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桿房地產開發公司強夯法地基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9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Le****97
編號:745814
2023-09-04
9頁
34.82KB
該文檔所屬資源包:
標桿房地產開發公司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
1、 xx集團 地基工程強夯法地基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 目 錄 一、編制說明-2二、概述-3三、適用范圍-3四、準備工作-3五、強夯施工藝工流程-4 六、施工工藝、質量標準-56.1施工技術參數的選取-56.2施工質量控制要點-66.3 質量檢驗標準 -7七、 質量檢測和驗收-7 一、編制說明 由集團工程管理中心編制的xx集團地基工程強夯法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是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筑地基處理技術規范(jgj79-2012) 結合xx集團軟基工程實際情況綜合編制而成。本標準為試行版,各區域、項目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和建議,請與集團工程管理中心聯系。試行期間,工程管理中心將收集、整理各方意見2、,調整成熟后正式出版。二、 概述 強夯法又稱動力加固法,它是利用起重機械將重錘(一般10T-60T)從高處(一般落距6M-40M)自由落下,給地基強大的沖擊力和振動力,從而達到提高地基土的強度和降低其壓縮性目的。它具有加固效果顯著、適用土類廣、施工方便、縮短工期、節省費用等優點,在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筑、倉庫、機場跑道、鐵路和高速公路路基等工程已得到迅速、廣泛的應用。三、適用范圍 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粉土和粘性土、濕陷性黃土、素填土和雜填土等地基。對含有良好透水性夾層的飽和細粒土地基應通過試驗后應采用。 四、準備工作強夯地基施工前至少應完成下列工作:4.1調查強夯場地及毗鄰區域3、內的地下和地上管線、建(構)筑物及障礙物,清除地下管線、樹根等障礙物;4.2對可能受強夯施工影響范圍內的建(構)筑物(特別是老、舊居民房),應由有資質的鑒定單位對其作出鑒定,做好記錄(拍照或錄相);4.3當強夯所產生的震動對周圍鄰近建(構)筑物有影響時,應在靠建(構)筑物一側挖減振溝或采取適當加固防振措施,并設觀測點;4.4對振動、噪音以及粉塵有特殊要求時應采取相應措施;4.5巖土工程勘察報告4.6強夯設計圖紙會審并形成圖紙會審紀要;4.7 強夯地基專項施工監理實施細則、施工組織設計或強夯地基專項施工方案得到總監理工程師的批準;監理規劃(可根據項目進展進行補充完善)得到監理公司技術負責人的批準4、。五、強夯施工藝工流程示意圖施工場地清理和平整監理復核 測高程放點 起重機就位 測量夯前錘頂高程監理旁站 第一遍點夯施工 填平夯坑并測量高程 第N遍夯放點施工 滿夯施工 測量夯后場地標高 不合格另案處理 地基承載力檢測 監理組織 竣工驗收六、施工工藝、質量標準6.1施工技術參數的選取 6.1.1單點夯擊擊(次)數 每遍每夯點的夯擊擊數可通過試驗確定,且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下列數值:當單擊夯擊能小于3000KN.M時為50mm;當單擊夯擊能為3000-6000KN.M時為100mm;當單擊夯擊能為6000-10000KN.M時為200mm;當單擊夯擊能為10000-5、15000KN.M時為250mm;當單擊夯擊能大于15000KN.M時為300mm;2.夯坑周圍底面不應發生過大隆起;3.不因夯坑過深而發生起錘困難。6.1.2 夯擊遍數 應根據地基土的性質確定,一般情況下,可采用點夯2-4遍,最后再以低能量(為前幾遍能量的1/5-1/4,錘擊數為2-4擊)滿夯1-2遍,滿夯可采用輕錘或低落距錘多次夯擊,錘印搭接。對于參透性較差的細顆粒土,必要時夯擊遍數可適當增加。6.1.3 在缺少試驗資料或經驗時,可參考表6-1和表6-2參數。表6-1 強夯施工技術參數的選擇項次 項目施工技術參數1 錘重和落距 錘重C與落距h是影響夯擊能和加固深度的重要因素,錘重一般不宜小6、于8t,常用的為10、15、20t。落距一般不小于10,多采用10、13、15、18、20、25不等幾種 2 夯擊能 錘重C與落距h的乘積稱為夯擊能E,一般取6003000N.m;一般對砂質土取10001500N.,對粘性土取15003000N.。夯擊能過小,加固效果差,夯擊能過大,對于飽和粘土,會破壞土體形成橡皮土(需另行采取措施處理),降低強度 3 夯擊點布置及間距 夯擊點布置對大面積地基,一般采用梅花形或正方形網格排列;對條形基礎,夯點可成行布置;對工業廠房獨立柱基礎,可按柱網設置單點夯擊,夯點間距取夯錘直徑的2.5-3.5倍,一般為5-9,一般第一遍夯點的間距宜大,以便夯擊能向深部傳遞7、. 4 夯擊遍數與擊數 一般為2-3遍,前2遍為“點夯”,最后一遍以低能量(為前幾遍能量的1/5-1/4或按設計要求)進行“滿夯”(即錘印彼此搭接),以加固前幾遍夯點間隙之間的粘土和被振松的表土層。每夯擊點的夯擊數以使土體豎向壓縮量最大而側向移動最小,最后兩擊沉降量之差小于規范要求或試夯確定的數值為準,一般軟土控制瞬時沉降量為5m,廢渣填石地基控制的最后兩擊下沉量之差5m。每夯擊點之夯擊數一般為69擊,點夯擊數宜多些,多遍點夯擊數逐漸減小,滿夯只夯23擊 5 兩遍之間的間隔時間 通常待土層內超孔隙水壓力大部分消散,地基穩定后再夯下一遍,一般時間間隔12周。對粘土或沖積土常為3周,若無地下水或地8、下水位在5以下,含水量較少的碎石類填土或透水性強的砂性土,可采取間隔12周,或采用連續夯擊而不需要間歇 6 強夯加固范圍 對于重要工程應比設計地基長(L)、寬(B)各大出一定加固寬度,有設計要求的則按設計,對于一般建筑物,則加寬3一57 加固影響深度 加固影響深度H()與強夯工藝有密切關系,一般按修正的梅那氏(法)公式估算:H=Kc.h/10式中 C夯錘重力(KN); h落距(錘底至起夯面距離)();K折減系數,一般粘性土取0.5,砂性土取0.7;黃土取0.350.4表6-2 強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m) 單擊夯擊能(KN.M)碎石土、砂土等粗顆粒土粉土、粘性土、濕陷性黃土等細顆粒10004.09、-5.03.0-4.020005.0-6.04.0-5.030006.0-7.05.0-6.040007.0-8.06.0-7.050008.0-8.57.0-7.560008.5-9.07.5-8.080009.0-9.58.0-9.01000010.0-11.09.5-10.51200011.5-12.511.0-12.0注:強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應從最初起夯面算起;單擊夯擊能E大于12000KN.M時,強夯的有效加固深度應通過試驗確定。6.2施工質量控制要點6.2.1 清理并整平施工場地;6.2.2 標出第一遍夯點位置,測量場地高程;6.2.3 夯機就位,起吊吊鉤至設計落距高度,將吊鉤牽引10、鋼絲繩固定,鎖定落距;6.2.4 將夯錘平穩提起置于夯點位置,測量夯前錘頂高程;6.2.5 起吊夯錘至預定高度,夯錘自動脫鉤下落夯擊夯點;6.2.6 測量錘頂高程,記錄夯坑下沉量;6.2.7 重復步驟6.2.56.2.6,按設計的夯擊數和控制標準,完成一個夯點的夯擊;6.2.8 夯錘移位到下一個夯點,重復步驟6.2.2-6.2.6,完成第一遍全部夯點的夯擊;6.2.9 用推土機將夯坑填平【夯坑內的水必須排除】或推平壓實,用方格網測量場地高程,計算本遍場地夯沉量;6.2.10 在規定的間歇時間后,按以上步驟完成全部夯擊遍數;6.2.11 滿足間歇時間后,進行滿夯施工。6.3 質量檢驗標準 表6-11、1項目序號檢查項目允許偏差或允許值檢查方法主控項目1地基壓實度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2地基承載力設計要求按規定方法一般項目1夯錘落距()300鋼索設標志2錘重()100稱重3夯擊擊數及順序設計要求計數法4夯擊間距()500用鋼尺量5夯擊范圍(超出基礎范圍距離)設計或規范要求用鋼尺量6前后兩遍間歇時間設計或規范要求七、 施工質量檢查和驗收7.1打夯前 主要檢查夯錘質量和落距;7.2打夯中主要檢查 在每一遍夯擊前,應對夯點放線進行復核,夯完后檢查夯坑位置,發現偏差或漏夯應及時糾正。復核每個夯點的夯擊數、每擊的夯沉量、最后兩擊的平均夯沉量和總夯沉量、夯點施工起止時間。7.2打夯后主要檢查 7.1地基承載力的檢測、地基均勻性的檢測;7.2地基承載力的檢測,應在打夯結束后間隔一定時間進行。對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間隔時間宜為7-14d;粉土和粘性土地基,間隔時間宜為14-28d。7.3 竣工驗收 應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工程項目副總組織。參加單位為: 建設、監理、施工、質監站、設計、地質勘查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