市政公用設施用地規劃不增加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各社區根據規劃逐步完善供電、供水、燃氣、排水等市政工程設施。4、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的總面積為13.50公頃。5、綠地主要以順峰山公園與順峰山山體為核心,并與區內的街頭綠地、街坊綠地形成綠地系統。規劃的綠地總面積為168.78公頃,其中主題公園面積為41.32公頃。(三)建設用地性質本次規劃中建設用地地塊由居住用地(R)、公共設施用地(C)、道路廣場用地(S)、市政設施用地(U)、綠化用地(G)與村鎮建設用地(E)組成,地塊的土地使用性質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分至中類或小類。(四)規劃地塊劃分本次規劃只對新增規劃用地、需要改建用地和已批要點不太合理的用地進行編號和提出控制指標或調整。需要控制的地塊分為居住和綠地兩大類,因此編號根據用5、地性質分為A、B兩大類,共11個地塊。建設用地使用強度1、確定各地塊地面以上總建筑面積和綠地率等控制指標;確定各細分地塊地面以上總建筑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等控制指標。2、土地使用強度控制指標分為規定性指標和指導性指標兩類,規定性指標中的建筑密度、容積率、建筑限高等為上限值,綠地率、停車泊位等則為下限值。3、編制區中,現狀已建的地塊不得隨意修建、改建或新建,必須先向相關管理部門申請并獲批準后才可進行。已批在建或未建的地塊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已批的規劃要求進行建設。(五)綠地系統規劃規劃利用空地與可改造的地塊,在濱河區域、重要節點與舊區內部增設公共綠化用地,形成網狀與斑塊相結合的綠6、地系統結構。(六)空間景觀系統規劃1、景觀系統結構規劃景觀系統形成“一心多節點多走廊”的景觀結構模式:“一心”:以順峰山公園與順峰山山體為景觀核心;“多節點”:以內重要的景觀綠化窗口作為主要景觀節點控制;“多走廊”:以城市主要景觀軸線、綠帶、水帶、建筑空廊等多種形式的空間作為景觀廊道。2、分區控制協調規劃區內分三個等級的建設控制區域,分別為絕對控制區、建設控制區與環境協調區,還將鄰近規劃區的周邊地塊規劃為建設協調區。(1)絕對控制區:主要指“一心”順峰山公園與順峰山山體。順峰山公園內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已批規劃執行,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不得隨意改變公園內的用地與建筑的使用性質;順峰山山體區7、內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城市建設,只允許少量與山體保護和休閑活動相關的建設;主題公園建設用地面積比例不可超過其面積的10%,其他絕對控制區用地的建設面積不可超過其總面積的5%,構筑物的高度6米。具體的建設管理要求應按照已批的規劃嚴格執行。對該區是進行多要素、全方位的控制。(2)建設控制區:主要指“一心”外圍沿線的重點景觀控制地段。建設控制區內新建、改建的建筑應從形式、體量、高度、色彩方面進行控制,其形式宜以坡屋頂為主,建筑高度控制在28米以下,色彩以淡雅的灰色調為主,禁止采用與順峰山公園建筑對比強烈的色調為主色調,對于規劃預留的景觀走廊,必須嚴格控制。區內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已批的規劃執行。對該區主要8、進行建設要素的控制。(3)環境協調區:規劃區內除以上兩區域的其它區域,一般視現狀建筑、街區布局等具體情況而定。環境協調區內新建、改建建筑應從形式、體量、高度、色彩方面進行相應協調,與順峰山公園的建設相協調,以求得順峰山公園與外圍環境在空間與景觀上的協調與過渡。對該區主要進行多要素、全方位的協調。 (4)建設協調區:指規劃區外圍主路另一側約50米范圍內的區域。本次規劃將對該區域內新建、改建的建筑從形式、體量、高度、色彩方面提出控制指引,與規劃區三大分區的建設相協調,使得順峰山等自然景觀能滲透到更遠的區域,特別是使南國東路、碧桂路、新桂南路、龍盤北路等主要道路兩側建設協調統一。對該區主要進行建設要9、素的協調。3、建設協調區控制指引(1)南國東路北側協調帶:新建或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40(12層)米,其中公共設施建筑高度不得大于20(4層)米,其建筑最大連續展開面面寬不得大于80米,建筑色彩要與南側建筑帶統一。(2)碧桂路東側協調帶:新增和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45(13層)米,其建筑最大連續展開面面寬不得大于80米,建筑色彩以暖色調為主,建筑體量以點式小體量居住建筑為主。(3)龍盤北路南側協調帶:建筑以居住和辦公建筑為主,考慮現狀建筑群的空間形態,新增和改建居住建筑高度不得超過72米(20層),以高層點式為主;辦公建筑高度不得超過30米(6層),為大體量公共建筑,該路段建筑最大連續面不得大10、于70米。(4)新桂南路西側協調帶(包括南沿段):新桂南路段新增和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24米(7層),南沿段新增和改建建筑高度不得超過21米(6層),以連續界面的居住建筑為主。該路段最大連續面不得大于100米。4、建筑高度控制規劃以順峰山公園正門牌坊(38米)、太平山(148米)、順峰山(172米)、華桂園(30米)的現狀高度為標準,根據現狀情況與景觀要求,把周邊建設用地共分為5片高度控制區:28米35米、24米28米、18米24米、14米18米、14米。三、城市設計指引(一)空間要素設計指引1、地塊規劃設計應延續嶺南水鄉特色;2、新建地塊沿城市干道建筑應采用點式布置,并留出順峰山公園與城市干11、道間的主要景觀滲透廊道;3、地塊開敞空間設計應力求與順峰山公園相呼應;4、道路沿線夜景設計應注重照明功能為主,美感效果為輔,注重整體協調性;重要景觀走廊、景觀節點的夜景設計應突出主體景觀,遠、近效果結合,不宜用夸張的色彩光源,應以自然協調為主。(二)建筑設計指引1、建筑群體設計應注意營造豐富的空間形態,注重與周邊環境協調;2、建筑設計應與周邊環境協調,采用坡屋頂形式,體現傳統廣府文化特色,建筑色彩樸素淡雅,建筑造型簡潔大方;3、建筑色彩協調,建筑立面色彩不得以紅色、黑色等突兀顏色為主色調。(三)環境設計指引1、加強城市主干道沿線的環境整治:對現狀亂搭亂建的違章建筑實行處罰,對與順峰山公園景觀有嚴重沖突的建筑立面進行整體整治;2、城市小品設計:該片區的城市路燈、垃圾箱等小品應注重功能與美感相結合,設計理念重點反映嶺南傳統文化與生態環保的思想,與順峰山公園的環境相互協調,突出地方個性;3、綠化設計:注重功能與美感相結合,利用點、線、面相結合的空間綠化設計,注重四季不同景觀特色,注重整體效果與個性相結合,盡量采用嶺南地方特色植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