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藁城區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方案(2021-2035年)(公示稿)(18頁).pdf
下載文檔
上傳人:Le****97
編號:747230
2023-09-06
18頁
83.26MB
1、石家莊市藁城區應急避難場所石家莊市藁城區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專項規劃(2021-20352021-2035 年)年)公示稿石家莊市藁城區應急管理局石家莊市藁城區應急管理局2022023 3 年年 0707 月月目錄目錄第一章 總則.-1-第一條 規劃目的.-1-第二條 規劃范圍.-1-第三條 規劃期限.-1-第二章 規劃目標.-2-第四條 總體目標.-2-第五條 分階段目標.-2-第三章 應急避難場所布局規劃.-3-第六條 應急避難單元劃分.-3-第七條 應急避難場所布局.-3-第四章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求.-4-第八條 配建設施設置指引.-4-第九條 應急轉換設計.-6-第五章 應急疏散體系2、規劃.-7-第十條 救援疏散方向.-7-第十一條 救災干道.-7-第十二條 疏散干道.-7-1-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第一條第一條 規劃目的規劃目的為加強石家莊市藁城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城市突發事件應對水平,確保在發生重大自然災害或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快速有序、科學合理地為居民提供應急疏散、安全避難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場所,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石家莊市藁城區實際情況,編制本規劃。第二條第二條 規劃范圍規劃范圍本規劃范圍為藁城區行政區劃范圍,不含崗上鎮與丘頭鎮。面積 690 平方公里。第三條第三條 規劃期限規劃期限本規劃期3、限為2021-2035年,近期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遠期規劃期限為 2026-2035 年。-2-第二章第二章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第四條第四條 總體目標總體目標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建立健全適應石家莊市藁城區突發事件特征的安全、高效、綜合的應急避難場所體系。至規劃期末(2021 年-2035 年),完成全區 197 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應急庇護能力明顯提升。遭受重大災害時,保證城市的正常運轉功能。第五條第五條 分階段目標分階段目標近期(2021 年至 2025 年),完成 1 個中心避難場所(人民廣場)、15 個固定避難場所(石家莊信息工程職業學院、水上公園、兒童公園、4、藁城九中附屬學校、東城小學、藁城區實驗學校、中姚村小學、董家莊小學、韓家洼中學、九門回族鄉中學、南董小學、藁城區第八中學教育集團梅花校區)、梅花鎮第一中學、尚西中學東校區與藁城區第二中學)、158 個緊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任務,實現人均避難面積大于 1.5 平方米的目標。遠期(2026 年至 2035 年),完成 12 個固定避難場所、11 個緊急避難場所建設任務,實現人均避難面積大于 2.0 平方米的目標,并滿足臨時滯留人口的應急避難需求。-3-第三章第三章 應急避難場所布局規劃應急避難場所布局規劃第六條第六條 應急避難單元劃分應急避難單元劃分本次規劃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實施、管理維護與人員疏散5、均應以鄉鎮為基本單元,進行網格化管理。第七條第七條 應急避難場所布局應急避難場所布局7.1 全區應急避難場所到規劃期末,規劃各類應急避難場所 197 處,其中中心避難場所 1 處、長期固定避難場所 2 處、中期固定避難場所5 處、短期固定避難場所 20 處、緊急避難場所 169 處。中心避難場所有效避難面積 6.3 公頃,可容納 1.4 萬人,占總人口的 2.16%。固定避難場所有效避難面積達51.51公頃,可容納21.88萬人,占總人口的 33.71%。長期避難場所可容納 1.55 萬人,占總人口的 2.39%;中期避難場所可容納 3.89 萬人,占總人口的 5.99%;短期避難人口可容納 6、16.44 萬人,占總人口的25.33%。緊急避難場所有效避難面積達80.13公頃,可容納80.13萬人,占總人口的 123.5%。7.2 中心城區應急避難場所中心城區規劃各類應急避難場所 36 個,有效避難面積達 681370,最大可容納人數 44.03 萬人。-4-第四章第四章 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要求第八條第八條 配建設施設置指引配建設施設置指引13.113.1 中心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中心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1.獨立設置城市級應急功能區,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獨立設置應急指揮區;(2)配置應急停車區、應急直升機使用區及其配套的應急通信、供電等設施;(3)設置應急救災演7、練、應急功能演示或培訓設施。2.獨立設置避難宿住區和相應場所管理設施,并應與城市級應急功能區相對分隔。3.設置城市級應急物資儲備區、應急醫療衛生救護區及其配套設施。應急醫療衛生救護區單獨設置醫療垃圾應急儲運設施。13.213.2 固定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固定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1.結合應急通信、公共服務、應急醫療衛生救護、應急供水等設施統籌設置應急指揮和應急管理設施,配置管理用房。2.設置避難宿住區,且應根據避難人數分隔為相對獨立的避難單元,分級配置相關應急保障基礎設施和輔助設施,避難單元間利用常態設施或緩沖區進行分隔,并應滿足防火要求。-5-3.固定避難場所應設置區域位置指示、警告標志和場所8、功能演示標識;超過 3 個避難單元的避難場所應設置場所引導性標識、場所設施標識。4.責任區級應急物資儲備分發和應急醫療衛生救護設施應設置在場所內相對獨立地段或場所周邊。當利用周邊設施時,其與避難場所的通行距離不應大于 500m。5.設置應急垃圾收集點或應急垃圾儲運區。6.獨立設置應急醫療衛生救護區與醫療垃圾應急儲運設施。避難單元的應急醫療所應配備醫療垃圾存儲裝置,并應進行專門處置。13.313.3 緊急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緊急避難場所配建設施指引1.根據責任區內所屬居住區情況,結合應急醫療衛生救護和應急物資分發需要設置場所管理點。場所管理點應根據避難容量,按不小于每萬人 50m2用地面積預留配9、置。2.設置應急休息區,根據避難人數適當分隔為避難單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急休息區的避難單元避難人數不宜大于 2000 人,避難單元間宜利用常態設施或設置緩沖區進行分隔;(2)緩沖區的寬度應根據其分隔聚集避難人數確定,且人數2000 人時,不宜小于 3m;2000 人人數8000 人時,不宜小于 6m。(3)應設置應急廁所、應急交通標志、應急照明設備、應急廣播等設施和設備。-6-(4)應設置應急垃圾收集點。第九條第九條 應急轉換設計應急轉換設計應急避難場所在啟用前,應對設備和設施進行應急轉換,以達到應急避難所需。避難建筑、應急保障基礎設施和應急輔助設施的建設類型及應急保障設備和物資的利10、用方式可劃分為:永久保障型、緊急轉換型、緊急引入型、定期儲備型。永久保障設施有應急管理用房、應急指揮中心、物資儲備用房、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用房、應急垃圾儲運設施。需儲備或定時更換的設備和設施有:應急供水、應急排污設施。災時緊急轉換的設施有:應急篷宿區、應急廁所、應急供電設施、應急停機坪。災時引入設備和設施有:應急指揮設備和設施、移動式廁所、移動式發電機組、應急消防設施、應急物資、食品藥品、應急洗浴設施、應急醫療設備和設施。-7-第五章第五章 應急疏散體系規劃應急疏散體系規劃第十條第十條 救援疏散方向救援疏散方向在遭遇一般災害后,藁城區的主要救援方向有 4 個,分別為西側石家莊市主城四區方向、東11、側晉州辛集方向、北側新樂無極方向以及南側元氏趙縣方向。在遭遇重大災害后,石家莊市主城四區是主要救援方向。發生遭遇突發事件時,受影響的居民應立即疏散到最近的緊急避難場所。經評估需 3 日以上避難時,中心城區居民沿疏散干道至固定應急避難場所,鄉鎮居民從村莊沿疏散干道至鄉鎮政府駐地固定避難場所。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救災干道救災干道規劃救災干道包括京港澳高速、黃石高速、津石高速、石衡高速、迎賓大道(G307)、定魏線(G515)、正無公路(G338)以及世紀大道。需優先保證其通行能力。有效寬度不低于 15 米;跨越救災主干道的各類工程設施,應保證道路凈空高度不小于4.5 米。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疏散干道疏散干道規劃疏散主次干道主要為城市主次干道。需要保證災后的基本通行能力,與救災干道一起形成網絡狀連接。疏散主干道有效寬度不應低于 7m;疏散次干道有-8-效寬度不應低于 4m;跨越疏散主次干道的各類工程設施,應保證道路凈空高度不低于 4.5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