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縣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方案(2021-2035年)(草案公示)(43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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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江縣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規劃文本、圖紙、規劃說明)(草案)浦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浦江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浦江縣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三月文本目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規劃指導思想、目標、原則.1第三章城鄉垃圾產生量預測.2第四章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規劃.2第五章城鄉環境衛生工程設施規劃.5第六章城區環境衛生機具規劃.8第七章城區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規劃.8第八章城區其它環境衛生設施規劃.10第九章環境衛生設施近期規劃.11第十章規劃實施措施及建議.12第一章總則第 1 條規劃目的為推動浦江縣環境衛生協調發展,營造宜業宜居生態環境,明確浦江縣環境衛生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全面2、建成環保高效的垃圾收運和處理系統,科學制定環衛指標體系和設施建設標準,合理布局各類環衛設施,落實用地需求。第 2 條規劃范圍(一)縣域層次范圍:縣域規劃范圍為浦江縣行政轄區內的全部范圍,3個街道、7 個鎮、5 個鄉,包括:包括浦陽街道、仙華街道、浦南街道;黃宅鎮、巖頭鎮、鄭宅鎮、檀溪鎮、杭坪鎮、白馬鎮、鄭家塢鎮;虞宅鄉、大畈鄉、中余鄉、前吳鄉、花橋鄉,總面積為 918.16 平方公里。(二)中心城區規劃范圍:包括浦陽街道、仙華街道、浦南街道行政區范圍,以及因杭溫高鐵浦江站所在巖頭鎮,將巖頭鎮行政區也納入到中心城區控制范圍,總用地面積為 215.92 平方公里。第 3 條規劃期限規劃期限為 203、21 年至 2035 年。近期 2021 年至 2025 年;遠期 2026 年至2035 年。第 4 條規劃對象規劃主要對象為浦江縣環境衛生設施,包括環境衛生收集設施、環境衛生轉運設施、環境衛生處理設施和其他環衛設施。第 5 條規劃依據(一)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 年修正)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4 年修訂)4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設部令2006第 146 號)5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訂)6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4、法(2020 年修訂)8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 年修正)9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改)10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 年修正)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 年修訂)(二)規范性文件1國務院批轉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119 號)2國家住建部、發改委、環保部關于印發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指南的通知(建城201061 號)3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139 號)4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 157 號令)5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101 號)6浙江省5、生活垃圾管理條例(2021 年)7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經貿委、科技部,2001.12.17)8十四五”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642 號)9.金華市新建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設施建設管理導則(2020年 12 月)10.浙江省生活垃圾中轉站改造提升技術導則(2022 年 1 月)(三)標準規范1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2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3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4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技術規范(GB50869-2013)5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6、(CJJ90-2009)6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7生活垃圾焚燒廠評價標準(CJJ/T137-2019)8餐廚垃圾處理技術規范(CJJ184-2012)9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GB50433-2008)10生活垃圾產生量計算及預測方法CJ/T106-201611生活垃圾中轉站技術規范CJJ/T47-201612浙江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DB33/T1166-2019)13浙江省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規范(DB33/T2091-2018)14農村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技術標準(GB/T51435-2021)(四)浦江縣有關規劃和計劃1浦江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7、021-2035)2浦江縣域總體規劃(2015-2035 年)3中共浦江縣委關于制定浦江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的建議42021 年浦江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5.關于深入開展 2022 年浦江縣垃圾分類示范建設的通知(浦分類辦20226 號)6.浦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浦江縣“無廢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7.其它相關規范、規定和規劃文件。2第二章規劃指導思想、目標、原則第 6 條規劃指導思想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提高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以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8、資源化、無害化為著力點,補短板強弱項,著力解決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加強垃圾源頭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第 7 條規劃目標根據上位規劃、浦江縣環境衛生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衛生縣城、省示范文明縣城的要求,確定規劃總體目標是:近期實現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處置、密閉清運,垃圾清運、收集設施齊全,基本形成功能完善、能力匹配、標準規范、裝備先進的再生資源回收分揀體系。密閉清運率 100%,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60%;城區生活垃圾、糞便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100%、鄉鎮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 60%。9、遠期建成合理的垃圾清運處理系統,配備先進的工程設施和技術裝備,逐步實現環衛事業的現代化;實現城鄉各項功能的和諧、設施與自然景觀的和諧,實現資源共享和循環經濟的理念;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理、處置和綜合利用達到國內先進科學水平,實現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處置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環衛系統。垃圾綜合利用率達 80%,密閉清運率 100%;城區生活垃圾、糞便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100%、鄉鎮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 80%。1第 8 條規劃原則綜合考量、統籌協調。在宏觀層面,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相協調,綜合考量城市建設發展進程、國民經濟社會現狀和發展狀況,并兼顧環境效益、10、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綠色發展、分類并行。在體系構建層面,構建符合生態環保,發展循環經濟理念的環衛系統,對各類垃圾提倡分類收運處理,避免互相污染。以人民為中心、高效服務。在布局選址層面,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設施服務范圍和收運路線不僅達到滿覆蓋,同時滿足高效快捷的要求。靈活整合、集約建設。在用地落實層面,以集約用地為出發點,充分整合現狀已有設施資源,靈活利用,對于新增設施提倡集中合建。長遠規劃、分期實施。在建設實施層面,合理安排時序,對于近期規劃的區域,環衛設施應與城市建設同步實施,同步管理,適度超前,對于遠期規劃的區域,應預留用地以應對未來需求。第三章城鄉垃圾產生量預測第 9 條預測人口依據11、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規劃至 2035 年,全縣服務人口約 66 萬人,常住人口約 55.5 萬人。第 10 條生活垃圾產生量預測浦江縣 2035 年生活垃圾產生總量約為 610.5 噸/日,生活垃圾分類預測如下表所示:表 3-1 浦江縣生活垃圾組成成分預測情況一覽表垃圾分類預測近期 2025 年遠期 2035 年生活垃圾產生總量(噸/日)523.6610.5其中可回收物(噸/日)36.791.6有害垃圾(噸/日)2.64.3易腐垃圾(噸/日)172.8213.7其他垃圾(噸/日)311.5301.0第 11 條專項固廢產生量預測大件垃圾:預測到 2035 年浦江縣大件垃圾產生量約為 12.2 噸12、/日。園林垃圾:預測到 2035 年浦江縣園林垃圾產生量約為 24.1 噸/日。裝修垃圾:預測到 2035 年浦江縣裝修垃圾產生量約為 16.5 噸/日。2第四章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規劃第 12 條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規劃(一)居民區和村莊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居民區和村莊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采用“兩定四分”方式,設置形式主要是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即單純的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未來可進行多功能垃圾收集點的建設改造,附帶智能設備、售賣機、洗手池、工具間等配套功能。(二)商業辦公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詳見左圖:第 13 條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規劃根據現有收運體系,以及未來垃圾日產出量預測結果,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規劃:113、近期方案(2021-2025 年)32.遠期方案(2026-2035 年)第 14 條生活垃圾處置方式規劃(一)可回收物規劃近期按照分散零售市場和集中下游加工企業相結合的方式,整合市場,加強監管,逐步建設環衛基地,進一步完善資源可回收利用體系;遠期按照集中轉運、集中加工、集中處理、流向可監管的原則,規劃利用環衛基地整合分散小規模可回收物處理項目,不斷健全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體系。(二)有害垃圾完善有害垃圾收運網絡,推廣密閉化收運,減少和避免有害垃圾收運過程中的二次污染。有害垃圾由專業資質環保公司單獨運輸和單獨處置。(三)易腐垃圾鄉鎮和城區易腐垃圾處置方式繼續采用生態處理,即運送至生態處理中心,經14、過發酵加工成有機肥,用于農業生產,實現資源化利用。城區飯店、食堂等餐廚垃圾進入小黃壇,結合焚燒廠進行厭氧消化處理。(四)其他垃圾規劃浦江縣其他垃圾處理方式為“焚燒發電處理模式”,以實現城鄉生活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第 15 條專項固廢收運及處理處置體系規劃(一)大件垃圾收運處理體系規劃規劃采取上門收集與集中投放相結合的收集方式,按照“收集-運輸-分揀-處理/處置”的流程組織大件垃圾的收運處理系統。大件垃圾近期由浦江縣大件垃圾處置中心處理,遠期結合環衛設施基地的建設設置大件垃圾的分揀場所,將其中能資源化利用的木材、金屬等進行資源利用,可燃部分進入生活4垃圾焚燒廠,其他剩余部分運至15、相應終端設施進行處理處置。(二)園林垃圾收運處理體系規劃園林綠化垃圾的處理由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可分散也可集中化處理,由各園林綠化養護公司或以區為單位建設園林綠化垃圾處理中心,采用破碎機對園林綠化垃圾破碎后,進行生物處理或做土壤覆蓋土。(三)裝修垃圾收運處理體系規劃規劃居民區和村莊可結合垃圾投放點設置裝修垃圾集散點。結合環衛設施基地的建設設置建筑垃圾、裝修垃圾的分揀場所。經集中分揀后,將其中能資源化利用的木材、磚塊瓦礫進行資源利用,由運輸單位運至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處理,可燃部分進入生活垃圾焚燒廠,其他剩余部分運至相應終端設施進行處理處置。(四)糞便收集城區廁所糞便依舊排入污水管網,進入城16、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對農村廁所,要加快推進改廁力度,到 2035 年,水沖式廁所達 85%以上。水沖式廁所糞便排入污水管網,就近分散式污水處理終端,個別未經改廁的糞便則用于農用肥料。(五)醫療垃圾收集城鄉醫療垃圾繼續現狀收集模式統一委托專業公司上門收集進行處置。(六)水域垃圾收集城鄉水域垃圾由專業保潔員分類收集后就近投入分類垃圾桶。第五章城鄉環境衛生工程設施規劃第 16 條垃圾中轉站(一)設置標準(1)生活垃圾中轉站宜靠近服務區域中心或生活垃圾產量多,且交通運輸方便、市政條件較好,并對居民影響較小的地方,不宜設在公共設施集中區域和靠近人流、車流集中地區。(2)采用小型機動車收運方式,其17、服務半徑宜為 2-4 千米。(3)生活垃圾中轉站的規模應根據服務半徑內規劃人口數量產生的垃圾最大月平均日產生量確定;設備配置應根據其規模、垃圾車箱容積及日運輸車次來確定。(4)在新建、擴建的居住區或舊城改建的居住區宜集中設置垃圾中轉站,并應與居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和同時投入使用。(5)垃圾中轉站的站前區布置應滿足垃圾收集車、垃圾運輸車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業的要求,建筑設計和外部裝飾應與周圍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物及環境相協調。垃圾中轉站應設置一定寬度的綠化帶。(6)垃圾中轉站用地標準應符合以下規定:表 7-1 垃圾中轉站用地標準類型設計轉運量(t/d)用地面積(m2)與站外相鄰建筑間距(m)轉運18、作業功能區退界距離(m)綠地率(%)大型I 類10003000200003052030II 類45010001000015000205中型III類1504504000100001555小型IV 類5015010004000103V 類5080010008-(二)中轉站環衛車輛停車場與中轉站設置的原則基本一致,且根中轉站和停車場一并規劃便于使用和管理。近期城區中轉站規劃:因現狀垃圾收集車大部分是人力車,垃圾中轉站服務半徑不宜過大,因此現狀城區 14 個中轉站中保留 10 個繼續使用,中山路中轉站因城市發展需要已列入拆除范圍,規劃人民西路中轉站、河山中轉站、浦南中轉站遷建至相應的環衛基地。現狀鄉鎮19、垃圾收集較為分散,因此現狀鄉鎮垃圾中轉站 13 個中保留 9 個繼續使用,對鄉鎮近期總體生活垃圾回收利用較有必要。規劃對前陳中轉站、黃宅鎮區中轉站、鄭宅中轉站(上新屋村)、鄭宅中轉站(鄭宅下方村)遷建至相應的環衛基地。近期保留的垃圾中轉站對內部設施進行提升,并向周邊擴建增加垃圾桶清洗功能、環衛車輛停車場。清洗垃圾桶等產生的污水應納入污水收集系統,并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具體下表:表 6-2 近期垃圾中轉站規劃一覽表序號中轉站名稱地址類型備注1人民西路中轉站人民西路(燃料大樓)東邊移動箱體遷建2月泉西路中轉站月泉西路(客運西站)西邊移動箱體-3中山路中轉站中山路(金獅小水庫)對面垂直式整體提升拆除420、江南中轉站文溪東路下季宅 1 區對面移動箱體-5盈天中轉站迎賓大道盈天加油站東邊移動箱體-序號中轉站名稱地址類型備注6月泉中轉站鳳荷路月泉社區北邊移動箱體-7亞太大道中轉站亞太大道供電局邊移動箱體-8永在中轉站一點紅大道永在集團北面移動箱體-9浦北中轉站花園村移動箱體-10河山中轉站河山村移動箱體遷建11浦南中轉站平二下方村移動箱體遷建12潘宅中轉站污水廠邊移動箱體-13巖頭中轉站黃巖線邊移動箱體-14前陳中轉站黃宅楊林村移動箱體遷建15黃宅園區中轉站黃宅園區移動箱體-16治平中轉站黃宅治平中學邊移動箱體-17黃宅鎮區中轉站工商路小微園區旁移動箱體遷建18鄭宅中轉站上新屋村移動箱體遷建19鄭宅21、中轉站鄭宅下方村移動箱體遷建20白馬中轉站351 國道北側移動箱體-21鄭家塢中轉站西山下村移動箱體-22杭坪中轉站杭坪填埋場移動箱體-23虞宅中轉站外家坑村垂直式整體提升-6序號中轉站名稱地址類型備注24檀溪中轉站平湖村移動箱體-25中余中轉站五星村移動箱體-26前吳中轉站上趙村移動箱體-27花橋中轉站外黃宅村移動箱體-遠期垃圾中轉站規劃:遠期垃圾收集車大部分調整為小型壓縮收集車(滿載 3t)轉運,中轉站服務半徑增加。同時,現狀垃圾中轉站將隨著全縣規劃的環衛基地建設逐步取代。第 17 條環衛基地規劃(一)選址要求選址應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GB/T50337-2018)、資源綠色分揀22、中心建設管理規范(SBT10720-2021)對選址原則的有關規定。同時還應:(1)應符合城市總體發展規劃與周圍環境相協調。(2)應綜合考慮環衛基地的服務區域、服務區的垃圾轉運能力、運輸距離等因素,符合經濟運輸要求,有效降低運輸成本。(3)市政設施較為齊全,充分利用已有的市政基礎設施,減少工程投資費用。(4)選擇在生態資源、地面水系、機場、文化遺址、風景區等敏感目標較少的區域。(5)有足夠的用地面積,動遷少,盡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征地費用低。(二)基地布局按照每個鄉鎮街道至少 1 處的原則,規劃至 2035 年,全縣規劃布局 20 處環衛基地,承載環衛作業車輛停放及維護、垃圾分揀、垃圾壓縮中轉23、環衛人員辦公培訓休息、公共廁所等功能。具體詳見下表:表 6-3環衛基地規劃一覽表序號名稱地址性質用地面積()垃圾轉運能力(T/d)備注1城西環衛基地 人民西路 46號新建3393.7100人民西路中轉站遷建2城北環衛基地351 國道以北,百利廢品回收站新建8147.91503城南環衛基地 浦蘭線浦南村西側新建10413.81504浦陽環衛基地 城區西山北路西側新建3524.1505巖頭環衛基地 巖頭鎮擁建村西側新建24516.9506浦南巧溪環衛基地巧溪沙丘自然村以西,巧溪新區以東新建4004.350浦南中轉站遷建7浦南潘宅環衛基地浦南街道潘宅村鎮府路東側擴建1091.6508黃宅環衛基地 24、黃宅鎮玄鹿路東側地塊新建9671.8100前陳中轉站、黃宅鎮區中轉站遷建9仙華環衛基地河山村北側、十里亭村東側區域新建665525河山中轉站遷建10鄭宅上新屋環衛基地鄭宅鎮上新屋村新建437050鄭宅中轉站(上 新 屋村)、鄭宅中轉站(鄭宅下方村)遷建11鄭宅前店環衛基地鄭宅鎮前店村,東部水晶園區邊新建6854.95012前吳環衛基地 前吳塘嶺金附近新建3712.82513鄭家塢環衛基地鄭家塢鎮億順電導體公司西側新建874.92514虞宅環衛基地 虞宅外高坑村新建592.52515大畈鄉環衛基地侯中線虞宅氣體廠邊新建2342.625716檀溪環衛基地檀溪鎮廿七都村柘樹自然村新建2406.22525、17杭坪環衛基地 杭坪老填埋場內新建2800.52518白馬環衛基地 白馬鎮垃圾中轉站南側新建50002519花橋環衛基地 花橋鄉東塘村附近新建950.42520中余環衛基地中余鄉生態處理中心北側新建1072.625合計102396.51050第 18 條垃圾焚燒廠規劃浦江縣小黃壇垃圾焚燒廠總規模日處理城鄉生活垃圾 800 噸,配置 2 臺處理量為 400t/d 的機械爐排焚燒爐+2 臺中溫次高壓余熱鍋爐+1 臺 18MW 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同時處理近遠期城區飯店、食堂等餐廚垃圾 60t/d。當前新生垃圾量不足情況下,可以處理填埋場的存量垃圾。第 19 條垃圾填埋場規劃規劃期內不再新建垃圾衛26、生填埋場,保留小黃壇垃圾填埋場。第 20 條生態處理中心浦江縣現有生態處理中心 16 處,涵蓋全縣每一個鄉鎮、街道。規劃鄉鎮近遠期不增加生態處理中心點,根據需要提升設備,提高處理能力。第 21 條特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方案規劃近、遠期特種垃圾處理參照現有醫療垃圾處理方法-統一委托專業環保公司運至外地進行無害化處理。第六章城區環境衛生機具規劃第 22 條垃圾收集車規劃規劃近期城區需小型垃圾收集車約 88 輛。遠期城區需小型垃圾收集車約122 輛。第 23 條垃圾轉運車輛規劃規劃鄉鎮每一垃圾中轉站配備一輛即 13 輛,城區近期配備大中型垃圾轉運車 16 輛,遠期配備大中型垃圾轉運車 19 輛。表 627、-1 垃圾轉運車輛日期區域近期(2025 年)輛遠期(2035 年)輛城區1619鄉鎮1313小計2932第 24 條清掃車規劃規劃到 2035 年,城區道路清掃車輛 15 輛。第 25 條灑水車規劃規劃到 2035 年,城區灑水+抑塵車增加到 20 輛。第七章城區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規劃第 26 條公共廁所規劃(一)公共廁所設置密度根據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CJJ27-2012)相關規定,浦江縣公共廁所設置密度如下:表 7-1 公共廁所設置密度指標城市用地類別設置密度(座/km2)備注居住用地(R)35舊城區宜取密度指標的高限,新區宜取中、低限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28、)411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中的文化設施用地(A2)、體育用地(A4)、醫療衛生用地(A5),以及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中的商業設施用地(B1)、娛樂康體用地(B3)等人流量大的區域取密度指標的高限;其他人流稀疏區域宜取低限交通設施用地(S)、綠地(G)56交通設施用地(S)中的綜合交通樞紐用地(S3)、公共交通設施用地(S41)、社會停車場用地(S42)以及綠地(G)中的公園用地(G1)、廣場用地(G3)的公共廁所設置以當地公共設施的布局情況而定工業用地(M)、倉儲用地(W)、公用設施用地(U)12(二)公共廁所設置數量規劃浦江縣城區公共廁所平均密度取每平方公里規劃建設用地 4 座29、,2035年共需設置各類公共廁所 130 座左右。(三)環衛公共廁所規劃布局規劃至 2035 年,浦江縣城區新建環衛公廁 15 座。環衛公共廁所規劃詳見下表。8表 6-2 新增環衛公廁規劃一覽表時期編號名稱地址類別用地面積性質遠期44東山二區東山路東山二區附近一類300獨立45萬苑路萬苑東路二類200獨立46老年大學中山北路老年大學前一類300獨立47六小中山南路六小附近一類300獨立48文景社區文景社區辦公室附近一類300獨立49文景和苑文景和苑附近一類300獨立50月泉西路月泉西路開發建設點二類200獨立51環城西路環城西路延伸改造點一類300獨立52朱紅新區珠園路朱紅新區附近一類300獨30、立53人民東路原公安局大樓附近一類300獨立54金獅湖二期金獅湖二期恒昌區塊一類300獨立55文溪社區文溪社區拆遷區塊一類300獨立56南苑南苑區塊南苑區塊附近一類300獨立57文景東路文景東路與仙華北路交叉口二類200獨立58西山北路文景路與西山北路交叉口二類200獨立注:編號 1-43 為現狀環衛公廁。鄉鎮公廁在原有基礎上改建和新建,具體在各鄉鎮規劃中體現。4公廁建設標準(1)公共廁所的設計應以人為本,其原則是文明、衛生、適用、方便、節水、防臭。(2)在進行公共廁所外觀設計時,應把與環境協調放在第一,美觀放在9第二。(3)公共廁所的平面設計應合理布置衛生潔具和潔具的使用空間,并充分考慮無障31、礙通道和無障礙設施的配置。(4)公共廁所應分為獨立式、附屬式和活動式公共廁所三種類型。公共廁所的設計和建設應根據公共廁所的位置和服務對象按相應類別的設計要求進行。(5)獨立式公共廁所按建筑類別應分為三類。各類公共廁所的設置應符合一下規定:商業區,重要公共設施,重要交通客運設施,公共綠地及其他環境要求高的區域應設置一類公共廁所。城市主、次干路及行人交通量較大的道路沿線應設置二類公共廁所。其他街道和區域應設置三類公共廁所。(6)附屬式公共廁所按建筑類別應分為二類。一般均設置在公共服務類的建筑物內。二類公共廁所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規定。大型商場、飯店、展覽館、機場、火車站、影劇院、大型體育場館、綜合性商32、業大樓和省市級醫院應設置一類公共廁所。一般商場(含超市)、專業性服務機關單位、體育場館、餐飲店、招待所和區縣級醫院應設置二類公共廁所。(7)活動式公共廁所按其結構特點和服務對象分為組裝廁所、單體廁所、汽車廁所、拖動廁所和無障礙廁所五種類別。該五類廁所在流動特性、運輸方式和服務對象等方面各有特點,應根據城市特點進行配置。(8)新建廁所應增加女廁的建筑面積和蹲(坐)位數。廁所男蹲(坐、站)位與女蹲(坐)位的比例以 1:12:3 為宜。獨立式公共廁所以 1:1 為宜,商業區以 2:3 為宜。(9)新建公園、景區公廁宜設第三衛生間(家庭衛生間)。第 27 條生活垃圾收集點規劃設置標準及布局(1)規劃垃33、圾收集方式以垃圾桶定點分類收集為主。(2)生活垃圾收集點的服務半徑不宜超過 70 米。(3)新建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按照每 300 戶(約 1000 人)左右設置 1 個,服務半徑 200 米以內。大件垃圾、裝修垃圾、園林垃圾集中存放點每個小區宜設置 1 處。(4)農村每個自然村應設置至少一個生活垃圾分類集中投放點,鑒于村莊的差異,因地制宜可增設投放點。(5)農貿市場、賓館、餐飲及其它產生生活垃圾量較大的設施附近應單獨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第 28 條廢物箱規劃設置標準(1)城市道路兩側的廢物箱的設置間隔宜符合下列規定:商業街:50100m;主干路、次干路:100200m;有輔道的快速34、路:100200m;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m。(2)廣場應按每 300 1000 設置一處廢物箱。第八章城區其它環境衛生設施規劃第 29 條基層環衛機構規劃規劃基層環衛機構均設在環衛基地內,基層環衛機構內應設管理、就餐等場所。第 30 條城區環衛清掃、保潔工人休息場所規劃近期仍以街頭空地、公廁邊等地休息為主。遠期城區內設置規劃 19 個休息場所,其中 9 個環衛基地內設清掃工人休息場所,另外由 10 個垃圾中轉站改建為清掃工人休息場所。具體見下表:表 8-1城區環衛清掃、保潔工人休息場所序號休息場所名稱地址1人民西路休息站人民西路東邊2月泉西路休息站月泉西路(客運西站)西邊3亞太35、大道休息站園區供電局邊4月泉休息站月泉社區北面5永在休息站永在集團北面6巖頭休息站巖頭鎮7河山休息站河山村8浦北休息站花園村9盈天休息站盈天加油站東面10江南休息站祥和養老院南面10序號休息場所名稱地址11城西環衛基地人民西路 46 號12城北環衛基地351 國道以北百利廢品回收站13城南環衛基地浦蘭線浦南村西側14浦陽環衛基地城區西山北路西側15巖頭環衛基地巖頭鎮擁建村西側16浦南巧溪環衛基地巧溪沙丘自然村以西,巧溪新區以東17浦南潘宅環衛基地浦南街道潘宅村鎮府路東側18黃宅環衛基地黃宅鎮玄鹿路東側地塊19仙華環衛基地河山村北側、十里亭村東側區域第 31 條灑水車供水器規劃浦江縣城區灑水均取36、自河水,水質達到三類水標準以上,符合規范要求。規劃保留灑水供水器為環城東路東溪橋處和青春路(少年宮旁)兩處。11第九章環境衛生設施近期規劃第 32 條近期將重點建設縣環衛基地建設工作,近期新建環衛基地 10處。表 9-1 浦江縣近期環衛基地建設一覽表序號名稱地址性質用地面積()垃圾轉運能力(T/d)備注1城西環衛基地人民西路 46號新建3393.7100人民西路中轉站遷建2城北環衛基地351 國道以北,百利廢品回收站新建8147.91503城南環衛基地浦蘭線浦南村西側新建10413.81504浦陽環衛基地城區西山北路西側新建3524.1505浦南巧溪環衛基地巧溪沙丘自然村以西,巧溪新區以東新建37、4004.350浦南中轉站遷建6浦南潘宅環衛基地浦南街道潘宅村鎮府路東側擴建1091.6507巖頭環衛基地巖頭鎮擁建村西側新建24516.9508黃宅環衛基地黃宅鎮玄鹿路東側地塊新建9671.8100前陳中轉站、黃宅鎮區中轉站遷建9仙華環衛基地河山村北側、十里亭村東側區域新建665525河山中轉站遷建10鄭宅上新屋環衛基地鄭宅鎮上新屋村新建437050鄭宅中轉站(上 新 屋村)、鄭宅中轉站(鄭宅下方村)遷建合計75789.1775第十章規劃實施措施及建議第 33 條規劃實施措施與建議1、健全和規范環衛管理制度,加強環衛隊伍建設,認真學習環衛相關知識、技能,做好城區作業范圍內的清掃保潔工作。2、38、提倡環衛知識宣傳進社區活動,強化市民的環保意識。特別是要繼續嚴格實施垃圾分類制度,加強垃圾分類意識,從源頭上為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創造條件。3、加快環衛投融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思路。繼續從實從細加強城區道路、社區清掃保潔質量和監督管理力度,落實中轉站、公廁管理、車輛清洗、垃圾桶清洗等日常工作。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引進先進管理經驗,不斷推進市場化保潔運作,將清掃、清運、灑水、中轉站、公廁管理等工作逐步對接并爭取在城區全面推廣,切實提升環境衛生質量。4、改革環衛行業管理體制,加強監管和宏觀調控。5、優化環衛資源配置,實現環衛設施的共建共享,提高投資效益。特別是推行城鄉39、環衛一體化,城鄉其他垃圾統一進入焚燒廠。12浦江縣環境衛生設施專項規劃(2021-2035)文本圖紙目錄0 1 區 位 圖1 5 浦 南 潘 宅 環 衛 基地0 2 規 劃 范 圍 與 層 次 圖1 6 黃 宅 環 衛基 地0 3 相 關 規 劃-縣 域 總 規1 7 仙 華 環 衛基 地0 4 環 衛 工 程 設 施 現 狀 圖1 8 鄭 宅 上 新 屋 環 衛 基地0 5 環 衛 工 程 設 施 近 期 規 劃圖1 9 鄭 宅 前 店 環 衛 基地0 6 環 衛 工 程 設 施 遠 期 規 劃圖2 0 前 吳 環 衛基 地0 7 城 區 環 衛 公 廁 現 狀 圖2 1 鄭 家 塢 環 衛 基 地0 8 城 區 環 衛 公 廁 規 劃 圖2 2 虞 宅 環 衛基 地0 9 城 西 環 衛 基 地 用 地 規 劃圖2 3 大 畈 鄉 環 衛 基 地1 0 城 北 環 衛 基 地2 4 檀 溪 環 衛基 地1 1 城 南 環 衛 基 地2 5 杭 坪 環 衛基 地1 2 浦 陽 環 衛 基 地2 6 白 馬 環 衛基 地1 3 巖 頭 環 衛 基 地2 7 花 橋 環 衛基 地1 4 浦 南 巧 溪 環 衛 基 地2 8 中 余 環 衛基 地 2 2224 4 3 51.1951.1150.2851.2551.0650.1650.2850.3350.17 20 3